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杜永芳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8年3月9日 | 汉族 |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二百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 对罪犯杜永芳予以假释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罚金5万元, | 2026年6月30日 | (2024)安司矫调评字第52号 | ||
林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5年1月10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暂扣于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 | 对罪犯林野予以假释 | 2026年3月5日 | (2025)闽厦狱假字第6号 | |||
沙旭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2年7月12日 | 汉族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止 | 对罪犯沙旭南予以假释 | 2025年10月11日 | (2024)东矫调评字第68号 | |||
吴上灿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9月14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8日止 | 对罪犯吴上灿予以假释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罚金6万元;其中本考核期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6万元, | 2026年3月8日 | (2025)闽厦狱假字第7号 | ||
吴扬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12月29日 | 汉族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 罚金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 对罪犯吴扬予以假释 | 2025年12月5日 | (2024)饶社矫调评字第298号 | |||
张加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12月28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止 | 对罪犯张加明予以假释 | 履行完毕。其中该犯在投案时向福建省漳浦县公安局退出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85925元, | 2026年2月20日 | (2025)闽厦狱假字第5号 | ||
蔡伟平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6年2月29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2029年6月27日止 | 对罪犯蔡伟平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人民币41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2029年6月27日 | ||
陈池健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2年12月1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 | 对罪犯陈池健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罚金28100元, | 2028年7月9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03号 | ||
陈巧龙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2年7月9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30年4月12日止 | 对罪犯陈巧龙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0年4月12日 | ||||
陈瑞中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1年8月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31832.2元 | 死刑 | 对罪犯陈瑞中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400000元;其中判决书中体现二审审理期间,该犯亲属代为缴纳400000元。 | |||||
陈伟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2000年3月22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止 | 对罪犯陈伟明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5年9月17日 | ||||
陈晓君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2年7月31日 | 汉族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陈晓君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52500元, | 2025年7月24日 | (2012)厦刑初字第108号 | ||
陈泽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8年9月11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泽华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27日 | |||||
程辉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6年9月21日 | 汉族 | 强奸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70338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 | 对罪犯程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7838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7338元, | 2025年7月25日 | |||
董志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9年8月15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刑期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30年11月12日止 | 对罪犯董志江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5790元。 | 2030年11月12日 | |||
方党连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0年12月30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9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方党连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900元, | 2029年6月6日 | |||
方岩梦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1年3月16日 | 傣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2032年7月27日止 | 对罪犯方岩梦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400元, | 2032年7月27日 | ||||
葛文泉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11月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6日起至2027年7月5日止 | 对罪犯葛文泉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6955元;其中本次提请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6500元, | 2027年7月5日 | |||
龚政红 | 省厦门监狱 | 男 | 2000年2月16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龚政红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10月28日 | |||||
官国鹏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1月3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3月15日止 | 对罪犯官国鹏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9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7000元, | 2028年3月15日 | |||
官万寿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5年5月1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 | 对罪犯官万寿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5年10月27日 | |||
郭鑫德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9年11月27日 | 回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郭鑫德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8月25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59号 | |||
何福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1年12月12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 年 5月 26 日至2028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何福林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40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1000元, | 2028年5月25日 | |||
洪鹭鸣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1年11月26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14年4月25日起至2029年10月24日止 | 对罪犯洪鹭鸣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6年 | 监外执行 | 2029年10月24日 | (2014)思刑初字第823号 | |
洪宇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7年8月2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41384.05元 | 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 | 对罪犯洪宇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11月18日 | ||||
洪智聪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9年6月23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6日起至2028年11月5日止 | 对罪犯洪智聪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2.5万元。 | 2028年11月5日 | |||
黄金禄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13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黄金禄生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000元。 | ||||||
黄美信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0年8月3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枪支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总和刑期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非法狩猎罪 | 刑期自2021年1月5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止 | 对罪犯黄美信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履行人民币98400元;其中本次向德化县人民法院缴交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5年9月4日 | ||
黄培强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1年9月29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黄培强减为有期徒刑 | |||||||
黄绍燊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2月27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2月4日止 | 对罪犯黄绍燊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2月4日 | ||||
黄小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5年2月18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 对罪犯黄小生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完毕。其中本次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履行80000元。 | 2025年5月23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08号 | ||
黄永影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11月9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 | 对罪犯黄永影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2025年11月23日 | |||
江承裕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2年2月7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江承裕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5月14日 | ||||
江华斌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1年7月15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30日起至2033年11月29日止 | 对罪犯江华斌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3年11月29日 | ||||
姜国福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8年4月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500元 | 死刑 | 对罪犯姜国福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情况:该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500元。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42号 | ||||
蓝保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0年10月26日 | 畲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蓝保林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5800元, | ||||||
雷雄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8年11月15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9月20日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18年8月2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8年8月22日交付厦门监狱执行刑罚。2022年4月2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22)闽刑更15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现刑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44年4月25日止 | 对罪犯雷雄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 | 2044年4月25日 | |||
