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蔡魏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11月21日 | 汉族 | 蔡魏海因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蔡魏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75号 | |||||
曹春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11月24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对罪犯曹春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83号 | |||||
曹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3月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9年3月16日起。2009年5月14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98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日作出(2014)岩刑执字第327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于2016年7月22日作出(2016)闽08刑更377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于2018年10月24日作出(2018)闽08刑更408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2021)闽08刑更312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对罪犯曹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年12月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8号 | |||
曹腾水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10月3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8年3月7日起至2031年3月6日止 | 对罪犯曹腾水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1年3月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4号 | |||
曹永隆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7月1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45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27日起至2031年7月26日止 | 对罪犯曹永隆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545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00元, | 2031年7月2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3号 | ||
陈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月20日 | 侗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8年4月6日止 | 对罪犯陈龙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10000元。 | 2028年4月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5号 | ||
陈木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2年9月12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履行人民币10400元;其中本次缴纳人民币54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38号 | ||||||
陈新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2年6月23日 | 汉族 | 犯赌博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又因赌博罪于2017年3月27日被武平县公安局象洞派出所罚款500元;又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18年3月1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27年12月18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陈新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7年12月1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3号 | ||
陈耀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12月10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 | 对罪犯陈耀鹏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8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5号 | |||
陈泽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8月9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1000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对罪犯陈泽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295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125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67号 | |||
陈振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6月16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死刑 | 对罪犯陈振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85号 | |||||
戴云腾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2月27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 | 对罪犯戴云腾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9月2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15号 | ||||
邓泽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7年3月29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二万元(罚金已缴纳);追缴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邓泽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3月2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7号 | |||
甘亿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9月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退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32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 对罪犯甘亿予以减刑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人民币47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5000元。 | 2025年3月1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8号 | ||
管庆喜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7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总计756558.83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7月13日起。2012年8月13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9日作出(2015)闽刑执字第31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作出(2017)闽08刑执更42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0年2月25日作出(2020)闽08刑更317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46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裁定书于2022年9月23日送达,现刑期至2031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管庆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总计756558.83元,其中被告人管庆喜赔偿人民币226967.9元。宣判后,被告人管庆喜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2年 | 履行情况: 该犯故意伤害民事赔偿人民币675533元, | 2031年12月2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9号 | |
郭国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1年2月2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7年7月6日起。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2007年8月1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9日以(2010)闽刑执字第24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31日以(2012)岩刑执字第28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于2014年12月12日以(2014)岩刑执字第431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18年8月24日以(2018)闽08刑更393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于2022年5月11日以(2022)闽08刑更307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裁定书于2022年5月16日送达。现刑期至2025年8月13日止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239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2800元, | 2025年8月1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2号 | |||
郭仁梅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7月27日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15日起至2029年8月14日止 | 对罪犯郭仁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9年8月1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6号 | ||
郭声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3月14日 | 汉族 | 公民个人信息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止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6年1月12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16号 | |||
何先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6年7月11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8年9月9日起。2008年9月17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5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415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2013年8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岩刑执字第258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2015年11月26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岩刑执字第414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2018年3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8刑更328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2020年7月10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8刑更347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2020年7月15日送达。现刑期至2025年3月8日。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297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800元。 | 2025年3月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0号 | |||
黄朝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2月15日 | 汉族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黄朝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68号 | ||||||
黄琛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7月14日 | 汉族 |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前罪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罚金已缴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三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黄琛琪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7月1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6号 | ||
黄思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8年10月16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六千九百元 | 刑期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黄思强予以减刑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人民币869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2025年10月1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77号 | |||
赖俊斌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8年3月1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赖俊斌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10月1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76号 | |||
赖绍炜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11月18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2031年1月27日止 | 对罪犯赖绍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1年1月2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4号 | |||
赖伟雄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9月20日 | 汉族 | 赖伟雄因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对罪犯赖伟雄予以减去有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73号 | |||||
李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13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李龙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79号 | ||||||
李明壕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7月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 | 对罪犯李明壕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5月2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3号 | |||
李永保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5月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永保予以减刑五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125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6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34号 | ||||
李振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8月2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李振鹏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54号 | |||||
林建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7月1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5.87387万元 | 死刑 | 对罪犯林建明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22号 | ||||
林奇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5年3月1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9年3月6日止 | 对罪犯林奇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人民币120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7000元。 | 2029年3月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9号 | |
林荣添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5月5日 | 汉族 | 强制猥亵妇女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55130元 | 死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53号 | |||||
林英郡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11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英郡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35号 | |||||
林元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0年3月15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林元德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1000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93000元。 | 2026年4月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2号 | ||
刘顺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2年2月28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预缴);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 | 对罪犯刘顺辉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5月1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9号 | |||
刘忠兵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11月1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所得人民币1154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刘忠兵予以减去七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193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5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60号 | |||
陆荣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12月14日 | 彝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 | 对罪犯陆荣春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4月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6号 | ||||
陆显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4月13日 | 侗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35029.87元(已赔偿人民币111000元)。其中,被告人陆显标承担70508.96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陆显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48号 | ||||
