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杨光富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7年3月18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对罪犯杨光富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13)榕刑初字第125号 | |||||
陈剑龙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0年2月1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33289.28元 | 死刑 | 对罪犯陈剑龙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15)莆刑初字第68号 | |||||
林宝燕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2年2月2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21694.9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40年12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宝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40年12月19日 | (2014)榕刑初字第46号 | ||
陈桂平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5年12月21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8年11月28日起至2028年11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桂平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8年11月27日 | (2005)宁刑初字第20号 | |||
钟贵仁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7年11月19日 | 汉族 | 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 对罪犯钟贵仁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0月30日 | ||||
吴宗辉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7年11月6日 | 汉族 | 犯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因滥伐林木罪,于2010年7月30日被顺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因犯赌博罪,于2013年4月1日被顺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止 | 对罪犯吴宗辉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6月29日 | |||
邹阳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0年9月12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 对罪犯邹阳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5年12月15日 | |||
范维生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2年10月7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67761.83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43年12月19日止 | 对罪犯范维生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6700元, | 2043年12月19日 | (2012)南刑初字第5号 | |
李培煌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9年8月5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3日起至2027年2月27日止 | 对罪犯李培煌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7年2月27日 | ||||
张惠波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1年4月2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22年4月26日其至2047年4月25日止 | 对罪犯张惠波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47年4月25日 | (2014)榕刑初字第37号 | |||
邓宇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8年7月18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 | 对罪犯邓宇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3月13日 | ||||
丁为国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7年12月8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赔偿被害人亲属误工损失10000元(已预缴) | 刑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丁为国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10月9日 | ||||
罗贵源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2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5年9月29日止 | 对罪犯罗贵源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9月29日 | |||
占朝赞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5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枪支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占朝赞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3月28日 | ||||
张乃钦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8年6月11日 | 汉族 |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 | 对罪犯张乃钦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2月11日 | ||||
张友平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7年10月8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8年12月28日止 | 对罪犯张友平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对罪犯张友平暂予监外执行;于2019年 | 监外执行 | 2028年12月28日 | ||
刘春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7年7月2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8月9日起至2028年8月8日止 | 对罪犯刘春旺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8年8月8日 | (2014)南刑初字第10号 | ||
杨先发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2年1月18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8年5月30日止 | 对罪犯杨先发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8年5月30日 | |||
陈信福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58年2月6日 | 汉族 | 走私、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9年12月25日其至2044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陈信福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44年12月24日 | (2012)榕刑初字第121号 | |||
李升友 | 省建阳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滥伐林木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 | 对罪犯李升友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2月11日 | ||||
陈成员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3年11月12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7年2月17日止 | 对罪犯陈成员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7年2月17日 | |||
黄元亮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8年1月2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0年10月26日起至2030年10月25日止 | 对罪犯黄元亮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30年10月25日 | (2004)南刑初字第41号 | ||
刘建辉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4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罚金从扣押、冻结的案件款中抵扣);被告人刘建辉等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5亿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对罪犯刘建辉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2月31日 | |||
谢建发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9年5月25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8606962.23元 | 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 | 对罪犯谢建发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4月18日 | |||
陈崇健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29日 | 汉族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陈崇健共二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8.2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 | 对罪犯陈崇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6月7日 | |||
谭志文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6年6月22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枪支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 | 对罪犯谭志文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13日 | ||||
贾沁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1年9月27日 | 汉族 | 集资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7月5日起至2028年7月4日止 | 对罪犯贾沁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8年7月4日 | ||||
范祖江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9年7月7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12月12日起至2030年12月11日止 | 对罪犯范祖江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0年12月11日 | ||||
赖礼国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2年5月2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44年6月12日止 | 对罪犯赖礼国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44年6月12日 | (2012)南刑初字第38号 | |||
李晓辉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4日 | 汉族 | 犯危险驾驶罪 | 罚金二千元 | 拘役一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 | 对罪犯李晓辉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2月11日 | |||
邱建明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8年2月20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罚金一千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有期徒刑三年,拘役一个月零五天,并处罚金一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犯危险驾驶罪 | 刑期自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 | 对罪犯邱建明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9月15日 | |||
吴凯杰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4年1月20日 | 汉族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五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9年10月24日止 | 对罪犯吴凯杰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10月24日 | |||
谢林帅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9年1月2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7年2月24日止 | 对罪犯谢林帅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7年2月24日 | ||||
王志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5年5月9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一千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8年9月18日止 | 对罪犯王志强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9月18日 | |||
