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1 | 德山监狱 | 张清业 | 男 | 1973.2 .5 | 强奸罪 | 十三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张清业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14分。 |
2 | 德山监狱 | 黄佳 | 男 | 1980.2 .8 | 贩卖毒品 罪、非法 种植毒品 原植物罪 | 六年三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黄佳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 000已履行完毕。 |
3 | 德山监狱 | 吴伟 | 男 | 1970.6 .21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二年 | / | 七个月 | 罪犯吴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0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追缴人民币2 340元均已履行完毕。 |
4 | 德山监狱 | 童浩 | 男 | 2002.8 .15 | 抢劫罪 、寻衅 滋事罪 | 六年九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童浩自2021年入监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后因有关机关发现余漏罪被加刑。湖南省德山监狱一监区于2024年4月3日、7日分别召开中队减刑假释评议会和监区减刑假释评议会,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童浩在原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总和之内,酌情重新裁定。 |
5 | 德山监狱 | 吴兴星 | 男 | 1980.7 .13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五年 (三年) | 2017年11月7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2019年 11月13日减刑七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 变;2022年7月20日 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三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吴兴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5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 | 德山监狱 | 杨又满 | 男 | 1969.8 .15 | 运输毒 品罪、 强奸罪 、抢劫 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5年8月2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4年 1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 十五年五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十年。 | 一年六 个月 | 罪犯杨又满自2001年入监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后因有关机关发现余漏罪被加刑。湖南省德山监狱一监区于2024年4月3日、7日分别召开中队减刑假释评议会和监区减刑假释评议会,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又满在原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总和之内,酌情重新裁定。 |
7 | 德山监狱 | 王献军 | 男 | 1968.6 .4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12月2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5年10月30日减刑 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8年7月31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王献军自2018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边肚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8年05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3次获奖励分;2018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3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12次,并余230.5分。该犯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0 000元。 |
8 | 德山监狱 | 唐虎 | 男 | 1985.9 .29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十个 月 (二个月 十四天) | / | 三个月 | 罪犯唐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2年0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37.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 000元已履行完毕。 |
9 | 德山监狱 | 陈龙波 | 男 | 1993.1 .9 | 贩卖毒 品罪 | 四年六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陈龙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7.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追缴人民币1 9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10 | 德山监狱 | 牟金富 | 男 | 1983.9 .29 | 盗窃罪 | 七年六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牟金富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708.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740元。 |
11 | 德山监狱 | 刘新福 | 男 | 1970.1 1.1 | 故意伤 害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2年6月25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4年 11月10日减为有期徒 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2016年 11月14日减刑一年六 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六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刘新福自2018年呈报减刑以来,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先后16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8月11日,该犯在同犯打架时上前参与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0年9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451分。 |
12 | 德山监狱 | 陈家坤 | 男 | 1970.1 2.27 | 故意伤 害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3年4月10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5年 7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 改为十年;2017年 11月7日减刑七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月25日减 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 利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陈家坤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获三等奖、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2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36分。 |
13 | 德山监狱 | 王泓翔 | 男 | 1999.1 2.5 | 强奸罪 | 四年 | / | 八个月 | 罪犯王泓翔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2.7分。 |
14 | 德山监狱 | 瞿德玲 | 男 | 1990.1 1.8 | 贩卖毒 品罪、 容留他 人吸毒 罪 | 三年十一 个月 | / | 七个月 | 罪犯瞿德玲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331.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7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5 | 德山监狱 | 陈凯 | 男 | 1988.1 1.16 | 组织卖 淫罪 | 六年 | / | 七个月 | 罪犯陈凯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0.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9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6 | 德山监狱 | 杨辉 | 男 | 1980.1 1.6 | 贩卖毒 品罪 | 十一年 | / | 七个月 | 罪犯杨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45.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7 | 德山监狱 | 康春蕾 | 男 | 1976.1 1.20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十四年 (五年) |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 年不变;2018年9月 14日减刑九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2021年1月25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五年不变。 | 七个月 (一) | 罪犯康春蕾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5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6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3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1 000元,其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50 000元已终结本次执行。 |
18 | 德山监狱 | 李建强 | 男 | 1976.9 .15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2月23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6年11月14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李建强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64分。 |
19 | 德山监狱 | 唐慧平 | 男 | 1972.2 .6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8月28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6年7月25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8年11月 1日减刑八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7月28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唐慧平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69.9分。 |
20 | 德山监狱 | 董天福 | 男 | 2003.3 .20 | 故意杀 人罪 | 十四年 | / | 六个月 | 罪犯董天福自2021年11月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4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03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30 078元,已履行人民币30 000元。 |
21 | 德山监狱 | 简明亮 | 男 | 1975.8 .19 | 贩卖毒 品罪 | 七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八 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简明亮自2022年8月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67分。 |
