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行机关 | 姓名 籍贯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 1 | 津市监狱 | 何欧雄 湖南桂东 | 男 | 1989.6 | 组织卖淫罪 | 3年6个月 | 4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2 | 津市监狱 | 石靖生 湖南保靖 | 男 | 1999.9 | 强奸罪 | 4年6个月 | 2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3 | 津市监狱 | 胡振 江苏邳州 | 男 | 1993.6 | 非法经营罪 | 7年 | 7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4 | 津市监狱 | 覃乃滨 广西浦北 | 男 | 1991.9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3年6个月 | 6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5 | 津市监狱 | 唐德麒 湖南溆浦 | 男 | 1989.2 | 诈骗罪 抢劫罪 | 6年 | 2023.12减6个月 | 3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6 | 津市监狱 | 李克 湖南岳阳 | 男 | 1989.8 | 合同诈骗罪 | 14年 | 2017.9减7个月 2019.9减7个月 2021.12减6个月 | 5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7 | 津市监狱 | 夏红卫 湖南南县 | 男 | 1967.7 | 贩卖毒品罪 | 7年 | 2022.6减7个月 | 5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8 | 津市监狱 | 侯鹏程 湖南安仁 | 男 | 1988.7 | 贩卖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 4年6个月 | 2023.12减3个月 | 3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9 | 津市监狱 | 蒲龙 四川达州 | 男 | 2000.9 | 强奸罪 | 3年6个月 | 5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10 | 津市监狱 | 苏秦 湖南临澧 | 男 | 2002.8 | 盗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介绍卖淫罪 | 3年 | 5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11 | 津市监狱 | 黄凯 湖南双峰 | 男 | 1990.9 | 诈骗罪 | 4年4个月 | 4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12 | 津市监狱 | 王杰祥 湖南常德 | 男 | 1977.1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9年 | 2021.2减6个月 2022.12减6个月 | 6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13 | 津市监狱 | 罗利龙 湖南汉寿 | 男 | 1983.12 | 诈骗罪 | 10年 | 2021.8减8个月 2023.8减7个月 | 5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14 | 津市监狱 | 黎家希 湖南宁乡 | 男 | 2005.2 | 抢劫罪 盗窃罪 | 3年1个月 | 8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15 | 津市监狱 | 姚德林 重庆云阳 | 男 | 1977.2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5年 | 7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
| 16 | 津市监狱 | 余金波 湖南桑植 | 男 | 1984.6 | 强奸罪、抢劫罪 | 15年 | 2016.11减1年 2018.11减8个月 2020.12减7个月 2022.12减6个月 | 4 |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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