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区 | 姓名 | 罪名 | 刑期 | 刑期变更情况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裁定结果 | 检察院意见 | |||
原判刑期 | 起日 | 止日 | 裁定结果 | 止刑日期 | 检察院意见 | |||||||
1 | 一 | 张杨春 | 强奸罪 | 6年6个月 | 2021.08.20 | 2028.01.1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7个月 | |||
2 | 一 | 杨兵 | 贩卖毒品罪 | 10年8个月 | 2017.05.22 | 2028.01.21 | 2020年7月28日减刑5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5000元,已履行。 | 6个月 | |||
3 | 一 | 杨政权 | 非法出售、提供答案罪 | 3年 | 2022.06.08 | 2025.06.07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1万元、扣押在案的3.4万元予以没收,已履行。 | 7个月 | |||
4 | 二 | 梁中华 | 贩卖毒品罪 | 8年 | 2020.06.29 | 2028.06.13 | 2023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2月1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2000元,已履行罚金2000元。 | 8个月 | |||
5 | 二 | 文清和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1.11 | 2012年4月2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4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34年2月3日止;2019年3月28日减刑五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2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6 | 二 | 杨超 | 抢劫、强奸、绑架罪 | 19年 | 2010.01.18 | 2029.01.17 | 2015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0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0.6万元,2022年6月2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3000元,2024年3月8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0.3万元。 | 7个月 | |||
7 | 二 | 杨培春 | 抢劫、寻衅滋事、强奸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7.27 | 2015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12月21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12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万元;共同承担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0586元;追缴赃款0.12万元,于2016年9月18日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10000元;于2021年4月12日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退缴赃款1200元。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川19执66号结案通知,载明杨培春与同案人员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586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8 | 三 | 李兴才 | 猥亵儿童罪 | 3年6个月 | 2022.08.03 | 2026.01.0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 | 7个月 | |||
9 | 三 | 李继文 | 假冒注册商标罪 | 3年6个月 | 2021.10.14 | 2025.04.1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70000元,违法所得30000元予以没收;对扣押在案的交通工具予以没收,扣押在公安机关人民币1000元予以没收。2023年5月6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1724执237号结案通知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10 | 三 | 龚建成 | 贩卖毒品罪 | 6年 | 2019.06.05 | 2025.06.03 | 2023年3月29日减刑5个月,刑期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10000元,2022年6月20日已向岳池县人民法院全部缴纳。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11 | 三 | 李秀耘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 2013.12.10 | 2016年5月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罚金5000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1日作出(2018)川16执172号结案通知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 ||||
12 | 三 | 魏晓春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7.17 | 2016年4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6年4月25日至2035年11月24日止;2019年10月29日减刑6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刑期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2034年9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13 | 三 | 代新军 | 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罪 | 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6.10.24 | 2032.04.23 | 2020年5月6日减刑7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刑期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31年2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物品予以没收,2024年4月22日向大英县人民法院缴纳五万元,已履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
14 | 四 | 陈杨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8.02 | 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41年10月15日止;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2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作出(2018)川09执78号关于没收陈杨个人财产一案相关执行情况说明:本案已作结案处理。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 | ||||
15 | 四 | 唐协平 | 强奸罪 | 6年10个月 | 2020.04.12 | 2027.02.11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8个月 | |||
16 | 四 | 曹兆东 | 抢劫罪 | 11年 | 2016.07.06 | 2027.07.05 | 2019年12月24日减刑4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8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2万元,追缴赃款550元,武胜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2024)川1622执恢293号结案通知书载明罚金2万元已执行完毕结案;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川1622执恢18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退赃550元已执行。 | 7个月 | |||
17 | 四 | 王绍华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29 | 2014年10月15日减为18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至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32年11月14日止;2016年12月21日减刑1年1个月;2019年8月2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王绍华、刘猛共同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363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0日作出(2023)川09执136号结案通知书载明已执刘猛缴纳17363元,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 | ||||
18 | 四 | 肖阳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2.23 | 2012年4月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4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32年12月3日止;2018年10月18日减刑4个月;2021年6月25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12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87350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已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 | ||||
19 | 四 | 冯冲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7.05 | 2019年10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41年10月14日止;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2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2.75万元予以追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9日作出(2018)川19执136号结案通知书:已执行,现已结案;违法所得2.75万元已缴纳。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 | ||||
20 | 五 | 袁伟杰 | 贩卖毒品罪 | 8年 | 2018.09.19 | 2026.09.17 | 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2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8月16日向岳池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2万元。 | 8个月 | |||