22 | 德山监狱 | 高建军 | 男 | 1982.7 .6 | 故意杀 人罪、 聚众斗 殴罪 | 十年 | / | 五个月 | 罪犯高建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74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38781.48元已履行完毕。 |
23 | 德山监狱 | 薛雨 | 男 | 1975.5 .10 | 抢劫罪 | 十一年 (一年) | / | 六个月 | 罪犯薛雨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作,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4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24 | 德山监狱 | 雷鹏 | 男 | 1972.4 .3 | 以危险方 法危害公 共安全罪 、寻衅滋 事罪 | 十五年六 个月 (三年) | 2018年1月16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2020年1月 10日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2022年7月20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雷鹏自2022年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8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2023年1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广播站共刊用2篇。考核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38.5分。 |
25 | 德山监狱 | 丁敬平 | 男 | 1967.1 .5 | 运输毒 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7年7月11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1年 4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丁敬平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三等奖;2020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5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1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9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 900元。 |
26 | 德山监狱 | 伏晴 | 男 | 1996.1 .4 | 协助组 织卖淫 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一个月 | 罪犯伏晴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7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200元、追缴人民币2 000元。 |
27 | 德山监狱 | 杨进 | 男 | 1985.8 .18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0年8月10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4年 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 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九年;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20年3月25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杨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虽患精神分裂症,但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97分。 |
28 | 德山监狱 | 周能 | 男 | 1986.4 .28 | 贩卖毒 品罪 | 十三年六 个月 (二年) | / | 八个月 | 罪犯周能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6月至10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3篇;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56.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追缴人民币50 3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29 | 德山监狱 | 吴能波 | 男 | 1973.4 .2 | 贩卖毒 品罪 | 十一年 (一年) | / | 七个月 | 罪犯吴能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8.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30 | 德山监狱 | 何早强 | 男 | 1977.1 .17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何早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3.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追缴人民币1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31 | 德山监狱 | 付强 | 男 | 1992.1 2.1 | 非法买 卖枪支 罪 | 十三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八 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付强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38分。 |
32 | 德山监狱 | 陈俊勇 | 男 | 1983.3 .29 | 组织卖 淫罪 | 十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八 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陈俊勇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召集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同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70.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33 | 德山监狱 | 薛继秋 | 男 | 1976.3 .21 | 盗窃罪 、贩卖 毒品罪 | 十六年 | 2021年11月 29日减刑五 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薛继秋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电脑车操作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9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100元、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9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6 100元、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900元。 |
34 | 德山监狱 | 张永义 | 男 | 1963.4 .25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9年1月30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张永义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652.4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0 016元已执行完毕。 |
35 | 德山监狱 | 梁世阳 | 男 | 1995.2 .14 | 非法买 卖枪支 罪 | 八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八 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梁世阳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43分。 |
36 | 德山监狱 | 彭召金 | 男 | 1973.6 .1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12月2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5年5月6日因故意 伤害罪加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18年7月31日减刑 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1月 25日减刑六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彭召金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和2022年先后2次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1.1分。 |
37 | 德山监狱 | 徐昭胜 | 男 | 1974.1 2.16 | 贩卖毒 品罪 | 六年 | / | 六个月 | 罪犯徐昭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62.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600元。 |
38 | 德山监狱 | 彭光海 | 男 | 1975.2 .24 | 盗窃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二个月 | 罪犯彭光海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拼缝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44.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39 | 德山监狱 | 刘洋 | 男 | 1992.2 .26 | 故意伤 害罪 | 九年 (一年) | 2021年1月25日 减刑九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一年 不变;2022年 12月6日减刑七 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一年不变。 | 七个月 (一) | 罪犯刘洋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边侧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同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77分。 |
40 | 德山监狱 | 胡菊清 | 男 | 1967.1 0.18 | 贩卖毒 品罪 | 八年五个 月 | 2020年11月 16日减刑四个 月;2022年 8月24日减刑 三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胡菊清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网脚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7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6 000元。 |
41 | 德山监狱 | 伍跃辉 | 男 | 1969.1 0.12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五年 | 2020年3月 25日减刑八个 月;2022年 8月24日减刑 七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伍跃辉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打包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45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42 | 德山监狱 | 黄振红 | 男 | 1988.9 .29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8月26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8年12月24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7月 28日减刑六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黄振红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边侧、护眼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0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 000元。 |
