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 1 | 德山监狱 | 李基时 (湖南省双峰县) | 男 | 1982.2.16 | 强奸罪 | 三年五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李基时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热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2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67.6分。 | |
| 2 | 德山监狱 | 蔡泽亮 (广东省陆丰市) | 男 | 1973.5.2 | 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 二十年 | 2016年9月19日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2018年6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22年7月20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蔡泽亮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2021年和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98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罚金人民币10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3 | 德山监狱 | 李世黎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82.4.10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8年12月18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4年11月3日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4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七个月(三年) | 罪犯李世黎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2次获奖励分;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2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6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 | 德山监狱 | 石佳勤 (湖南省凤凰县) | 男 | 2005.5.14 | 强奸罪 | 九年 | 五个月 | 罪犯石佳勤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27.4分。 | |
| 5 | 德山监狱 | 刘勇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 男 | 1972.11.7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十年 | 五个月(一年) | 罪犯刘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69.2分。该犯原判追缴人民币250000元已履行完毕,并已履行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中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000元。 | |
| 6 | 德山监狱 | 姚加凯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男 | 1996.9.29 | 贩卖毒品罪 | 十四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姚加凯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机修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人民币3024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7 | 德山监狱 | 欧阳建军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 男 | 1974.1.25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年5月2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2月22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欧阳建军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0年8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9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566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617元,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 8 | 德山监狱 | 李伟铭 (黑龙江省肇东市) | 男 | 1974.6.28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11月1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10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四个月(十年) | 罪犯李伟铭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1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4次获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283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元,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 9 | 德山监狱 | 谢辉 (湖南省石门县) | 男 | 1980.8.15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2月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11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9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五个月(八年) | 罪犯谢辉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9次获奖励分,并因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3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37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6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3000元。 |
| 10 | 德山监狱 | 贺凤龙 (湖南省攸县) | 男 | 1976.7.5 | 贩卖毒品罪 | 五年 | 六个月 | 罪犯贺凤龙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8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人民币2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 11 | 德山监狱 | 崔晓瑞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 男 | 1978.11.27 | 组织卖淫罪 | 十一年 | 五个月 | 罪罪犯崔晓瑞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2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囚子心声”共刊用6篇;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42.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9300元。 | |
| 12 | 德山监狱 | 周壮坤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2003.10.27 | 强奸罪 | 七年 | 五个月 | 罪罪犯周壮坤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713.4分。 | |
| 13 | 德山监狱 | 石训兵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 男 | 1990.3.7 | 诈骗罪 | 十二年四个月 | 2020年8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23年2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石训兵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1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66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5000元。 |
| 14 | 德山监狱 | 熊劲松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 男 | 1969.9.16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0年7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熊劲松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2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25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1次,并余354.1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元,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 15 | 德山监狱 | 罗岳 (湖南省岳阳县) | 男 | 1993.12.17 | 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3月2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1月14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罗岳自2019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19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3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1次,并余601分。 |
| 16 | 德山监狱 | 龙志新 (湖南省攸县) | 男 | 1972.7.1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0年7月1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5月5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6月26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1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龙志新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和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4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8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1分。 |
| 17 | 德山监狱 | 郭长岳 (湖南省岳阳县) | 男 | 1978.8.15 | 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十五年六个月 | 2021年1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七个月(二年) | 罪犯郭长岳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24.5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18 | 德山监狱 | 龙志雄 (湖南省祁阳县) | 男 | 2000.10.16 | 强奸罪 | 六年 | 五个月 | 罪犯龙志雄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47.5分。 | |
| 19 | 德山监狱 | 何芬清 (湖南省汝城县) | 男 | 1986.9.2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四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何芬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5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2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500元已履行完毕。 | |
| 20 | 德山监狱 | 吴宏 (湖南省涟源市) | 男 | 1990.8.16 | 猥亵儿童罪 | 五年三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吴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700.4分。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4日作出(2024)湘1382执恢541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39740元已执行完毕。 | |
