序号 | 监区 | 罪犯姓名 | 年龄 | 原判刑期 | 罪名 | 减刑次数 | 累计减刑幅度 | 上次减刑时间 | 上次减刑幅度 | 表扬次数 | 记功次数 | 积极分子次数 | 行政处罚及时间 | 减刑依据 | 刑罚执行机关建议 |
1 | 一监区 | 段串串 | 23 | 15年 | 抢劫 | 1 | 6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6个月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 | 一监区 | 胡成龙 | 43 | 3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3 | 一监区 | 李龙 | 34 | 5年 | 故意伤害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4 | 一监区 | 李少华 | 26 | 3年7个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5 | 一监区 | 李小康 | 29 | 6年8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 | 一监区 | 秦留强 | 27 | 3年 | 交通肇事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7 | 一监区 | 田磊 | 36 | 10年 | 强迫卖淫 | 2 | 6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3个月 | 4 | 2021年12月27日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8 | 一监区 | 王钢强 | 25 | 4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9 | 一监区 | 许飞 | 43 | 3年 | 交通肇事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0 | 一监区 | 闫中峰 | 37 | 15年 | 故意杀人 | 3 | 1年3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4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1 | 一监区 | 崔建立 | 47 | 3年8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2 | 一监区 | 党冬冬 | 37 | 3年3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3 | 一监区 | 郭冬冬 | 36 | 8年 | 故意伤害 | 2 | 6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3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4 | 一监区 | 胡香伟 | 46 | 3年 | 开设赌场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5 | 一监区 | 纪启明 | 28 | 6年 | 强奸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6 | 一监区 | 李杰 | 33 | 3年6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7 | 一监区 | 梁刘印 | 52 | 3年6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8 | 一监区 | 刘常福 | 30 | 3年6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9 | 一监区 | 卢金庆 | 27 | 13年 | 抢劫、盗窃 | 1 | 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20 | 一监区 | 郭国民 | 48 | 4年7个月 | 交通肇事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21 | 二监区 | 刘梦迪 | 22 | 2年 | 交通肇事 | 1个表扬349分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22 | 二监区 | 邓书华 | 51 | 15年 | 运输、贩卖毒品 | 2 | 1年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3 | 二监区 | 陈中宾 | 26 | 6年8个月 | 强奸、盗窃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24 | 二监区 | 李之前 | 56 | 8年 | 盗窃、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 | 1 | 5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5 | 二监区 | 韩东亮 | 53 | 4年5个月 | 合同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26 | 二监区 | 崔玉龙 | 34 | 7年2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7 | 二监区 | 孔祥杰 | 53 | 3年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28 | 二监区 | 康乐 | 30 | 11年 | 抢劫、强奸 | 2 | 11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5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29 | 二监区 | 王强 | 53 | 11年9个月 | 诈骗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30 | 二监区 | 张天雷 | 32 | 3年 | 盗窃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1 | 二监区 | 于涛 | 41 | 4年6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32 | 二监区 | 李云超 | 30 | 4年6个月 | 抢劫、故意伤害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33 | 三监区 | 刘银磊 | 36 | 10年4个月 | 抢劫 | 2 | 7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2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4 | 三监区 | 续团结 | 36 | 14年 | 诈骗 | 1 | 4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4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5 | 三监区 | 李瑞亨 | 30 | 3年6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36 | 三监区 | 陈跃辉 | 20 | 3年 | 强奸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7 | 三监区 | 杜占良 | 40 | 7年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38 | 三监区 | 郭帅 | 27 | 3年 | 非法买卖弹药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39 | 三监区 | 化威威 | 24 | 3年6个月 | 抢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40 | 三监区 | 姜全磊 | 31 | 12年 | 抢劫 | 1 | 3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1 | 三监区 | 张瑾瑾 | 38 | 10年 | 故意杀人 | 1 | 7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7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42 | 四监区 | 曹瑞博 | 35 | 4年6个月 | 诈骗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43 | 四监区 | 陈雪源 | 31 | 11年6个月 | 强迫卖淫 | 2 | 11个月 | 2019年5月27日 | 3个月 | 8 | 监1省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4 | 四监区 | 赫明营 | 53 | 4年 | 强奸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45 | 四监区 | 靳昊清 | 22 | 13年3个月 | 强奸、抢劫 | 5 | 221年5月7日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46 | 四监区 | 李岩岩 | 41 | 4年6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47 | 四监区 | 李振华 | 36 | 10年 | 合同诈骗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8 | 四监区 | 马伟 | 42 | 4年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49 | 四监区 | 尚五红 | 45 | 12年 | 诈骗 | 10 | 监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0 | 四监区 | 宋周礼 | 44 | 6年9个月 | 盗窃 | 8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1 | 四监区 | 孙光明 | 51 | 3年7个月 | 盗窃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52 | 四监区 | 王建设 | 34 | 14年6个月 | 诈骗 | 2 | 1年1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7个月 | 7 | 监1省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3 | 四监区 | 陈罗干 | 29 | 8年 | 