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区 | 姓名 | 罪名 | 刑期 | 刑期变更情况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裁定结果 | 检察院意见 | |||
原判刑期 | 起日 | 止日 | 裁定结果 | 止刑日期 | 检察院意见 | |||||||
1 | 一 | 唐其林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8.07.03 | 2033.07.02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800元,未履行 | 6个月 | |||
2 | 一 | 彭晓涛 | 运输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5.05.13 | 2030.05.12 | 2019年6月25日被裁定减刑4个月,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6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万元,考核期内履行4000元 | 7个月 | |||
3 | 一 | 杨杰 | 抢劫罪 | 6年4个月 | 2019.04.02 | 2025.08.01 | 2022年3月29日被裁定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2月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2万元,与同案共同退赔被害人共计69100元。,本考核期内履行一般罚没2000元 | 7个月 | |||
4 | 一 | 张启伟 | 强奸罪 | 11年 | 2019.03.15 | 2030.03.14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8个月 | |||
5 | 一 | 阴勇 | 强奸罪 | 5年6个月 | 2019.07.15 | 2025.01.14 | 2022年3月29日被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6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8个月 | |||
6 | 二 | 高成 | 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罪 | 3年10个月 | 2020.08.12 | 2024.05.27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民事赔偿416218.07元(已赔偿6.3万元),未履行 | 6个月 | |||
7 | 二 | 宫照德 | 诈骗罪 | 7年 | 2017.08.02 | 2024.08.01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2万元、责令各被告人对其参与诈骗金额共同退赔,发还各被害人,于2019年4月8日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案款2万元,于2022年12月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2000元。 | 7个月 | |||
8 | 二 | 韩红飞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7.28 | 016.07.28起 | 于2021年1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43年1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连带民事赔偿27648.5元,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作出说明,被执行人韩红飞之母任桂珍代其缴纳了22349.8元(含赔偿款22118.8元、执行费231元)故被执行人韩红飞赔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4月17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出具说明,相杰、韩红飞、吕军已履行完赔偿义务。 | 8个月 | |||
9 | 二 | 唐建伟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2.12 | 012.12.12起 | 于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从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37年2月18日止;于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5年12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3日作出(2019)川09执04号执行情况说明,对被执行人唐建华、唐建伟个人财产进行了调查和核实,扣划唐建伟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4元银行存款,其家属带其上缴1万元现金。由于未查到唐建华、唐建伟有其他个人财产可供执行,作结案处理。 | 8个月 | |||
10 | 二 | 王晓舟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28 | 009.09.28起 | 于2012年4月1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从2012年4月17日起至2030年10月16日止;2014年10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于2016年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于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8月1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财产刑缴纳证明,王晓舟亲友于2018年5月16日代王晓舟缴纳二千罚没款,现对王晓舟财产刑执行完毕,特此证明。 | 8个月 | |||
11 | 二 | 吴小飞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01.12 | 018.01.12起 | 于2021年1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43年1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收个人财产3万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吴小飞划扣财产1483元,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川16执219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2018)川16执219号案件的执行。 | 8个月 | |||
12 | 二 | 项骥源 | 贩卖毒品罪 | 7年 | 2018.09.19 | 025.09.17 | 于2022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3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5万元,于2022年12月8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2300元 | 8个月 | |||
13 | 二 | 熊羽明 | 故意杀人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1.11.12 | 026.11.11 | 于2016年5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于2019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于2021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2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附带民事赔偿112704.5万元以及连带赔偿4万元,于2013年9月11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万元,量刑时已予以考虑。该犯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112704.5万元以及连带赔偿4万元 | 7个月 | |||
14 | 二 | 弋成佳 | 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 | 15年6个月 | 2013.06.08 | 2028.12.07 | 于2019年3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1年8月26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0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02万元、非法所得赃款364万予以返还,2013年1月1日向高坪区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2万元,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1日出具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弋成佳已向申请执行人任万良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已执行完毕 | 8个月 | |||
15 | 二 | 游应结 | 诈骗罪 | 11年 | 2018.03.20 | 2029.03.19 | 于2021年8月26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0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诈骗款80万元,于2022年12月9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3000元 | 8个月 | |||
16 | 二 | 张天雄 | 诈骗罪 | 12年6个月 | 2016.06.21 | 2028.12.20 | 于2021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7月2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1个物资奖励,罚金5万元;对其余未追缴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未履行 | 6个月 | |||