21 | 五 | 袁西六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12.02 | 2018年6月1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刑期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5月23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9执170号关于没收袁和平个人财产一案相关执行情况说明,写明袁西六家属代其上缴5000元现金,由于未查到袁西六有任何个人财产,本案已作结案处理。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22 | 五 | 罗崇仁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1.20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刑期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23 | 六 | 黄健峰 | 故意伤害罪 | 8年 | 2018.02.03 | 2026.02.02 | 2021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刑期自2018年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24 | 六 | 李平 | 强奸罪 | 无期 | 2011.11.25 | 2014年8月13日减为有期18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2016年12月21日减刑1年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8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25 | 六 | 沈永财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11.14 | 2014年5月26日减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2022年3月29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44年4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26 | 六 | 唐昌进 | 抢劫、强奸罪 | 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2012.03.08 | 2030.03.07 | 2014年10月20日减刑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2016年4月5日减刑9个月;2018年4月11日减刑6个月;2020年5月27日减刑7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0.5万元,已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年 | |||
27 | 六 | 杨伟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11.15 | 2013年4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9月21日减刑1年5个月;2016年12月21日减刑1年3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7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 | ||||
28 | 六 | 何晓冬 | 故意杀人、强奸罪 | 1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 2014.10.13 | 2031.10.12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5个月;2021年8月26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刑期自2014年10月13日起至2030年10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 | |||
29 | 七 | 郭军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5.20 | 2016年1月11日减为有期21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2018年10月18日减刑5个月;2021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5年2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民事赔偿51325元;并承担同案民事赔偿76987元的连带责任,已履行完毕。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以(2024)川09执48号结案通知书,证明郭军及同案已将民事赔偿全部履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30 | 七 | 廖鸿鸥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1.08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减刑后刑期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31 | 七 | 周林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2.13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25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9年,减刑后刑期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32 | 七 | 冯志平 | 抢劫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1.08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25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9年,减刑后刑期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结案。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以(2020)川09执245号结案通知书,对冯志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予以结案。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33 | 八 | 唐成杭 | 强奸 | 11年 | 2016.02.28 | 2027.02.27 | 2019年10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4月2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 | |||
34 | 八 | 方云 | 运输毒品 | 15年 | 2013.04.26 | 2028.04.25 | 2016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12月2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已履行。 | 8个月 | |||
35 | 九 | 谢勇军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1.06 | 2012年4月1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从2012年4月17日起至2031年4月16日止;2014年10月21日减刑1年2个月;2016年9月1日减刑1年4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刑5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9月1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31日作出(2010)成执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本院对谢勇军没收财产刑的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 | ||||
36 | 九 | 林金锋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8.02 | 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41年10月15日;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2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29343.04元,已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29343.04元。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37 | 九 | 周成良 | 贩卖毒品罪 | 8年3个月 | 2020.03.09 | 2028.06.08 | 2023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2万元;追缴赃款3840元,2020年11月2日向武胜县人民法院退缴赃款3840元;2022年1月27日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2万元。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 | 8个月 | |||
38 | 一 | 冯岩保林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09.05 | 2011年5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31年1月22日止;2013年10月29日减刑1年7个月;2015年9月21日减刑1年1个月;2016年12月21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4月2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结本次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39 | 一 | 向得兵 | 贩卖毒品罪 | 9年 | 2018.03.06 | 2027.03.05 | 2021年6月25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2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1万元、追缴赃款900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以(2020)川1603执392号出具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向得兵已缴纳罚金10000元,退缴违法所得900元。本案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 8个月 | |||
40 | 二 | 李和平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20.09.10 | 2035.09.09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9500元,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6日作出(2022)川1321执446号之一执行裁定,执行到位罚金1266元,部分罚金以及违法所得未执行到位,未发现被执行人李和平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8月12日收到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5日作出终结判决字号的执行裁定。 | 7个月 | |||
41 | 三 | 张熊 | 抢劫、制造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12.30 | 2011年3月21日减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9月9日减为有期1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2015年9月21日减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2016年12月21日减刑1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2019年8月2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1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2日作出(2021)川0180执1837号执行裁定书,查无可提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42 | 三 | 赵波 | 抢劫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7.07 | 2012年9月7日减为有期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2015年1月12日减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16年7月27日减刑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19年3月28日减刑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刑期自2012年9月7日起至2029年3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6年12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年01执812号执行裁定书,查无可提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43 | 三 | 刘建华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1.19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19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16年12月13日减刑1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19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2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12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执1816号执行裁定书,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执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3日出具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证明该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减为4年 | ||||
