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洪伟达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7年6月2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洪伟达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6260.08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2025年10月15日 | |||
平相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9年4月23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6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 | 对罪犯平相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1月5日 | ||||
毛延良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1月1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毛延良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5541元 | 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9年6月7日止 | 对罪犯毛延良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2200元;本次提请通过监狱代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200元。 | 2029年6月7日 | |||
陈锴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2年8月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 | 对罪犯陈锴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五千元。 | 2025年9月1日 | |||
谢志斌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2月1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 对罪犯谢志斌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履行人民币28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8000元;同案被告人夏李强向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先后缴纳14577.02元、156914.69元、308410.67元, | 2025年8月14日 | ||
梁发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7年4月15日 | 壮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 | 对罪犯梁发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5000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代缴罚金15000元, | 2025年8月10日 | |||
高方云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2年2月1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 | 对罪犯高方云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70000元, | 2025年8月28日 | ||
林昌峰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8年4月17日 | 汉族 |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 | 对罪犯林昌峰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8000元, | 2025年7月16日 | ||||
林雅各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5年2月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林雅各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人民币2000元, | 2026年5月17日 | ||
张初绍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3年10月3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 对罪犯张初绍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9月10日 | |||||
程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9年3月20日 | 汉族 | 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程伟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6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 | 2025年10月18日 | |||
余金付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2年9月12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余金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8年7月29日止 | 对罪犯余金付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8年7月29日 | |||
甘成莹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7月29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8月6日起至2028年8月5日止 | 对罪犯甘成莹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履行缴纳罚金人民币120000.45元, | 2028年8月5日 | ||
林团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9年7月28日 | 汉族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止 | 对罪犯林团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2027年6月25日 | (2014)马刑初字第79号 | ||
黄涛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11月15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预缴)。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黄涛30000元中,违法所得278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 对罪犯黄涛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32800元。 | 2025年5月15日 | |||
李文斌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6月2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8年4月15日止 | 对罪犯李文斌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5385.3元。 | 2028年4月15日 | |||
许家银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6年12月25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死刑 | 刑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 对罪犯许家银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27040元, | 2025年7月31日 | |||
郑少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2月19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 | 对罪犯郑少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2025年8月28日 | |||
李全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8年4月21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31年11月11日止 | 对罪犯李全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31年11月11日 | |||||
廖智全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8月25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拘役四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廖智全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35500元, | 2025年7月24日 | |||
陈治军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4年11月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治军等三人继续退出剩余钱款人民币472382.382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 | 对罪犯陈治军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5年7月14日 | |||
陈家松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11月19日 | 汉族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退赔被害单位福建智信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9846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止 | 对罪犯陈家松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履行人民币63212元, | 2025年8月26日 | ||
侯发龙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12月1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共计人民币2740788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9日止 | 对罪犯侯发龙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2400元, | 2025年7月9日 | |||
陈丹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3月6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陈丹阳及其三名同案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64341元 | 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丹阳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7年4月27日 | ||||
游征灿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9年7月3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款人民币41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6月10日起至2031年6月9日止 | 对罪犯游征灿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621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4100元。 | 2031年6月9日 | ||
陈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11月7日 | 汉族 | 走私、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7日起至2025年9月6日止 | 对罪犯陈炳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9月6日 | |||||
张文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1月1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9年3月26日止 | 对罪犯张文奇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62000元, | 2029年3月26日 | ||
曾令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2月18日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1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止 | 对罪犯曾令佳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11000元, | 2026年12月9日 | ||
陈遵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11月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陈遵伟等八人共同退赔其他被害人人民币3107622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31年7月12日止 | 对罪犯陈遵伟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29400元。 | 2031年7月12日 | ||
柳招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0年5月1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被告人柳招伟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0082.23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8年4月15日止 | 对罪犯柳招伟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800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代扣缴纳人民币1800元。 | 2028年4月15日 | |||
邱长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9月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止 | 对罪犯邱长春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163元, | 2026年5月26日 | |||
陈庆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6月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9年3月26日止 | 对罪犯陈庆光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人民币62000元, | 2029年3月26日 | ||