陈本全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10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 对罪犯陈本全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9月20日 | |||
陈木足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8年6月29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47年4月25日止 | 对罪犯陈木足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47年4月25日 | (2013)榕刑初字第59号 | |||
黄继宗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0年4月13日 | 汉族 | 犯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 | 对罪犯黄继宗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11月3日 | ||||
肖浚 | 省建阳监狱 | 男 | 2001年10月29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二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肖浚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4月11日 | |||
张扬林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7年6月1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90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0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退赔给各被害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3日作出(2014)闽刑终字第127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人张扬林对强奸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上诉,撤销盗窃罪的量刑部分,改判上诉人张扬林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九万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2040年5月15日止 | 对罪犯张扬林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0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退赔给各被害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 | 2040年5月15日 | (2013)榕刑初字第98号 | ||
赵亮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9年1月14日 | 汉族 | 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8年3月20日止 | 对罪犯赵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3月20日 | ||||
何德善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1年1月1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8月7日起至2032年2月6日止 | 对罪犯何德善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2年2月6日 | (2009)榕刑初字第47号 | |||
王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2月15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1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止 | 对罪犯王建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6年1月2日 | |||
王庆双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11月2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三百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32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庆双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2年7月28日 | |||
陈雄光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7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三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2041年12月5日止 | 对罪犯陈雄光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41年12月5日 | (2015)榕刑初字第124号 | ||
华君豪 | 省建阳监狱 | 男 | 2005年4月14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 对罪犯华君豪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3月18日 | ||||
刘小军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1年8月2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39年6月22日止 | 对罪犯刘小军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19000元, | 2039年6月22日 | (2014)榕刑初字96号 | ||
鲍芳隆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8年1月1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一千元 | 拘役四个月 | 刑期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 | 对罪犯鲍芳隆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6月18日 | |||
蒙开龙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5年1月24日 | 布依族 | 诈骗罪 | 罚金二万一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蒙开龙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3月21日 | |||
韦柄华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3年5月28日 | 壮族 | 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 所得204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 | 对罪犯韦柄华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7月27日 | |||
游伟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0年10月29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 | 对罪犯游伟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6月12日 | ||||
赵文平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4年2月2日 | 汉族 | 犯非法拘禁罪 | 罚金二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31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赵文平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31年4月11日 | |||
江剑峰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4年4月7日 | 汉族 | 犯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41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江剑峰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2041年12月24日 | (2015)榕刑初字第163号 | |||
江源权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8年4月26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止 | 对罪犯江源权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4月9日 | ||||
谢招茂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4年10月14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 对罪犯谢招茂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9月5日 | |||
杨应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7年7月28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十四万元;退出违法所得14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 2025年4月10日止 | 对罪犯杨应旺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4月10日 | |||
廖泽辉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8月7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1000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42年12月14日止 | 对罪犯廖泽辉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罚金6000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 | 2042年12月14日 | (2015)榕刑初字第76号 | ||
阮祚瑜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1年10月23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越狱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阮祚瑜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8月6日 | ||||
张隆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62年6月21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5月23日起至2031年11月22日止 | 对罪犯张隆顺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1年11月22日 | (2009)南刑初字第7号 | |||
陈文彬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5年4月20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7年5月9日止 | 对罪犯陈文彬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5月9日 | ||||
葛建强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30日 | 汉族 | 犯非法私藏枪支罪 | 罚金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有期徒刑10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 | 对罪犯葛建强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7年6月3日 | |||
林庆文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86年8月21日 | 汉族 | 罪罪 | 罚金三万四千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止 | 对罪犯林庆文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6年2月8日 | |||
林起兵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91年10月4日 | 汉族 | 犯聚众斗殴罪 | 罚金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与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三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 对罪犯林起兵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27年1月31日 | |||
叶有村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1年3月3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40年12月16日止 | 对罪犯叶有村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40年12月16日 | (2014)宁刑初字第32号 | |||
悦胜利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49年9月13日 | 汉族 | 受贿罪 | 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989.649546万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1年5月5日起至2030年5月4日止 | 对罪犯悦胜利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236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500元。 | 2030年5月4日 | (2007)南刑初字第29号 | |
吴武昌 | 省建阳监狱 | 男 | 1970年12月2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二万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2027年6月2日止 | 对罪犯吴武昌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6月2日 | (2014)融刑初字第3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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