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监区 | 案件号 | 编号 | 姓名 | 现年龄 | 罪名 | 刑期 | 刑期变动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长办公会提请意见 | 备注 | ||
| 原判 | 起日 | 行政奖励 | 扣罚 | ||||||||||
| 1 | 一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01 号 | 4402088099 | 谢先进 | 47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 二年执行 | 2023-01-19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1次,物 质奖励 2次,剩余 考核分251 分。 | 累计扣44分,均为新计分考核 期内扣分(监管类17分, 劳动 类20分,教育类7分) , 2024年 3月14日因殴打他犯被一次性扣 8分, 2024年5月20日因劳动考 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4 年9月17日因打架斗殴被一次性 扣8分;自2024年9月18日后无 扣分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原判 赔偿人民币83287.56元未履行; 罪犯已申报无个 人财产, 2024年12月向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 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仍未 收到回函; 月平均均消费0.00/50.6元,账户余额 540.1元 |
| 2 | 四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02 号 | 4402074383 | 卢发淮 | 34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4-03-21 | 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 院于2016 年12月07 日依 (2016)粤 刑更2158 号刑事裁 定,对其 减为无期 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 终身不变 。 | 共获得表 扬15次, 剩余考核 分284分 | 累计扣263分,其中旧计分考核 期内累扣250分(劳动改造方面 195分,教育改造方面55分), 2017年04月10日因具有行凶现 实危险性被处以禁闭行政处罚 一次,无一次性扣50分以上; 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3分( 监 管类1分,教育类6分, 劳动类6 分) ,自2023年10月16日后无 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 年,剥夺政治权利改 为十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综合 罪犯犯罪性质、原判情节、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和狱内现实改造表现情况,适当延长考核时间考 察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 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 56923.22元未履行; 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 2022年11月、 2023年5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发函核实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均未收 到回函; 罪犯于2025年1月向原审法院申请利用其 狱内账户余额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截至目前未收 到回函; 月平均消费31.50元/80.23元,账户余额 1108.06元; 累犯, 限制减刑的罪犯,禁闭行政处 罚1次 |
| 3 | 十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03 号 | 4402087608 | 王强 | 41 | 盗窃罪, 故意伤害 罪 | 无期徒刑 | 2021-11-3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6次,剩 余考核分 385分。 | 无扣罚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 年,剥夺政治权利改 为十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罚金 人民币1500元已履行完毕; 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 |
| 4 | 五监区二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04 号 | 3601020726 | 谢艺文 | 34 | 组织、领 导传销活 动罪 (4年 ); 故意伤害 罪( 无 期 );抢劫 罪 (5年 ); 非法拘禁 罪(2年10 个月) | 无期徒刑 | 2021-01-21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8次,剩 余考核分 289分 | 2021年1月21 日至2023年7月19 日在江西省南昌监狱关押服刑 期间累扣66分,自2023年5月后 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 年,剥夺政治权利改 为十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综合 罪犯犯罪性质、原判情节、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和狱内现实改造表现情况,适当延长其考核时 间; 罚金人民币4.6万元,已履行罚金4400元,本 次考核期履行罚金4400元,责令退赔92160元已履 行87030.11元; 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 2023年 11月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罪犯 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2023年12月收到复函,被 执行人谢艺文已履行责令退赔87030.11元; 月平 均消费170.93元/195.82元,账户余额11.38元; 涉恶(首要分子) ,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罪犯 |
| 5 | 四监区一 分监区 | (2025)粤 韶狱刑执 字第9005 号 | 4402089646 | 卢满林 | 51 | 贩卖毒品 罪 | 无期徒刑 | 2022-06-27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 扬5次,剩 余考核分 365分 | 累计扣1分(监管类),自2023 年8月11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 年,剥夺政治权利改 为十年。 | 经排查,未发现违反 “ 三个规定” 的情况; 原判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 2025年1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 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仍未收到回 函; 月平均购物0.00/189.19元,账户余额 6768.68元; 吸毒史 |
信息来源:广东省韶关监狱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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