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区 | 案件号 | 编号 | 姓名 | 现年龄 | 罪名 | 刑期原判 | 刑期起日 | 刑期变动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长办公会提请意见 |
1 | 八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0号 | 4402089951 | 陈林林 | 47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08-2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406分 | 累计扣3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类3分);自2024年4月17日后无扣分。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2 | 五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3号 | 4402080921 | 蔡剑洪 | 40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8-08-29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5日依(2021)粤刑更26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3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0次,剩余考核分409分 | 累计扣12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1分(均为劳动改造方面);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分(监管类);自2023年11月25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3 | 七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4号 | 4402081890 | 陈建生 | 51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4-02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80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0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556分 | 累计扣112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97分,教育改造方面15分),无一次性扣50分以上;自2021年5月25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4 | 十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5号 | 4402082006 | 许久林 | 53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5-23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79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0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289分 | 累计扣218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212分(劳动改造方面207分,教育改造方面5分),无一次性扣50分以上;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6分(监管类3分,教育类2分,劳动类1分);自2023年3月3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5 | 七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6号 | 4402079184 | 胡忠跃 | 53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7-03-22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779号刑事裁定,对其裁定暂不予减刑。 | 共获得表扬12次,物质奖励2次,剩余考核分459分 | 累计扣506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484分(劳动改造方面扣414分,教育改造方面扣70分),无一次性扣50分以上;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22分(教育类2分,劳动类20分),2023年7月14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8月21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自2023年8月22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6 | 十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7号 | 4402086322 | 陈永军 | 36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1-05-31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531分 | 无扣罚 | 同意暂缓 |
7 | 十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8号 | 4402083495 | 欧艺才 | 42 | 制造毒品罪(无期徒刑)、故意伤害罪(1年10个月) | 无期徒刑 | 2018-12-28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515分 | 累计扣5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扣5分);自2021年9月19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8 | 十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099号 | 4402083500 | 谢志彪 | 53 | 抢劫罪、诈骗罪 | 无期徒刑 | 2020-09-28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7次,物质奖励1次,剩余考核分93分 | 累计扣82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5分(均为教育改造方面);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67分(监管类1分,教育类1分,劳动类65分),2023年6月16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8月18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自2023年8月19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1 | 二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1号 | 4402090165 | 文庆 | 46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09-24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411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2 | 八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2号 | 4402090167 | 罗红敏 | 58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09-24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190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3 | 八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3号 | 4402090376 | 郭华兵 | 46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09-03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195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4 | 九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4号 | 4402090166 | 周啸海 | 43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09-24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145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5 | 四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5号 | 4402081691 | 卢乌芒 | 50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1-17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80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2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6分 | 考核期内累计扣21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5分(均为教育改造方面);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6分(均为劳动类);自2023年9月19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6 | 四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07号 | 4402086347 | 蒋宏端 | 53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21-05-31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466分 | 累计扣43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30分(均为教育改造方面);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3分(劳动类扣5分,监管类扣8分),2024年3月15日因与他犯发生打架斗殴被一次性扣8分;自2024年3月16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1 | 十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10号 | 4402088975 | 胡代华 | 57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10-25 | 首报减刑 | 共获考核分1481分,表扬2次,剩余考核分281分 | 累计扣7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监管类1分,劳动类6分);自2024年10月2日后无扣分。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2 | 九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11号 | 4402082258 | 徐平怀 | 55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6-05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79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9次,物质奖励1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2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168分 | 累计扣35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24分(劳动改造方面4分,教育改造方面20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1分(监管类8分,教育类1分,劳动类2分),2022年7月25日因与他犯发生打架推搡事件被一次性扣8分;自2024年2月20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3 | 十三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12号 | 4402076193 | 廉士贞 | 49 | 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盗窃罪(七年)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4-12-25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依(2017)粤刑更58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5次,物质奖励2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2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3次,物质奖励2次,剩余考核分388分 | 累计扣476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414分(劳动改造方面扣120分,教育改造方面扣294分),2021年9月13日因故意拖延执行警察指令被一次性扣50分,2021年11月5日因故意拖延执行警察指令被一次性扣50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62分(劳动类扣37分,监管类扣22分,教育类扣3分),2022年8月6日因与他犯打架斗殴被一次性扣8分;2022年8月6日因私藏劳动物质、私制自制劳动辅助工具被一次性扣8分;2022年10月23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2年11月17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2年12月16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2月15日因劳动考核被一次性扣9分;自2023年9月30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4 | 九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13号 | 4402085217 | 卢任田 | 57 | 