17 | 三 | 柏剑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3.26 | 009.03.26 | 2011年5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29年5月22日止;2013年10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5月22日止;2015年12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11月22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5月22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0月2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149882.11元,未履行 | 7个月 | |||
18 | 三 | 唐国富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1.22 | 12.11.22 -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34年12月18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6月18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10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8个月 | |||
19 | 三 | 易薪 | 故意伤害、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7.04 | 011.07.04 | 2013年11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32年1月6日止;2016年3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2月6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5月6日止;2021年3月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9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1000元,已履行 | 8个月 | |||
20 | 三 | 卢勇 | 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7.03 | 011.07.03 | 2013年11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32年1月6日止;2016年1月2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6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6月6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0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5日作出情况说明显示其家人代缴纳600元,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作结案处理 | 7个月 | |||
21 | 三 | 吕玉龙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0.22 | 09.10.22 - | 2013年1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3年1月6日起至2032年1月5日止;2016年1月2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5日止;2018年7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4月5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8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1个物资奖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关于没收被执行人吕玉龙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 | 7个月 | |||
22 | 三 | 艾次平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3.02 | 011.03.02 | 2014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4年1月27日至2033年1月26日止;2016年3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11月6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5月26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9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考核期内执行1000元 | 8个月 | |||
23 | 三 | 谯志刚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7年6个月 | 2017.10.24 | 2025.04.23 | 2022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9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2万元,已全部履行 | 8个月 | |||
24 | 三 | 李和松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9.13 | 010.09.13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34年6月18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1月18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5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贩卖毒品非法所得21435元、涉案毒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考核期内缴纳一般罚没收入1000元;贩卖毒品非法所得21435元、涉案毒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已履行 | 8个月 | |||
25 | 三 | 陈明宏 | 故意杀人、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2.05 | 09.02.05 - | 2011年9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1年9月16日起至2029年11月15日止;2014年4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1月15日止;2016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15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5月15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1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10000元,考核期内履行1000元 | 7个月 | |||
26 | 三 | 包创 | 贩卖毒品罪 | 9年 | 2017.01.23 | 2026.01.22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6月2日止;2022年1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0月2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6000元,已履行 | 8个月 | |||
27 | 三 | 邓小明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20.11.09 | 2035.09.30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5万元,考核期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800元;2021年9月1日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个月 | |||
28 | 三 | 谢柯 | 制造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9.09.29 | 2034.09.28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8万元,考核期内履行4000元 | 5个月 | |||
29 | 三 | 黄胜 | 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罪 | 死缓限减(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8.06 | 013.08.06 | 2015年6月2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3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3月19日起至2046年3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罚金13000元,民事赔偿共计163721.06,与同案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黄胜部分为52354.93元,追缴黄胜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罚金13000元已于考核期履行完毕,民事赔偿已履行50000元 | 4个月 | |||
30 | 三 | 钟其强 | 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3.07.19 | 2028.03.12 | 2016年1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减刑6个月;2019年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0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4万元,违法所得4.033万元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033万元已执行(见判决),考核期内履行罚金500元 | 8个月 | |||
