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1 | 德山监狱 | 刘炳华 (湖南省湘乡市) | 男 | 1988.11.28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三年六个月 | 无 | 假释 | 罪犯刘炳华自2021年入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医院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二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得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6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8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履行完毕。 |
2 | 德山监狱 | 陈千瑞 (湖北省鹤峰县) | 男 | 1989.8.29 | 强奸罪 | 七年六个月 | 无 | 五个月 | 罪犯陈千瑞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248分。 |
3 | 德山监狱 | 许衡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男 | 1980.9.24 | 诈骗罪 | 十一年六个月 | 无 | 七个月 | 罪犯许衡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热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96.5分。该犯本次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15 860元。 |
4 | 德山监狱 | 刘宁 (福建省福州市苍山区) | 男 | 1962.8.9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十年 | 无 | 七个月 | 罪犯刘宁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0 000元。 |
5 | 德山监狱 | 孙威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90.7.18 | 强奸罪 | 十年六个月 | 2020年8月25日减八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孙威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质检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92.5分。 |
6 | 德山监狱 | 易博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86.10.20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0年12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易博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热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45分。该犯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完毕。 |
7 | 德山监狱 | 张苏联 (广东省惠来县) | 男 | 1960.4.13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8月2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7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张苏联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修网角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2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 000元。 |
8 | 德山监狱 | 周洋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 男 | 1991.8.28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8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12月24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七个月(十年) | 罪犯周洋自2020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机修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报道员;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囚子心声》刊登8篇;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16分。 |
9 | 德山监狱 | 粱雅各 (湖北省松滋市) | 男 | 1995.8.6 | 诈骗罪 | 十五年 | 七个月(五年) | 罪犯粱雅各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腰身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囚子心声》共刊用4篇;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99分。该犯本次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21 100元。 | |
10 | 德山监狱 | 陈志勇 (湖南省长沙县) | 男 | 1971.9.9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3年9月25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8月31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7年11月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7月2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陈志勇自2020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先后26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队列会操、全年安全无事故、优秀学员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5月13日该犯因生活琐事与同犯打架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1年6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热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21.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2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1 200元。 |
11 | 德山监狱 | 刘军 (安徽省砀山县) | 男 | 1970.9.26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7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11月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刘军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接鞋舌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7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2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 200元。 |
12 | 德山监狱 | 赵维波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 男 | 1989.3.17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12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4月10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赵维波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边肚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74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6 017.21元。 |
13 | 德山监狱 | 周帮顺 (贵州省织金县) | 男 | 1979.11.3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10月30日减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1月16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7月2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周帮顺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至2022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分别获三等奖、二等奖;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96分。 |
14 | 德山监狱 | 郭俊杰 | 男 | 1981.7.8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年12月1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郭俊杰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26.2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 000元。 |
15 | 德山监狱 | 刘军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1982.4.9 | 开设赌场罪 | 三年 | 六个月 | 罪犯刘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5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572.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追缴人民币29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16 | 德山监狱 | 胡三建 (湖南省洞口县) | 男 | 1973.9.12 | 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 | 五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胡三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囚子心声》共刊用10篇。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57 000元。 | |
17 | 德山监狱 | 肖和聪 (湖南省洞口县) | 男 | 1985.2.15 | 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 | 七年 | 八个月 | 罪犯肖和聪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0分。该犯原判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并已履行追缴人民币3 500元,其中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履行追缴人民币3 500元。 | |
18 | 德山监狱 | 邓羲军 (湖南省新邵县) | 男 | 1975.6.19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15年8月31日减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12月23日减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8年9月13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三个月(一年) | 罪犯邓羲军在2018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7月至12月先后14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季度劳动竞赛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19年1月和12月因在生产现场厕所抽烟和作为行政组长对他犯播放黄色录像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先后2次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并被记警告处分一次、记过一次。经教育,自2020年5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2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254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8 100元。 |
19 | 德山监狱 | 易胜强 (湖北省天门市) | 男 | 1978.9.1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1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9月22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12月24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易胜强在2018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先后57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优秀学员、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11月因在车间现场抽烟受到警告处分,并被教育集训。经教育,自2021年1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494.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8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4 000元。 |
20 | 德山监狱 | 高周湘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 | 男 | 1990.7.10 | 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 | 五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高周湘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46分。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该犯原判财产刑履行完毕。 | |
21 | 德山监狱 | 杨先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男 | 1958.9.3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 三年 | 三个月 | 罪犯杨先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32分。 | |
22 | 德山监狱 | 卜刚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83.9.12 | 诈骗罪 | 十年 | 七个月 | 罪犯卜刚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和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2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20 000元。 | |