44 | 六 | 何方明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7.1 | 2013年4月8日减为有期19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2015年9月21日减刑1年;2016年12月21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2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年7月31日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以(2017)川0113执1504号执行裁定书对何方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项终结本次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45 | 六 | 赖川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2.14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21年1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7年2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1139.6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1139.4元,合计82279元,2024年8月30日收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7日作出的执行说明证明民赔已履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46 | 六 | 粟顺万 | 猥亵儿童、强奸罪 | 8年 | 2019.07.16 | 2022年11月22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0.5万元,2024年7月10日收到岳池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8日作出全部执行完毕的结案通知书。 | 8个月 | ||||
47 | 七 | 陈清雄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09.03 | 2011年5月23日减为有期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30年11月22日止;2013年10月29日减刑1年10个月;2015年11月24日减刑1年7个月;2016年12月26日减刑1年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5月2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已执行3000元,并被法院终结执行。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以(2020)川06执897号执行裁定,对陈清雄没收个人财产予以终结,该犯于2024年2月21日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3000元。 | 酌情建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减为4年 | ||||
48 | 七 | 吴圣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5.15 | 2016年3月11日减为有期21年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2037年8月10日止;2019年3月28日减刑6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6年6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程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6日以(2013)成执字第621号裁定书,对吴圣没收个人财产予以终结。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49 | 八 | 朱宝财 | 抢劫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5.25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2年2月4日止;2015年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6年1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9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0日作出终结朱宝财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6月20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据《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查证了该犯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7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50 | 八 | 梁珍明 | 抢劫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7.05 | 2013年1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3年1月6日起至2031年1月5日止;2015年4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6年1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3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7日作出终结没收梁珍明个人全部财产部分内容的执行裁定。2024年6月20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据《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查证了该犯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7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51 | 八 | 陈柚军 | 制造毒品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5.06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1年2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6年12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2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20日作出终结陈柚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裁定。2024年6月20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据《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查证了该犯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7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52 | 九 | 余永明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5.11.22 | 2030.11.21 | 2022年9月8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5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2024年7月23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16执112号执行完毕通知书,划扣余永明银行卡存款640元后没收个人财产一案已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 | |||
53 | 九 | 蒋仕刚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2012.11.01 | 2027.10.31 | 2016年2月23日减刑8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刑6个月;2020年1月14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6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100元。该犯于2022年12月1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3100元,2024年2月26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8300元,财产性判项部分履行。2024年8月14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缴纳21700元,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年) | |||
54 | 九 | 魏铭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11.09 | 2013年11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32年11月6日止;2016年3月16日减刑1年5个月;2018年10月18日减刑6个月;2021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5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9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追缴履行9100元(追赃款赃物无具体金额,判决中魏铭与同伙共计抢劫8次,除其中1次抢劫魏铭明确分得1000元外,其余7次涉案金额约计12000元左右,综合评判魏铭履行9100元,认定其履行合理部分)。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55 | 九 | 徐涛 |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3.06 | 2016年10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2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37年1月19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6年1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年7月8日回函,再次回复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56 | 三 | 梁兴茂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3.22 | 2012年1月11日减为有期19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2014年8月15日减刑1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6年3月16日减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8年7月18日减刑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1年3月25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8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9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3年3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深中法刑财执字第17-8号执行裁定书,已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57 | 一 | 何涛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10.23 | 2022年3月25日减为有期22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刑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44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财产5万元,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58 | 一 | 甘小冬 | 故意伤害罪 | 15年 | 2017.05.26 | 2032.05.25 | 2020年9月1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2月2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32212.5元,已履行。 | 8个月 | |||