31 | 四 | 高永桥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20.01.16 | 2035.01.15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万元,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1日作出(2021)川0923执恢106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5个月 | |||
32 | 四 | 张胜 | 抢劫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2013.01.07 | 2028.01.06 | 2016年11月30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5月6日止;2019年1月22日减刑4个月,刑期至2027年1月6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6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1.5万元、对犯罪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罚金1.5万元,已履行;对犯罪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考核期内已履行0.42万元。 | 7个月 | |||
33 | 四 | 付聪 | 制造毒品罪 | 15年 | 2016.12.25 | 2031.12.2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已履行0.2万元 | 7个月 | |||
34 | 四 | 王银 | 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1.06 | 009.11.06起 | 2012年4月24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6月23日止;2014年8月15日减刑1年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2月23日止;2016年3月16日减刑1年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0月23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5月23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0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考核期内已履行4061元 | 7个月 | |||
35 | 五 | 盛列 | 组织卖淫罪 | 6年 | 2019.03.09 | 2025.03.08 | 2022年3月29日被裁定减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8月8日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00元。,已缴纳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8000元。 | 8个月 | |||
36 | 五 | 彭均章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10.11 | 2032.10.10 | 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5月10日。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财产5万元。,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该犯亲属邮寄到嘉陵监狱的票据,证明该犯于2023年5月19日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5万元 | 7个月 | |||
37 | 五 | 彭云跃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 (剥夺政治权利政终身) | 2012.08.14 | 012.08.14起 | 2015年6月2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5年6月2日起至2034年8月1日止;2018年7月16日被裁定,减刑六个月,刑期至2034年2月1日止;2021年3月25日被裁定减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6月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8个月 | |||
38 | 五 | 张凡 | 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 | 15年2个月 | 2020.03.19 | 2035.05.18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财产6万元,罚金3000元。,没收财产6万元,经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已缴纳罚金3000元。 | 5个月 | |||
39 | 五 | 林园松 | 诈骗罪 | 10年 | 2019.06.18 | 2029.06.17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1个物资奖励,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980265元。,未缴纳罚金93000元,未退赔980265元;已缴纳罚金7000元(本次考核期内履行罚金7000元)。 | 7个月 | |||
40 | 五 | 唐小山 | 诈骗罪 | 10年 | 2018.05.25 | 2028.05.2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35万元,责令对其参与诈骗金额共同退赔。,未缴纳罚金34.5万元,未退赔;已缴纳罚金5000元(本次考核期内缴纳罚金5000元)。 | 7个月 | |||
41 | 五 | 陈树文 | 盗窃罪 | 5年6个月 | 2019.07.22 | 2025.01.21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1万元,追缴赃款126600元。,未缴纳罚金1万元,未追缴赃款126600元。 | 7个月 | |||
42 | 五 | 钟元庆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9.10.31 | 2034.10.30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50元。,未执行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1150元(本次考核期内缴纳违法所得1150元)。 | 6个月 | |||
43 | 六 | 邹兴文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2013.05.20 | 2028.05.19 | 2016年11月30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27年10月19日止;2019年1月22日减刑4个月,刑期至2027年6月19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26年10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未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 8个月 | |||
44 | 六 | 杨勇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5.11.24 | 2030.11.23 | 2019年6月25日减刑4个月,刑期至2030年7月23日止;2021年8月26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29年12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已履行400元(其中本次考核期内履行400元) | 7个月 | |||
45 | 六 | 陈加阳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9年 | 2017.01.06 | 2026.01.05 | 2020年5月27日减刑6个月,刑期至2025年7月5日止;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24年11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万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万元。本次考核期内履行0.55万元,2023年6月8日前锋区人民法院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 | 8个月 | |||
46 | 六 | 罗明国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8.02 | 11.08.02 | 2013年11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至2031年11月6日止;2016年1月21日减刑1年7个月,刑期至2030年4月6日止;2018年7月16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29年8月6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28年12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8个月 | |||
47 | 六 | 沈基林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8.16 | 09.08.16 | 2012年9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刑期至2031年3月6日止;2015年11月23日减刑1年1个月,刑期至2030年2月6日止;2018年7月16日减刑5个月,刑期至2029年9月6日止;2021年3月25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29年1月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8个月 | |||
48 | 六 | 曹武洲 | 故意杀人罪 | 15年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6.06.03 | 2031.06.02 | 2021年3月25日减刑6个月,刑期至2030年12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8个月 | |||
49 | 七 | 唐小平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9.08 | 2011.09.08 | 2014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4年1月27日至2032年1月26日止;2015年12月18日减刑一年三个月;2018年7月18日减刑八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6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以(2018)川09执7号情况说明,对唐小平没收个人财产予以结案。 | 8个月 | |||
