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户籍地址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孔维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01年10月25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 | 刑期自2001年10月25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 | 对罪犯孔维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16年10月2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68号 | ||||
罗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布依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34年6月5日止) | 刑期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34年6月5日止 | 对罪犯罗兰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4年6月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69号 | ||||
赵应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民币80025.15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9年6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9年6月14日止 | 对罪犯赵应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9年6月1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0号 | |||
余荣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 | 刑期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 | 从严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3月1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1号 | ||||
向春书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7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8月7日止) | 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8月7日止 | 从严把握对其提请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8年8月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2号 | |||
吴清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34年12月9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34年12月9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4年12月9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3号 | ||||
唐丽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2年2月29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2年2月29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 对罪犯唐丽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7年2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4号 | ||||
李正惠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15年9月13日起至2029年3月12日止) | 刑期自2015年9月13日起至2029年3月12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3月1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5号 | |||
杨燕子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6年8月6日起至2029年8月5日止) | 刑期自2016年8月6日起至2029年8月5日止 | 对罪犯杨燕子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9年8月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6号 | |||
田静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 在实际余刑基础上从严改变提请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监外执行 | 2025年3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7号 | ||
肖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2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止) | 刑期自2012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止 | 对罪犯肖英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2027年6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8号 | ||||
车粉菊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 刑期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 对罪犯车粉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9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9号 | ||||
高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非法买卖枪支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2030年1月15日止) | 刑期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2030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高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1月1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0号 | ||||
吉学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止) | 刑期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止 | 对罪犯吉学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10月1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1号 | |||
施和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50000元(未缴纳)(法院执行情况:未履行已执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323437元(已部分履行1139342.74元, | 2029年10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2号 | ||
李秋瑶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 | 对罪犯李秋瑶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4年8月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3号 | |||
沈祥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 | 刑期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 | 对罪犯沈祥英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2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4号 | |||
田福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小学文化 | 拐卖妇女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3月2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 | 刑期自2021年3月2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 | 对罪犯田福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4年9月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5号 | |||
何元香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5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 | 刑期自2015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 | 对罪犯何元香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2月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6号 | ||||
肖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2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 刑期自2012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 对罪犯肖敏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7年10月3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8号 | ||||
苏琴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2029年8月20日止) | 刑期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2029年8月20日止 | 对罪犯苏琴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8月2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9号 | |||
陈晓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止 | 对罪犯陈晓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4年10月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0号 | |||
唐远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30年5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30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唐远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30年5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1号 | ||||
张月霞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2029年8月22日止) | 刑期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2029年8月22日止 | 对罪犯张月霞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9年8月2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2号 | ||||
彭秋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止 | 对罪犯彭秋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12月1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3号 | |||
敖美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2年8月23日起至2027年8月22日止) | 刑期自2012年8月23日起至2027年8月22日止 | 对罪犯敖美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8月2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4号 | ||||
杨小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1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7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5号 | |||
杨庆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34年8月6日止) | 刑期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34年8月6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4年8月6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6号 | ||||
申时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 对罪犯申时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6年11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7号 | ||||
范青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2月8日起至2029年2月7日止 | 对罪犯范青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9年2月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8号 | ||||
许静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4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 | 对罪犯许静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4年4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9号 | |||
刘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30年10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30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刘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10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0号 | ||||
刘顺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刑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止 | 对罪犯刘顺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2024年1月2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1号 | ||||
李吉彩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029年1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029年1月17日止 | 对罪犯李吉彩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1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2号 | ||||
桂云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回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 | 对罪犯桂云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6月1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3号 | ||||
邹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仡佬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 | 刑期自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 | 对罪犯邹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6年9月1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4号 | ||||
郑小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 对罪犯郑小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5年3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5号 | |||
余琳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30年6月29日止) | 刑期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30年6月29日止 | 对罪犯余琳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0年6月29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6号 | |||
刘兴琼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2028年6月18日止) | 刑期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2028年6月18日止 | 对罪犯刘兴琼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8年6月1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7号 | |||
周静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21日止) | 刑期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21日止 | 对罪犯周静兰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6月2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8号 | ||||
李春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 | 刑期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 | 对罪犯李春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8月19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9号 | |||