23 | 德山监狱 | 刘文福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 男 | 1974.1.15 | 贩卖毒品罪 | 十年 | 2021年7月28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五个月(二年) | 罪犯刘文福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9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 6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8 200元。 |
24 | 德山监狱 | 刘平 (湖南省衡阳县) | 男 | 1985.12.6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年7月3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12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三个月(十年) | 罪犯刘平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7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46.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8 100元。 |
25 | 德山监狱 | 汪斌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 男 | 1964.11.4 | 贩卖毒品罪、合同诈骗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3月10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7年4月1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汪斌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2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9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 400元。 |
26 | 德山监狱 | 梁宗琼 (湖南省吉首市) | 男 | 1980.3.8 | 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3月20日减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5月5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6月26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三年) | 罪犯梁宗琼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19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27 | 德山监狱 | 夏卫行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 | 男 | 1983.11.15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1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3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夏卫行在2020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1月至6月先后12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7月因在生产现场抽烟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0年8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和优秀学员;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1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3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100元。 |
28 | 德山监狱 | 胡宗武 (云南省镇雄县) | 男 | 1980.11.23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12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9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胡宗武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500元。 |
29 | 德山监狱 | 谢勇 (贵州省织金县) | 男 | 1970.12.13 | 走私、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5年4月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谢勇自2018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8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18年10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0年一季度至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二等奖、1次获三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126.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 |
30 | 德山监狱 | 徐言 (湖南省汨罗市) | 男 | 1999.4.2 | 聚众斗殴罪 | 七年 | 2021年7月28日减七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徐言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2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11分。 |
31 | 德山监狱 | 刘碧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84.11.10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三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刘碧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27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追缴人民币4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32 | 德山监狱 | 陈俊宏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86.12.13 | 组织卖淫罪 | 五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陈俊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34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33 | 德山监狱 | 杨邵辉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72.2.8 | 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 | 五年 | 五个月 | 罪犯杨邵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7 500元本次均已履行完毕。 | |
34 | 德山监狱 | 廖玉岩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72.6.6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廖玉岩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二等奖、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9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 |
35 | 德山监狱 | 叶辉 (湖南省石门县) | 男 | 1973.8.16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年5月2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叶辉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二等奖、三等奖;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21.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2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200元。 |
36 | 德山监狱 | 李四清 (湖南省湘阴县) | 男 | 1964.10.8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8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3年12月18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8年7月31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1年3月29日减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李四清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二等奖、三等奖;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0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5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1 500元。 |
37 | 德山监狱 | 丁稳力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77.4.10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2年8月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丁稳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先后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二等奖、三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39分。 |
38 | 德山监狱 | 张勇 (江西省赣州市) | 男 | 1999.11.3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三年 | 二个月 | 罪犯张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2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 000元、追缴人民币46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39 | 德山监狱 | 陈志勇 (湖南省茶陵县) | 男 | 1979.11.26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陈志勇在服刑之初,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先后8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6月12日,队列会操因携带槟榔进入生产车间被特警查获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1年7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2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在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中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94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40 000元、追缴人民币4 25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40 | 德山监狱 | 艾俊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 男 | 1993.10.6 | 寻衅滋事罪 | 六年 | 七个月 | 罪犯艾俊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和2021年5月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4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1 | 德山监狱 | 刘新桥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 男 | 1966.4.21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 | 四个月 | 罪犯刘新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27.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2 | 德山监狱 | 欧阳颖 (湖南省宁远县) | 男 | 1989.12.23 | 抢夺罪 | 四年五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欧阳颖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比武获二等奖; 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8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3 | 德山监狱 | 杨拓 (湖南省安乡县) | 男 | 1985.1.20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七个月 | 罪犯杨拓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度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 000元。 | |
44 | 德山监狱 | 韩大武 (湖北省远安县) | 男 | 1993.9.7 | 诈骗罪 | 四年 | 五个月 | 罪犯韩大武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5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8.2分。该犯原判罚金7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5 | 德山监狱 | 郭文华 (湖南省洪江市) | 男 | 1995.2.11 | 抢劫罪 | 三年 | 五个月 | 罪犯郭文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7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46分。该犯原判罚金1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6 | 德山监狱 | 莫仁生 (湖南省绥宁县) | 男 | 1970.11.28 | 猥亵儿童罪 | 三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莫仁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2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9分。 | |
47 | 德山监狱 | 陈守伟 (湖南省浏阳市) | 男 | 1972.12.5 | 猥亵儿童罪 | 三年九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陈守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7分。 | |
