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监狱-2024-12-1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李天有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5-07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项目 内容
文件类型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文号 [2024]粤狱刑暂字第173号
签发机构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罪犯姓名 李天有
性别
出生日期 1968年3月20日
民族 汉族
罪名 制造毒品罪
判决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2021年12月1日
刑期 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附加刑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刑期起止 2020年11月23日至2035年11月22日
服刑地点 广东省英德监狱
提请原因 因患疾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批准执行日期 2024年12月9日
决定书发布日期 2024-12-12

附件:461465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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