邱锦育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9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3774.09元 | 死刑 | 对罪犯邱锦育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2025)龙监减字第147号 | |||||
阙铭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6年4月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阙铭海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6月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4号 | ||
孙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11月17日 | 汉族 | 建议对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11月28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3年1月8日送我狱服刑改造。因罪犯孙伟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9日作出(2015)闽刑执字第32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作出(2017)闽08刑更413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20年2月25日作出(2020)闽08刑更311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39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六年,2022年9月23日送达,刑期执行至2032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孙伟予以减刑七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2年7月2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1号 | |||
汤进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月15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 | 对罪犯汤进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81号 | |||||
汤志轩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2日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370000元(至2022年4月23日已支付82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2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止 | 对罪犯汤志轩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人民币915700元。 | 2025年6月22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18号 | ||
童寿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0年2月20日 | 汉族 | 童寿均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97347.4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童寿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69号 | ||||
涂世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8月26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7月31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7年8月11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因罪犯涂世发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2019年12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刑更532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7月1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8刑更332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2022年7月15日送达。现刑期至2041年5月9日。 | 对罪犯涂世发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282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3200元。 | 2041年5月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4号 | |||
王德刚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6月25日 | 苗族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 | 对罪犯王德刚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龙监减字第182号 | ||||||
王福鑫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6年5月26日 | 汉族 |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 罚金一万五千元;追缴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606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王福鑫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5月1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6号 | |||
吴家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11月12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9月8日因殴打他人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行政拘留7日 | 刑期自2012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 | 对罪犯吴家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7月1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3号 | |||
吴思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0年3月27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止 | 对罪犯吴思杰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2月2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5号 | |||
吴宜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9月5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 对罪犯吴宜涛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7年9月3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9号 | |||
谢彬彬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14日 | 汉族 | 犯妨碍公务、危险驾驶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7日至2029年11月7日止 | 对罪犯谢彬彬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9年11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19号 | |||
谢剑恩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5日 | 汉族 | 谢剑恩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20717.56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谢剑恩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185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8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70号 | |||
谢金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2月3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5日起至2030年3月4日止 | 对罪犯谢金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30年3月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6号 | ||
谢泉水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10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 | 对罪犯谢泉水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取保候审,2016年 | 履行人民币918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6800元。 | 2025年12月1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2号 | |
徐明水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1年5月1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止 | 对罪犯徐明水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人民币50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 2025年7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31号 | ||
许新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1年8月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死刑 | 对罪犯许新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26号 | ||||
晏欢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11月10日 | 汉族 | 晏欢明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晏欢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所得共计2542元继续予以追缴,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65640.74元(判决时已交9.5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晏欢明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 | 履行完毕。服刑期间已履行人民币3004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1874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74号 | |||
杨炳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5月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4年1月9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杨炳智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4月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91号 | ||||
杨福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1年10月23日 | 汉族 | 走私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26000元 | 无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52号 | |||||
杨和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2月1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杨和安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37号 | |||||
杨亨昆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8年10月26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已缴纳);退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6月8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 | 对罪犯杨亨昆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4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90号 | |||
杨军甫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8月22日 | 汉族 | 杨军甫因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军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71号 | |||||
杨魏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8月14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止 | 对罪犯杨魏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2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5号 | |||
杨再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6月14日 | 土家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6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8年11月14日起。2008年12月16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25日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46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作出(2013)岩刑执字第262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2015)岩刑执字第4195号,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于2018年2月2日作出(2018)闽08刑更3199号刑事裁定,对其不予减刑;于2018年7月24日作出(2018)闽08刑更378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35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2022年7月15日送达,现刑期至2025年9月9日止 | 对罪犯杨再军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人民币3334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22100元。 | 2025年9月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61号 | |
姚亚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7月26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 | 对罪犯姚亚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4月2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7号 | |||
游灼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4年10月1日 | 汉族 | 强迫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09年4月21日起至2029年4月20日止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2029年4月2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17号 | |||
张堡坚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1月1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33659元 | 死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151号 | |||||
张金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6年10月1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4月6日止 | 对罪犯张金龙予以减刑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15000元。 | 2025年4月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8号 | |
张少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5月19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0月4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止 | 对罪犯张少辉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5年10月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7号 | |||
张万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1月29日 | 汉族 | 张万锋犯强迫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张万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张万锋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06年 | 履行人民币223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103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72号 | |||
张智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6年10月1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 | 对罪犯张智平予以减刑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17000元。 | 2025年4月2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29号 | |
郑鸿灿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1月31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13年10月2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止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10月1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80号 | ||||
郑明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0年9月2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 | 对罪犯郑明华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120号 | ||||||
郑育昊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3月1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 对罪犯郑育昊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完毕,其中本次提请减刑缴交人民币555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141号 | |||
朱武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7年7月1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朱武涛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完毕,其中本次提请减刑缴纳人民币八万元。 | 2025年10月1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78号 | ||
庄坤彬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11月12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7年5月18日起至2028年5月17日止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人民币1234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120000元。 | 2028年5月1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40号 | ||
庄伟坤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1月2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42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1年12月12日起至2031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庄伟坤予以减刑七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 2031年6月11日 | (2025)龙监减字第15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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