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内容 |
|---|---|
| 文件名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
| 编号 | [2024]粤狱刑暂字第157号 |
| 发文机关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
| 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 罪犯基本信息 | |
|---|---|
| 姓名 | 赵五元 |
| 性别 | 男 |
| 出生日期 | 1978年9月10日 |
| 民族 | 汉族 |
| 原判情况 | |
|---|---|
| 罪名 | 盗窃罪 |
| 判决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 判决日期 | 2024年4月10日 |
| 前罪刑期 | 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 本罪刑期 | 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 合并执行 | 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 刑期起止 | 2024年3月12日至2026年12月1日 |
| 服刑地点 | 广东省乐昌监狱 |
| 病情诊断 | |
|---|---|
| 病情1 | 颅内肿瘤 |
| 病情2 | 左侧脑室颞角梗阻积水 |
| 病情3 | 脑疝 |
| 病情4 | 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 |
| 病情5 | 偶发室性期前收缩 |
| 病情6 | 右肾泥沙样结石 |
| 备注 | 病情告病危 |
| 决定内容 | |
|---|---|
| 提请机关 | 广东省乐昌监狱 |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
| 执行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 执行方式 | 暂予监外执行 |
| 文件分发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送单位 | 广东省乐昌监狱 |
| 抄送单位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湖北省监利市社区矫正局、湖北省监利市公安局 |
| 附件 | |
|---|---|
| 附件1 | 4513403.jpg |
| 附件2 | 4513403.jpg |
信息来源:http://lcjy.gd.gov.cn/ywgk/xfzxgs/content/post_4513403.html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jykss.com/post/10419.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