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张兴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2304.2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张兴花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号 | ||||
李开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布依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10月2日起至2029年10月1日止) | 刑期自2014年10月2日起至2029年10月1日止 | 对罪犯李开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10月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号 | |||
李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18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 刑期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 对罪犯李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4月2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号 | ||
杜培丽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8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34年11月19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34年11月19日止 | 从严把握对该犯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4年11月1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号 | ||
沈婧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30年7月3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30年7月31日止 | 对罪犯沈婧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7月3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号 | ||
余荣会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5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6年8月2日起至2029年8月1日止) | 刑期自2016年8月2日起至2029年8月1日止 | 从严掌握提请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8月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号 | ||
刘国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21年5月30日起至2031年5月29日止) | 刑期自2021年5月30日起至2031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刘国英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1年5月2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号 | ||
岳胜群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岳胜群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7月2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8号 | ||
曾覃玲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止) | 刑期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曾覃玲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7月2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9号 | ||
杨志香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容留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止) | 刑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止 | 对罪犯杨志香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9月2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0号 | ||
杨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9年7月19日止) | 刑期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9年7月19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7月1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1号 | ||
焦忠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 | 刑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 | 对罪犯焦忠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5月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2号 | ||
田茂云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 对罪犯田茂云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1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3号 | ||
胡美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5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32年10月21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32年10月21日止 | 对罪犯胡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2年10月2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4号 | ||
李凤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34年1月5日止) | 刑期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34年1月5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4年1月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5号 | ||
杨国秀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 | 对罪犯杨国秀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12月2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6号 | ||
肖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31年9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31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肖兰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1年9月1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7号 | |||
严达碧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 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 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26 年1月21日止 | 对罪犯严达碧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6 年1月2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8号 | ||
何智灵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5日止) | 刑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何智灵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2月2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19号 | ||
何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90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刑期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9年7月6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9年7月6日止 | 对罪犯何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7月6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0号 | ||
吴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9月8日起至2026年3月7日止) | 刑期自2020年9月8日起至2026年3月7日止 | 对罪犯吴敏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3月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1号 | ||
杨花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 | 刑期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 | 对罪犯杨花英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11月2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2号 | ||
王三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 | 刑期自2021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 | 对罪犯王三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6月1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3号 | |||
邵正春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九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 对罪犯邵正春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5年10月1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4号 | ||
何光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 刑期自2022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 对罪犯何光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6年2月12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5号 | ||
常礼菊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2035年5月22日止) | 刑期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2035年5月22日止 | 对罪犯常礼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5年5月22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6号 | |||
李永菊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永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十八年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7号 | |||||
王细寒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细寒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7年9月2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8号 | |||
黎林芝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黎林芝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7年5月2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29号 | ||
刘桂冬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20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7年6月20日止) | 刑期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7年6月20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6月20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0号 | ||
罗永填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 | 对罪犯罗永填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7年3月1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2号 | ||
杨小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8年11月6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8年11月6日止 | 对罪犯杨小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8年11月6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1号 | |||
陈正飞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8月8日起至2029年8月7日止) | 刑期自2014年8月8日起至2029年8月7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9年8月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3号 | |||
李婷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运输、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 | 刑期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 | 对罪犯李婷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6月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4号 | ||
杨通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容留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7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7年11月15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7年11月15日止 | 对罪犯杨通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7年11月1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5号 | ||
牟莲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31年5月3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31年5月3日止 | 对罪犯牟莲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1年5月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6号 | ||
王兴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30年3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30年3月17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0年3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7号 | ||
罗大丽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止 | 对罪犯罗大丽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11月1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8号 | ||
蒋启会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29年11月19日止) | 刑期自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29年11月19日止 | 对罪犯蒋启会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11月1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39号 | |||
谭礼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7年3月18日止) | 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7年3月18日止 | 对罪犯谭礼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7年3月1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0号 | ||
赵成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止 | 对罪犯赵成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6年8月22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1号 | ||
马玉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 | 刑期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马玉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4月1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2号 | ||
岳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原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总和刑期二十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42年1月1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元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42年1月11日止 | 对罪犯岳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2042年1月1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3号 | ||
张德菊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 对罪犯张德菊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1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4号 | ||
彭文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 | 刑期自2020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5年6月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5号 | ||
李红英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33年11月10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33年11月10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3年11月10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6号 | ||
熊饶飞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土家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 | 刑期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7年6月2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7号 | ||
王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1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12日起至2032年3月11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2032年3月1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8号 | ||
胡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9年4月27日止) | 刑期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9年4月27日止 | 对罪犯胡敏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9年4月2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49号 | ||
莫佳丽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08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8月27日止) | 刑期自2008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8月27日止 | 对罪犯莫佳丽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13年8月2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0号 | ||
邵秋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 | 刑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 | 对罪犯邵秋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5月2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1号 | ||
马冬妹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 | 刑期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 | 对罪犯马冬妹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6年3月14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2号 | |||
张惠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300000元 | 有期徒刑15年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3号 | ||||
曾婕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 刑期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 对罪犯曾婕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10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4号 | ||
曾月辉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二年 | 对罪犯曾月辉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5号 | ||||
李汝金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28年10月8日止) | 刑期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28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李汝金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8年10月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6号 | |||
肖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 | 刑期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 | 对罪犯肖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6年6月1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7号 | ||
万敏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32年12月3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32年12月3日止 | 对罪犯万敏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2年12月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8号 | ||
吴华苇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 刑期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2月22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59号 | ||
戴潇璇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9年7月18日止) | 刑期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9年7月18日止 | 对罪犯戴潇璇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7月1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0号 | ||
李林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8年1月8日止 | 对罪犯李林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8年1月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1号 | ||
李青连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民币45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9年8月23日止) | 刑期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9年8月23日止 | 对罪犯李青连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9年8月23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2号 | ||
杨艳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 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杨艳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8月6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3号 | ||
毛祖梅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 刑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 对罪犯毛祖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11月9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4号 | ||
汪文会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假冒注册商标罪 | 罚金 250000 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300000 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 550000 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汪文会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6年4月26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5号 | ||
沈点点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罚金人民币985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 | 对罪犯沈点点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8年1月16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6号 | ||
潘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民币1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6年3月10日止) | 刑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6年3月10日止 | 对罪犯潘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6年3月10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7号 | ||
王丽杰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 刑期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 对罪犯王丽杰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6年11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8号 | ||
王昌芬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布依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罚金人民币50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 刑期自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昌芬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9月25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69号 | ||
赵启桃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苗族 | 放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1年12月18日起至2027年12月1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犯职务侵占罪 | 刑期自2021年12月18日起至2027年12月17日止 | 对罪犯赵启桃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7年12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0号 | ||
孙桦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职务侵占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32年11月10日止 | 从严提请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808000元(未履行);责令退赔人民币1260000元(已部分执行383570元),犯罪所得人民币6000000元, | 2032年11月10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1号 | |
张德珍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哈尼族 | 拐卖妇女罪 | 罚金人民币120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31年1月17日止) | 刑期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31年1月17日止 | 对罪犯张德珍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1年1月1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2号 | ||
胡兴琴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30年2月18日止) | 刑期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30年2月18日止 | 对罪犯胡兴琴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30年2月18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3号 | |||
谢伯红 | 省第二女子监狱 | 女 | 侗族 | 容留、介绍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10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7年8月27日止) | 刑期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7年8月27日止 | 对罪犯谢伯红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8月27日 | (2025)黔二女监有期减字第7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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