李凡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2日 | 布依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8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李凡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1296元;其中本次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缴交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8年1月15日 | |||
李福滨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1年12月19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56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李福滨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履行共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92052.17元, | 2025年8月6日 | ||
李金中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11月16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总合刑期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 | 对罪犯李金中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5年7月14日 | |||
李锦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8年12月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李锦明向本院退缴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 | 对罪犯李锦明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6万元, | 2025年10月16日 | |||
李进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7年8月2日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9年4月12日起。2019年5月14日交付福建省厦门监狱执行刑罚。2022年8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刑更28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8月23日送达,现刑期自2022年8月4日起至2044年8月3日止 | 对罪犯李进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79.63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3779.63元。 | 2044年8月3日 | |||||
李丽欣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53年5月2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13年8月9日起至2027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李丽欣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2027年4月8日 | (2014)龙刑初字第280号 | |||
李亮才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1年7月19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所得,已履行172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000元;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追缴违法所得38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11月6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9年2月13日交付福建省厦门监狱执行刑罚。2022年9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22)闽刑更370号刑事裁定,将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刑期自2022年9月23日起至2044年9月22日止 | 对罪犯李亮才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172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000元;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追缴违法所得3800元。 | 2044年9月22日 | |||
李漳照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69年11月2日 | 汉族 | 犯流氓罪、妨碍公务罪、强奸妇女罪 | 罚金人民币2万5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31年9月10日止 | 对罪犯李漳照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31年9月10日 | ||||
廖元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11月3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55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5月3日止 | 对罪犯廖元诗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86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缴交违法所得人民币8600元。 | 2027年5月3日 | |||
林才福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9年7月1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9年1月5日止 | 对罪犯林才福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人民币1303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9500元。 | 2029年1月5日 | ||
林超群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6月1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四千四百一十六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超群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8000元。 | |||||
林峰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8年6月8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止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撤销对罪犯林峰的缓刑 | 履行人民币38600元;其中案件审理期间向平和县人民法院预交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2025年9月14日 | |||
林清虹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6年2月16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止 | 对罪犯林清虹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8月11日 | |||||
林适时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6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27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林适时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二万元, | 2027年2月25日 | (2014)厦刑初字第118号 | ||
林文森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1年12月23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 | 履行2万元。 | 2025年5月16日 | ||||
林志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4年9月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11月11日起至2028年10月6日止 | 对罪犯林志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3000元, | 2028年10月6日 | |||
林忠诚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1年9月28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3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 | 对罪犯林忠诚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人民币25625.57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0400元。 | 2026年2月21日 | ||
蔺建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7年6月28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6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 对罪犯蔺建华予以减刑四个月 | ||||||
刘彬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0年1月3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45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 | 对罪犯刘彬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45000元, | 2025年7月23日 | |||
刘舜杰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3年4月28日 | 汉族 | 制造、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刘舜杰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600元。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32号 | |||||
刘志强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3年6月2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 | 对罪犯刘志强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7月20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11号 | |||
刘志贤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9年3月29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刘志贤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28日 | ||||
卢景祥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5年8月8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卢景祥减为有期徒刑 | |||||||
卢文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8年10月10日 | 汉族 | 假冒注册商标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卢文烟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9000元。 | 2025年5月25日 | |||
罗龙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6月29日 | 苗族 | 犯抢劫罪 | 赔偿人民币475213.71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8年9月22日止 | 对罪犯罗龙伟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到位15000元, | 2028年9月22日 | |||
吕伟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9年9月27日 | 汉族 | 伪造身份证件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8日止 | 对罪犯吕伟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6年11月28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09号 | ||
吕文安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9年12月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九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8年6月6日止 | 提请减刑幅度扣减三个月 | 履行比例低于30%。考核期狱内自助选购消费8305.28元, | 2028年6月6日 | |||
欧建新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0年11月20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责令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 对罪犯欧建新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完毕,退出账户内留存赌资人民币83921元, | 2025年4月30日 | |||
潘艺海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8年4月22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八百六十四元、退赔另二名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六千五百九十四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 | 对罪犯潘艺海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退赔人民币1.5万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缴纳退赔人民币1.5万元。 | 2025年8月17日 | |||
彭焕刚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1月2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六年;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2年3月2日起至2030年3月1日止 | 对罪犯彭焕刚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30年3月1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19号 | |||
彭进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66年4月21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 | 对罪犯彭进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00元。 | 2025年7月18日 | ||||
彭顺彬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11月15日 | 汉族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7年6月5日止 | 对罪犯彭顺彬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7年6月5日 | ||||