43 | 德山监狱 | 马铁平 | 男 | 1968.6 .12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9月8日减为有 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9年6月12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马铁平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1月至2023年3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456.3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137 524元已履行完毕。 |
44 | 德山监狱 | 张清细 | 男 | 1959.5 .21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11月9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张清细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因患持久妄想症障碍,不能正常参加劳动,但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33分。 |
45 | 德山监狱 | 陈明 | 男 | 1980.1 .9 | 容留他人 吸毒罪、 非法持有 毒品罪、 贩卖毒品 罪、盗窃 罪 | 十七年六 个月 (五年) | / | 五个月 | 罪犯陈明在服刑之初,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3月27日因使用自制电池打火机在监狱医院病房违规吸烟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2年2月起,该犯因患冠心病、心肌梗死型,不能参加正常的劳动,但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1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000元。 |
46 | 德山监狱 | 胡志平 | 男 | 1965.1 1.8 | 强奸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四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胡志平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10分。 |
47 | 德山监狱 | 彭东阁 | 男 | 1965.1 2.20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7月16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 年;2013年3月20日 减刑二年,剥夺政治权 利九年不变;2016年 7月25日减刑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 变。 | 五个月 (三) | 罪犯彭东阁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陪护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陪护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95分。 |
48 | 德山监狱 | 黄少兵 | 男 | 1941.5 .11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8月30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3年12月18日减刑 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5年10月30日减刑 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一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9年11月13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八个月 (三) | 罪犯黄少兵自2019年获得减刑以来,因年满75周岁,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劳动,但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8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69分。 |
49 | 德山监狱 | 姜全林 | 男 | 1973.1 1.2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5年3月20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6年 12月28日减为有期徒 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八年;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四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姜全林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绿化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绿化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6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54分。 |
50 | 德山监狱 | 王兴巧 | 男 | 1963.4 .8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1年8月25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4年 7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 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 改为九年;2016年5月 10日减刑一年十一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不变;2018年7月 31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2021年1月25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 | 七个月 | 罪犯王兴巧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因患瓣膜性心脏病、冠心病,不能参加正常的劳动,但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20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63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10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51 | 德山监狱 | 肖俊禹 | 男 | 1985.2 .5 | 贩卖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5月10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 年;2014年9月1日减 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16年 12月23日减刑一年十 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19年4月 25日减刑九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 | 八个月 (三) | 罪犯肖俊禹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召集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召集职责。2021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同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2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43.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3 500元,其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 |
52 | 德山监狱 | 杜斌 | 男 | 1981.4 .4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二年 | / | 五个月 | 罪犯杜斌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84.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 760元。 |
53 | 德山监狱 | 瞿忠鸥 | 男 | 1976.1 0.26 | 贩卖毒 品罪 | 四年 | / | 八个月 | 罪犯瞿忠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2年0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98.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 000元已履行完毕。 |
54 | 德山监狱 | 程恒涛 | 男 | 1987.8 .9 | 假冒注 册商标 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四个月 | 罪犯程恒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27.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 100元。 |
55 | 德山监狱 | 池文生 | 男 | 1975.7 .8 | 非法生 产制毒 物品罪 | 三年三个 月 | / | 三个月 | 罪犯池文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9.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 687元。 |
56 | 德山监狱 | 陈国忠 | 男 | 1973.6 .25 | 运输毒品 罪、非法 运输枪支 弹、药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4年10月27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8年 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四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五个月 | 罪犯陈国忠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54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500元。 |
57 | 德山监狱 | 文大忠 | 男 | 1978.1 0.4 | 运输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1月15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 十年;2019年3月 18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文大忠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2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0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人民币6 000元,累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3 000元。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000元,累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3 000元。 |
58 | 德山监狱 | 侯绪强 | 男 | 1974.6 .11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2月1日减为有 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2012年12月21日减 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九年不变; 2015年8月31日减刑 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18年2月27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2020年 11月16日减刑七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 变。 | 五个月 (三) | 罪犯侯绪强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13.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00元。 |
