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曾先树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 2022 年 3 月 6 日 起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止) | 刑期自 2022 年 3 月 6 日 起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止 | 对罪犯曾先树提请假释 | 2026 年 3 月 5 日 | |||||
杨刚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 16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对罪犯杨刚提请假释 | ||||||
王兴华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布依族 | 非法持有枪支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对罪犯王兴华提请假释 | 决定 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
陈士权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刑期自 2022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止 | 对罪犯陈士权提请假释 | 2025 年 9 月 5 日 | ||||||
韦武源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对罪犯韦武源提请假释 | |||||||
杨光友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犯敲诈勒索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 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 起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止 | 对罪犯杨光友提请假释 | 2025 年 11 月 21 日 | ||||
钱昊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罚金人民 币 20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钱昊提请假释 | ||||||
胡刚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对罪犯胡刚提请假释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
冯达涛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5 日止),罚金人民币 150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5 日止) | 刑期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5 日止 | 对罪犯冯达涛提请假释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 15000 元(已全 部缴纳/结案证明);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 9000 元, | 2026 年 2 月 15 日 | |||
江海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罚金人民币 4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止) | 刑期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止 | 对罪犯江海提请假释 | 2025 年 11 月 20 日 | ||||
刘光举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 | 对罪犯刘光举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卢小方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 民币 10000 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一个月 | 对罪犯卢小方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张应学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止 | 对罪犯张应学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六个月 | 2025 年 8 月 4 日 | |||||
杨桂伦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 | 对罪犯杨桂伦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五个月 | ||||||
罗辉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介绍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 17000 元; 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 8000 元 | 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 | 对罪犯罗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二个月 | |||||
刘世献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 16764.10 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对罪犯刘世献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一个月 | |||||
朱磊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朱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三个月 | ||||||
莫宗期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对罪犯莫宗期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
赵济 | 省王武监狱调入贵州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 元; 退赃退赔人民币 11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对罪犯赵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六个月 | |||||
郭奎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止 | 对罪犯郭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三个月 | 2025 年 4 月 7 日 | ||||
钱世洋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止 | 对罪犯钱世洋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五个月 | 2025 年 6 月 18 日 | ||||
周彬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止 | 对罪犯周彬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 年 10 月 24 日 | ||||
周财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对罪犯周财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六个月 | ||||||
李兵兵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组织他人偷越 国(边)境罪 | 罚金人民 币 1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对罪犯李兵兵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六个月 | |||||
陈勇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犯猥亵儿童罪 | 有 期徒刑4 年 | 对罪犯陈勇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四个月 | |||||||
何正江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对罪犯何正江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七个月 | |||||||
余云龙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对罪犯余云龙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七个月 | |||||
刘琨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 | 对罪犯刘琨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 年 9 月 22 日 | |||
张虹林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对罪犯张虹林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五个月 | ||||||
王邦杰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彝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止 | 对罪犯王邦杰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四个月 | 履行,且 狱内月均消费 226.63 元,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王飞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布依族 | 交通肇事罪 | 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 、 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 278553.9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对罪犯王飞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三个月 | 履行,且 狱内月均消费 309.09 元 ,超全省押犯狱内月均消费水平 226.32 元, | ||||
唐铭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 15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止 | 对罪犯唐铭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六个月 | 2025 年 2 月 27 日 | |||
宋磊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 | 有 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 2022 年 5 月 7 日 起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止 | 对罪犯宋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二个月 | 履行且狱内月均消费为242.79 元, | 2025 年 6 月 9 日 | ||
邹军 | 省沙子哨监狱 | 男 | 苗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 100000 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对罪犯邹军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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