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黄安刚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2年2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 对罪犯黄安刚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6年8月20日 | (2012)城刑初字第478号 | |||
荆扬罡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4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 对罪犯荆扬罡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6年7月14日 | (2014)鲤刑初字第457号 | |||
李长富 | 省福州监狱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1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 | 对罪犯李长富予以减刑 | 2026年1月16日 | ||||
林鸿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责令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8377.73元 | 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 | 对罪犯林鸿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5年9月2日 | ||||
马玉龙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 | 对罪犯马玉龙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11月9日 | ||||
王勤丰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6年12月7日止 | 对罪犯王勤丰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12月7日 | ||||
张彬灵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6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 对罪犯张彬灵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82600元。 | 2024年11月15日 | |||
张浩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14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33年12月1日止 | 对罪犯张浩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3年12月1日 | ||||
张皓辉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 | 对罪犯张皓辉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4年4月14日 | |||||
周永军 | 省福州监狱 | 破坏交通设施罪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 | 对罪犯周永军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1月7日 | (2015)福铁刑初字第32号 | ||||
鲍桂明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所得人民币1934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934元 | 刑期自2013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 对罪犯鲍桂明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人民币5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缴纳赔偿金人民币2000元。 | 2025年12月5日 | (2014)泉刑初字第60号 | ||
卞礼熙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 对罪犯卞礼熙予以减刑 | 2024年4月10日 | |||||
蔡进家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共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3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 | 对罪犯蔡进家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4年7月21日 | ||||
蔡永桑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 对罪犯蔡永桑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550元(总金额);其中第一次报减考核期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11月15日 | (2015)涵刑初字第122号 | ||
陈华明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484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 对罪犯陈华明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4年11月20日 | ||||
陈惠阳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0年8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止 | 对罪犯陈惠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4月5日 | |||
陈津峰 | 省福州监狱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 对罪犯陈津峰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4年4月16日 | ||||
陈开平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桐斌经济损失人民币27131.6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6日至2024年8月12日止 | 对罪犯陈开平予以减刑 | 2024年8月12日 | ||||
陈坤彬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止 | 对罪犯陈坤彬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6年8月30日 | ||||
陈少峰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 | 对罪犯陈少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4年9月23日 | |||
陈旺春 | 省福州监狱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4月3日至2028年4月2日止 | 提请减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2028年4月2日 | ||
池善开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池善开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9月14日 | ||||
代佺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2年3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止 | 对罪犯代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00元;其中本次减刑向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见缴纳凭证);该犯考核期内月均消费289.76元, | 2026年12月5日 | (2012)秀刑初字第411号 | ||
邓建华 | 省福州监狱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 | 对罪犯邓建华予以减刑 | 2025年1月14日 | ||||
丁卓霄鹏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 有期徒刑九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13日至2029年7月12日止 | 对罪犯丁卓霄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7月12日 | |||
段斌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 对罪犯段斌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7年1月31日 | |||||
何兵 | 省福州监狱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 | 对罪犯何兵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刑判项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2024年5月9日 | |||
何文林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何文林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4年5月25日 | |||||
洪伟强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被告人洪伟强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8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 | 对罪犯洪伟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36万元(总金额);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见缴纳凭证),违法所得人民币58万元, | 2027年3月14日 | |||
洪智强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26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2033年4月15日止 | 对罪犯洪智强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3年4月15日 | |||
黄仁书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36年8月2日止 | 对罪犯黄仁书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2036年8月2日 | ||||
黄泽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贩卖毒品罪 | 刑期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止 | 对罪犯黄泽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1年7月11日 | |||
黄志锋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 | 对罪犯黄志锋予以减刑 | 2024年11月21日 | ||||
黄志龙 | 省福州监狱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28年4月7日止 | 对罪犯黄志龙予以减刑 | 2028年4月7日 | ||||
黄志勇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止 | 对罪犯黄志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240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2024年11月17日 | ||
江礼强 | 省福州监狱 | 非法采矿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 | 对罪犯江礼强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355956元;其中原审判决时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见判决书),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55956元(见缴纳凭证及回函)。该犯考核期内月均消费281.43元, | 2024年7月21日 | ||
蒋德全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34年7月19日止 | 对罪犯蒋德全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2034年7月19日 | ||||
柯茂雄 | 省福州监狱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柯茂雄予以减刑 | 履行原判财产性判项人民币2500元, | 2024年10月18日 | |||
赖小枫 | 省福州监狱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27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赖小枫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27年10月28日 | ||||
李国星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06月09日起至2024年09月08日止 | 对罪犯李国星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09月08日 | ||||
林达华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所得1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20日至2031年7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达华予以减刑 | 履行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 2031年7月19日 | |||
林发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 | 对罪犯林发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六千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见缴纳凭证)。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82.05元, | 2024年6月10日 | |||
林佳杰 | 省福州监狱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止 | 对罪犯林佳杰予以减刑 | 2024年6月12日 | ||||
林平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林平等七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8377.73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28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林平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8年6月24日 | ||||
林志勇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止 | 对罪犯林志勇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7年4月23日 | (2014)榕刑初字第155号 | ||