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盗窃罪(1年) | 无期徒刑 | 2021-02-26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217分 | 累计扣38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30分(教育改造方面30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8分(监管类1分,教育类2分,劳动类5分);自2024年6月20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5 | 九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14号 | 4402086705 | 袁保贵 | 33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1-07-26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359分 | 累计扣52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50分(教育改造方面50分),2021年11月30日因存在殴打他犯的行为被一次性扣50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2分(监管类1分,劳动类1分);自2022年8月13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1 | 二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0号 | 4402088312 | 张立敏 | 42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11-24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303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2 | 三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1号 | 4416071655 | 谢林 | 36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11-18 | 首报减刑 | 共获表扬0次,剩余考核分566分 | 无扣罚。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3 | 十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2号 | 4402088318 | 张小雷 | 59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11-2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物质奖励3次,剩余考核分140分 | 累计扣68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监管类1分,教育类1分,劳动类66分),2023年6月15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9月15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10月18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3年11月15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8分,2024年5月22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4年6月22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4年7月23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自2024年7月24日后无扣分。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4 | 二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3号 | 4402083032 | 丁国成 | 61 | 贩卖、运输毒品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年六个月)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7-08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80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9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1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8次,剩余考核分168分 | 累计扣59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54分(劳动改造方面19分,教育改造方面35分);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5分(监管类3分,教育类2分);自2023年5月10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5 | 五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6号 | 4402082257 | 胡清华 | 43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8-01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2日依(2022)粤刑更7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1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8次,剩余考核分236分。 | 累计扣18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3分,教育改造方面15分),自2021年5月18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6 | 六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27号 | 4402083494 | 陈永忠 | 38 | 制造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8-12-28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依(2021)粤刑更81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9次,其中无期期间获得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89分 | 累计扣29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扣29分);自2021年1月20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7 | 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30号 | 4402089768 | 贺细乔 | 41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22-08-26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518分 | 累计扣4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类4分);自2022年12月4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8 | 五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31号 | 4402086704 | 伍亮亮 | 33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1-07-26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190分 | 无扣罚。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9 | 五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32号 | 4402087607 | 洪优通 | 44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21-11-3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5次,物质奖励1次,剩余考核分200分 | 累计扣24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监管类11分,劳动类13分);2022年3月12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9分;2024年5月11日因殴打其他罪犯被一次性扣8分;自2024年5月12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1 | 九监区二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0号 | 4402088847 | 贺贞书 | 45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22-12-12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192分 | 累计扣15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监管类1分,教育类1分,劳动类13分),无一次性扣8分以上;自2024年3月12日后无扣分。 | 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2 | 二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1号 | 4402080284 | 侯迦 | 48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12-14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依(2020)粤刑更68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1次,物质奖励1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物质奖励1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1次,剩余考核分271分 | 累计扣517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扣517分);2018年2月25日因使用热水瓶碎片实施自伤自残被处以记过行政处罚,2018年8月10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2018年9月14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2018年10月15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2018年11月8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2018年12月14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2019年4月17日因使用护目镜实施自伤自残被处以禁闭行政处罚,2019年7月10日因劳动考核不合格被一次性扣50分;自2019年9月19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3 | 七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2号 | 4402080156 | 冯运灶 | 51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7-09-22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5月29日依(2020)粤刑更3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4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2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2次,剩余考核分146分 | 累计扣119分,其中旧计分考核期内累扣117分(劳动改造方面97分,教育改造方面20分);无一次性扣50分以上;新计分考核期内累扣2分(劳动类2分),自2022年4月23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4 | 八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3号 | 4402082423 | 高新成 | 54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9-08-28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2日依(2022)粤刑更7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 共获得表扬10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223分 | 累计扣34分,均为旧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改造方面14分,教育改造方面20分);自2021年8月13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5 | 五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4号 | 4402086935 | 肖本能 | 33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21-08-3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27分 | 累计扣2分,均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劳动类2分);自2023年8月19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6 | 六监区一分监区 | (2024)粤韶狱刑执字第9145号 | 4402086719 | 李永贵 | 40 | 强奸罪(1年)、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 | 2021-08-30 | 首报减刑 | 共获得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221分 | 累计扣1分,为新计分考核期内扣分(监管类);自2022年6月25日后无扣分。 |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信息来源:广东省韶关监狱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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