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6-26 分类:新闻动态

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1. 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2. 云南保山缉毒警: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3. 医学生用邮票制毒赚100元获刑

  4.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保山市公安局缉毒警察。 保山市公安局供图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芒颜边境检查站移民管理警察在查验运输的洋葱。 颜 广摄(人民视觉)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民管理警察携带警犬查验货车。 曾玉祥 毕小懿摄影报道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暴雨后,芒颜边境检查站移民管理警察在查验车辆。 颜 广摄(人民视觉)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地处中缅边境,云南保山位于禁毒前沿。为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保山缉毒民警在阻断毒品入境通道、开展全链条打击、防范新型毒品犯罪、帮助解除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等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一个又一个战果。

今天是第三十六个国际禁毒日,本报记者日前走进保山禁毒一线,记录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的广大缉毒民警的感人故事。

靠近“金三角”,边境线漫长,地形复杂,云南保山一直是禁毒前沿。

高峰时期,平均每三天破获1起贩毒案件、每两天抓获1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每天缴获毒品近1斤,2022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这是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成立20多年来交出的答卷。

这份成绩背后,有流血牺牲,有酸甜苦辣。飙车、冲卡、枪战……这些观众再熟悉不过的电影画面,却是不少缉毒民警曾经遭遇过的惊险瞬间。在他们的努力付出下,近年来保山贩毒案件数量、吸毒人数持续下降。

守关堵卡

一年最热的时候,保山地表温度达到60摄氏度,驻守就是贡献

保山下辖的腾冲市、龙陵县与缅甸接壤,边境线总长170公里,现有1个国家一级口岸——腾冲猴桥口岸,与缅甸甘拜地口岸对等通关,有滇滩、自治、胆扎、木城4条省级重点通道,与毒源地“金三角”直线距离仅120公里。特殊的地理区位,使得保山成为云南禁毒的主战场之一。

在缉毒民警的努力下,2018年至今年4月,云南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0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万人。

在芒颜边境检查站,“缉毒劲旅”四个大字十分醒目,这是滇西边境地区进入内地的最后一道关卡。

去年12月的一天,一辆满载西瓜的货车缓缓驶入,接受例行查验。两箱个头悬殊却重量相近的西瓜,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常规检查随即转为重点查验。

2600多箱、重达30多吨的西瓜,民警们花了6个多小时,终于在33个纸箱的底部夹层内,查获海洛因68.48公斤。“那段时间往来水果运输较多,毒贩觉得更容易过关。西瓜藏匿毒品体积大、重量大,是重点查验对象。这次成功查获‘西瓜藏毒案’,估计毒贩一段时间内会换藏毒方式。”芒颜边境检查站民警李辉(化名)说。

近年来,随着边境管控更加严格,毒贩藏毒运毒方式也不断变化。和过去“蚂蚁搬家”式的运毒方式不同,现在贩毒案件数量虽然减少,但是每起案件查获的毒品数量却大幅上升。中缅边境贸易往来频繁,犯罪分子将毒品运输伪装成正常的货物往来,毒品运输更加隐蔽,这为毒品查缉带来了不少困难。

夜晚的边境线上,一片寂静。此时严阵以待的除了民警,还有缉毒犬。例行询问查验,司机回答一切如常。但警犬“鹰空”突然做出警示动作,不停用前爪拨弄货物。民警随即开展重点查验,最终查获海洛因30公斤。

“鹰空”是一条马里努阿犬,2020年2月随警犬驯导员姜中(化名)被分配至芒颜边境检查站时还不到一岁。“体型瘦小,性格胆怯,见到生人会害怕躲避。”第一次见到“鹰空”时,姜中说,“希望我们能一起在禁毒战场上建功立业,所以给它起名‘鹰空’,取‘鹰击长空,驰骋战场’之意。”

为了帮助“鹰空”迅速成长,姜中带着它将坐、卧、立、吠叫、搜索一套动作反复训练。大量训练积累下,“鹰空”在查缉战场上逐渐崭露头角。截至目前,“鹰空”累计协助民警破获毒品案件4起,缴获毒品73.86公斤。今年年初,“鹰空”被国家移民管理局评定为功勋犬。

一年最热的时候,保山地表温度达到60摄氏度,在芒颜边境检查站,驻守就是贡献。而民警施涛(化名)驻站10年,时不时要钻到货车底部查验,平均每年都要用坏10辆滑轮车。日均检查车辆7000多辆次、人员2万余人次,节假日期间更会迎来人车流量的成倍增长,芒颜边境检查站站长李智杰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已破获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件26起,抓获网逃人员15人,查获毒品115.04公斤。