48 | 德山监狱 | 曾庆超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96.4.29 | 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 五年六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曾庆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三等奖;2021年6月参加监狱组织的红歌赛获一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08.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500元,履行追缴人民币13 100元。 | |
49 | 德山监狱 | 钱进 (湖南省醴陵市) | 男 | 1990.7.20 | 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2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1月14日减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7月2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钱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0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03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100元,累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200元。 |
50 | 德山监狱 | 郑金满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 | 男 | 1976.9.26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7年9月1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9月25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7月27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三个月(三年) | 罪犯郑金满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先后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三等奖;2021年6月获监狱组织的红歌赛一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7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3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000元,累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 500元。 |
51 | 德山监狱 | 吴文然 (湖南省花垣县) | 男 | 1973.11.20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8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12月15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7年4月17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9月18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吴文然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19年7月至2022年2月先后68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优秀学员、季度劳动竞赛、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3月16日晚8点左右,该犯因所在生产线生产任务未完成,在监区警察将该犯所在生产线全体罪犯留下进行任务安排时,该犯心生不满,后警察在罪犯学习室找其谈话时,该犯用头撞墙,实施自伤自残行为。根据《湖南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八款第十四项之规定:.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改造,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扣100分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6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0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3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 000元,累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40 000元。 |
52 | 德山监狱 | 曹胜军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男 | 1978.8.5 | 诈骗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三个月(九年) | 罪犯吴文然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19年7月至2022年2月先后68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优秀学员、季度劳动竞赛、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3月16日晚8点左右,该犯因所在生产线生产任务未完成,在监区警察将该犯所在生产线全体罪犯留下进行任务安排时,该犯心生不满,后警察在罪犯学习室找其谈话时,该犯用头撞墙,实施自伤自残行为。根据《湖南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八款第十四项之规定:.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改造,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扣100分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6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0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3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 000元,累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40 000元。 |
53 | 德山监狱 | 刘杰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 男 | 1985.7.28 | 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 六年 | 五个月 | 罪犯刘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比武中获二等奖;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0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6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54 | 德山监狱 | 何佳 (湖南省华容县) | 男 | 1983.11.29 |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8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4年2月21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何佳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2篇;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70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3 500元,原判民事赔偿其个人应承担的份额人民币13 451元已履行完毕。 |
55 | 德山监狱 | 段雪明 (湖南省衡东县) | 男 | 1975.12.29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3月20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6月26日减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9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3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段雪明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7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000元。 |
56 | 德山监狱 | 石淼 (湖南省涟源市) | 男 | 1976.7.8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12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0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4月10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石淼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2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000元。 |
57 | 德山监狱 | 谌建兴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75.7.24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谌建兴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7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100元。 |
58 | 德山监狱 | 罗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 男 | 1976.4.26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21年7月28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八个月(五年) | 罪犯罗方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2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60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50 000元,追缴人民币1 6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59 | 德山监狱 | 袁章春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 男 | 1963.1.13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三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袁章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29.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追缴人民币2 95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60 | 德山监狱 | 刘敏 (湖南省宁乡县) | 男 | 1997.9.7 | 强奸罪 | 三年 | 三个月 | 罪犯刘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24.7分。 | |
61 | 德山监狱 | 李笑波 (湖南省涟源市) | 男 | 1965.10.8 | 猥亵儿童罪 | 十二年 | 七个月(二年) | 罪犯李笑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26分。 | |
62 | 德山监狱 | 周正敏 (湖南省邵东县) | 男 | 1987.9.7 | 诈骗罪 | 十二年 | 七个月(二年) | 罪犯周正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质检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7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7 000元、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2 600元。 | |
63 | 德山监狱 | 赵明 (福建省连江县) | 男 | 1970.11.2 |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十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赵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收发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囚子心声》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8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0 000元。 | |
64 | 德山监狱 | 毛绪华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72.3.5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三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毛绪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26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 000元。 | |
65 | 德山监狱 | 张世清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82.6.22 | 组织卖淫罪 | 五年 | 八个月 | 罪犯张世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收发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1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7 500元、追缴人民币30 996元均已履行完毕。 | |
66 | 德山监狱 | 张健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 男 | 1984.6.9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三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张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电脑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6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23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5 0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5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67 | 德山监狱 | 姜明桥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66.12.11 | 故意伤害罪 | 六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姜明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04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500元。 | |