50 | 七 | 毛毅 | 故意杀人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 2011.12.14 | 2026.12.13 | 2016年2月29日减刑十个月;2018年4月11日减刑六个月;2021年6月25日减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2月1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 | 8个月 | |||
51 | 七 | 蒲礼果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4.17 | 2009.04.17 | 2011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1年5月27日至2029年5月26日止;2013年10月29日减刑二年,2015年12月18日减刑二年,2018年7月18日减刑八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52 | 七 | 粟登军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12.20 | 2011.12.20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35年4月18日止;2018年7月18日减刑六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2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9日以(2018)川1303执100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对粟登军没收个人财产的执行;赃款、赃物未履行 | 8个月 | |||
53 | 七 | 吴强 | 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 | 15年4个月 | 2018.07.31 | 2033.11.30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0元,共计已履行400元;考核期内履行400元。 | 7个月 | |||
54 | 八 | 曾成 | 贩卖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5.07.10 | 2030.07.09 | 2019年6月25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又于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8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分两笔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共计0.35万元 | 8个月 | |||
55 | 八 | 吕政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7.02.16 | 2032.02.15 | 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8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于2022年9月16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0.16万元 | 8个月 | |||
56 | 八 | 向远平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11.20 | 2015.11.20 | 2020年12月30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42年12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履行 | 7个月 | |||
57 | 八 | 曾令军 | 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1.05.12 | 2011.05.12 | 2013年11月4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3年11月4日起至2033年1月3日止;2015年11月24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又于2018年7月1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又于2021年3月25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2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财产,未履行 | 8个月 | |||
58 | 八 | 栾洪涛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缓 | 2014.11.14 | 2014.11.14 | 于2017年3月6日被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于2021年3月19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刑期自2021年3月19日起至2046年3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5月20日作出(2019)川16执260号,终结该案件的执行。 | 8个月 | |||
59 | 八 | 何云生 | 故意杀人罪 | 8年 | 2017.05.16 | 2025.05.15 | 2022年1月13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0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民事赔偿70050.77元,民事赔偿70050.77元,经法院核实已赔偿原告人70060元. | 8个月 | |||
60 | 八 | 李海波 | 诈骗罪 | 7年 | 2017.08.02 | 2024.08.01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5万元、责令各对其参与诈骗金额共同退赔,发还被害人,罚金25万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0.2万元、责令各对其参与诈骗金额共同退赔,发还被害人,未履行。 | 7个月 | |||
61 | 八 | 袁东强 | 抢劫、强奸罪 | 19年 | 2014.04.10 | 2033.04.09 | 2019年6月25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又于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4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退给被害人,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退给被害人,未完全履行。已于2023年3月2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0.3万元,同日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缴纳0.35万元,共计0.65万元。 | 6个月 | |||
62 | 八 | 李水泳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6年 | 2018.07.06 | 2024.07.05 | 2021年12月24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1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47万元、违法所得461488元予以追缴(已冻结107302.62元),罚金47万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0.38万元、违法所得461488元予以追缴(已冻结107302.62元),未履行。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63 | 九 | 邱榴 | 诈骗罪 | 15年 | 2018.08.26 | 2033.08.25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1个物资奖励,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被害人1298.8871万元,未履行 | 6个月 | |||
64 | 医院 | 刘光林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9.24 | 2012.09.24 | 2015年6月2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四个月;2018年7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21年3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10月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1万元,未履行 | 7个月 | |||
65 | 四 | 唐建辉 | 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 7年 | 2018.02.23 | 2025.02.2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人民币7万元、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考核期内已履行一般罚没收入0.9万元 | 8个月 | |||
66 | 七 | 严海龙 | 挪用公款罪 | 5年 | 2019.10.24 | 2024.10.2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追缴违法所得28145元,已履行 | 6个月 | |||
67 | 八 | 左锡勇 |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 | 8年 | 2018.02.04 | 2026.02.03 | 2022年3月29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9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 | 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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