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1 | 武陵监狱 | 罗滔人 | 男 | 2001.06 | 介绍卖淫罪 | 3年2个月 | 无 | 7 | 罪犯罗滔人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53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0分,劳动改造扣3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39分,劳动改造加分8分,劳动改造扣1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 | 武陵监狱 | 江帆 | 男 | 1997.10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2年6个月 | 无 | 3 | 罪犯江帆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获表扬1次,并余200分。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 | 武陵监狱 | 岳伟 | 男 | 1978.10 | 贩卖毒品罪 | 1年8个月 | 无 | 5 | 罪犯岳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1次,并余213分。其中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3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4 | 武陵监狱 | 张玉期 | 男 | 1990.02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2年1个月 | 无 | 6 | 罪犯张玉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1次,并余213分。其中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3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 | 武陵监狱 | 颜永财 | 男 | 1971.06 | 贩卖毒品罪 | 8年 | 无 | 8 | 罪犯颜永财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55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4分,劳动改造加分82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39分,劳动改造加分10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6 | 武陵监狱 | 彭晖 | 男 | 1978.08 | 贩卖毒品罪 | 3年 | 无 | 8 | 罪犯彭晖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获得表扬2次,并余440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8分,劳动改造扣1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3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7 | 武陵监狱 | 姚本清 | 男 | 1965.08 | 强奸罪 | 4年 | 无 | 7 | 罪犯姚本清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0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35分,劳动改造加分9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60分,劳动改造加分12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0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8 | 武陵监狱 | 张平军 | 男 | 1977.11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6年 | 无 | 6 | 罪犯张平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91分。其中2021年获劳动改造加分11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45分,劳动改造加分90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担任监房组长期间监房无违规违纪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35分,劳动改造加分110分,如担任监房组长期间监房无违规违纪扣分、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9 | 武陵监狱 | 刘孟冬 | 男 | 1973.04 |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 6年4个月 | 无 | 6 | 罪犯刘孟冬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59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9分,教育改造加分10分,如自愿照料病犯、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 2022年获劳动改造加分3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劳动改造加分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确有悔改表现。 |
10 | 武陵监狱 | 廖海秋 | 男 | 1987.09 | 诈骗罪 | 4年6个月 | 无 | 8 | 罪犯廖海秋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21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15分,劳动改造加分48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艺术节小项目获得一等奖2次二等奖1次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80分,劳动改造加分74分,如认真完成监舍楼层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19分,劳动改造加分 88分,专项加分10分,如认真完成监舍楼层夜值班、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获年度改造积极分子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1 | 武陵监狱 | 张业强 | 男 | 1970.07 | 贩卖毒品 | 5年 | 无 | 3 | 罪犯张业强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62分。其中2020年获劳动改造加分14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1年获专项加分70分,劳动改造加分85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4分,劳动改造加分100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担任监房组长期间监房无违规违纪扣分、辅助生产岗位圆满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90分,劳动改造加分30分,专项加分10分,如担任监房组长期间监房无违规违纪扣分、互监组无扣分、辅助生产岗位圆满完成劳动任务、获年度改造积极分子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2 | 武陵监狱 | 董焕东 | 男 | 1983.03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5年 | 无 | 假释 | 罪犯董焕东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57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05分,劳动改造加分22分,如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认真履行监舍夜值、作为互监组组长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56分,劳动改造加分18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57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3 | 武陵监狱 | 雷怡生 | 男 | 1968.02 | 贪污罪 | 3年6个月 | 无 | 假释 | 罪犯雷怡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44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91分,劳动改造加分46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认真履行监舍楼层夜值班、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19,劳动改造加分88分,如认真履行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认真履行监舍楼层夜值班、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4 | 武陵监狱 | 黄建 | 男 | 1981/5/24 | 开设赌场罪 | 三年 | 提请假释 | 罪犯黄建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无加扣分。