68 | 德山监狱 | 李志刚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男 | 1965.1.2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 | 三个月 | 罪犯李志刚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22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8 500元。 |
69 | 德山监狱 | 于涛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 男 | 1967.12.24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10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7月3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于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先后16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7月因在监舍内抽烟被警察查获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1年8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97分。 |
70 | 德山监狱 | 黄燕兵 (江西省南昌县) | 男 | 1984.5.18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7年9月1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7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6月14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0月30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黄燕兵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总质检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46.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2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 300元。 |
71 | 德山监狱 | 朱文桥 (湖南省攸县) | 男 | 1978.3.27 | 组织卖淫罪 | 五年 | 四个月 | 罪犯朱文桥在服刑之初,表现不够稳定,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先后31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3月因作为晚值班犯存在值班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6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6月至7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1次获奖励分,并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79.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7 166.65元、履行追缴人民币10 000元。 | |
72 | 德山监狱 | 张颖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81.9.7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0年9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张颖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后方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4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0.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3 492.1元。 |
73 | 德山监狱 | 李本余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68.12.19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李本余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贴补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9.1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7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4 | 德山监狱 | 李洋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 男 | 1986.1.20 | 贩卖毒品罪、危险驾驶罪 | 三年 | 一个月 | 罪犯李洋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网脚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3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3 000元、追缴人民币2 7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75 | 德山监狱 | 蔡智勇 (湖南省沅陵县) | 男 | 1991.11.10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11月1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蔡智勇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外头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4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1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84.5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2 743.4元已履行完毕。 |
76 | 德山监狱 | 陈少军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83.12.31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7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4月10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陈少军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安全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6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2 200元。 |
77 | 德山监狱 | 何卫德 (湖南省江永县) | 男 | 1983.4.2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9月25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三年) | 罪犯何卫德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外头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97分。 |
78 | 德山监狱 | 陈杰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 男 | 1970.10.30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十五年 | 七个月 | 罪犯陈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绿化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绿化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1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77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79 | 德山监狱 | 柳诗建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男 | 1970.10.23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年5月2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柳诗建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绿化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绿化职责。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3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1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74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3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800元。 |
80 | 德山监狱 | 王永争 (云南省宣威市) | 男 | 1982.5.17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王永争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虽患脑外伤出血后遗症,仍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1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6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000元。 |
81 | 德山监狱 | 沈文忠 (湖南省澧县) | 男 | 1970.8.18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5月10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7月31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沈文忠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和2022年先后2次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0年和2022年先后2次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02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3 000元。 |
82 | 德山监狱 | 周应明 (湖南省望城县) | 男 | 1954.7.21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11月3日减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2月23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9月18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七个月(十年) | 罪犯周应明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因年满65周岁且身患多种疾病,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劳动,但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121分。该犯已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40 000元,对未予赔偿的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愿放弃执行。 |
83 | 德山监狱 | 何天望 (湖南省湘潭市) | 男 | 1966.1.30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9年8月1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8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4月1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7月27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何天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虽患高血压2级很高危、冠心病,仍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现从事陪护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陪护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7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1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59分。 |
84 | 德山监狱 | 肖福初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65.10.16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7月31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肖福初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1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2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2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8 000元。 |
85 | 德山监狱 | 李如跃 (贵州省大方县) | 男 | 1973.1.4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3月10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7月25日减一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11月1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3月29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七个月(九年) | 罪犯李如跃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虽患双耳神经性耳聋、听力残疾二级,仍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现从事陪护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陪护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36.1分。 |
86 | 德山监狱 | 袁定勇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70.2.14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赌博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4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8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4月10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九年) | 罪犯袁定勇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8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84 800元。 |
