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周祥维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制猥亵罪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刑期自2023年1月12 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刑期自2023年1月12 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周祥维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4月11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号 | ||||
程强 | 省羊艾监狱 | 男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10月14日 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罚金人民币8000 .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10月14日 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罚金人民币8000 .00元 | 刑期自2021年10月14日 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程强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2025年10月1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号 | |||
韦元忠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刑期自2022 年 6 月 2 4 日 起 至 2026年7月23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 6 月 2 4 日 起 至 2026年7月23日止 | 对罪犯韦元忠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7月2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号 | ||||
代兴涵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盗窃罪 | 退赔人民币2000.00 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刑期自2023 年 2 月 2 2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止 ) , 罚 金 人 民 币 10000.00元 | 刑期自2023 年 2 月 2 2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止 | 对罪犯代兴涵提请减去有期 | 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4号 | |||
朱志爱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盗窃罪 | 退赔人民币2000.00 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刑期自2023年2 月 2 2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止 ) , 罚 金 人 民 币 10000.00元 | 刑期自2023年2 月 2 2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止 | 对罪犯朱志爱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六个月 | 2025 年 1 0 月 2 1 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5号 | ||
毛光焱熠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刑期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5 月19日止 | 对罪犯毛光焱熠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5 月19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6号 | |||||
王福仁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3月 7日起至2026年9月6日止) | 刑期自2022年3月 7日起至2026年9月6日止 | 对罪犯王福仁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9月6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7号 | ||||
靳光六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1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 1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 | 对罪犯靳光六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7月2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8号 | ||||
吴钱升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刑期自2022 年 8 月 1 1 日 起 至 2026年11月10日止 | 对罪犯吴钱升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11月10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9号 | |||||
李兵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刑期自2021 年 8 月 2 9 日起至 2026年2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兵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2026年2月28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0号 | |||||
何厚故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组织他人 偷越国境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6 月 2 8 日起至2025 年 1 2 月 2 7 日 止 ) , 罚 金 人 民 币 15000.00元 | 刑期自2022 年 6 月 2 8 日起至2025 年 1 2 月 2 7 日 止 | 对罪犯何厚故提请减去有期 | 2025 年 1 2 月 2 7 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1号 | ||||
储德盼 | 省羊艾监狱 | 男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7月 4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 . 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7月 4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 . 00元 | 刑期自2022年7月 4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 | 对罪犯储德盼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1月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2号 | |||
吴爱忠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刑期自2022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 20日止 | 对罪犯吴爱忠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7月 20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3号 | |||||
孙帅康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 年 1 0 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罚金人民币8000 .00 元 |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 年 1 0 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罚金人民币8000 .00 元 | 刑期自2021 年 1 0 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孙帅康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10月1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4号 | |||
苑家乐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8月 28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 .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8月 28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 .00元 | 刑期自2023年8月 28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苑家乐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8月25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5号 | |||
周明娅 | 省羊艾监狱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2 年 7 月 2 9 日 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 7 月 2 9 日 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周明娅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10月28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6号 | ||||
王永鹏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31 日起至2026年8 月31日止 | 改变减刑 | 2026年8 月31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7号 | ||||
田卫国 | 省羊艾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刑期自2023年3月3 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刑期自2023年3月3 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 | 对罪犯田卫国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11月2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8号 | |||
陈洪 | 省羊艾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刑期自2021 年 1 2 月 1 日起至 2026年1月31日止 | 对罪犯陈洪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2026年1月31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19号 | ||||
丁威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8 月 3 0 日起至2026 年 2 月 2 8 日止),罚金人民币 6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8 月 3 0 日起至2026 年 2 月 2 8 日止),罚金人民币 6000.00元 | 刑期自2022 年 8 月 3 0 日起至2026 年 2 月 2 8 日止 | 对罪犯丁威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 五个月 | 2026 年 2 月 2 8 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0号 | ||
周能苇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 2022年2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罚金人民币 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 2022年2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罚金人民币 5000.00元 | 刑期自 2022年2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 | 对罪犯周能苇提请减去有期 | 减去有期徒 刑六个月 | 2025年4月14日 | |||
王楼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 | 改变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2号 | |||||
程磊 | 省羊艾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6 月 1 7 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刑期自2022 年 6 月 1 7 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 | 对罪犯程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2025年12月1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3号 | |||
万治洪 | 省羊艾监狱 | 男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刑期自2022 年 1 1 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 1 1 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 对罪犯万治洪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12月15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4号 | ||||
曾文赞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9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 2026年2月13日止),罚金人民币9000.00元 | 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 2026年2月13日止 | 对罪犯曾文赞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2月1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5号 | |||
周进学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6 年3月22日止 | 改变减刑 | 2026 年3月22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6号 | ||||
张青举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 1 月 2 8 日起至2025年7月13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 1 月 2 8 日起至2025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张青举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7月13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7号 | ||||
杨飞飞 | 省羊艾监狱 | 男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 2 0 2 5 年 1 2 月 1 3 日 止 ) | 刑期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 2 0 2 5 年 1 2 月 1 3 日 止 | 对罪犯杨飞飞提请减去有期 | 2 0 2 5 年 1 2 月 1 3 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8号 | ||||
王永禄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王永禄提请减去有期 | (2025)黔羊监减字第29号 | ||||||
罗新房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刑期自2022 年 5 月 1 1 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刑期自2022 年 5 月 1 1 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 对罪犯罗新房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11月20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0号 | |||
衷静松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所得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 年 4 月 2 1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0 日 止 ) , 罚 金 人 民 币 30000.00元 | 刑期自2021 年 4 月 2 1 日起至2025 年 1 0 月 2 0 日 止 | 对罪犯衷静松提请减去有期 | 2025 年 1 0 月 2 0 日 | ||||
雷鑫鑫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 2025年7月30日止) | 刑期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 2025年7月30日止 | 对罪犯雷鑫鑫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7月30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2号 | ||||
李同豪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 5月29日止) | 刑期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 5月29日止 | 对罪犯李同豪提请减去有期 | 2025年 5月29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3号 | ||||
王涛 | 省羊艾监狱 | 男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 年 9 月 3 0 日 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罚金人民币3000 . 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 年 9 月 3 0 日 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罚金人民币3000 . 00元 | 刑期自2022 年 9 月 3 0 日 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 | 对罪犯王涛提请减去有期徒刑 | 2025年9月27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4号 | |||
赵高强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赵高强提请减去有期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5号 | ||||||
魏西贵 | 省羊艾监狱 | 男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 年7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止) | 刑期自2022 年7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止 | 对罪犯魏西贵提请减去有期 | 2026年1月2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6号 | ||||
李代明 | 省羊艾监狱 | 男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8000 .00 元 | 有期 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2028年5月19日 止),罚金人民币18000 .00 元 | 刑期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2028年5月19日 止 | 对罪犯李代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5月19日 | (2025)黔羊监减字第37号 | ||
信息来源:2024年第四批次减刑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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