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人民法院-2026-04-17-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河南省驻马店监狱对罪余伟等7人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5-06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本院受理河南省驻马店监狱提请对罪犯余伟等7人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予以监督。

公示信息

投诉意见提出方式

投诉期间,如对公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投诉意见。投诉意见提出方式:

(一)邮寄方式

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邮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金水路46号)审监庭715房间内勤收,邮编为463000。投诉材料需附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便于法院查证。

(二)电话方式

公示期间情况紧急不能邮寄书面投诉意见或来院反映的,可先打电话0396-2166718反映,但需于打电话后3日内向本院邮寄相应的书面材料或来院说明情况。

投诉要求

投诉人应如实反映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情况,并提供证据或线索;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进行诬告陷害,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河南省驻马店监狱2026年3月份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公示表

单位:河南省驻马店监狱

罪犯信息

序号 监区 罪犯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龄 学历 捕前身份 罪名 判决时间 原判刑期 入狱时间 刑期起止 是否认罪服法 已减刑次数 累计减刑幅度 上次减刑时间 上次减刑幅度 余刑
1 二监区 余伟 1968.09.24 57 初中 无业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024.10.25 3年 2024.12.17 2023.07.18—2026.07.17 0 0 0 0 2个月17天
2 三监区 王建设 1955.05.09 70 高中 保安 猥亵儿童 2023.6.21 3年6个月 2023.12.11 2023.03.18—2026.09.14 0 0 0 0 4个月14天
3 三监区 侯顺平 1965.10.14 60 高中肄业 农民 假冒注册商标 2023.12.26 3年6个月 2024.04.23 2023.06.29—2026.11.18 0 0 0 0 6个月18天
4 三监区 荆俊奇 1980.09.09 45 初中 农民 交通肇事 2024.7.12 2年6个月 2024.10.08 2024.01.24—2026.07.08 0 0 0 0 2个月8天
5 四监区 李鑫勇 1994.10.30 31 中专 农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2023.07.17 3年6个月 2023.10.20 2023.05.26—2026.11.25 0 0 0 0 6个月25天
6 四监区 吴行 1982.10.29(实际出生年份为1977年) 43 初中 职员 诈骗 2024.06.25 3年 2024.07.23 2023.09.22—2026.09.21 0 0 0 0 4个月21天
7 六监区 葛江涛 1998.11.27 27 初中 无业 诈骗 2024.01.18 3年 2024.04.23 2023.07.11—2026.07.10 0 0 0 0 2个月10天

考核及奖惩情况

序号 罪犯姓名 积极分子 三课成绩 表扬 记功 立功 行政处罚及时间 累计积分 剩余积分 累计扣分 劳动岗位及表现
1 余伟 思想政治:77 文化:非入学 技术:非入学 1表+300分 0 1162 262 0 绕线工 / 良好
2 王建设 思想政治:72 技术:非入学 文化:非入学 3个表扬 2255 455 0 折页工 / 良好
3 侯顺平 思想政治:70 技术:非入学 文化:非入学 3个表扬 1994 194 0 包装工 / 良好
4 荆俊奇 思想政治:73 技术:75 文化:非入学 1个表扬 2025年7月8日因2025年上半年职业技术考试不合格扣3分 1407 207 3 监督岗 / 良好
5 李鑫勇 思想政治:76 文化:非入学 技术:75 4个表扬 2604 204 0 缝纫工 / 良好
6 吴行 思想政治:75 文化:非入学 技术:75 2个表扬 1658 458 0 仓库保管员 / 良好
7 葛江涛 思想政治:80 技术:92 文化:非入学 2个表扬 2025年6月16日因借卡消费扣10分 2006 206 10 监督岗 / 良好

从宽从严情形及审查意见

序号 罪犯姓名 从宽情形 从严情形 文书制作 监区意见 评审委员会意见 备注
1 余伟 从犯 程旭 减刑2个月 减刑2个月 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
2 王建设 邹悦 减刑4个月 减刑3个月 侵害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3 侯顺平 张燕飞 减刑6个月 减刑6个月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已缴纳)
4 荆俊奇 自首 闫昭 减刑2个月 减刑2个月 1.2025年7月8日因2025年上半年职业技术考试不合格扣3分;2.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赔偿民事诉讼原告李海堂、朱爱莲、万莉莉、李思颖、李思乐、李思成各项损失1180000元;荆俊奇及其家属已赔偿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确定的赔偿款和诉讼费用人民币131532.9元,民事诉讼赔偿部分已履行完毕。
5 李鑫勇 从犯 袁文青 减刑6个月 减刑6个月 1.罚金人民币15000元(已缴纳);2.追缴违法所得6000元(已追缴)。
6 吴行 立功 商谈 减刑4个月 减刑4个月 判决书载明:1.该犯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2.该犯具有立功表现;3.该犯积极接受财产刑,罚金已缴纳;4、该犯出生日期为1982年(实际出生年份为1977年)10月29日。
7 葛江涛 孟刘畅 减刑2个月 减刑2个月 1.罚金30000元已缴纳;2.已取得被害人谅解;3.2025年6月16日因借卡消费扣10分。

备注:余刑从2026年4月30日起算

信息来源:https://zmdz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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