87 | 德山监狱 | 叶灿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 男 | 1985.1.22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08年4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3年3月20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10月30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1月16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8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一个月(三年) | 罪犯叶灿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56.4分。 |
88 | 德山监狱 | 项军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1984.10.15 | 抢劫罪、强奸罪 | 十九年 | 2014年5月5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8年2月2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20年7月27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五个月(一年) | 罪犯项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和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24分。该犯本次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2 000元。 |
89 | 德山监狱 | 张得付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72.4.12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9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张得付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74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4 000元已履行完毕。 |
90 | 德山监狱 | 杨玉龙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87.4.25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5月5日减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3月11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7月31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三年) | 罪犯杨玉龙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机修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1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 809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7 809元。 |
91 | 德山监狱 | 舒朝兵 (湖南省岳阳县) | 男 | 1980.11.19 | 抢劫罪、强奸罪 | 二十年 | 2015年10月30日减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7年6月2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9年3月18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五个月(五年) | 罪犯舒朝兵自2019年呈报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先后37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7月15日因在车间现场利用电池搭钢丝球丝的方式点燃香烟后抽烟,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0年8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3次获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50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92 | 德山监狱 | 袁建红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78.11.23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1月11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9月25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三年) | 罪犯袁建红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29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4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8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800元。 |
93 | 德山监狱 | 刘栋成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90.6.10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12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4月10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3月29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刘栋成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和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4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000元。 |
94 | 德山监狱 | 彭军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90.12.18 | 贩卖毒品罪 | 四年 | 八个月 | 罪犯彭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2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 000元、追缴人民币1 4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95 | 德山监狱 | 李大映 (湖南省浏阳市) | 男 | 1971.9.28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1年11月1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李大映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72分。 |
96 | 德山监狱 | 李旺生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 男 | 1987.8.10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李旺生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63分。 |
97 | 德山监狱 | 刘石平 (湖南省涟源市) | 男 | 1972.5.3 | 诈骗罪 | 十一年 | 五个月 | 罪犯刘石平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6 000元。 | |
98 | 德山监狱 | 刘齐团 (湖南省邵东县) | 男 | 1979.10.27 | 盗窃罪 | 三年 | 四个月 | 罪犯刘齐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6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99 | 德山监狱 | 成建能 (湖南省永州市) | 男 | 1990.3.21 | 诈骗罪 | 十年 | 八个月 | 罪犯成建能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参加红歌合唱赛获二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3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 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5 800元。 | |
100 | 德山监狱 | 王骙 (湖南省邵东县) | 男 | 1984.10.4 | 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五年 | 四个月 | 罪犯王骙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87分。 | |
101 | 德山监狱 | 杨卫清 (湖南省新宁县) | 男 | 1990.1.7 | 聚众斗殴罪 | 四年六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杨卫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62分。 | |
102 | 德山监狱 | 冯兵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男 | 1988.7.11 | 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 | 七年 | 五个月 | 罪犯冯兵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参加监狱组织的红歌赛获二等奖;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25分。 | |
103 | 德山监狱 | 刘军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76.10.23 | 容留卖淫罪 | 六年 | 六个月 | 罪犯刘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8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000元、追缴人民币1 600元。 | |
104 | 德山监狱 | 刘凯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88.7.24 | 组织卖淫罪 | 九年 | 八个月 | 罪犯刘凯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9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2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20元、追缴人民币400 000元。 | |
105 | 德山监狱 | 张阳 (湖南省华容县) | 男 | 1992.9.21 | 抢劫罪 | 十四年六个月 | 2021年3月29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张阳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4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00元,累计履行罚金人民币6 000元。 |
106 | 德山监狱 | 刘宏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 男 | 1988.8.19 | 诈骗罪 | 三年 | 三个月 | 罪犯刘宏宇自2021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0次获奖励分,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履行完毕。截止2023年04月表扬2次,并余382.3分。 | |
107 | 德山监狱 | 伍超慧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97.11.11 | 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 十一年 | 五个月 | 罪犯伍超慧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85分。 | |
108 | 德山监狱 | 舒新喜 (湖南省沅陵县) | 男 | 1974.11.7 | 故意伤害罪 | 三年 | 六个月 | 罪犯舒新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43分。 | |
109 | 德山监狱 | 鲁羲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88.5.10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七个月(五年) | 罪犯鲁羲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10月至2022年2月先后41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优秀学员、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3月25日,该犯在监舍内因上厕所冲水事宜与同犯杨超发生争吵后并打架,情节较轻。根据《湖南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七款第一项之规定: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扣20分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4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0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19.1分。 |
110 | 德山监狱 | 张学明 (贵州省毕节市) | 男 | 1979.3.9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18年12月24日减八个月;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张学明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64分。 |
111 | 德山监狱 | 刘德发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83.6.21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刘德发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先后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3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07分。 |
112 | 德山监狱 | 马军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 男 | 1966.11.23 | 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九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马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 300元,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 | |
113 | 德山监狱 | 吴超超 (贵州省绥阳县) | 男 | 1991.9.27 | 协助组织卖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 | 六年二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吴超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1分。 | |