2023年监管改造加分8分,为互监组成员本旬无扣分。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303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3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6518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5 | 武陵监狱 | 范春阳 | 男 | 1989/4/8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一个月 | 减七个月 | 罪犯范春阳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无加扣分。2023年无加扣分。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28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6 | 武陵监狱 | 陈志豪 | 男 | 1998/5/1 | 帮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二年 | 减四个月 | 罪犯陈志豪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3年无加扣分。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计表扬1次,并余30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7 | 武陵监狱 | 曾丹 | 男 | 1982/2/3 | 强制猥亵罪 | 三年 | 减二个月 | 罪犯曾丹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8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旬无扣分等。2023年监管改造加分4分,为互监组成员本旬无扣分。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212分。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18 | 武陵监狱 | 陈明检 | 男 | 1963/11/6 | 非法存储爆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三年六个月 | 减七个月 | 罪犯陈明检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无加扣分。2023年无加扣分。考核截至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574分。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19 | 武陵监狱 | 刘新晖 | 男 | 1972/11/3 | 贩卖毒品罪 | 八年六个月 | 减六个月 | 罪犯余实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6分,为超额完成劳动定额。2023年无加扣分。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306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9560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0 | 武陵监狱 | 彭祖友 | 男 | 1978/10/28 |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七年 | 减四个月 | 罪犯彭祖友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劳动改造加分27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8分,为互监组成员本旬无扣分;劳动改造加分1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考核截至2023年11月共计表扬4次,并余547分。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21 | 武陵监狱 | 陈忠锋 | 男 | 1987/7/20 | 抢夺罪 | 三年 | 减七个月 | 罪犯陈忠锋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无加扣分。2023年劳动改造加分36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26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2000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2 | 武陵监狱 | 余实 | 男 | 1983/11/3 | 贩卖毒品罪 | 四年 | 减六个月 | 罪犯黄绍林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2年监管改造扣3分,为2022年6月17日,该犯见他犯打架起哄扩大事态。2023年监管改造加分24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32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3 | 武陵监狱 | 彭程 | 男 | 1995/7/14 | 诈骗罪 | 三年六个月 | 减五个月 | 罪犯黄吉祥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无加扣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38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劳动改造加分84,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2023年劳动改造加分4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考核截止2023年11月共计表扬4次,并余17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0000元、退缴人民币20000元,财产刑未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4 | 武陵 监狱 | 蔡其石 | 男 | 1993/5/15 | 诈骗罪 | 三年六个月 | 无 | 七个月 | 罪犯蔡其石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共获得3个表扬,并余321分,其中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3分,劳动改造加分18分,如队列竞赛二等奖,超额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本次执行财产刑罚金人民币30000元,退赔人民币93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5 | 武陵 监狱 | 韩勇树 | 男 | 1970/9/9 | 交通肇事罪 | 三年六个月 | 无 | 七个月 | 罪犯韩勇树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共获表扬3次,并余655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0分,如本月互监组无扣分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分,如本月互监组无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33分,如本月互监组无扣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26 | 武陵 监狱 | 李元桂 | 男 | 1979/3/3 | 猥亵儿童罪 | 三年 | 无 | 五个月 | 罪犯李元桂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文化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00分。确有悔改表现。 |
27 | 武陵 监狱 | 向星 | 男 | 1989/10/21 | 抢劫罪 | 五年 | 无 | 四个月 | 罪犯向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文化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73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15分,劳动改造加分203分,如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成员本月内无扣分、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5%以上等。2022年获教育文化改造加分3分、监管改造加分80分,劳动改造加分139分,如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在车间与罪犯肖作为发生争执推拉、互监组成员本月内无扣分、本月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150%以上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4分、劳动改造加分102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内无扣分、本月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150%以上等。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3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8 | 武陵监狱 | 胡正 | 男 | 1994.2.5 | 贩卖毒品罪 | 3年1个月 | 中减7个月 | 罪犯胡正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273.6分。其中2023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3分,劳动改造加分24分,如参加合唱竞赛获得二等奖加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9 | 武陵监狱 | 谭峰 | 男 | 1995.4.23 | 寻衅滋事罪 | 3年5个月 | 中减7个月 | 罪犯谭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486分。其中2022年获劳动改造加分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2023年监管改造扣分5分,教育和文化加分3分,劳动改造加分86分,如在车间与同犯扭打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