邱国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9年7月3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与另二名同案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25194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9年7月1日止 | 对罪犯邱国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71900元;其中本人履行51900元, | 2029年7月1日 | |||
邱吉棍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12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 | 刑期自2022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 对罪犯邱吉棍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8月15日 | |||
任永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9年12月16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止 | 对罪犯任永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781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缴纳7810元。 | 2025年10月23日 | |||
沈惠福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9年3月20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30年12月2日止 | 对罪犯沈惠福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人民币851500元。 | 2030年12月2日 | ||
沈致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0年8月13日 | 汉族 | 信用卡诈骗罪 | 退赔人民币319.65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3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 | 对罪犯沈致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11500元、责令退赔1239941.23元, | 2026年9月24日 | (2014)海刑初字第272号 | ||
施荣西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7年1月27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施荣西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528545.84元, | ||||||
苏建基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5年10月1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17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止 | 对罪犯苏建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5000元, | 2025年8月16日 | |||
孙宗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29日 | 苗族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孙宗宗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00元,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31号 | |||||
汤特波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1年10月10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止 | 对罪犯汤特波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160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缴纳16000元。 | 2025年8月3日 | |||
唐立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1年3月20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所得人民币14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 | 对罪犯唐立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16000元。 | 2025年6月5日 | ||
田勇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9年11月26日 | 土家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6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 | 对罪犯田勇华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6年1月5日 | |||||
田宇浩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6年8月16日 | 苗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3日起至2028年1月2日止 | 对罪犯田宇浩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8年1月2日 | ||||
涂逢周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3年7月3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10月19日起。2018年10月24日交付福建省厦门监狱执行刑罚。2022年8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刑更27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8月23日送达,现刑期至2044年8月3日止 | 提请减刑幅度扣减一个月 | 履行人民币173.1元。 | 2044年8月3日 | (2015)岩刑初字第45号 | ||
涂艺东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68年1月2日 | 汉族 | 强迫交易罪 | 罚金人民币5千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 扣减幅度扣减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10月29日 | |||
王金波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9年9月9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9年5月16日止 | 对罪犯王金波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5782元, | 2029年5月16日 | |||
王木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9年3月1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又因犯盗窃罪 | 刑期自2017年6月3日起至2029年6月2日止 | 对罪犯王木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37633元;其中本次提请向安溪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 2029年6月2日 | |||
王培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8月17日 | 汉族 | 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2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因抢劫罪于2004年11月1日因犯抢劫罪被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4月17日被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30年1月12日止 | 扣减幅度三个月 | 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 2030年1月12日 | (2023)闽厦狱减字第686号 | ||
王硕熙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 对罪犯王硕熙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4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2400元。 | 2025年12月9日 | (2015)厦刑初字第137号 | ||
吴建华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2年2月19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吴建华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7月8日止 | 对罪犯吴建华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95000元, | 2027年7月8日 | |||
吴经读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7年1月2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20949元;其中本考核期向安溪县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78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2028年4月10日止 | 对罪犯吴经读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民事赔偿20949元;其中本考核期向安溪县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7800元。 | 2028年4月10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18号 | ||
吴马水生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3年5月24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所得一案,执行到位金额10800元 | 死刑 | 对罪犯吴马水生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18700元;2024年9月1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财产性判项复函载明:1.没收财产一案,执行到位金额118700元。 | |||||
吴锐辉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30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已预缴)。被告人吴锐辉向法院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 | 对罪犯吴锐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罚金6000元, | 2025年9月27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22号 | ||
吴伟强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2年1月26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5年8月2日止 | 对罪犯吴伟强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8月2日 | ||||
吴跃贞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3年7月20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44年4月25日止 | 对罪犯吴跃贞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38179.98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3000元, | 2044年4月25日 | ||||
吴镇浩 | 省厦门监狱 | 男 | 2003年4月19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 | 对罪犯吴镇浩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5年4月17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07号 | ||||
吴志锔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7年12月2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向法院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39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 | 对罪犯吴志锔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17日 | ||||
谢炎林 | 省厦门监狱 | 男 | 2000年7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7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谢炎林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履行人民币9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0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 | 2025年6月6日 | ||
熊彬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0年8月18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向被告人熊彬扣押人民币6700元及被告人熊彬所退赃款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8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 | 对罪犯熊彬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向被告人熊彬扣押人民币6700元及被告人熊彬所退赃款人民币20000元, | 2026年2月5日 | (2025)闽厦狱减字第105号 | ||
徐威 | 省厦门监狱 | 男 | 2001年1月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 对罪犯徐威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5月15日 | ||||
徐一煌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4年10月24日 | 汉族 | 抢夺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22年4月17日起至2030年4月16日止 | 对罪犯徐一煌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0年4月16日 | ||||
许炜秋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94年9月2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7年8月29日止 | 对罪犯许炜秋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7年8月29日 | |||||
许有福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78年4月13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死刑 | 对罪犯许有福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该犯及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 | 履行2900元;本次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2900元。 | (2015)泉刑初字第90号 | |||
颜国廷 | 省厦门监狱 | 男 | 1988年2月21日 | 汉族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2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 | 对罪犯颜国廷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五万元, | 2025年9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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