114 | 德山监狱 | 高定富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1981.5.23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5月3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7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高定富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0分。 |
115 | 德山监狱 | 罗楚云 (湖南省洞口县) | 男 | 1968.8.4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12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4月10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罗楚云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32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已履行完毕。 |
116 | 德山监狱 | 任红望 (湖南省岳阳县) | 男 | 1978.4.13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7年10月2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2年9月26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任红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1篇;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7分。 |
117 | 德山监狱 | 向佐龙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 男 | 1979.2.11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年4月11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2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6月1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向佐龙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56分。 |
118 | 德山监狱 | 吴焕燃 (广东省惠来县) | 男 | 1986.3.1 | 贩卖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2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11月14日减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1年3月29日减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六个月(八年) | 罪犯吴焕燃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召集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广播站共刊用8篇;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65分。 |
119 | 德山监狱 | 田雨军 (湖北省公安县) | 男 | 1978.7.18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年5月23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田雨军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9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500元。 |
120 | 德山监狱 | 李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男 | 2001.8.6 | 聚众斗殴罪、盗窃罪 | 四年十一个月 | 三个月 | 罪犯李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6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履行追缴人民币9 000元。 | |
121 | 德山监狱 | 曹高云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74.10.15 | 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 五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曹高云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2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7 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82 300元、追缴人民币7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122 | 德山监狱 | 易智伟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99.6.13 | 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 七年 | 四个月 | 罪犯易智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2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5 000元。 | |
123 | 德山监狱 | 谭陆军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男 | 1998.12.2 | 强奸罪 | 三年 | 二个月 | 罪犯谭陆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1.1分。 | |
124 | 德山监狱 | 李万一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75.10.24 | 贩卖毒品罪 | 五年 | 六个月 | 罪犯李万一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9次获奖分;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125 | 德山监狱 | 黄兴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83.12.20 | 贩卖毒品罪 | 十一年六个月 | 2018年6月1日减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20年7月2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七个月(一年) | 罪犯黄兴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4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7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5 000元。 |
126 | 德山监狱 | 米军超 (河南省襄城县) | 男 | 1980.7.27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年5月2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米军超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91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 |
127 | 德山监狱 | 陈炎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 男 | 1988.8.23 | 诈骗罪 | 四年十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陈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63.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 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4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128 | 德山监狱 | 彭吉春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76.7.22 | 故意伤害罪 | 五年四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彭吉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73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 000元。 | |
129 | 德山监狱 | 范才高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75.2.15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6月1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11月16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范才高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1.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000元。 |
130 | 德山监狱 | 朱金礼 (云南省会泽县) | 男 | 1985.3.4 | 运输毒品 | 无期徒刑 | 2021年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朱金礼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9.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 |
131 | 德山监狱 | 刘谭 (湖南省涟源市) | 男 | 1992.4.1 | 诈骗罪 | 四年八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刘谭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19.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 | |
132 | 德山监狱 | 侯杰 (湖南省会同县) | 男 | 1998.8.17 | 强奸罪 | 十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侯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83.1分。 | |
133 | 德山监狱 | 周靖 (湖南省宁乡市) | 男 | 1996.11.4 | 诈骗罪 | 三年 | 三个月 | 罪犯周靖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3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68.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履行完毕。 | |
134 | 德山监狱 | 毛波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1984.10.24 | 开设赌场罪 | 三年二个月 | 二个月 | 罪犯毛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93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人民币40 000元。 | |
135 | 德山监狱 | 金泓锡 (江苏省连云港市) | 男 | 1988.2.13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年 | 六个月 | 罪犯金泓锡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94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人民币13 59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40 000元、追缴人民币13 590元。 | |
136 | 德山监狱 | 罗勇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90.4.18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9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罗勇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7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93分。 |
137 | 德山监狱 | 吴国明 (四川省营山县) | 男 | 1977.6.13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11月16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吴国明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84.1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 000元。 |
138 | 德山监狱 | 胡合方 (湖北省潜江市) | 男 | 1979.12.27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三个月(十年) | 罪犯胡合方自2017年呈报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先后26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全年安全无事故、队列会操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19年1月因从该犯床铺中搜出一张黄色图片受到记过处分。经教育,自2019年2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先后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19年5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0年一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9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400元。 |
139 | 德山监狱 | 陈敬书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1970.7.28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16年5月10日减一年;2018年2月27日减八个月;2021年3月29日减二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陈敬书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8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4 500元。 |
140 | 德山监狱 | 李友生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 男 | 1956.10.22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7年6月2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2月1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2年12月21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5月5日减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6月26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3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三年) | 罪犯李友生自2019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一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19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1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600元。 |
