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监狱2023-10-28减刑假释人员名单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3-10-28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罪犯姓名所在监狱罪犯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罪名财产刑刑期刑期起止呈报刑期实际裁定假释已履行满刑日期狱别号
张志豪永安监狱1962年12月1日汉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09年9月14日起至2027年9月8日止对罪犯张志豪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2027年9月8日(2010)蔡刑初字第198号
侯耀胜省永安监狱1968年7月23日汉族系恶势力犯罪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刑期自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对罪犯侯耀胜予以减刑一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024年4月19日
张盛金省永安监狱1983年6月30日汉族贷款诈骗罪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13年5月15日起至2029年5月14日止对罪犯张盛金予以减刑七个月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十六年

2029年5月14日(2014)龙新刑初字第187号
曹彬彬省永安监狱1990年4月17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30年6月27日止对罪犯曹彬彬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2030年6月27日(2012)岩刑初字第36号
林巧阳省永安监狱1986年10月15日汉族抢劫罪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刑期自2012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对罪犯林巧阳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2025年5月20日(2013)德刑初字第218号
张海河省永安监狱1979年6月16日汉族敲诈勒索罪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8年2月24日起至2035年2月23日止对罪犯张海河予以减刑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2035年2月23日
陈日杨省永安监狱1992年12月3日汉族贩卖毒品罚金人民币2000元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对罪犯陈日杨予以减刑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2026年4月24日
朱常锋省永安监狱1989年7月4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对罪犯朱常锋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2024年5月21日
宋联清省永安监狱1970年7月8日汉族信用卡诈骗罪罚金人民币50000元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8年3月9日起至2024年2月14日止对罪犯宋联清予以减刑三个月决定,指令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

2024年2月14日
庄志辉省永安监狱1983年6月28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19年11月17日起至2028年3月13日止对罪犯庄志辉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2028年3月13日
曹猛省永安监狱1988年3月3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止对罪犯曹猛予以减刑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2026年3月22日(2012)岩刑初字第36号
郑闽川省永安监狱1982年5月1日汉族强迫交易罪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对罪犯郑闽川予以减刑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2026年10月20日(2011)沙刑初字第195号
黄庆丰省永安监狱1995年3月8日汉族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对罪犯黄庆丰予以减刑四个月


2024年3月1日
邓立新省永安监狱1966年11月24日汉族受贿罪所得13.66万元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2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对罪犯邓立新予以减刑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2026年8月13日(2012)梅刑初字第246号
王建开省永安监狱1972年4月2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35年7月31日止对罪犯王建开予以减刑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203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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