59 | 德山监狱 | 杨喜群 | 男 | 1978.6 .28 | 抢劫罪 、抢夺 罪、盗 窃罪 | 十六年六 个月 (四年) | 2016年5月10日减刑 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 利四年不变;2019年 6月25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 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 利四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杨喜群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4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3 000元,累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1 000元。 |
60 | 德山监狱 | 苗敬辉 | 男 | 1991.1 2.20 | 诈骗罪 | 十年 | / | 八个月 | 罪犯苗敬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3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43.8分。该犯罚金人民币300 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责令退赔人民币已由攸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退赔相关受害人。 |
61 | 德山监狱 | 邓辉煌 | 男 | 1987.8 .5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 年;2019年3月18日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邓辉煌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77分。 |
62 | 德山监狱 | 徐卫波 | 男 | 1973.2 .14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07年10月25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0年 7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 改为十年;2013年9月 25日减刑一年九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2015年10月30日 减刑一年三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18年2月27日减刑 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0年8月 25日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五个月 (三) | 罪犯徐卫波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1分。该犯本次履行财产刑人民币1000元,累计履行财产刑人民币13000元。 |
63 | 德山监狱 | 曹坤 | 男 | 1989.6 .27 | 非法猎捕、杀 害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罪, 非法狩猎罪 ,非法制造、 买卖枪支罪 | 三年九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曹坤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44.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共同赔偿人民币20740元、单独赔偿人民币1 4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64 | 德山监狱 | 林健勇 | 男 | 1995.1 2.2 | 诈骗罪 | 三年八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林健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2月至2023年12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49.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 000元、追缴人民币110 447.16元均履行完毕。 |
65 | 德山监狱 | 诸阳友 | 男 | 1962.8 .27 | 利用影 响力受 贿罪 | 十二年六 个月 | / | 六个月 | 罪犯诸阳友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73.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000元、追缴人民币5 600元。 |
66 | 德山监狱 | 邵风波 | 男 | 1984.1 2.8 | 合同诈 骗罪 | 五年六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邵风波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0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16.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 000元。 |
67 | 德山监狱 | 谭晓明 | 男 | 1968.8 .14 | 故意杀 人罪 | 八年 | / | 七个月 | 罪犯谭晓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39分。 |
68 | 德山监狱 | 胡军 | 男 | 1990.5 .8 | 诈骗罪 | 十三年 | / | 六个月 | 罪犯胡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70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5 000元。 |
69 | 德山监狱 | 童虎 | 男 | 1990.1 2.16 | 抢劫罪 | 十年三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童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708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0 | 德山监狱 | 龙应行 | 男 | 1999.1 1.15 | 强奸罪 | 十二年 | / | 五个月 | 罪犯龙应行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60分。 |
71 | 德山监狱 | 陈海涛 | 男 | 1961.1 2.28 | 贩卖毒 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08年12月1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1年 8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 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九年; 2014年2月21日减刑 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 年不变;2016年7月 25日减刑一年十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 变;2018年11月1日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21年7月28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 | 五个月 (三) | 罪犯陈海涛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陪护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3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1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9 100元。 |
72 | 德山监狱 | 段俊城 | 男 | 1998.8 .5 | 故意伤 害罪 | 十四年 | 2017年7月5日 减刑九个月; 2019年3月28日 减刑七个月; 2021年11月 12日减刑二个月 。 | 七个月 | 罪犯段俊城自2021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先后26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全年安全无事故、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3年2月10日该犯在拆卸设备时私藏并使用新设备自带的起子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3年4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47.8分。 |
73 | 德山监狱 | 张成 | 男 | 1985.3 .2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1月15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张成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和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9分。 |
74 | 德山监狱 | 杨奇 | 男 | 1975.3 .8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2月28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 年;2014年6月30日 减刑二年,剥夺政治权 利九年不变;2016年 11月14日减刑一年十 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 年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 | 六个月 (三) | 罪犯杨奇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发料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一等奖。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5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5 | 德山监狱 | 彭岳林 | 男 | 1962.9 .12 | 运输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4月10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 年;2015年3月10日 减刑一年六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八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 变。 | 六个月 (三) | 罪犯彭岳林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医院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2021年至2022年连续二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得奖励分,并因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9 100元。 |
76 | 德山监狱 | 郭卫华 | 男 | 1977.1 1.15 | 抢劫罪 、盗窃 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7月16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2年12月21日减刑 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5年3月10日减刑 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四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四个月 (三) | 罪犯郭卫华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1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6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500元。 |
77 | 德山监狱 | 陈静 | 男 | 1982.6 .18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5月8日减为有 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4年9月1日减刑二 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不变;2016年12月 23日减刑二年,剥夺 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三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陈静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并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6次获奖励分; 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67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40 000元、民事赔偿人民币12 800元、追缴犯罪所得均已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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