智慧禁毒

大幅提升侦查办案效能,精准分析辖区形势,实现全链条打击

2020年5月21日凌晨两点,万籁俱寂。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民警们此时已蹲守了五天五夜,困顿交加的队员们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随着两辆车接连驶入查缉点,队员们立即登车检查,没有发现违禁物品。但根据前期大数据研判,车上人员有重大贩毒嫌疑。一声令下,队员们马上控制了车上人员。

逐一检查车上物品后,一把多出来的汽车钥匙引起了民警注意,经过顺藤摸瓜发现:毒贩故布疑阵,先派出两辆车在前面探路、报信,藏毒车隐蔽跟随。最终,民警在某小学门口发现真正的藏毒车辆,查获冰毒166.56公斤,创下建队以来公开查缉单案缴毒最高纪录。

保山地处边境,森林秘境、村庄小道,到处都可以是毒贩的藏身之所与运毒通道。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保山首创“专案侦查+公开查缉”的立体化缉毒模式,组建我国第一支流动查缉大队。

2002年2月16日,流动查缉大队成立第一天,就在一辆由边境开往内地的货车上查获海洛因9105克。

近些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毒贩和吸毒人员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秘。保山公安探索完善大数据禁毒工作模式,成立“禁毒大数据研发应用专班”,研发涉毒网络研判系统,将预警信息自动推送到一线查缉单位。

随着污水验毒、大数据分析研判等新技术的应用,民警办案逐渐从“人海找人”转向“数据找人”,毒品溯源、缉毒情报收集等效率大大提升。哪座城市吸毒人员较多?哪些区域存在吸毒窝点?通过污水检测、溯源分析,民警可以迅速圈定禁毒重点区域和吸毒人员。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禁毒大队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吸毒人员进行关联研判,全面摸清了一个吸贩毒网络,3天内便摧毁4个在城区里的贩毒团伙。

“通过大数据支撑,我们侦查办案的效能大幅提高,不仅实现了精准分析辖区毒情形势,更实现了对毒窝全链条打击。肃清毒源、把涉毒犯罪扼杀在苗头,以智慧禁毒推动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保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南方说。

精准打击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防范危害不仅要靠民警,更要通过社会面宣传

2021年8月,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禁毒民警鲁雯(化名)在网上发现,一款“戒毒胶囊”正悄然流行。根据过往经验,鲁雯判断,这极有可能是毒贩的“障眼法”,打着卖戒毒药品的幌子贩毒。

为了查清事实,鲁雯假扮吸毒人员与对方联系,但卖家并没有第一时间透露关键信息。为了瓦解敌人的心理防线,鲁雯通过“暗语”证明是“自己人”,终于取得对方信任,分两次顺利购买到“戒毒胶囊”。

鲁雯发现,“戒毒胶囊”是“三无产品”,经鉴定还含有地芬诺酯成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该“戒毒胶囊”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长期大量滥用,不仅无法实现戒毒,还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这些“戒毒胶囊”只通过互联网渠道贩卖,网络下单、快递发货,买卖双方互不接触。“卖家不停更换联系方式,还会雇人邮寄快递,案件追查难度非常大。”鲁雯说。

为了查清案情,民警们加大了网上巡查和专案研判力度,成功摸清了该团伙的网络架构。2022年9月,历时一年多,在公安部禁毒局和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多地禁毒部门互相配合,该案成功告破,最终缴获地芬诺酯可疑物11.77公斤,打掉一个涉及17个省份、成员数十人的犯罪团伙。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相关犯罪案呈上升趋势。”鲁雯说,“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不仅要靠禁毒民警,更要通过社会面宣传,让青少年更好地识别这些伪装度极高的毒品和陷阱。”

帮助回归

创造就业条件,有效解决解除戒毒人员动态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

“染上毒瘾后,我就失去了正常生活。”来自保山市龙陵县的戒毒者李某现身说法,“毒品太可怕了,一口都不要碰!”几年前,在社区禁毒专干帮助下,李某结束了戒毒生活。现在,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过上了新生活。

很多解除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迈向新生活的关键一步。保山市创新社区戒毒集中管理模式,在5个县(市、区)各建成一个“戒毒康复社区”,龙陵县红茶社区就是其中之一。