母丹丹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 | 对罪犯母丹丹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4年10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0号 | |||
陈中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能接受教育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受害人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1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 刑期自2011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陈中兰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8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1号 | ||||
陈德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 | 刑期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 | 对罪犯陈德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6年9月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2号 | |||
陈群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5年6月8日起至2030年5月20日止) | 刑期自2015年6月8日起至2030年5月20日止 | 对罪犯陈群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0年5月2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3号 | ||||
孔海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35年3月25日止) | 刑期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35年3月25日止 | 对罪犯孔海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5年3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4号 | ||||
曾秋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6年11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5号 | |||
李红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 刑期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3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6号 | |||
杨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9月4日起至2029年9月3日止) | 刑期自2014年9月4日起至2029年9月3日止 | 对罪犯杨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9年9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7号 | ||||
牛应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高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5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刑期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 | 刑期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 | 对罪犯牛应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1月2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8号 | |||
赵黄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能接受教育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赵黄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5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9号 | ||||
马魁凤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刑期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 | 刑期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 | 对罪犯马魁凤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7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0号 | |||
周加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 | 刑期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 | 在实际余刑基础上对该犯从严把握提请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2026年1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1号 | |||
徐明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 | 刑期自201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 | 对罪犯徐明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4年7月3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2号 | ||||
李凤仪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4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2031年3月22日止) | 刑期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2031年3月22日止 | 对罪犯李凤仪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1年3月2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3号 | |||
李明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刑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2026年10月31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4号 | |||
杨正会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小学文化 | 拐卖妇女罪 | 罚金人民币16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2027年10月2日止) | 刑期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2027年10月2日止 | 对罪犯杨正会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7年10月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5号 | |||
王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32年3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32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敏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2年3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6号 | |||
王钰莹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8月28日起至2029年8月24日止) | 刑期自2014年8月28日起至2029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王钰莹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8月2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7号 | ||||
聂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十八年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8号 | ||||||
谢作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9月4日起至2029年9月3日止) | 刑期自2014年9月4日起至2029年9月3日止 | 对罪犯谢作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9年9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9号 | ||||
郑兴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 | 刑期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1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0号 | |||
陈昌芬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29年11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29年11月14日止 | 对罪犯陈昌芬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11月14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1号 | ||||
伍杨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本科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30年3月10日止) | 刑期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30年3月10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0年3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2号 | |||
刘忠凤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2027年3月10日止) | 刑期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2027年3月10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3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3号 | |||
卢媛媛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72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 对罪犯卢媛媛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2024年3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4号 | ||||
夏丽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仡佬族 | 大学专科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28年12月17日止 | 对罪犯夏丽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8年12月1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5号 | |||
李允利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止) | 刑期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止 | 对罪犯李允利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1月1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6号 | |||
王恩菊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布依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9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 | 刑期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 | 对罪犯王恩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4年12月9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7号 | |||
王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高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2月25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8号 | |||
阎菲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专科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7年12月3日起至2028年12月2日止) | 刑期自2017年12月3日起至2028年12月2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12月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9号 | |||
韦春婵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彝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7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2月7日止) | 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2月7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2月7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0号 | |||
林树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 | 对罪犯林树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6年3月6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1号 | |||
王艳棋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本科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4年11月12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2号 | |||
王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彝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 刑期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 对罪犯王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 | 2024年3月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3号 | ||||
蔡惠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32年6月16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32年6月16日止 | 对罪犯蔡惠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2年6月16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4号 | |||
肖芬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28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3月28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5号 | ||||
刘正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能接受教育 | 出售假币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 | 刑期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5月19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6号 | |||
朱咏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大学专科文化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28年1月10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28年1月10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28年1月10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7号 | |||
罗志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布依族 | 研究生文化 | 受贿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28年9月6日止) | 刑期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28年9月6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已全部缴纳);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816000元, | 2028年9月6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8号 | ||
梁力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本科文化 | 贪污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2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23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已全部缴纳);已退缴在案的受贿赃款共计1326909.57 元, | 2027年12月23日 | (2023)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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