59 | 一 | 扎西多周 | 抢劫罪 | 11年 | 2017.07.18 | 2028.07.17 | 2020年9月18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7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5000元;责与同案莫戈退赔欧某350元、高崇威700元及华为P9手机一部、曾杰1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350元予以退赔上述被害人,不足部分予以追缴。均执行完毕。 | 7个月 | |||
60 | 一 | 杨建东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11.08 | 2022年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刑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44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涉案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违法所得已扣押在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61 | 一 | 谭承海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6.06.03 | 2031.06.02 | 2020年9月18日减刑5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7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750元,均履行完毕。 | 7个月 | |||
62 | 一 | 吴圣举 | 故意伤害罪 | 11年 | 2016.09.13 | 2027.09.12 | 2020年9月1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7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8个月 | |||
63 | 一 | 王启涛 | 抢劫、非法拘禁罪 | 11年 | 2016.01.07 | 2027.01.06 | 2020年9月18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万元,履行完毕。 | 7个月 | |||
64 | 一 | 吴强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11.17 | 2014年8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2016年11月30日减刑1年2个月;2019年8月2日减刑7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4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65 | 一 | 李成 | 制造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4.08.02 | 2029.08.01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6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终结本院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年 | |||
66 | 一 | 韩峰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3.20 | 2012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2年7月27日起至2030年7月26日止;2014年10月17日减刑1年9个月;2016年7月27日减刑1年6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刑8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12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与同案连带赔偿共计26314元,履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67 | 一 | 陈雄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4.08.06 | 2029.08.05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6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0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已履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年 | |||
68 | 二 | 丁祖胜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4.02.24 | 2029.02.23 | 2018年7月18日裁定减刑6个月;2020年7月28日裁定减刑8个月;2022年11月22日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5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万元,2017年7月14日向大英县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1万元。 | 8个月 | |||
69 | 二 | 高龙映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2.20 | 2016年3月11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2034年4月10日止;2019年3月28日减刑4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5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76029.8元,判决书中第11页注明已赔偿2万元,2012年11月13日向被害人家属赔偿6万元,由仪陇县保平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居委会见证,并出具谅解书及收条证明双方赔偿义务已结清。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70 | 二 | 何晓东 | 制造毒品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2.06 | 2018年9月2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2年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47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5日作出(2019)川0904执100号执行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何晓东没收财产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71 | 二 | 彭海洋 |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 | 9年6个月 | 2019.12.08 | 2029.06.06 | 2023年3月29日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1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2.3万元,违法所得1450元,于2022年6月8日向岳池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2.3万元、缴纳违法所得1450元。 | 8个月 | |||
72 | 二 | 王林 |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 | 15年 | 2014.10.02 | 2029.09.30 | 2018年10月18日裁定减刑6个月;2020年9月18日裁定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1日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2月3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违法所得1.27万元予以追缴,罚金0.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已履行没收财产1.5万元,罚金0.2万元,已追缴违法所得1.27万元。 | 8个月 | |||
73 | 二 | 杨光政 | 故意杀人罪 | 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2016.04.03 | 2027.04.02 | 2020年7月28日减刑六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4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42314.25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2日作出(2018)川1603执25号执行裁定,扣划被执行人杨光政2张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各7554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作出(2024)川1603执恢798号之一执行裁定,(2016)川1603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 | |||
74 | 二 | 杨杰 | 抢劫、强奸罪 | 1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1.03.09 | 2030.03.08 | 2014年8月15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5个月;2016年6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8年5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8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0.5万元;追缴杨杰、杨攀违法所得;作案所使用的川J68836“比亚迪”银灰色小轿车一辆予以没收,2013年9月10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0.5万元;2011年9月21日车辆经公开拍卖,以8680元价格拍卖成功,拍卖款由竞买人现场向区检察院缴清,由区检察院出具行政处罚票据,上缴区财政;2024年7月15日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6300元。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 | |||