141 | 德山监狱 | 叶平龙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男 | 1978.1.3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09年8月1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2年12月21日减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2月27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二个月(十年) | 罪犯叶平龙自2018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2月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18年4月18日该犯去医院就诊时在特警岗亭处搜出槟榔一包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18年5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8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2次获奖励分;2018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72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1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10元。 |
142 | 德山监狱 | 杨博 (湖南省汨罗市) | 男 | 1990.5.29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8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6月26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1月16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月25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杨博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0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6 000元。 |
143 | 德山监狱 | 姚云飞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男 | 1975.10.29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1年4月8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8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二个月(八年) | 罪犯姚云飞自2013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先后10次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季度劳动竞赛、晚值班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15年11月和2016年8月因2012年以来多次使用手机并收藏现金且参与喝酒、殴打他犯受到记过处分1次、警告处分1次。经教育,自2017年1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8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17年2季度至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先后2次获二等奖、3次获三等奖;2019年10月和2020年1月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三等奖;2017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7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4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先后四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22次,并余312.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1 000元。 |
144 | 德山监狱 | 向云高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84.3.1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9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12月18日减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向云高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5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00元、民事赔偿人民币3 000元。 |
145 | 德山监狱 | 胡肖宇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 男 | 1999.8.4 | 贩卖毒品罪 | 四年 | 八个月 | 罪犯胡肖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4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146 | 德山监狱 | 刘任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男 | 1988.8.30 | 诈骗罪 | 十一年 | 七个月 | 罪犯刘任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21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人民币5 000元。 | |
147 | 德山监狱 | 向禹 (湖北省利川市) | 男 | 1994.7.22 | 强奸罪 | 四年二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向禹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58分。 | |
148 | 德山监狱 | 吕勇胜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 男 | 1971.11.17 | 贩卖毒品罪 | 七年 | 四个月 | 罪犯吕勇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0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
149 | 德山监狱 | 曾有才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 男 | 1963.9.14 | 贩卖毒品罪 | 七年 | 2021年3月29日减七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曾有才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2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50 | 德山监狱 | 苏圣文 (湖南省桃江县人) | 男 | 1963.11.13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八年 | 2020年7月27日减八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苏圣文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51 | 德山监狱 | 刘建华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 男 | 1965.9.30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3年3月20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6月26日减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7年9月1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3月25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三年) | 罪犯刘建华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2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600元。 |
152 | 德山监狱 | 谭佳杰 (湖南省安仁县) | 男 | 1991.7.23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5年3月2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12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9月18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三个月(九年) | 罪犯谭佳杰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48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3 200元。 |
153 | 德山监狱 | 饶先春 (湖北省监利县) | 男 | 1975.6.7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0年5月8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5年5月5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7年6月26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0年1月10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三个月(八年) | 罪犯饶先春自2019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10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34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8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 000元。 |
154 | 德山监狱 | 汤超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65.12.29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12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8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2月2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8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汤超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并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42.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 000元。 |
155 | 德山监狱 | 刘仁兵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78.2.25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8月2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4年5月5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7月25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7月27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刘仁兵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77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500元。 |
156 | 德山监狱 | 肖清明 (湖南省望城县) | 男 | 1969.1.10 | 贩卖毒品罪 | 十年五个月 | 2013年6月14日减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六个月(一年) | 罪犯肖清明自2018年获得加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先后3次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8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2018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540.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000元。 |
157 | 德山监狱 | 刘升锋 (湖南省祁东县) | 男 | 1989.12.22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5年3月1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7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刘升锋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4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55.1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446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446元。 |
158 | 德山监狱 | 魏巍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85.7.3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年7月3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8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9年4月25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三个月(八年) | 罪犯魏巍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5次获奖励分;2019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399.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000元。 |
159 | 德山监狱 | 周定祥 (重庆市云阳县) | 男 | 1987.9.12 | 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8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3年12月18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12月31日减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7月27日减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周定祥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2020年、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第四季度队列会操获第一名;2021年5月队列会操获一等奖;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4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8 000元。 |
