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监区 | 案件号 | 编号 | 姓名 | 现年龄 | 罪名 | 刑期 | 考核起 日 | 考核止 日 | 刑期变动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长办 公会会提 请意见 | 备注 | ||
| 原判 | 起日 | 行政奖励 | 扣罚 | ||||||||||||
| 1 | 四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0 号 | 4402089019 | 李荣乐 | 29 | 走私、运 输毒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23-04-13 | 2023-04-13 | 2025-04-12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3次,剩 余考核分 201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 2023)粤03执871号之一 执行裁定,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本案终结执行; 2025年1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 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仍未收到回 函;累犯,毒品再犯,吸毒史 |
| 2 | 四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1 号 | 4416066686 | 张敏昌 | 40 | 贩卖毒品 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23-04-23 | 2023-04-23 | 2025-04-22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3次,剩 余考核分 340分 | 累计扣分2次,共计扣2分,其 中2024年7月17日因违反劳动改 造纪律被扣1分,2024年12月3 日因脱离互监组晒被子被扣1分 。 |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已履行没收财产1376.95元; 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25年1月向广东省东莞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 况,2025年4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年8月23日作出的( 2023)粤19执2016号之一 执行裁定,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 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案执行; 吸毒 史 |
| 3 | 五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2 号 | 4402089117 | 李润权 | 54 | 故意杀人 罪(死 缓);诈骗 罪(2年9 个月)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23-04-13 | 2023-04-13 | 2025-04-12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2次,物 质奖励 1次,剩余 考核分47 分 | 累计扣分4次,共计扣15分, 2023年11月16日因教育文化考 试成绩不合格被扣1分,2023年 12月14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 扣2分,2024年4月16日因劳动 考核不合格被扣5分,2024年6 月17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扣7 分;自2024年6月18日后无扣分 。 |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罚金 5000元未履行,责令退赔94800元未履行;罪犯已 申报无个人财产,2025年1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发函核实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2025年4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 年8月31日作出的( 2023)粤19执2768号执行裁 定,针对罚金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平均购 物0.00/166.31元,余额420.01元; 限制减刑的罪 犯,累犯,暴力性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 期执行的罪犯 |
| 4 | 十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3 号 | 4416066700 | 曾凡华 | 44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23-04-21 | 2023-04-21 | 2025-04-2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3次,剩 余考核分 400分 | 累计扣分1次,共计扣3分, 2023年12月15日因与他犯发生 争执推拉被扣3分。 |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无财 产性判项;暴力性犯罪 |
| 5 | 一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4 号 | 4402083031 | 张振来 | 41 | 贩卖、运 输毒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9-07-08 | 2021-07-08 | 2025-04-25 | 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 院于2022 年01月10 日依 ( 2021) 粤刑更797 号刑事裁 定,对其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共获得表 扬10次, 其中死缓 期间获得 表扬1次, 无期期间 获得表扬9 次,剩余 考核分240 分 | 累计扣分5次,共计扣13分,其 中2023年1月8 日因与他犯打架 斗殴被一次性扣8分,2023年3 月24日因与他犯发生口角被扣1 分,2023年8月23日因回答民警 问题时态度恶劣被扣2分,2024 年1月12日因不能熟记服刑人员 行为规范被扣1分,2025年1月 17日因违反队列纪律被扣1分; 自2025年1月18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 五年,剥 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 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已履行没收财产9050.93元;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8日作出 ( 2021)粤19执913号之一执行裁定,本院已穷尽 调查措施,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 产,终结案件执行;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 2024年9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 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仍未收到回 函;吸毒史 |
| 6 | 四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5 号 | 4402080286 | 舒清胜 | 51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7-08-30 | 2019-08-30 | 2025-04-25 | 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 院于2020 年05月29 日依 ( 2020) 粤刑更40 号刑事裁 定,对其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共获得表 扬14次, 物质奖励1 次,其中 死缓期间 获得表扬2 次,无期 期间获得 表扬 12次,物 质奖励 1次,剩余 考核分82 分 | 累计扣分5次,共计扣104分, 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 103分,2018年4月18 日因劳动 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 2018年5月16日因劳动考核不合 格被扣38分,2020年3月9 日因 夜间用脚敲击床板影响他犯休 息被扣10分,2021年11月18日 因生活卫生品未按规定摆放被 扣5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 分,2024年5月13日因不能熟知 五同五固定要求被扣1分;自 2024年5月14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 五年,剥 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 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民事赔偿15000元未履行;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 产,2025年1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 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附带罪犯向原审法院 请求利用其狱内账户余额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申 请,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回函;月平均购物267.83 元/184.51元,余额2494.29元; 限制减刑的罪 犯,暴力性犯罪 |
| 7 | 八监区二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6 号 | 4402082817 | 张仁贵 | 50 | 绑架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20-01-02 | 2022-01-02 | 2025-04-25 | 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 院于2022 年11月5 日 依 ( 2022) 粤刑更781 号刑事裁 定,对其 减为无期 徒刑,剥 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 变。 | 共获得表 扬10次, 其中死缓 期间获得 表扬3次, 无期期间 获得表扬7 次,剩余 考核分410 分 | 累计扣分2次,共计扣15分, 2021年2月7 日因与他犯发生争 吵被扣5分,2021年5月20日因 在劳动岗位上长时间聊天被扣 10分;自2021年5月21日后无扣 分。 | 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 五年,剥 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 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判民事赔偿117654.3元未 履行;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广东省惠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日作出( 2020)粤13执 272号执行裁定,针对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查 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案件 的执行;2025年2月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函核实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附带罪犯请 求利用其狱内账户余额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申 请,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回函;月平均购物110.97 元/86.62元,余额1011.16元;暴力性犯罪 |
| 8 | 十二监区 二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39 号 | 4402090371 | 曾培善 | 46 | 贩卖、运 输、制造 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9-12-26 | 2023-01-11 | 2025-04-25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4次,剩 余考核分 407分 | 无扣罚。 | 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 二年,剥 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 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广 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 ( 2023)粤19执1324号执行裁定,本院穷尽必要 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 产,终结本案执行;2025年3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 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至 目前暂未收到回函;吸毒史 |
信息来源:广东省韶关监狱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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