30 | 武陵监狱 | 王玉祥 | 男 | 1991.6.10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3年4个月 | 中减7个月 | 罪犯王玉祥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142.6分。其中2022年监管改造扣分3分,如不服从警官有关监管改造工作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2分,劳动改造加分74分,如夜值班认真履责加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1 | 武陵监狱 | 张日文 | 男 | 1985.10.18 | 贩卖毒品罪 | 4年9个月 | 中减7个月 | 罪犯张日文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5次,并余205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0分,教育改造扣分20分,劳动改造加分1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未按规定着装扣分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劳动改造加分8分、扣分1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车间喧哗打闹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劳动改造加分50分,如互监组成员当月无违规违纪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2 | 武陵监狱 | 曾衍堂 | 男 | 1977.11.21 | 诈骗罪 | 4年6个月 | 中减6个月 | 罪犯曾衍堂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679分。其中2021年获劳动改造加分4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2022年教育改造扣分10分,如作为楼层值班员,未制止他犯违规违纪扣分;2023年获劳动改造加分1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3 | 武陵监狱 | 黄拓 | 男 | 1987.10.27 | 开设赌场罪 | 3年6个月 | 假释 | 罪犯黄拓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469分。其中2022年获劳动改造加分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2023年获教育和文化加分3分,劳动改造加分64分,如参加合唱竞赛获得二等奖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4 | 武陵监狱 | 李治勇 | 男 | 1979.2.15 | 组织卖淫罪 | 3年3个月 | 中减7个月 | 罪犯李治勇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514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1分,劳动改造加分42分、扣分2分,如夜值班认真履责加分,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61分,劳动改造加分7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5 | 武陵监狱 | 李云杰 | 男 | 1996.9.28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4年 | 假释 | 罪犯李云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517分。其中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32分,如参加队列会操获得一等奖加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分,劳动改造加分68分,如互监组成员当月无违规违纪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6 | 武陵监狱 | 龚杰 | 男 | 1989.5.4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3年5个月 | 中减3个月 | 罪犯龚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205分。其中2021年劳动改造扣分10分,如车间无序流动扣分;2022年监管改造扣分2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6分、扣分10分,如参加队列会操获得一等奖加分,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分等;2023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4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7 | 武陵监狱 | 陈浪 | 男 | 1987.5.3 | 开设赌场罪 | 3年6个月 | 中减5个月 | 罪犯陈浪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414分。其中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扣分5分,如参加队列会操获得一等奖加分,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分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扣分2分,如夜值班认真履责加分,会见时违规讲话扣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8 | 武陵监狱 | 张琳聪 | 男 | 1999年1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3年6个月 | 假释 | 罪犯张琳聪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254分。其中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9 | 武陵监狱 | 邓胜华 | 男 | 1997年2月 | 盗窃罪 | 3年2个月 | 8个月 | 罪犯邓胜华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588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8分,劳动改造加分20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其中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8分,劳动改造加分12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0 | 武陵监狱 | 贺伟 | 男 | 1983年3月 | 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 | 5年5个月 | 7个月 | 罪犯贺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4次,并余353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积分25分,如认真夜值、积极参加心理健康运动会并获取名次;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0分,劳动改造加分4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定额;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劳动改造加分6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1 | 武陵监狱 | 梅超智 | 男 | 1987年5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2年4个月 | 7个月 | 罪犯梅超智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265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1分,如认真夜值。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如认真夜值。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2 | 武陵监狱 | 管柏迎 | 男 | 1997年10月 | 诈骗罪 | 6年 | 8个月 | 罪犯管柏迎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490分。该犯已履行退赔61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
