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监狱-2024-12-05-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肖庆国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5-07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项目 内容
文书类型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文号 [2024]粤狱刑暂字第178号
发文单位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罪犯姓名 肖庆国
性别
出生日期 1958年10月22日
民族 汉族
原判罪名 诈骗罪
判决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原判刑期 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退赔644万元
减刑后刑期 2018年1月27日起至2028年1月26日止
服刑地点 广东省英德监狱
暂外执行原因 因患疾病
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批准执行日期 2024年12月2日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单位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湖南省宜章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湖南省宜章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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