| 21 | 德山监狱 | 罗应学 (贵州省望谟县) | 男 | 1996.12.1 |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 | 十二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罗应学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4年8月至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1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22 | 德山监狱 | 彭先友 (湖南省怀化市) | 男 | 1982.8.10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六个月 | 五个月(二年) | 罪犯彭先友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5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96.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 23 | 德山监狱 | 韩守国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 男 | 1969.8.10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4年9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1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4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韩守国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5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21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10463.24元,共计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16663.24元。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4日出具(2024)湘01执43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2009)长中刑一初字第0066号刑事判决中没收韩守国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 |
| 24 | 德山监狱 | 盛铁强 (湖南省长沙县) | 男 | 1974.5.7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十八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盛铁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2023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80分。 | |
| 25 | 德山监狱 | 周利国 (湖南省汨罗市) | 男 | 1981.9.7 | 贩卖毒品罪 | 八年 | 2024年1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周利国自2024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1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23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5000元已履行完毕。 |
| 26 | 德山监狱 | 杨龙柏 (湖南省洞口县) | 男 | 1982.8.10 | 组织卖淫罪 | 十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杨龙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4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09分。该犯本次履行原判罚金人民币3500元。 | |
| 27 | 德山监狱 | 丁爱明 (湖南省溆浦县) | 男 | 1976.4.28 | 抢劫罪 | 十三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六个月(三年) | 罪犯丁爱明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2023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8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28 | 德山监狱 | 杨小平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 男 | 1988.6.9 | 诈骗罪 | 十一年 | 六个月 | 罪犯杨小平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0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湖南育新》、广播站共刊用8篇;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620.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已履行完毕。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2021)湘0903执3230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本案执行完毕。 | |
| 29 | 德山监狱 | 卢明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男 | 1985.7.1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五个月(二年) | 罪犯卢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8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3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81.5分。该犯本次履行原判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 | |
| 30 | 德山监狱 | 石雷 (湖南省凤凰县) | 男 | 1998.8.20 | 强奸罪 | 八年 | 六个月 | 罪犯石雷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00.1分。 | |
| 31 | 德山监狱 | 李正新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66.12.26 | 强奸罪 | 四年 | 七个月 | 罪犯李正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24.4分。 | |
| 32 | 德山监狱 | 肖国华 (湖南省石门县) | 男 | 1972.2.17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21年11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肖国华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519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追缴人民币145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33 | 德山监狱 | 郭进波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73.11.28 | 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十六年 | 2017年6月26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9年4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21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六个月(一年) | 罪犯郭进波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质检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5年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34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4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34 | 德山监狱 | 朱建武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 男 | 1971.6.18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11月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4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朱建武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20.7分。该犯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00元,原判法院已于2010年4月30日出具(2010)长中民执字第0025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
| 35 | 德山监狱 | 贺更强 (湖南省邵东县) | 男 | 1980.6.29 | 贩卖毒品罪 | 五年十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贺更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8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6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人民币5600元。 | |
| 36 | 德山监狱 | 冷爱兵 (山东省莱阳市) | 男 | 1983.12.12 | 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十七年 | 2020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五个月(四年) | 罪犯冷爱兵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0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2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9700元。 |
| 37 | 德山监狱 | 侯香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 男 | 1997.9.26 | 贩卖毒品罪 | 十五年 | 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七个月(三年) | 罪犯侯香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1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23次获奖励分,并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44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38 | 德山监狱 | 梁仁运 (广东省电白县) | 男 | 1978.8.6 | 诈骗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梁仁运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7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90.1分。该犯本次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5000元。 | |
| 39 | 德山监狱 | 丁志兵 (湖南省桃江县) | 男 | 1981.6.29 | 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9年10月21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丁志兵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4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43.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100元,原判法院已于2024年10月30日出具(2024)湘09执16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 40 | 德山监狱 | 黄光明 () | 男 | 1976.10.1 | 组织卖淫罪 | 十一年 | 2023年2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黄光明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7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0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8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8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1000元。 |
| 41 | 德山监狱 | 黎列锋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 男 | 1986.5.7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2年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黎列锋在2022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先后119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该犯于2024年3月27日在车间工位上私藏感冒冲剂10包被特警清监查处受到一次性扣100分并警告的处罚。经教育,自2024年6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56.4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811.59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811.59元。 |
