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余灵海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5月9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3月9日起至2033年3月8日止 | 对罪犯余灵海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0000元, | 2033年3月8日 | ||||
颜柏良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1月1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颜柏良退还被害人林华被骗损失人民币十一万六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 | 对罪犯颜柏良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人民币39000元, | 2024年8月23日 | |||
杨为清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6月15日 | 汉族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8年8月6日起至2029年8月5日止 | 对罪犯杨为清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内通过监狱转账代缴罚金人民币3500元。 | 2029年8月5日 | |||
宋斌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10月12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止 | 对罪犯宋斌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2000元。 | 2024年9月18日 | |||
林志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8月16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 | 对罪犯林志强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0元。 | 2024年11月7日 | |||
黄德好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12月11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未退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 | 对罪犯黄德好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700元;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158.73元, | 2024年11月18日 | |||
鲁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8月1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 | 对罪犯鲁光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4月27日 | |||
陈中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10月21日 | 汉族 | 容留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追缴被告人陈中原违法所得人民币62046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7年1月22日止 | 对罪犯陈中原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12046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 2027年1月22日 | |||
刘有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24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 | 对罪犯刘有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21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1500元。 | 2024年12月17日 | ||
黄山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2月22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 对罪犯黄山予以减刑两个月十五天 | 2024年9月30日 | |||||
陈芹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4月26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陈芹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止 | 对罪犯陈芹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5年2月12日 | |||
兰宝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4月8日 | 畲族 | 犯教唆他人吸毒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止 | 对罪犯兰宝建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3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 | 2024年10月26日 | |||
李显鑫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5月9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8月22日起至2029年8月21日止 | 对罪犯李显鑫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 | 2029年8月21日 | (2015)松刑初字第35号 | |||
钟清荣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8月20日 | 畲族 | 犯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3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2030年1月20日止 | 对罪犯钟清荣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及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元, | 2030年1月20日 | (2015)古刑初字第190号 | |
杨龙宝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8年1月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0月31日被松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 | 对罪犯杨龙宝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劳动教养二年 | 履行人民币9200元。 | 2025年6月21日 | ||
郑克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7月2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对罪犯郑克予以减刑五个月 | ||||||
应小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9年3月18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89601.82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8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 对罪犯应小明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6600元, | 2025年8月29日 | |||
林凯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6月10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十七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 | 对罪犯林凯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394207.98,其中本次已提请通过监狱转账代缴罚金人民币53365元, | 2025年5月16日 | |||
吴必桂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7年6月25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40495.08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4年10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17日止 | 对罪犯吴必桂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0495.08元, | 2026年10月17日 | (2015)榕刑初字第64号 | ||
谢伟滨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4年10月6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2日止 | 对罪犯谢伟滨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54000元, | 2025年3月2日 | |||
蓝启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3月15日 | 畲族 | 犯赌博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蓝启平等二人共同退赔共同参与部分人民币1479689.89元 | 拘役六个月 | 刑期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 | 对罪犯蓝启平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7200元。 | 2025年3月26日 | |||
黄必在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5月9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9日止 | 对罪犯黄必在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70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尤溪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2025年2月9日 | |||
吴李康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0月24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7年4月7日止 | 对罪犯吴李康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7年4月7日 | ||||
郑征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 | 对罪犯郑征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9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7000元, | 2024年9月2日 | ||||
郭齐淼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3月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 对罪犯郭齐淼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3月14日 | |||
陈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3年10月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文退出赃款人民币732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 对罪犯陈文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5800元。 | 2025年10月23日 | (2015)安刑初字第417号 | ||
何江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2年7月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未随案移送的被告人何江文向公安机关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 | 对罪犯何江文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2000元, | 2024年9月12日 | |||
魏生全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11月14日 | 汉族 | 犯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0年11月1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6年7月14日起至2031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魏生全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元, | 2031年7月13日 | |||
郑学发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月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2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郑学发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200元, | 2025年3月21日 | |||
蒋加灿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3年1月18日 | 汉族 | 强奸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二原告人经济损失198239.2元 | 有期徒刑七年;附带民事被告人蒋加灿等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二原告人经济损失198239.2元 | 刑期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7年10月26日止 | 对罪犯蒋加灿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9599.2元, | 2027年10月26日 | |||
郑尤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3月4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3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31年6月28日止 | 对罪犯郑尤平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00元, | 2031年6月28日 | |||
曾木水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9年11月12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2027年12月12日止 | 对罪犯曾木水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2200元, | 2027年12月12日 | (2013)南刑初字第18号 | ||
韩航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12月3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韩航等十一人继续在人民币985363.58元的范畴内共同退赔被害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2021)闽01刑终209号刑事判决:维持对被告人韩航的定罪量刑,责令上诉人韩航等十一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931230.9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止 | 对罪犯韩航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 | 2027年10月10日 | |||
胡细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9年12月2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一年;因犯强奸罪、抢劫罪于2011年11月9日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9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胡细为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9年10月8日 | ||||
王成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10月30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1年3月7日止 | 对罪犯王成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5540元, | 2031年3月7日 | |||
谭昭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6年9月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27日起至2028年7月26日止 | 对罪犯谭昭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000元, | 2028年7月26日 | |||
马富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3月2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17年6月14日被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 对罪犯马富贵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5年3月18日 | ||||
李晴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7月1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9年4月9日止 | 对罪犯李晴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0000元;其中本次考核期内通过监狱转账代扣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2029年4月9日 | |||
邢昌乾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6年2月16日 | 汉族 | 犯聚众斗殴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69093.11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14年11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止 | 对罪犯邢昌乾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100元。 | 2026年11月8日 | (2015)霞刑初字第95号 | ||
刘铭榕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9月12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 | 对罪犯刘铭榕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3月15日 | ||||
李国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9月29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李国明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6年7月13日 | ||||
梁惠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6年7月5日 | 汉族 | 犯信用卡诈骗罪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30年3月19日止 | 对罪犯梁惠华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0年3月19日 | (2015)延刑初字第344号 | ||||
吴文嵩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12月9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已缴纳),退出的赃款人民币51875.6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 | 对罪犯吴文嵩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2025年1月11日 | |||
田芝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9年11月14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9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田芝风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9年5月14日 | |||||
杨慈操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8月10日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8月25日起至2033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杨慈操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2033年8月24日 | (2014)榕刑初字第59号 | |
陈永群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月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43年12月26日止 | 对罪犯陈永群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130元。 | 2043年12月26日 | ||||
吴彪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9月17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元(已缴纳),继续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7472.93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0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止 | 对罪犯吴彪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25000元, | 2025年4月19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88号 | |
李龙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4年2月2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因犯聚众斗殴罪 | 刑期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 | 对罪犯李龙真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5000元。 | 2024年11月4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89号 | ||
洪安锦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4年1月6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 | 对罪犯洪安锦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4年12月12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90号 | ||
王维增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9月1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30年12月10日止 | 对罪犯王维增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3765.35元。 | 2030年12月10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91号 | ||
毛寿洪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7月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毛寿洪等三人退赔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1400元;被告人毛寿洪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2063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19年3月2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 | 对罪犯毛寿洪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300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代缴赔偿款人民币4300元。 | 2025年4月1日 | |||
林大雄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3年1月29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大雄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2025年1月19日 | |||
郑正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10月17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2月4日起至2027年5月3日止 | 对罪犯郑正灵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7年5月3日 | |||
罗剑高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0年7月14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 | 刑期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31年3月19日止 | 对罪犯罗剑高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2031年3月19日 | ||||
田华瑀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3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田华瑀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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