“一开始,很多解除戒毒人员很难找到工作。”龙陵县红茶社区派出所所长杨思波说,不少单位有各种顾虑。然而,长期工作无着,又容易让解除戒毒人员走上复吸老路。为此,红茶社区专门引进电子元件加工生产线、开发种植养殖项目,为解除戒毒人员和家属争取就业培训机会,创造就业条件,有效解决解除戒毒人员动态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

“有了工作和收入,他们生活才有了奔头。”杨思波说,社区民警长期开展禁毒宣传、预防教育、解除戒毒人员管理,不少解除戒毒人员家庭逐渐参与到戒毒帮教工作中。最让杨思波感到欣慰的是:社区从一年收戒收治200多人,到去年降为0。

曾有一段时间,为了躲避查缉,境外毒贩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传染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进行贩毒。由于缺少专门羁押场所,这类犯罪嫌疑人“收押难、打处难”,禁毒面临“抓了放、放了抓”的被动局面。

2016年,保山在市看守所建设“涉毒特殊群体收治中心”,在各县(市、区)看守所改建“特殊监区”,对涉毒犯罪特殊群体依法打处收押。2017年以来,查获过境保山的特殊群体贩毒案件数下降为0。

为了从源头遏制吸毒人员增长,云南还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强化禁毒宣传,抓好校园毒品预防教育阵地建设,严防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可松懈。”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孙香元说。

云南保山缉毒警: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严打毒品犯罪、摧毁团伙网络,云南保山缉毒警——

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保山市公安局缉毒警察。保山市公安局供图

626禁毒日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

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民管理警察携带警犬查验货车。曾玉祥 毕小懿摄影报道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地处中缅边境,云南保山位于禁毒前沿。为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保山缉毒民警在阻断毒品入境通道、开展全链条打击、防范新型毒品犯罪、帮助解除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等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一个又一个战果。

今天是第三十六个国际禁毒日,本报记者日前走进保山禁毒一线,记录战斗在缉毒战场最前沿的广大缉毒民警的感人故事。

靠近“金三角”,边境线漫长,地形复杂,云南保山一直是禁毒前沿。

高峰时期,平均每三天破获1起贩毒案件、每两天抓获1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每天缴获毒品近1斤,2022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这是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成立20多年来交出的答卷。

这份成绩背后,有流血牺牲,有酸甜苦辣。飙车、冲卡、枪战……这些观众再熟悉不过的电影画面,却是不少缉毒民警曾经遭遇过的惊险瞬间。在他们的努力付出下,近年来保山贩毒案件数量、吸毒人数持续下降。

守关堵卡

一年最热的时候,保山地表温度达到60摄氏度,驻守就是贡献

保山下辖的腾冲市、龙陵县与缅甸接壤,边境线总长170公里,现有1个国家一级口岸——腾冲猴桥口岸,与缅甸甘拜地口岸对等通关,有滇滩、自治、胆扎、木城4条省级重点通道,与毒源地“金三角”直线距离仅120公里。特殊的地理区位,使得保山成为云南禁毒的主战场之一。

在缉毒民警的努力下,2018年至今年4月,云南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0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万人。

在芒颜边境检查站,“缉毒劲旅”四个大字十分醒目,这是滇西边境地区进入内地的最后一道关卡。

去年12月的一天,一辆满载西瓜的货车缓缓驶入,接受例行查验。两箱个头悬殊却重量相近的西瓜,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常规检查随即转为重点查验。

2600多箱、重达30多吨的西瓜,民警们花了6个多小时,终于在33个纸箱的底部夹层内,查获海洛因68.48公斤。“那段时间往来水果运输较多,毒贩觉得更容易过关。西瓜藏匿毒品体积大、重量大,是重点查验对象。这次成功查获‘西瓜藏毒案’,估计毒贩一段时间内会换藏毒方式。”芒颜边境检查站民警李辉(化名)说。

近年来,随着边境管控更加严格,毒贩藏毒运毒方式也不断变化。和过去“蚂蚁搬家”式的运毒方式不同,现在贩毒案件数量虽然减少,但是每起案件查获的毒品数量却大幅上升。中缅边境贸易往来频繁,犯罪分子将毒品运输伪装成正常的货物往来,毒品运输更加隐蔽,这为毒品查缉带来了不少困难。

