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年4月北安监狱关于恢复罪犯现场会见的通知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3-05-21 分类:监狱会见信息

根据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规定和要求,黑龙江省北安监狱自2023年4月6日起恢复罪犯现场会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乘车方式及路线

   (一)北安市火车站乘坐105路公交车至北安监狱站;
   (二)北安市长途客运站乘坐105路公交车至北安监狱站;
   (三)乘坐出租车至北安监狱。

二、会见时间

    会见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 ,逾期停止登记。
    会见终止时间:上午至11时,下午至16时。

三、会见范围

    会见亲属包括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会见要求

   (一)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及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委会等政府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办理会见手续。罪犯会见亲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包含3人),每次会见不得超过30分钟。
   (二)亲属会见罪犯应当根据罪犯所在监区对应的会见日办理会见,其它时间监狱不予安排。
   (三)办理会见登记时,家属须自觉遵守会见现场秩序,配合监狱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四)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危险品进入会见区域,会见区域禁止吸烟。
   (五)禁止将手机及其他录音、录(摄)像设备带入会见现场。
   (六)有故意隐瞒个人信息和不符合会见规定范围的,不批准会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会见:

     1.无身份证、会见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的;

     2.醉酒或精神异常的;

     3.罪犯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期间;

     4.正在接受禁闭、隔离审查的罪犯;

     5.不听从值班民警安排的;

     6.有其它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于罪犯改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会见:

     1.会见时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的;

     2.在会见场所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

     3.使用会见电话接听手机或音视频的;

     4.会见中以纸条、手势等方式进行交流的(聋哑人除外);

     5.谈论有碍罪犯改造或监管安全内容的;

     6.与罪犯发生争吵,经劝阻不听的;

     7.辱骂民警或诋毁监狱形象的;

     8.不遵守监狱有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不服从民警现场管理的;

     9.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10.涂改、编造、提供虚假会见对象信息及证件的;

     11.故意携带禁止性物品进入会见区域的。

五、各监区会见时间

    星期一:一监区、八监区、十三监区、集训监区
    星期二:七监区、九监区、十二监区
    星期三:三监区、十一监区、十五监区、出监监区
    星期四:四监区、五监区、十四监区
    星期五:二监区、六监区、十监区、后勤监区



                                                          黑龙江省北安监狱

                                                           2023年4月4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1050.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我们的邮箱: comment@jykss.com secpol@qq.com

联系方式:
微信号:jykss_com
QQ号:336082497
您也可以给我们留言:留言本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底部导航>>>>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今日更新16158文章 陇ICP备2023001240号-1
网站地图:sitemap sitem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