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姚燕青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0年11月2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姚燕青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05号 | ||||||
尹成先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56年8月11日 | 汉族 | 犯挪用公款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尹成先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296号 | ||||||
杨婷麟 | 省第一女子监狱 | 女 | 1983年6月5日 | 苗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杨婷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云女一监减字第132号 | ||||||
杨玉 | 省第一女子监狱 | 女 | 1998年3月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杨玉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且无终结执行相关材料(2023年7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监狱发函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及履行能力,未收到回复);期内月均消费218.29元, | (2024)云女一监减字第129号 | |||||
李强 | 省官渡监狱 | 男 | 1989年12月9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强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00.59元, | (2024)官狱减字第184号 | |||||
徐洋能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95年11月2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徐洋能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019年因完不成劳动任务,累计扣劳动改造分10.6分,年度评审鉴定为较差等次;期内月均消费104.61元, | (2024)保狱减字第317号 | |||||
荣腊朋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9年6月15日 | 景颇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荣腊朋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00元, | (2024)昆狱减字第30号 | |||||
周启颜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5年3月8日 | 苗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周启颜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58.77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32号 | |||||
邓大 | 省玉溪监狱 | 男 | 1980年7月13日 | 瑶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4)云玉狱减字第285号 | ||||||
王霞 | 省第一女子监狱 | 女 | 1978年1月23日 | 瑶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霞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云女一监减字第124号 | ||||||
江丽红 | 省第一女子监狱 | 女 | 1978年5月13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江丽红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5000.00元, | (2024)云女一监减字第134号 | |||||
李俊 | 省官渡监狱 | 男 | 1977年12月27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俊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99.51元, | (2024)官狱减字第186号 | |||||
王立美 | 省第一女子监狱 | 女 | 1981年12月3日 | 景颇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王立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2000.00元, | (2024)云女一监减字第133号 | |||||
申开陆 | 省曲靖监狱 | 男 | 1973年3月1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0000.00元 | 死刑 | 对罪犯申开陆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期内月均消费76.91元, | (2024)云曲狱提减字第867号 | ||||
阿什扎日 | 省大理监狱 | 男 | 1975年6月10日 | 彝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阿什扎日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大狱管执字第141号 | ||||||
王英晖 | 省官渡监狱 | 男 | 1993年6月9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英晖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95.58元, | (2024)官狱减字第188号 | |||||
王智勇 | 省曲靖监狱 | 男 | 1976年1月27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智勇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狱内单月消费超标,根据监狱会议纪要规定要求,从严增加一次表扬上报,考核周期内扣分较多,根据省局评审会评审要求,从严增加一次表扬上报;期内月均消费222.25元, | (2024)云曲狱提减字第481号 | |||||
马兴富 | 省嵩明监狱 | 男 | 1975年12月2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马兴富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未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91.97元, | (2024)嵩狱减字第564号 | ||||
周天毕 | 省嵩明监狱 | 男 | 1953年11月6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0000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周天毕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已履行单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4000.00元, | (2024)嵩狱减字第567号 | ||||
朱茂林 | 省玉溪监狱 | 男 | 1989年11月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朱茂林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2024)云玉狱减字第286号 | ||||||
常志春 | 省嵩明监狱 | 男 | 1988年1月18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常志春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未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46.74元, | (2024)嵩狱减字第562号 | |||||
李建强 | 省玉溪监狱 | 男 | 1983年4月15日 | 瑶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4)云玉狱减字第283号 | ||||||
蔡永富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3年5月17日 | 傈僳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蔡永富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07.81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29号 | |||||
范茂学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0年1月14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8308.5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范茂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78.07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3号 | ||||
岩罕燕 | 省嵩明监狱 | 男 | 1970年5月12日 | 傣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岩罕燕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嵩狱减字第563号 | ||||||
陈喆 | 省曲靖监狱 | 男 | 1987年5月29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陈喆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云曲狱提减字第480号 | ||||||
李莉 | 省第三女子监狱 | 女 | 1959年9月29日 | 白族 | 诈骗罪 | 退赔被害人李娴24437332.6元人民币,退赔被害人叶常相500000元人民币;追缴李莉用诈骗财物购买的云A2W7R5奔驰车一辆、李莉持有和委托赵东保管现金13221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莉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能力而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期内月均消费257.40元, | (2024)三女监减字第212号 | ||||
胡元宽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1年6月10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胡元宽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30号 | ||||||
杨国三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9年2月9日 | 汉族 | 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国三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09号 | ||||||
黄庆勇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3年3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 对罪犯黄庆勇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期内月均消费 140.82元, | (2024)保狱减字第292号 | |||||
何麻弄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2年5月10日 | 景颇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何麻弄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何麻弄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 | (2024)保狱减字第311号 | |||||
老大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97年1月27日 | 拉祜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老大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31号 | ||||||
李太虎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3年2月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李太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20号 | ||||||
杨浩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26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浩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2024)昆狱减字第228号 | ||||||
张子安 | 省昆明监狱 | 男 | 2000年5月3日 | 回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957.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张子安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完毕,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4日下(2023)云01执3836号结案通知。其中本次考核期内执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957.00元;期内月均消费186.05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9号 | ||||
荣军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80年10月16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荣军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66.21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37号 | |||||
贵万忠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1年10月10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贵万忠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24.19元, | (2024)昆狱减字第31号 | |||||
龙波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8年8月8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龙波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00号 | ||||||
胡学何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3年7月13日 | 傈僳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胡学何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2019年因完不成劳动任务,累计扣劳动改造分4.4分,年度评审鉴定为较差等次;期内月均消费70.79元, | (2024)保狱减字第314号 | |||||
叶长友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0年10月12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叶长友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35号 | |||||
杨仕平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71年7月1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仕平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38.78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38号 | |||||
杨勇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5年11月14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39452元(含已支付的人民币6000元)不全部履行,系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2023年6月5日,监狱向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云南省保山监狱监狱关于征询罪犯杨勇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函》,至2023年11月16日未收到回复。罪犯杨勇本人出具《罪犯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情况表》,对不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作出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计划;期内月均消费87.7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杨勇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系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2023年6月5日,监狱向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云南省保山监狱监狱关于征询罪犯杨勇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函》,至2023年11月16日未收到回复。罪犯杨勇本人出具《罪犯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情况表》,对不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作出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计划;期内月均消费87.75元, | (2024)保狱减字第334号 | ||||
李拉古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89年6月6日 | 彝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拉古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19号 | ||||||
熊朝智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6年7月17日 | 彝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熊朝智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履行情况的函》,至2023年11月16日未收到回复。罪犯熊朝智本人出具《罪犯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情况表》,对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作出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计划;期内月均消费59.12元, | (2024)保狱减字第333号 | ||||
袁纯林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8年3月7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袁纯林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301号 | ||||||
段学成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70年11月15日 | 佤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段学成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昆狱减字第22号 | ||||||
王文博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97年10月2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文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380.00元, | (2024)昆狱减字第26号 | |||||
省保山监狱 | 男 | 1971年2月12日 | 维吾尔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4)保狱减字第295号 | ||||||||
滕志坤 | 省昆明监狱 | 男 | 1989年12月27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滕志坤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4)昆狱减字第2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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