抢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4 | 四监区 | 孔德平 | 40 | 11年 | 抢劫 | 3 | 1年7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55 | 四监区 | 李晓峰 | 38 | 4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56 | 四监区 | 马胜利 | 50 | 6年8个月 | 强奸、抢劫 | 1 | 3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57 | 四监区 | 马振良 | 45 | 10年6个月 | 抢夺、抢劫 | 1 | 5个月 | 2017年5月24日 | 5个月 | 12 | 监2 | 2018年10月22日记过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58 | 四监区 | 王岗 | 31 | 4年6个月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9 | 四监区 | 杨涛 | 49 | 12年 | 合同诈骗、非法拘禁 | 1 | 5个月 | 2018年12月26日 | 5个月 | 9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0 | 四监区 | 赵昌友 | 48 | 6年 | 强奸 | 1 | 6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6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1 | 五监区 | 李军军 | 30 | 2年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62 | 五监区 | 丁鸿伟 | 20 | 3年3个月 | 抢劫、敲诈勒索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3 | 五监区 | 郭全喜 | 56 | 5年 | 强奸、故意伤害 | 1 | 3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3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4 | 五监区 | 李国兵 | 37 | 6年6个月 | 非法经营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5 | 五监区 | 龚攀锋 | 43 | 4年 | 故意伤害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66 | 五监区 | 李伟 | 47 | 3年6个月 | 交通肇事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7 | 五监区 | 刘吉双 | 30 | 3年9个月 | 盗窃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68 | 五监区 | 刘峰 | 28 | 3年3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69 | 五监区 | 卢万里 | 36 | 3年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70 | 五监区 | 肖阳 | 22 | 3年3个月 | 抢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71 | 五监区 | 胡超 | 40 | 5年 | 盗窃、妨害公务 | 1 | 3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3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72 | 五监区 | 王帅领 | 31 | 2年3个月 | 开设赌场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73 | 五监区 | 申德松 | 33 | 3年10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74 | 五监区 | 李金瑞 | 42 | 3年10个月 | 强奸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75 | 五监区 | 刘学勤 | 46 | 8年9个月 | 盗窃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76 | 五监区 | 张家豪 | 26 | 3年6个月 | 强奸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77 | 六监区 | 蔡永刚 | 45 | 15年 | 盗窃 | 4 | 2年7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7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78 | 六监区 | 赵鹏 | 45 | 3年6个月 | 盗窃、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79 | 六监区 | 赵广正 | 47 | 5年 | 盗窃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80 | 六监区 | 赵从军 | 52 | 8年 | 强奸 | 2 | 6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2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81 | 六监区 | 崔景景 | 34 | 3年 | 诈骗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82 | 六监区 | 田强 | 23 | 2年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83 | 六监区 | 时胜利 | 42 | 5年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84 | 六监区 | 侯正印 | 55 | 4年6个月 | 盗窃、抢劫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85 | 六监区 | 刘安军 | 36 | 9年6个月 | 贩卖毒品 | 3 | 1年8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6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86 | 六监区 | 夏江华 | 44 | 14年 | 抢劫 | 4 | 2年9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87 | 六监区 | 钱新峰 | 50 | 8年 | 抢劫、盗窃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88 | 六监区 | 郑现堂 | 56 | 12年 | 故意伤害(致死) | 2 | 1年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89 | 六监区 | 陈豪 | 24 | 3年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90 | 六监区 | 闫亮 | 43 | 3年6个月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91 | 六监区 | 贾小虎 | 36 | 2年6个月 | 非法经营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92 | 六监区 | 李清臣 | 60 | 5年 | 猥亵儿童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93 | 六监区 | 王心政 | 56 | 12年 | 贩卖毒品 | 1 | 2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2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94 | 六监区 | 吴小永 | 45 | 5年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 1 | 4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4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95 | 七监区 | 郭龙江 | 48 | 10年6个月 | 诈骗 | 1 | 3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3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96 | 七监区 | 梁长江 | 51 | 6年6个月 | 交通肇事 | 10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97 | 七监区 | 任玉林 | 19 | 2年 | 故意杀人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98 | 七监区 | 王飞鹏 | 57 | 14年 |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 2 | 1年 | 2020年7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99 | 七监区 | 王华峰 | 39 | 8年2个月 | 故意伤害 | 1 | 4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4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00 | 七监区 | 王祖山 | 30 | 3年 | 盗窃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01 | 七监区 | 许明辉 | 36 | 4年9个月 | 诈骗 | 1 | 2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2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02 | 七监区 | 赵书彬 | 56 | 3年 | 猥亵儿童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03 | 七监区 | 郑阳阳 | 21 | 3年 | 强奸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04 | 七监区 | 林扬程 | 29 | 5年3个月 | 非法经营 | 6 | 