| 42 | 德山监狱 | 雷建有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 男 | 1976.6.16 | 故意伤害罪 | 十五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雷建有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7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86分。 |
| 43 | 德山监狱 | 汪从容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 男 | 1970.3.19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十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汪从容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1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3000元已履行完毕。 |
| 44 | 德山监狱 | 赵雄 (湖南省邵东县) | 男 | 1987.11.4 | 贩卖毒品罪 | 十年六个月 | 五个月(一年) | 罪犯赵雄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收发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3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6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 45 | 德山监狱 | 颜新国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男 | 1980.10.10 | 贩卖毒品罪 | 十四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颜新国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9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36分。该犯本次罚金人民币5000元。 | |
| 46 | 德山监狱 | 李邵衡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 男 | 1964.5.14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七年 | 七个月 | 罪犯李邵衡在服刑之初,表现不够稳定,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先后6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8月25日,罪犯李邵衡因不服从警察管理(在监狱医院违规抽烟受到一次扣考核分100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1年9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0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4年12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1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00元已履行完毕。 | |
| 47 | 德山监狱 | 周亮 (湖南省沅江市) | 男 | 1990.1.6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三年六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周亮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65.4分。 | |
| 48 | 德山监狱 | 王海兵 (湖南省桃源县) | 男 | 2004.1.8 | 强奸罪 | 七年 | 六个月 | 罪犯王海兵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62.6分。 | |
| 49 | 德山监狱 | 魏够福 (湖南省平江县) | 男 | 1948.11.20 | 强奸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魏够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3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91.5分。 | |
| 50 | 德山监狱 | 许多有 (湖南省辰溪县) | 男 | 1947.12.16 | 强奸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许多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9次获奖励分;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92.5分。 | |
| 51 | 德山监狱 | 皮运财 (湖南省桑植县) | 男 | 1952.12.2 | 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 | 十五年 | 2023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七个月(一年) | 罪犯皮运财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47分。 |
| 52 | 德山监狱 | 庄昌胜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1985.5.21 | 故意伤害罪 | 十五年 | 2023年2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庄昌胜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656分。 |
| 53 | 德山监狱 | 周贵泉 (湖南省临澧县) | 男 | 1966.10.22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5年10月3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8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七个月(十年) | 罪犯周贵泉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陪护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9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62分。 |
| 54 | 德山监狱 | 彭海兵 (湖南省湘潭县) | 男 | 1975.9.16 | 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1年11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彭海兵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7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4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4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1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58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6000元,共计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13500元。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出具了终结文书:(2024)湘01执1737号之一。 |
| 55 | 德山监狱 | 刘春红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75.1.4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8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12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10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8年1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三年) | 罪犯刘春红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因患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晚期,长期在湖南省长康监狱住院治疗,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劳动,但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19年至2020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70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2000元。 |
| 56 | 德山监狱 | 辛业贵 (湖南省澧县) | 男 | 1952.5.30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11月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4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七个月(十年) | 罪犯辛业贵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6.7分。 |
| 57 | 德山监狱 | 贾树洪 (湖北省公安县) | 男 | 1975.1.19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年9月25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12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贾树洪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83.1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1900元。 |
| 58 | 德山监狱 | 王镜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82.1.4 | 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 | 十五年 | 五个月 | 罪犯王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2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06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500元。 | |
| 59 | 德山监狱 | 刘争平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76.7.11 | 拐卖妇女罪 | 十年 | 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六个月(一年) | 罪犯刘争平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0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48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5500元。 |
| 60 | 德山监狱 | 李国荣 (湖南省龙山县) | 男 | 2002.7.27 | 诈骗罪 | 七年 | 七个月 | 罪犯李国荣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684.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6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 61 | 德山监狱 | 肖江 (湖南省宁乡市) | 男 | 1981.8.23 | 故意伤害罪 | 十三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肖江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次获奖励分;2024年1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66分。 |
| 62 | 德山监狱 | 黄坤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91.6.19 | 诈骗罪 | 八年四个月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黄坤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3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100元、共同退赔人民币35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7100元、共同退赔人民币6636元。 |
| 63 | 德山监狱 | 邓吉群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77.4.8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8年5月8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邓吉群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至2023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05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0016元已履行完毕。 |
| 64 | 德山监狱 | 彭书友 (湖南省永顺县) | 男 | 1977.5.1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5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7月20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彭书友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6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72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三万元,原判法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0日作出(2014)州法刑执字第5号执行裁定书,经查,申请执行人王金友、彭林英家庭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彭书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给予申请执行人王金友、彭林英司法救助人民币三万元整,申请执行人王金友、彭林英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终结本院(2013)州刑执一初字第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 |