夜晚的边境线上,一片寂静。此时严阵以待的除了民警,还有缉毒犬。例行询问查验,司机回答一切如常。但警犬“鹰空”突然做出警示动作,不停用前爪拨弄货物。民警随即开展重点查验,最终查获海洛因30公斤。

“鹰空”是一条马里努阿犬,2020年2月随警犬驯导员姜中(化名)被分配至芒颜边境检查站时还不到一岁。“体型瘦小,性格胆怯,见到生人会害怕躲避。”第一次见到“鹰空”时,姜中说,“希望我们能一起在禁毒战场上建功立业,所以给它起名‘鹰空’,取‘鹰击长空,驰骋战场’之意。”

为了帮助“鹰空”迅速成长,姜中带着它将坐、卧、立、吠叫、搜索一套动作反复训练。大量训练积累下,“鹰空”在查缉战场上逐渐崭露头角。截至目前,“鹰空”累计协助民警破获毒品案件4起,缴获毒品73.86公斤。今年年初,“鹰空”被国家移民管理局评定为功勋犬。

一年最热的时候,保山地表温度达到60摄氏度,在芒颜边境检查站,驻守就是贡献。而民警施涛(化名)驻站10年,时不时要钻到货车底部查验,平均每年都要用坏10辆滑轮车。日均检查车辆7000多辆次、人员2万余人次,节假日期间更会迎来人车流量的成倍增长,芒颜边境检查站站长李智杰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已破获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件26起,抓获网逃人员15人,查获毒品115.04公斤。

智慧禁毒

大幅提升侦查办案效能,精准分析辖区形势,实现全链条打击

2020年5月21日凌晨两点,万籁俱寂。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流动查缉大队民警们此时已蹲守了五天五夜,困顿交加的队员们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随着两辆车接连驶入查缉点,队员们立即登车检查,没有发现违禁物品。但根据前期大数据研判,车上人员有重大贩毒嫌疑。一声令下,队员们马上控制了车上人员。

逐一检查车上物品后,一把多出来的汽车钥匙引起了民警注意,经过顺藤摸瓜发现:毒贩故布疑阵,先派出两辆车在前面探路、报信,藏毒车隐蔽跟随。最终,民警在某小学门口发现真正的藏毒车辆,查获冰毒166.56公斤,创下建队以来公开查缉单案缴毒最高纪录。

保山地处边境,森林秘境、村庄小道,到处都可以是毒贩的藏身之所与运毒通道。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保山首创“专案侦查+公开查缉”的立体化缉毒模式,组建我国第一支流动查缉大队。

2002年2月16日,流动查缉大队成立第一天,就在一辆由边境开往内地的货车上查获海洛因9105克。

近些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毒贩和吸毒人员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秘。保山公安探索完善大数据禁毒工作模式,成立“禁毒大数据研发应用专班”,研发涉毒网络研判系统,将预警信息自动推送到一线查缉单位。

随着污水验毒、大数据分析研判等新技术的应用,民警办案逐渐从“人海找人”转向“数据找人”,毒品溯源、缉毒情报收集等效率大大提升。哪座城市吸毒人员较多?哪些区域存在吸毒窝点?通过污水检测、溯源分析,民警可以迅速圈定禁毒重点区域和吸毒人员。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禁毒大队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吸毒人员进行关联研判,全面摸清了一个吸贩毒网络,3天内便摧毁4个在城区里的贩毒团伙。

“通过大数据支撑,我们侦查办案的效能大幅提高,不仅实现了精准分析辖区毒情形势,更实现了对毒窝全链条打击。肃清毒源、把涉毒犯罪扼杀在苗头,以智慧禁毒推动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保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南方说。

精准打击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防范危害不仅要靠民警,更要通过社会面宣传

2021年8月,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禁毒民警鲁雯(化名)在网上发现,一款“戒毒胶囊”正悄然流行。根据过往经验,鲁雯判断,这极有可能是毒贩的“障眼法”,打着卖戒毒药品的幌子贩毒。

为了查清事实,鲁雯假扮吸毒人员与对方联系,但卖家并没有第一时间透露关键信息。为了瓦解敌人的心理防线,鲁雯通过“暗语”证明是“自己人”,终于取得对方信任,分两次顺利购买到“戒毒胶囊”。