2020年5月28日记过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05 | 七监区 | 谢云龙 | 19 | 1年8个月 | 强奸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106 | 七监区 | 张平飞 | 34 | 3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07 | 七监区 | 朱明辉 | 29 | 5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08 | 七监区 | 祝兆磊 | 40 | 5年 | 盗掘古墓葬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09 | 八监区 | 王亚伟 | 43 | 10年 | 诈骗 | 2 | 1年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7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10 | 八监区 | 陈文 | 34 | 3年3个月 | 开设赌场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11 | 八监区 | 孙净浩 | 33 | 3年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1个表扬408分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12 | 八监区 | 刘亚 | 37 | 10年 | 故意伤害 | 14 | 2018年1月11日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13 | 八监区 | 王瑞峰 | 41 | 10年 | 诈骗 | 2 | 9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2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14 | 八监区 | 王坤 | 37 | 2年5个月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 1个表扬320分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15 | 八监区 | 孟德玉 | 53 | 4年6个月 | 强奸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16 | 八监区 | 曹胜利 | 46 | 4年 | 强奸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17 | 八监区 | 叶世文 | 47 | 5年 | 组织卖淫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18 | 八监区 | 郑世扬 | 29 | 4年3个月 | 诈骗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19 | 九监区 | 付成功 | 20 | 7年 | 抢劫、敲诈勒索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20 | 九监区 | 孙俊锋 | 42 | 4年6个月 | 诈骗 | 1 | 5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5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21 | 九监区 | 王占甫 | 47 | 3年 | 开设赌场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22 | 九监区 | 杨付生 | 57 | 3年 | 猥亵儿童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23 | 九监区 | 张建立 | 49 | 7年6个月 | 故意杀人 | 1 | 7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7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24 | 九监区 | 杨如四 | 52 | 11年 | 故意伤害 | 1 | 8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8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25 | 九监区 | 程伟 | 31 | 9年 | 抢劫、强奸、盗窃 | 2 | 10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26 | 九监区 | 王星彬 | 49 | 5年 | 交通肇事、诈骗 | 1 | 5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5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27 | 九监区 | 邢允池 | 55 | 2年 | 开设赌场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28 | 九监区 | 张士礼 | 45 | 15年 | 贩卖毒品 | 2 | 10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29 | 九监区 | 张小孩 | 62 | 8年 | 强奸 | 2 | 6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30 | 十监区 | 陈磊 | 31 | 13年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131 | 十监区 | 黎昌斌 | 32 | 3年2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32 | 十监区 | 刘兵伟 | 40 | 6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33 | 十监区 | 孟秦成 | 46 | 9年3个月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34 | 十监区 | 田辉 | 36 | 6年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35 | 十监区 | 向波 | 34 | 12年6个月 | 盗窃 | 3 | 1年9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36 | 十监区 | 张俊坤 | 31 | 3年 | 交通肇事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37 | 十监区 | 张小柱 | 41 | 12年 | 抢劫、抢夺 | 2 | 11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38 | 十监区 | 郑世林 | 21 | 3年 | 抢劫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39 | 十监区 | 朱朝阳 | 48 | 13年 | 敲诈勒索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40 | 十监区 | 朱小康 | 39 | 11年 | 抢劫、放火、盗窃 | 1 | 6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41 | 十监区 | 朱晓笛 | 29 | 3年6个月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42 | 十一监区 | 王亮 | 42 | 15年 | 故意伤害 | 1 | 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43 | 十一监区 | 张秀文 | 55 | 15年 | 贩卖毒品 | 1 | 6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44 | 十一监区 | 查奎 | 35 | 15年 | 贩卖毒品 | 2 | 1年2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45 | 十一监区 | 张卫国 | 51 | 7年 | 运输毒品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46 | 十一监区 | 秦帅杰 | 30 | 3年6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47 | 十一监区 | 赵龙 | 32 | 3年 | 故意伤害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48 | 十一监区 | 王晓乐 | 31 | 3年 | 盗掘古文化遗址 | 1个表扬326分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49 | 十一监区 | 刘林军 | 50 | 5年 | 敲诈勒索、交通肇事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50 | 十一监区 | 雷海岭 | 43 | 10年 | 故意伤害 | 2 | 1年3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7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51 | 十一监区 | 于明福 | 48 | 11年 | 拐卖儿童 | 1 | 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52 | 十一监区 | 南正强 | 32 | 5年 | 盗窃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53 | 十一监区 | 何彦霖 | 33 | 6年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54 | 十一监区 | 刘禹 | 28 | 1年9个月 | 强奸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55 | 十一监区 | 王家锋 | 54 | 7年 | 诈骗 | 9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56 | 十一监区 | 石苑 | 32 | 2年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57 | 十一监区 | 喻冰冰 | 37 | 5年 | 强奸 | 1 | 4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4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58 | 十一监区 | 于海东 | 45 | 6年6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59 | 十一监区 | 王东肖 | 33 | 2年10个月 | 诈骗 | 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60 | 十二监区 | 李保红 | 48 | 3年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61 | 十二监区 | 李晨 | 23 | 3年 | 聚众斗殴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62 | 十二监区 | 钟港 | 43 | 3年6个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63 | 十二监区 | 杨茂林 | 32 | 2年6个月 | 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64 | 十二监区 | 温锐 | 66 | 3年7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65 | 十二监区 | 王庆南 | 30 | 3年5个月 | 交通肇事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66 | 十二监区 | 潘树华 | 58 | 10年 | 故意伤害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67 | 十二监区 | 刘欢欢 | 22 | 4年 | 强奸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68 | 十二监区 | 徐红恩 | 59 | 5年 | 挪用公款、贪污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69 | 十二监区 | 杨欣望 | 64 | 11年 | 强奸 | 1 | 4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4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70 | 十二监区 | 张天峰 | 37 | 15年 | 故意杀人 | 10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71 | 十二监区 | 曾海宾 | 35 | 14年 | 盗窃 | 4 | 2年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72 | 十二监区 | 王兴田 | 60 | 15年 | 制造毒品 | 3 | 2年1个月 | 2018年12月26日 | 7个月 | 9 | 监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73 | 十二监区 | 陈培林 | 69 | 13年 | 故意伤害 | 2 | 11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74 | 十二监区 | 董云平 | 51 | 3年10个月 | 贩卖毒品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75 | 十二监区 | 樊云涛 | 33 | 10年 | 抢劫 | 1 | 3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76 | 十二监区 | 黄四军 | 46 | 4年 | 故意伤害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77 | 十二监区 | 康天才 | 59 | 4年8个月 | 故意杀人(未遂)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78 | 十二监区 | 张学文 | 62 | 11年 | 故意伤害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79 | 十二监区 | 张作营 | 54 | 4年10个月 | 交通肇事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80 | 十二监区 | 庄亚 | 54 | 10年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 | 2 | 10个月 | 2021年1月26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81 | 十二监区 | 张进才 | 36 | 3年4个月 | 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182 | 监管监区 | 蒋北军 | 51 | 11年3个月 | 盗窃 | 2 | 1年1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7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83 | 入监教育监区 | 张伟 | 56 | 5年 | 受贿、行贿、滥用职权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84 | 生活监区 | 安改革 | 37 | 8年 | 盗掘古墓葬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85 | 生活监区 | 白少杰 | 38 | 10年 | 强奸、抢劫 | 2 | 10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86 | 生活监区 | 毕艳兵 | 27 | 12年 | 强奸、交通肇事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87 | 生活监区 | 陈初勤 | 51 | 4年 |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88 | 生活监区 | 李亦冰 | 31 | 4年6个月 | 故意伤害 | 1 | 5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5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余刑 | |||
189 | 生活监区 | 吴欢欢 | 22 | 5年6个月 | 交通肇事 | 1 | 7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7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90 | 生活监区 | 杨朋杰 | 34 | 6年10个月 | 组织卖淫、故意伤害 | 1 | 5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5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1个月 | |||
191 | 生活监区 | 郑桢浩 | 32 | 3年6个月 | 开设赌场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92 | 医院监区 | 徐猛 | 39 | 7年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193 | 出监教育监区 | 丁星耀 | 27 | 16年6个月 | 抢劫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94 | 出监教育监区 | 赵士兴 | 54 | 11年 | 诈骗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95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戚来彬 | 37 | 4年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合同诈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2个月 | |||||||
196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刘作军 | 60 | 4年3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97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袁亚楠 | 33 | 5年 | 抢劫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98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张玉全 | 63 | 7年 | 生产、销售假药 | 8 | 监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99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李士华 | 77 | 5年 | 强奸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200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李相启 | 79 | 9年 | 强奸 | 1 | 6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201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李华伟 | 43 | 10年 | 非法持有毒品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02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陈保同 | 67 | 5年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203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孙明君 | 69 | 11年 | 故意伤害 | 1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04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安治伦 | 70 | 15年 | 故意伤害 | 1 | 8个月 | 2019年12月20日 | 8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205 | 老病残管理监区 | 王文堂 | 39 | 13年 | 故意杀人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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