43 | 武陵监狱 | 张帆 | 男 | 1990年5月 | 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 7年4个月 | 7个月 | 罪犯张帆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179.1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38分,劳动改造加分6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8分,劳动改造加分42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4 | 武陵监狱 | 廖志胜 | 男 | 1971年1月 | 贩卖毒品罪 | 3年3个月 | 7个月 | 罪犯廖志胜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2次,并余270.6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分,劳动改造加分4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劳动改造加分4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5 | 武陵监狱 | 刘振兴 | 男 | 1983年5月 | 贩卖毒品罪 | 1年10个月 | 1个月 | 罪犯刘振兴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1次,并余300分。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6 | 武陵监狱 | 李新春 | 男 | 1950年1月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4年 | 5个月 | 罪犯李新春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490分。其中2022年劳动改造扣10分。确有悔改表现。 | |
47 | 武陵监狱 | 张林茂 | 男 | 1976/1/15 | 非法经营罪 | 五年 | 无 | 八个月 | 罪犯张林茂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4次,并余496分。其中2021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专项积分20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14分;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监舍成员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监管改造加分130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66分;2023年,互监组无扣分,监舍成员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监管改造加分99分,投稿柳泉报刊登获教育改造加分1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66分。履行罚金5万元。确有悔改表现。 |
48 | 武陵监狱 | 马坤岚 | 男 | 2001/4/14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三年二个月 | 无 | 八个月 | 罪犯马坤岚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156分。其中2022年,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2分;2023年,互监组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加分48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16分。履行罚金2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33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49 | 武陵监狱 | 刘晓骄 | 男 | 1986/7/12 | 贩卖毒品罪 | 四年 | 无 | 七个月 | 罪犯刘晓骄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3次,并余692分。其中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监管改造加分26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18分;2023年,互监组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加分48分。履行罚金8000元。确有悔改表现。 |
50 | 武陵监狱 | 骆胜 | 男 | 1980/11/17 |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四年 | 无 | 七个月 | 罪犯骆胜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11月表扬4次,并余397分。其中2021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专项积分20分;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监舍成员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加分59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56分;2023年,互监组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加分40分。确有悔改表现。 |
51 | 武陵监狱 | 余小明 | 男 | 1963.8.14 | 故意伤害罪 | 三年 | 无 | 假释 | 截止2023年11月底共获表扬2次,并余678.9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8分,如互监组无扣分,确有悔改表现。 |
52 | 武陵监狱 | 陈鹏文 | 男 | 1989.7.6 | 组织卖淫罪 | 八年 | 无 | 七个月 | 截止2023年11月底共获表扬3次,并余365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5分,如互监组无扣分、完成监舍夜值,获劳动改造加分16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如互监组无扣分,8月27日因违反会见管理规定扣监管改造分2分,确有悔改表现。 |
53 | 武陵监狱 | 吴光辉 | 男 | 1976.8.18 | 诈骗罪 | 六年六个月 | 无 | 七个月 | 截止2023年11月底共获表扬3次,并余440分.其中,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0分,如互监组无扣分,确有悔改表现。 |
54 | 武陵监狱 | 廖亿成 湖南涟源 | 男 | 2000.6.17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三年十个月 | 无 | 假释 | 罪犯廖亿成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9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83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5分,劳动改造加分48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78分,劳动改造加分42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较好完成劳动任务等。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5 | 武陵监狱 | 赵学军 湖南邵阳 | 男 | 1974.8.5 | 组织卖淫罪 | 四年 | 无 | 假释 | 罪犯赵学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文化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3年9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93.9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6分,如按要求认真完成监舍楼层夜间值班任务。2023年获监管改造加分9分,劳动改造加分8分,如按要求认真完成监舍楼层夜间值班任务,圆满完成岗位劳动任务且劳动改造表现较好。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20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6 | 武陵监狱 | 杨德华 湖南常德 武陵区 | 男 | 1968.10.26 | 诈骗罪 | 四年六个月 | 无 | 假释 | 罪犯杨德华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截至2023年9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34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劳动改造加分12分,如当月互监组成员无违规违纪加分,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2023年获劳动改造加分6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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