75 | 二 | 杨明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3.24 | 2019年4月29日裁定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41年4月28日止;2021年12月24日裁定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0年8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27842.87元,2018年1月19日向被害人赔偿27842.87元。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76 | 二 | 杨攀 | 抢劫、强奸罪 | 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1.03.09 | 2029.03.08 | 2014年4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2015年12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17年11月27日减刑5个月;2019年10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3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罚金0.3万元;追缴杨杰、杨攀违法所得;作案所使用的川J68836“比亚迪”银灰色小轿车一辆予以没收,2014年7月11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0.3万元;2011年9月21日车辆经公开拍卖,以8680元价格拍卖成功,拍卖款由竞买人现场向区检察院缴清,由区检察院出具行政处罚票据,上缴区财政;2024年7月15日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6300元。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 | |||
77 | 三 | 曾环 | 故意杀人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2021.07.12 | 2036.07.11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 |||
78 | 三 | 杨贤忠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7.05.01 | 2032.04.30 | 2020年9月18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刑期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31年4月3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8日立案执行,已于2024年5月7日执行完毕。 | 8个月 | |||
79 | 三 | 黄洪武 | 故意杀人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4.09.02 | 2029.09.01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5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刑期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28年2月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
80 | 三 | 曹茂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5.03.25 | 2030.03.24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5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28年9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被执行人家属已主动代被执行人缴纳共计11000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 7个月 | |||
81 | 三 | 毛洋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2015.02.26 | 2030.02.25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4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刑期自2015年2月26日起至2028年10月2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5万元,2023年6月1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25000元,2023年7月18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25000元,现已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 |||
82 | 三 | 敬鑫森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12年 | 2017.07.13 | 2029.07.12 | 2020年12月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5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5万元,2020年4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82执714号执行完毕通知书,本案已执行完毕。 | 8个月 | |||
83 | 三 | 王友红 | 强奸罪 | 10年 | 2019.01.15 | 2029.01.14 | 2023年1月17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7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7个月 | |||
84 | 三 | 颜平国 | 故意伤害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20.09.13 | 2035.09.1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
85 | 三 | 田元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 2013.12.25 | 2013.12.25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2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9年,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46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 |||
86 | 三 | 刘伯辉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5.10.13 | 2030.10.12 | 2022年3月29日减刑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5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2024年5月8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16执94号执行裁定书:查无可提供执行财产,终结(2024)川16执94号案件的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
87 | 三 | 欧玉山 | 故意杀人罪 | 15年 | 2020.11.09 | 2035.11.08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6个月 | |||
88 | 四 | 胡存卫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09.06.25 | 2011年11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刑期自2011年11月30日起至2030年5月29日止;2014年4月28日减刑1年;2015年11月23日减刑10个月;2016年12月26日减刑1年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6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日作出(2022)川0183执2377号情况说明:对其没收财产一案作结案处理。 | 7个月 | ||||
89 | 四 | 邱华 | 贩卖毒品罪(预备) | 11年 | 2017.06.03 | 2028.06.02 | 2020年7月28日减刑7个月;2022年11月22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4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2万元,已履行完毕。 | 8个月 | |||
90 | 四 | 赖大勇 |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 | 12年6个月 | 2017.05.14 | 2029.11.13 | 2020年12月8日减刑5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月13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3.1万元,已履行完毕。 | 7个月 | |||
91 | 四 | 刘全林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5.28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1年12月4日止;2016年11月30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2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142580.6元,彼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2023)川01执恢544号函:刘全林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已履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92 | 四 | 杨林 | 贩卖毒品罪 | 4年9个月 | 2020.05.29 | 2025.02.28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0.8万元;对杨林、王森贩毒所获毒资450元予以追缴,已履行完毕。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93 | 五 | 潘杜冬 | 贩卖毒品、非法制造枪支罪 | 18年 | 2014.09.29 | 2032.09.28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2年1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8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5日作出(2018)川0182执753号执行裁定书,写明已执行潘杜冬2978.55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对(2016)川刑终42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 8个月 | |||
94 | 五 | 黄忠德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12.25 | 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2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2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被告人黄忠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赔偿的丧葬费20897.5元、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各2000元,共计人民币26897.5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8日作出(2015)广法执字第22-1号执行裁定书,写明将黄忠德所有的川X28129别克凯越轿车作价28080元,抵偿应赔偿的本金及利息27076元。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95 | 五 | 黄桂银 | 开设赌场罪 | 2年 | 2023.03.16 | 2025.03.13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上诉人黄桂银退缴的违法所得4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24年4月25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出具(2024)川1724执933号结案通知书,写明被执行人黄桂银依法缴纳了14200元,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为本次执行完毕。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96 | 五 | 李小兵 | 贩卖毒品罪 | 11年7个月 | 2015.11.17 | 2027.06.16 | 2019年10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4月1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人民币3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小兵违法所得人民币2710元,上缴国库。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8日出具(2020)川1681执773号结案通知书,写明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李小兵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 8个月 | |||