刘平 | 省福州监狱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10月14日止 | 对罪犯刘平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2028年10月14日 | (2013)长刑初字第448号 | |||
刘任军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4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 | 对罪犯刘任军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6年7月21日 | (2014)鲤刑初字第457号 | ||||
刘玉虎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2月9日起至2030年6月8日止 | 对罪犯刘玉虎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30年6月8日 | |||||
刘育华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 对罪犯刘育华予以减刑 | 履行人民币15万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6万元, | 2026年8月20日 | |||
刘中华在服刑期间 | 省福州监狱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 | 对罪犯刘中华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2026年1月7日 | (2015)涵刑初字第317号 | ||
卢伟乾 | 省福州监狱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刑期自2022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止 | 对罪犯卢伟乾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4年4月9日 | ||||
卢仲忠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 | 对罪犯卢仲忠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9月15日 | |||||
陆光辉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4月30日起至2033年4月29日止 | 对罪犯陆光辉予以减刑 | 2033年4月29日 | |||||
欧一勇 | 省福州监狱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3日止 | 对罪犯欧一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11月3日 | |||
上官海辉 | 省福州监狱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27年1月20日止 | 对罪犯上官海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23333.02元。 | 2027年1月20日 | |||
苏文金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七年;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31年9月28日止 | 对罪犯苏文金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31年9月28日 | ||||
唐伟锋 | 省福州监狱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8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唐伟锋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十八万元;其中本次减刑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十三万元, | 2028年10月13日 | |||
田旭东 | 省福州监狱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31年1月27日止 | 对罪犯田旭东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完毕;其中本次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 2031年1月27日 | ||
涂彬远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 | 对罪犯涂彬远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1月16日 | (2015)荔刑初字第726号 | |||
涂忠铭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 | 对罪犯涂忠铭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63000元;其中本次减刑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2024年9月15日 | |||
王炳煌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 | 对罪犯王炳煌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4年9月1日 | ||||
王火城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5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 | 对罪犯王火城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3月17日 | (2015)同刑初字第708号 | |||
魏瑞华 | 省福州监狱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 对罪犯魏瑞华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4年11月11日 | |||
吴民生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68541.4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6年8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6日止 | 对罪犯吴民生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 元(总金额);其中本考核期向福清市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3000元(见缴纳凭证),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89.36 元, | 2027年8月16日 | |||
吴晓星 | 省福州监狱 | 走私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27年11月27日止 | 对罪犯吴晓星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 2027年11月27日 | (2013)榕刑初字第61号 | |||
肖坚强 | 省福州监狱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 对罪犯肖坚强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11月19日 | ||||
徐向晓 | 省福州监狱 |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 对罪犯徐向晓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4年12月2日 | |||
薛闽川 | 省福州监狱 | 制造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4年9月21日起至2027年3月20日止 | 对罪犯薛闽川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7年3月20日 | (2015)融刑初字第395号 | ||||
薛旭锦 | 省福州监狱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 | 对罪犯薛旭锦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缴纳脏款人民币2000元(见缴纳凭证)。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87.58元, | 2024年8月21日 | |||
严金旺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738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3月18日起至2030年3月17日止 | 对罪犯严金旺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福州监狱已于2023年10月20日函询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5日福清市人民法院财产性判项复函载明:福清市人民法院财在严金旺另案执行中,在处置严金旺名下财产向陈建明分配退赔款人民币393931.51元。 | 2030年3月17日 | (2015)榕刑初字第198号 | ||
杨仁元 | 省福州监狱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 对罪犯杨仁元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11月19日 | ||||
杨威龙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杨威龙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4年7月28日 | |||||
姚龙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1日止 | 对罪犯姚龙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12月21日 | |||||
叶贞发 | 省福州监狱 | 滥伐林木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十七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 | 对罪犯叶贞发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二十三万元(总金额),二十万赃款已于判决前退缴(见判决书);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见缴纳凭证)。该犯考核期内月均消费293.95元, | 2024年7月22日 | |||
印朝爽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印朝爽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4年10月13日 | |||||
张家权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张家权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止 | 对罪犯张家权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 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见缴纳凭证),原判法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民币1000元(见法院回函),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 | 2024年7月14日 | |||
张建立 | 省福州监狱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九万元;追缴被告人张建立违法所得人民币574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24年2月14日止 | 对罪犯张建立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175374.32 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7974.32元(见法院回函),原审判决时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9万元(见判决书)、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7400元(见判决书)。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50.54 元, | 2024年2月14日 | ||
张立峰 | 省福州监狱 | 聚众斗殴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桐斌经济损失共计27131.6元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9月3日止 | 对罪犯张立峰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7131.6元。 | 2024年9月3日 | |||
张明晗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2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 对罪犯张明晗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7月11日 | ||||
张友兴 | 省福州监狱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 对罪犯张友兴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5年8月15日 | (2015)榕刑初字第20号 | |||
郑佳铧 | 省福州监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 | 对罪犯郑佳铧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7月21日 | ||||
郑建春 | 省福州监狱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 对罪犯郑建春予以减刑 | 2026年12月22日 | |||||
郑涛 | 省福州监狱 | 协助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5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 | 对罪犯郑涛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4年6月7日 | ||||
郑挺辉 | 省福州监狱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35000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7年7月12日起至2031年7月11日止 | 对罪犯郑挺辉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1年7月11日 | ||||
钟辉翔 | 省福州监狱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7日起至2028年1月26日止 | 对罪犯钟辉翔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8年1月26日 | ||||
钟忠辉 | 省福州监狱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 | 对罪犯钟忠辉予以减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5567元。 | 2026年5月13日 | ||
朱跃弘 | 省福州监狱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 对罪犯朱跃弘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6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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