鲁雯发现,“戒毒胶囊”是“三无产品”,经鉴定还含有地芬诺酯成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该“戒毒胶囊”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长期大量滥用,不仅无法实现戒毒,还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这些“戒毒胶囊”只通过互联网渠道贩卖,网络下单、快递发货,买卖双方互不接触。“卖家不停更换联系方式,还会雇人邮寄快递,案件追查难度非常大。”鲁雯说。

为了查清案情,民警们加大了网上巡查和专案研判力度,成功摸清了该团伙的网络架构。2022年9月,历时一年多,在公安部禁毒局和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多地禁毒部门互相配合,该案成功告破,最终缴获地芬诺酯可疑物11.77公斤,打掉一个涉及17个省份、成员数十人的犯罪团伙。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相关犯罪案呈上升趋势。”鲁雯说,“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不仅要靠禁毒民警,更要通过社会面宣传,让青少年更好地识别这些伪装度极高的毒品和陷阱。”

帮助回归

创造就业条件,有效解决解除戒毒人员动态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

“染上毒瘾后,我就失去了正常生活。”来自保山市龙陵县的戒毒者李某现身说法,“毒品太可怕了,一口都不要碰!”几年前,在社区禁毒专干帮助下,李某结束了戒毒生活。现在,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过上了新生活。

很多解除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迈向新生活的关键一步。保山市创新社区戒毒集中管理模式,在5个县(市、区)各建成一个“戒毒康复社区”,龙陵县红茶社区就是其中之一。

“一开始,很多解除戒毒人员很难找到工作。”龙陵县红茶社区派出所所长杨思波说,不少单位有各种顾虑。然而,长期工作无着,又容易让解除戒毒人员走上复吸老路。为此,红茶社区专门引进电子元件加工生产线、开发种植养殖项目,为解除戒毒人员和家属争取就业培训机会,创造就业条件,有效解决解除戒毒人员动态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

“有了工作和收入,他们生活才有了奔头。”杨思波说,社区民警长期开展禁毒宣传、预防教育、解除戒毒人员管理,不少解除戒毒人员家庭逐渐参与到戒毒帮教工作中。最让杨思波感到欣慰的是:社区从一年收戒收治200多人,到去年降为0。

曾有一段时间,为了躲避查缉,境外毒贩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传染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进行贩毒。由于缺少专门羁押场所,这类犯罪嫌疑人“收押难、打处难”,禁毒面临“抓了放、放了抓”的被动局面。

2016年,保山在市看守所建设“涉毒特殊群体收治中心”,在各县(市、区)看守所改建“特殊监区”,对涉毒犯罪特殊群体依法打处收押。2017年以来,查获过境保山的特殊群体贩毒案件数下降为0。

为了从源头遏制吸毒人员增长,云南还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强化禁毒宣传,抓好校园毒品预防教育阵地建设,严防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可松懈。”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孙香元说。(本报记者 李茂颖 杨文明)

医学生用邮票制毒赚100元获刑

6月20日,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

  【案例5】顾某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医学院学生受毒贩指使制造新型毒品并通过快递邮寄给他人,应予惩处

一、基本情况

  顾某某,男,2000年3月7日出生,原系外省某医学院学生,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

  2020年10月,毛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以7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贩毒人员购买5张“邮票”毒品,通过比特币支付毒资,提供收取快递地址。贩毒人员通知时为某医学院学生的被告人顾某某发货。顾某某使用上线提供的白色粉末、酒精、邮票制造出5张赛洛新“邮票”毒品,并通过快递邮寄至毛某某提供的地址,获利人民币100元。该包裹经转寄到达浙江省临海市毛某某处,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称重和鉴定,该5张赛洛新“邮票”毒品净重0.14克,并检出赛洛新和4-Ac0-DMT成分。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顾某某的行为构成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顾某某归案后如实供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顾某某曾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人民法院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呈上升态势,新型毒品成瘾性相对传统毒品更强,外观形式更隐蔽,社会危害性大,应该依法予以打击。本案被告人作为医学院学生,更应该从医学专业的角度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禁毒、拒毒意识,却以身试法,自毁前程。同时,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被告人涉案毒品仅0.14克,获利100元,依法仍应惩处。每位公民都要遵纪守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以免悔恨终生。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关于办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文号:法函(1995)140号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时间:1995年11月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刑二〔1995〕5号“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并已构成犯罪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2、对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贩卖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应当按已查明的销售数额确定其贩毒的数量。

(三)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文号:法释〔2000〕13号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4、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

第五条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非法种植大麻三万株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种植大麻“数量大”。

(四)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2)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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