97 | 六 | 李权高 | 强奸罪 | 10年 | 2016.07.14 | 2026.07.13 | 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8月1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6个月 | |||
98 | 六 | 邓盛明 | 强奸罪 | 11年 | 2016.01.12 | 2027.01.11 | 2020年1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7个月 | |||
99 | 六 | 王兵 | 强奸、抢劫罪 | 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2011.12.10 | 2030.06.09 | 2015年4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2016年9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1个月;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7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000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出具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证实该犯被判处的罚金1000元已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2年。 | |||
100 | 六 | 袁洪雄 | 抢劫、绑架罪 | 11年6个月 | 2016.11.10 | 2028.05.09 | 2020年9月18日减刑5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7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万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6日作出(2024)川1603执恢1257号结案通知书:证实袁洪雄2024年6月25日缴纳罚金2万元,该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 7个月 | |||
101 | 六 | 彭后康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 2011.05.19 | 2013年11月4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3年11月4日起至2031年11月3日止;2015年9月21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6年12月21日减去有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4年 | ||||
102 | 六 | 闵辉 | 抢劫、强奸罪 | 16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2014.10.11 | 2030.10.10 | 2018年10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5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万元,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于2019年5月8日向安居区人民法院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变 | |||
103 | 六 | 许荣灿 | 贩卖毒品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4.08 | 2011年5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1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3年11月77日起至2031年11月6日止;2016年5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2019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1年11月19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9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案工具浙DZ7933广本轿车一辆及毒资1442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8日作出(2018)川06执106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08)德刑二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第一项中的财产性的执行,2024年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函证实涉案毒资已履行完毕,涉案车辆非许荣灿所有。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04 | 六 | 李磊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6.11.24 | 2031.11.23 | 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9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财产2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已于2018年1月17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履行。 | 8个月 | |||
105 | 六 | 谢佳峰 | 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 | 15年1个月 | 2017.03.15 | 2032.04.14 | 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3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复函证实确认被执行人谢佳峰的财产性判项已执行完毕。 | 8个月 | |||
106 | 六 | 罗富兴 | 贩卖、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5.28 | 2016年3月11日减为有期21年1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2038年2月10日止;2019年3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7年3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10000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7日作出(2013)成执字第986号,终结本院(2012)成刑初字第526号刑事判决书对罗富兴处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院(2012)成刑初字第526号刑事判决书对罗富兴处没收财产部分的执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和2024年出具的“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证实该犯被判处的罚金1万元已由其家人代为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107 | 六 | 邓六久 | 强奸、猥亵儿童罪 | 9年 | 2020.06.07 | 2029.06.06 | 2023年7月4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1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8个月 | |||
108 | 六 | 陈刚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6.01 | 2014年12月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44年10月15日止;2022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44年2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5日以(2023)川16执265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证实陈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已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109 | 七 | 何锯斌 |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盗窃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 2017.10.18 | 2032.04.21 | 2022年9月8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10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财产30000元,罚金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全部履行完毕。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8日以(2024)川1621执1522号结案通知书,证明何锯斌财产刑已全部履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 | |||
110 | 七 | 王江 | 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敲诈勒索罪 | 15年 | 2014.05.06 | 2029.05.05 | 2016年12月26日减刑7个月;2020年7月2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9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00元,履行完毕。该犯于2016年9月26日向仪陇县人民法院缴纳4100元。 | 6个月 | |||
111 | 七 | 罗兴万 | 强奸罪 | 8年6个月 | 2019.12.28 | 2028.06.27 | 2023年7月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2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附带民事赔偿5000元,履行完毕。岳池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4日以(2023)川1621执恢187号结案通知书,证明罗兴万财产刑已执行完毕。 | 8个月 | |||
112 | 七 | 何小昌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05.13 | 2032.05.12 | 2020年9月18日减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2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20000元,扣押的毒资予以追缴没收,履行完毕。该犯于2019年12月16日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缴纳20000元。 | 8个月 | |||
113 | 七 | 李红军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5.20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2年3月25日减为有期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47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28312元,由李红军承担76987元,并与同案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完毕。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以(2024)川09执48号结案通知书,证明李红军及同案附带民事赔偿已履行完毕。 | 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 | ||||