| 65 | 德山监狱 | 陆吉文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86.4.15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7月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1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1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陆吉文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1次获奖励分;2021、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699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1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元、民事赔偿人民币7200元。 |
| 66 | 德山监狱 | 熊添帅 (湖南省安化县) | 男 | 1997.6.23 | 强奸罪 | 五年六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熊添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安全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5月至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8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4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58.1分。 | |
| 67 | 德山监狱 | 钟勇 (湖南省南县) | 男 | 1988.3.1 | 强制猥亵罪 | 五年 | 四个月 | 罪犯钟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5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4年5月至9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92.1分。 | |
| 68 | 德山监狱 | 陈垦 (湖南省湘乡市) | 男 | 2002.7.13 | 强奸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三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陈垦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焊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2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至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499.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人民币2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 69 | 德山监狱 | 母富昆 (云南省陆良县) | 男 | 1985.5.4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11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3月10日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4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1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六个月(九年) | 罪犯母富昆自2022年获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调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同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9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12月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827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89900元已履行完毕。 |
| 70 | 德山监狱 | 何奇 (湖南省汨罗市) | 男 | 1985.3.11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9年4月1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5年12月3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1年1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五个月(八年) | 罪犯何奇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23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40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10月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678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4000元。 |
| 71 | 德山监狱 | 吴伟兵 (湖南省岳阳市) | 男 | 1975.3.8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7年2月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3年3月2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9月19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四个月(三年) | 罪犯吴伟兵自2019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先后31次获全年安全无事故、队列会操、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12月和2021年8月因辱骂监区干警和对抗警察正常执法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并警告处分1次严管2次。经教育,自2021年10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511分。 |
| 72 | 德山监狱 | 郑松洋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 | 男 | 2003.1.3 | 强奸罪 | 六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郑松洋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87分。 | |
| 73 | 德山监狱 | 文康 (湖南省醴陵市) | 男 | 1988.4.12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三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文康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73.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00元、追缴人民币4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 74 | 德山监狱 | 康勇宗 (湖南省新化县) | 男 | 1983.2.20 | 贩卖毒品罪 | 十三年六个月 | 五个月(二年) | 罪犯康勇宗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05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人民币1000元。 | |
| 75 | 德山监狱 | 欧阳大作 (贵州省剑河县) | 男 | 1996.9.13 | 盗窃罪、危险驾驶罪 | 十一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欧阳大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1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21.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500元。 | |
| 76 | 德山监狱 | 党言领 (河南省上蔡县) | 男 | 1982.3.10 | 诈骗罪 | 十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党言领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9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 77 | 德山监狱 | 张高余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 男 | 1965.11.14 | 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4月11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5月1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8年6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11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六个月(十年) | 罪犯张高余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9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7次获奖励分;2020年10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610.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269.95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269.95元;该犯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完毕。 |
| 78 | 德山监狱 | 毛新云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男 | 1969.12.19 | 行贿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 | 十一年 | 六个月 | 罪犯毛新云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83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000元。 | |
| 79 | 德山监狱 | 刘鹏 (湖北省来凤县) | 男 | 1988.1.10 | 组织卖淫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刘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2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87.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3000元。 | |
| 80 | 德山监狱 | 陈昌立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77.9.26 | 故意杀人 | 十三年 | 2021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23年7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六个月(五年) | 罪犯陈昌立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8次获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76分。 |
| 81 | 德山监狱 | 陈志勇 (湖南省祁东县) | 男 | 1980.9.12 | 开设赌场罪 | 五年六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陈志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90.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6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47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
| 82 | 德山监狱 | 唐业炎 (湖南省安乡县) | 男 | 1970.7.2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1年11月16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7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6年5月1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8年6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20年11月16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 五个月(八年) | 罪犯唐业炎在2020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先后109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季度劳动竞赛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3年3月20日,特警队员在对十一监区进行巡查过程中,在罪犯唐业炎的物品箱内搜出两种药品共计十余颗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3年8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2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324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元。 |
