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罪犯姓名 | 出生日期 | 原判 | 上一次减刑裁定送达时间 | 历次刑罚变更情况及刑满时间 | 改造表现 | 财产性判项及执行(履行)情况 | 评定得分月均消费账面余额 | 老病 残情况 | 是否 从严 | 报请减刑建议 | 备注 | ||||
罪名 | 原判刑期 | 附加刑 | 入监 时间 | 起报 个数 | 行政奖惩 | |||||||||||
刑期起止 | 转换 个数 | |||||||||||||||
1 | 张华委 | 1988.03.13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4年3个月,罚金5万元) 寻衅滋事罪(2年) 敲诈勒索罪(3年3个月,罚金4万元) 开设赌场罪(2年3个月,罚金5万元) 聚众斗殴罪(1年3个月) 故意伤害罪(1年9个月) 故意毁坏财物罪(3年9个月) | 16年9个月 | 罚金14万元 | 2021.01.21绵阳监狱 2021.02.08川中监狱 | 4 | 罚金14万元,汉源县人民法院2022.11.15出具执行情况说明,张华委家属已代为缴纳罚金4000元,剩余罚金13.6万元尚未履行。 | 100 | 17类 涉黑 累犯 | 5个月 | 8监区 | ||||
自2019年08月22日起 至2036年05月21日止 | 4 | 136.65 | ||||||||||||||
1213.05 | ||||||||||||||||
2 | 程冲 | 1981.05.28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年6个月,罚金40万元) 聚众斗殴罪(2年6个月) 寻衅滋事罪(2年) | 6年6个月 | 罚金40万元 | 2020.9.3眉州2020.9.23川中 | 4 | 罚金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聚敛的全部财物及其收益(见附件),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7日作出(2020)川1526执401号执行裁定书,该院在立案执行其罚金40万元过程中,通过查询,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92 | 17类 涉黑 财产 | 6个月 | 3监区 | ||||
自2019年03月14日起 至2025年09月13日止 | 5 | 139.98 | ||||||||||||||
1539.31 | ||||||||||||||||
3 | 许学刚 | 1972.11.20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年,剥政2年,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敲诈勒索罪(6年,罚金15万元) 寻衅滋事罪(2年) 非法拘禁罪(1年6个月) 虚假诉讼罪(1年,罚金10万元) 故意伤害罪(1年) | 8年 | 剥政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21.03.24 | 4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简阳市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7日以(2021)川0180执1544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许学刚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处置完毕,执行到位781155.21元,以终结执行予以结案。 | 100 | 17类 涉黑 | 6个月,剥政2年不变 | 3监区 | ||||
自2019年03月30日起 至2027年03月29日止 | 4 | 138.39 | ||||||||||||||
2049.33 | ||||||||||||||||
4 | 苏强 | 1991.12.03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4年,罚金10万元) 强迫交易罪(2年6个月,罚金10万元) 寻衅滋事罪(1年) 妨害公务罪(1年) | 7年 | 罚金20万元 | 2021.2.26 | 4 | 罚金20万元,对苏强在犯罪期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对扣押在案的财物,属供犯罪所用的个人财物,予以没收;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款物依法予以处理。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2021)川0121执416号之四十二执行裁定书,对苏强罚没一案,该院在执行中,未发现苏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服刑期间,罪犯苏强于2023年3月10日缴纳5000元罚没款。 | 100 | 17类 涉黑 | 6个月 | 3监区 | ||||
自2018年07月5日起 至2025年07月4日止 | 4 | 176.21 | ||||||||||||||
1645.63 | ||||||||||||||||
5 | 边勇 | 1975.03.06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2年,剥政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抢劫罪(12年,剥政2年,罚金30万元) 开设赌场罪(5年,罚金30万元) 寻衅滋事罪(4年)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年,罚金70万元) 故意伤害罪(2年) 非法拘禁罪(2年) 妨害公务罪(1年) 妨害作证罪(1年) | 25年 | 剥政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19.10.18 凯里 2021.1.14 毕节 2021.1.27 川中 | 4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继续追缴边勇、杨文犯罪所得人民币4.3万元,发还受害人李忠平2万元,刘焕勇2万元,韩昆0.3万元;继续追缴边勇开设赌场犯罪所得40万元;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以及违法占地建设的位于镇远县青溪镇的边朗旅游休闲度假村(包括镇远边朗餐饮有限公司和镇远边朗水上娱乐有限公司)、从事非法经营的活动的贵州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岑巩县和天下娱乐有限公司的有关财产,依法予以处置。 2020年10月25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2019)黔2677执826号之八十执行裁定书,该院在执行以上财产性判项过程中,划扣其存款及网络资金4833.55元,拍卖其宝马汽车253000元,该院已穷尽执行措施,边勇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服刑期间,该犯于2023年4月7日缴纳2000元罚没款。 | 97 | 17类 涉黑 罪名 数罪 | 6个月 | 3监区 | ||||
自2018年4月20日起 至2043年4月19日止 | 7 | 139.61 | ||||||||||||||
968.25 | ||||||||||||||||
6 | 王渝文 | 1994.02.09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6年,剥政1年,罚金10万元) 寻衅滋事罪(5年) 聚众斗殴罪(7年) | 17年6个月 | 剥政1年 罚金10万元 | 2021.1.22 宜宾监狱 2021.07.06 川中监狱 | 4 | 罚金10万元,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对王渝文罚金10万元的执行过程中,对王渝文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划拨其银行存款1719.26元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于2021年3月26日以(2021)川1102执105号执行裁定书,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服刑期间,王渝文于2023年2月22日和2023年5月10日分别履行2000元,共计4000元。 | 100 | 17类 涉黑 | 5个月,剥政1年不变 | 3监区 | ||||
自2018年3月18日起 至2035年9月17日止 | 4 | 103.05 | ||||||||||||||
931.01 | ||||||||||||||||
7 | 郭金宝 | 1987.08.02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4年6个月,没收全部财产) 非法拘禁罪(2年6个月) 敲诈勒索罪(3年6个月,罚金2万元) 强迫交易罪(1年10个月,罚金5万元) | 11年6个月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21.01.22 | 4 |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郭金宝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在对没收财产一案的执行过程中,经两次查询郭金宝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于2021年12月7日以(2021)川1724执152号执行裁定书,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审理期间郭金宝退还了部分赃款,退款金额10000元)。 | 97 | 17类 涉黑 财产 | 4个月 | 3监区 | ||||
自2019年12月11日起 至2031年06月10日止 | 4 | 134.46 | ||||||||||||||
628.04 | ||||||||||||||||
8 | 王川 | 1992.09.14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年6个月,罚金40万元) 寻衅滋事罪(3年) 非法侵入住宅罪(1年) | 6年 | 罚金40万元 | 2020.9.3眉州2020.9.23川中 | 4 | 罚金40万元,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于2020年7月31日以(2020)川1503执467号执行裁定书,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 97 | 17类 涉黑 | 5个月 | 6监区 | ||||
自2019年9月11日起 至2025年8月10日止 | 4 | 136.39 | ||||||||||||||
979.71 | ||||||||||||||||
9 | 许开波 | 1992.12.02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年10个月,罚金5万元) 寻衅滋事罪(4年) 聚众斗殴罪(5年) | 13年2个月 | 罚金5万元 | 2021.1.22宜宾 2021.7.6川中 | 4 | 罚金5万元,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2021)川1102执106号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依职权对许开波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96 | 17类 涉黑 累犯 | 4个月 | 6监区 | ||||
自2018年2月25日起 至2031年4月24日止 | 4 | 69.13 | ||||||||||||||
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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