114 | 七 | 魏晓成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14 | 2012年1月1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15日减为有期18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刑期自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32年10月14日止;2016年12月26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15 | 七 | 史勇 | 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16年 | 2016.03.31 | 2032.03.30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3万元;扣押在案的现金21万元予以没收,履行完毕。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4日以(2022)川0121执1912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证明史勇罚金已履行完毕。 | 7个月 | |||
116 | 七 | 蒋文学 | 故意伤害、抢劫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3.04 | 2012年4月5日减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4日减为有期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33年3月3日止;2016年11月30日减刑1年;2019年6月25日减刑4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5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10000元,履行完毕。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4日以(2024)川16执110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证明蒋文学财产刑履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17 | 八 | 程勇 | 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 | 7年 | 2021.05.29 | 2028.05.28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一万元,于2023年4月24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10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7个月 | |||
118 | 八 | 胡三林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2012.07.26 | 2027.07.25 | 2016年9月2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10月1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0年9月18日被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23年1月11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5月2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财产五万元。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2022)川13执417号结案通知书,胡三林于2022年12月29日主动缴纳50000元,已执行完毕结案。2023年1月18日胡三林额外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3500元。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一年) | |||
119 | 八 | 甘元军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10.23 | 2022年3月25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44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2021)川16执266号结案通知书,甘元军自行缴纳30000元,没收甘元军30000元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120 | 八 | 陈伟 | 非法持有毒品、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2.09 | 2010.02.09 | 2012年4月17日被裁定减为减为有期徒刑1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2014年8月15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6年6月23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1年11月19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1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5日作出(2010)成执字第571-1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本院(2009)成刑初字第39号刑事判决书关于没收陈伟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程序。 | 7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 | |||
121 | 九 | 黄朝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3.22 | 2012年7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5年1月27日起至2033年1月26日止;2016年12月21日减刑1年;2019年6月25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0.3万元,已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22 | 九 | 唐杰 | 故意杀人罪 | 15年 | 2020.06.22 | 2035.06.21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 | 6个月 | |||
123 | 九 | 王恩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8.10 | 2013年11月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34年5月26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4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88954元,已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24 | 二 | 蒲小全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2.23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36年6月26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5年5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2018)川1321执310号之一,未发现被执行人蒲小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8月21日重新收到法院(2018)川1321执310号之一执行裁定]。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125 | 四 | 刘剑兵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9.21 | 2016年10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38年10月19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刑4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7年12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158921.59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2日作出(2023)川01执316号执行裁定书:已执行到位19376.32元,约谈申请执行人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126 | 四 | 漆勇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9.11.25 | 2034.11.2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398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24日作出(2023)川09执38号执行裁定书:其追缴违法所得2398元已履行完毕,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已履行3542元,对其没收个人财产尚未执行到位的46458元终结执行。 | 5个月 | |||
127 | 四 | 魏大勇 | 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7.01 | 2011年11月3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8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4年8月13日起至2032年11月12日止;2016年11月30日减刑1年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8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以(2017)川01执1386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28 | 六 | 王小君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5.15 | 2016年1月11日减为有期18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2018年10月18日减刑4个月;2021年6月25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3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蒲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证实该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5万元,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129 | 七 | 唐中其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0.25 | 2017年3月6日减为有期22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7年3月6日起至2039年3月5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刑4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8年4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3日作出(2019)川16执247号执行裁定,对唐中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结执行案号的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130 | 八 | 吕军 | 运输毒品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0.06 | 2012年4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2年4月5日起至2031年6月4日止;2014年8月15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6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8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2020)川71执292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吕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 | 8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131 | 八 | 张涛阳 | 制造毒品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0.25 | 2016年10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36年3月19日至;2019年8月2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5年2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2019)川16执72号执行裁定,终结案件的执行。 | 8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132 | 一 | 宋宇威 | 抢劫罪 | 8年 | 2018.11.18 | 2026.11.17 | 2022年9月8日被裁定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5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宋宇威及同伙共同退赔被害人李宜县2000元、宋庆国1000元、赵雪亮731元、曹中喜45200元、唐德全23900元。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8个月 | |||