| 83 | 德山监狱 | 黄中华 (湖南省会同县) | 男 | 1981.7.2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2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4年6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6年11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黄中华自2022年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5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28.9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
| 84 | 德山监狱 | 张勇军 (湖南省汉寿县) | 男 | 1986.11.7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5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15年12月31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2020年8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 五个月(十年) | 罪犯张勇军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0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4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4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10次,并余331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7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700元。 |
| 85 | 德山监狱 | 苏拥军 (湖南省新邵县) | 男 | 1985.8.27 | 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7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3月10日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4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8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苏拥军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3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52926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 86 | 德山监狱 | 肖左成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男 | 1984.11.1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十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肖左成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针车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57.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 87 | 德山监狱 | 王文玮 (湖南省双峰县) | 男 | 2001.6.19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三年 | 八个月 | 罪犯王文玮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4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14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人民币108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
| 88 | 德山监狱 | 胡政 (湖南省汨罗市) | 男 | 1989.6.23 | 强奸罪 | 八年六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胡政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仓库管理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4次获奖励分;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因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60.4分。 | |
| 89 | 德山监狱 | 李海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 男 | 1981.8.8 | 故意伤害罪 | 十五年 | 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李海宇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4年12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705分。 |
| 90 | 德山监狱 | 陈宝华 (四川省简阳市) | 男 | 1977.10.12 | 组织卖淫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陈宝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685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2500元。 | |
| 91 | 德山监狱 | 周亚文 (湖南宁乡市) | 男 | 1993.1.1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五年六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周亚文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9次获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02.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8000元已履行完毕。 | |
| 92 | 德山监狱 | 莫浩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男 | 1987.2.10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十年六个月 | 四个月 | 罪犯莫浩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6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23.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44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4400元、履行追缴人民币540000元。 | |
| 93 | 德山监狱 | 钟君 (湖南省安乡县) | 男 | 1982.6.27 | 运输毒品罪 | 十五年 | 2019年1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23年5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五个月(三年) | 罪犯钟君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同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0次获奖励分;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20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94 | 德山监狱 | 王辉 (湖南省宁乡市) | 男 | 1988.9.18 | 盗窃罪 | 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王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7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5年1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23.7分。该犯本次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9100元。 | |
| 95 | 德山监狱 | 熊道军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男 | 1988.11.29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2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5年5月5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7年6月26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0年1月10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2年12月6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八个月(九年) | 罪犯熊道军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炊事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1次获奖励分,并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7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23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95.5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已履行完毕。 |
| 96 | 德山监狱 | 曾凡义 (湖南省石门县) | 男 | 1973.12.21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4月3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12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9年3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21年11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 五个月(九年) | 罪犯曾凡义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安全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9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12月在非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502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0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9100元。 |
| 97 | 德山监狱 | 邓国元 (湖南省双峰县) | 男 | 1981.12.12 | 组织卖淫罪、诈骗罪 | 十四年六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邓国元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1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420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7616.31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27616.31元 | |
| 98 | 德山监狱 | 雷浩新 (湖南省 益阳市资 阳区) | 男 | 1991.2 .19 | 参加黑社会性 质组织罪、寻 衅滋事罪、强 迫交易罪、妨 碍公务罪、非 法采矿罪、开 设赌场罪、非 法持有枪支罪 | 十七年 (二年) | 五个月 | 罪犯雷浩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0年至2021年5月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三等奖;2020年8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24次获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716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4200元,原判法院已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2020)湘0624执11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
| 99 | 德山监狱 | 彭洁 (湖南省 永顺县) | 男 | 1972.1 0.10 | 贪污罪 、受贿 罪 | 六年 | 五个月 | 罪犯彭洁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5年1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2篇。考核截至2025年1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39.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400000元已履行完毕。 |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9093.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