160 | 德山监狱 | 曾杰丰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78.7.27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6月14日减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6月26日减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11月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7月2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二个月(三年) | 罪犯曾杰丰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2020年、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被评为监狱优秀学员;2020年第四季度罪犯队列会操获第一名;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06分。该犯本次履行民赔人民币6 000元,共计履行民赔人民币12 000元。 |
161 | 德山监狱 | 常亮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84.11.23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4年5月5日减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9月19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9月18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二个月(三年) | 罪犯常亮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优秀学员;2022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4次获奖励分;2019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2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赔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民赔人民币8 000元。 |
162 | 德山监狱 | 钟漾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 男 | 1982.7.2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七个月 | 罪犯钟漾自2021年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唱支心歌给党听”红歌合唱赛获得二等奖;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70分。该犯没收财产50 000元全部履行完毕。 | |
163 | 德山监狱 | 彭延东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91.11.28 | 强奸罪 | 三年十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彭延东自2021年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队列会操获三等奖;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13分。 | |
164 | 德山监狱 | 林文才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 男 | 1993.8.24 | 抢劫罪 | 十年 | 2021年7月28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七个月(二年) | 罪犯林文才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医院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卫生员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年度优秀学员;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因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得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因积极参加监区晚值班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参加监狱举办的2021年上半年罪犯队列会操暨内务比武活动获团体三等奖;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9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8000元、共同退赔人民币5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165 | 德山监狱 | 房江枫 (湖南省慈利县) | 男 | 1975.5.4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1年10月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7月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5月10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1年3月29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三个月(八年) | 罪犯房江枫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医院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卫生员职责。2020年至2021年连续二年被评为监狱优秀报道员;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监狱监狱《育德报》广播站采用6篇;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0次获得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6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监狱《囚子心声》广播站采用5篇;2020年参加监狱四季度队列会操暨手语操比武获得团体二等奖;2021年6月25日参加监狱红歌合唱赛获得团体二等奖;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72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00元。 |
166 | 德山监狱 | 王明亮 (湖南省邵阳县) | 男 | 1987.3.20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八个月 | 罪犯王明亮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二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在从事箱包加工工种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因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获得三等奖1次;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8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0 000元,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67 | 德山监狱 | 李进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 男 | 1987.3.20 | 组织卖淫罪 | 十年 | 七个月 | 罪犯李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担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在从事鞋面加工工种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1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0 0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
168 | 德山监狱 | 曾少彬 (广东省普宁市) | 男 | 1980.9.16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12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11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3月29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八个月(十年) | 罪犯曾少彬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岗位职责。2020年和2022年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年度优秀学员;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在从事鞋面加工工种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同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82分。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69 | 德山监狱 | 罗游周 (湖南省洞口县) | 男 | 1985.6.13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7月1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3月20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6月26日减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三年) | 罪犯罗游周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在从事鞋面加工工种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18分。该犯本次履行民赔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民赔70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170 | 德山监狱 | 刘开政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80.4.10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3月2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9月1日减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2月23日减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7月2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七个月(十年) | 罪犯刘开政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岗位职责。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 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因在夜间按要求参与楼层晚值班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9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赔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民赔人民币15 0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171 | 德山监狱 | 蒋委任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 男 | 1979.12.12 | 运输毒品罪、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6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8月31日减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11月7日减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月25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蒋委任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炊事员职责。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在从事鞋面加工工种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53分。该犯原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72 | 德山监狱 | 张希圣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 | 男 | 1992.10.10 | 贩卖毒品 | 七年 | 八个月 | 罪犯张希圣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34分。 | |
173 | 德山监狱 | 付东生 (黑龙江省肇东市) | 男 | 1985.6.14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12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8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2月27日减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8月25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付东生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教编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并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69分。 |
174 | 德山监狱 | 董俊杰 (湖南省永州市) | 男 | 1978.10.24 | 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二十年 | 2016年9月19日减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8年6月1日减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20年11月18日减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四个月(四年) | 罪犯董俊杰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4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96.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00元,累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06 000元。 |
175 | 德山监狱 | 雷海祥 (湖南省新邵县) | 男 | 1978.9.12 | 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 | 十二年 | 五个月 | 罪犯雷海祥自2020年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发料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3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60分。该犯原判罚金270 000元全部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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