133 | 一 | 何长春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12.22 | 2015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5年1月27日起至2034年6月26日止;2016年12月21日减刑10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8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 | ||||
134 | 六 | 周斌 | 盗窃罪 | 12年6个月 | 2014.9.20 | 2027.3.19 | 2018年4月11日减刑5个月;2020年5月6日减刑8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25年7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0万元;共同退赔挖掘机电脑板及显示屏价值60.07万元,罚金10万元,未履行;共同退赔挖掘机电脑板及显示屏价值60.07万元,未履行;武胜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回函,证明其无可供执行财产。 | 8个月 | |||
135 | 六 | 罗树林 | 抢劫罪 | 无期 | 2011.1.13 | 2013年6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2016年1月21日减刑1年3个月;2018年7月16日减刑5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30年3月2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8年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民事赔偿25994.02元,并对77982.07元承担连带责任,已终结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未履行民事赔偿25994.02元,未履行对77982.07元承担连带责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5日回函证明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136 | 六 | 黄鹏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6.8.12 | 2031.8.11 | 2020年5月27日减刑6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30年7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200元,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200元。已履行4200元,其中南充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一般缴款通知书证实该犯本考核期履行2000元;仪陇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2日回函证明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7个月 | |||
137 | 医院 | 胡家俊 | 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7.18 | 2032.11.17 | 2013年7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四个月;2016年5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9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1年11月19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2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履行,原判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回函:本案已结案处理。 | 7个月 | |||
138 | 二 | 向敏鑫 | 制造毒品罪 | 15年 | 2019.04.13 | 2034.04.1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未履行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 8个月 | |||
139 | 一 | 蒋志维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6.07.16 | 2031.07.15 | 2020年5月6日减刑6个月;2022年6月21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6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00元。考核期内履行一般罚没收入900元。 | 8个月 | |||
140 | 七 | 范才奇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20.05.27 | 2035.05.26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财产50000元;扣押的违法所得3500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96500元,扣押的违法所得3500元予以没收已履行,大英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5日回函表示经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没收财产已结案,追缴已执行到位2000元。 | 5个月 | |||
141 | 四 | 刘圣 | 贩卖毒品罪 | 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4.12.10 | 2027.06.09 | 2019年10月29日减刑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2月9日止;2021年12月24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9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3万元,终结罚金的执行程序。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 | |||
142 | 四 | 董玉川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5.10.28 | 2030.10.27 | 2019年6月25日减刑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6月27日止;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1月2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没收财产3万元;对违法所得0.1万元予以追缴,已履行完毕。 | 6个月 | |||
143 | 三 | 李小东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抢劫罪 | 11年 | 2018.08.03 | 2029.08.0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各被告人在犯罪期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考核期内缴纳违法所得1000元,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执行。 | 5个月(省局4个月) | |||
144 | 七 | 程正勋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罪 | 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 2019.08.23 | 2035.08.2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完毕。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1日以(2021)川0180执1543号执行结案通知书,证明对程正勋没收财产已执行完毕。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省局5个月) | |||
145 | 七 | 毛显超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 | 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9.12.24 | 2033.10.2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全部执行完毕。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以简法函(2024)8号回函,证明毛显超财产性判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省局7个月) | |||
146 | 二 | 黄荣 | 故意伤害、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抢劫、盗窃、寻衅滋事、强迫他人吸毒、强奸罪 | 20年 | 2020.07.03 | 2040.07.0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3.8万元;共同退赔1.5万元;退赔400元,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2022)川0922执恢23号,已履行完毕。 | 7个月 | |||
147 | 一 | 鲜光强 | 诈骗罪 | 7年8个月 | 2018.09.29 | 2026.05.28 | 2023年3月29日被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10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现金、退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向各自参与诈骗的被害人共同退赔经济损失。已履行。 | 假释 | |||
148 | 一 | 陈帝松 | 聚众斗殴罪 | 2年6个月 | 2022.08.16 | 2025.02.15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 | 假释 | |||
149 | 七 | 郑传金 | 抢劫罪 | 3年 | 2022.06.24 | 2025.06.2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1084元,已全部履行完毕。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3日以(2023)川0112执1442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证明郑传金财产刑已履行完毕。 | 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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