吴平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8年9月1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33年10月7日止 | 对罪犯吴平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元, | 2033年10月7日 | |||
吴联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8月16日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与同案犯共同退赔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539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31年5月27日止 | 对罪犯吴联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3740元, | 2031年5月27日 | |||
池榕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4月17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池榕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28日 | |||||
张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月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继续追缴四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64341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8日起至2027年3月27日止 | 对罪犯张艇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7500元, | 2027年3月27日 | |||
朱国飞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2年3月2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8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朱国飞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5000元, | 2028年5月29日 | |||
邓益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6年9月22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2年9月25日起至2031年9月24日止 | 对罪犯邓益平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992元, | 2031年9月24日 | |||
魏志成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2月24日 | 汉族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人民币共计四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 | 对罪犯魏志成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000元, | 2026年3月17日 | ||
陈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2月16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于2013年9月27日被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刑期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31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陈春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550元, | 2031年10月9日 | |||
苏孙榆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11月13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苏孙榆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 | 对罪犯苏孙榆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60000元。 | 2025年10月10日 | |||
陈涛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4月1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止 | 对罪犯陈涛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0000元。 | 2025年9月29日 | |||
林文韬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8年1月11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 对罪犯林文韬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0元。 | 2028年2月3日 | |||
陈孔乐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2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23日起至2032年9月22日止 | 对罪犯陈孔乐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2年9月22日 | |||||
江彬彬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9月18日 | 汉族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罚金40000元(已缴纳),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日作出(2018)闽0424刑初121号刑事判决,撤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4)宛龙刑初字第590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江彬彬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宣告的缓刑,执行原判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罚金已缴纳)。以被告人江彬彬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37年1月6日止 | 对罪犯江彬彬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 履行人民币15037.15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代扣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 | 2037年1月6日 | (2014)宛龙刑初字第590号 | |
张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7月19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伟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 对罪犯张伟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4月24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7号 | |||
林斯荣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5年1月9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9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 | 对罪犯林斯荣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5年3月11日 | (2024)闽武狱减字第48号 | |||
龚洪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10月14日 | 汉族 | 犯滥伐林木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 | 对罪犯龚洪光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5年4月23日 | (2025)闽武狱减字第49号 | ||
秦蓉涛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1年9月19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秦蓉涛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八百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9日止 | 对罪犯秦蓉涛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7月9日 | ||||
陈齐钦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0年3月1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 | 对罪犯陈齐钦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12月28日 | |||
王卫东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5月28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卫东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9日起至2025年5月8日止 | 对罪犯王卫东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2025年5月8日 | |||
阮李溅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5月25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 对罪犯阮李溅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7月31日 | |||||
王旭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7月2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2019)闽01刑终456号刑事裁定,维持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2018)闽0181刑初821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人王旭的刑事判决,撤销第十一项,第十二项,即财产性判决。以本案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日币1827.7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32年6月29日止 | 对罪犯王旭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 2032年6月29日 | ||
余小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7年6月29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0年12月8日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14年11月2日起至2029年11月1日止 | 对罪犯余小勇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 2029年11月1日 | (2015)鼓刑初字第173号 | |
邓光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5年11月2日 | 汉族 | 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罚金已缴纳),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审同案人不服,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2023)闽01刑终153号刑事裁定,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22)闽0105刑初128号刑事判决。二、发回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9日作出(2023)闽0105刑初6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邓光吉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罚金已缴纳),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继续追缴邓光吉违法所得166元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 | 对罪犯邓光吉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 2025年5月20日 | ||||
林彬彬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3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淳经济损失人民币386570.36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被告人林彬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淳经济损失人民币386570.36元 | 刑期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林彬彬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47885.05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人民币1450元。 | 2025年10月13日 | |||
林友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10月3日 | 汉族 |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4年11月14日起至2028年11月13日止 | 对罪犯林友平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0711.11元, | 2028年11月13日 | |||
薛梦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月1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6月17日被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 | 对罪犯薛梦灵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8月17日 | ||||
林李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15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5月20日起至2030年5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李春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0年5月19日 | ||||
张明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9月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明强违法所得人民币217854元;责令被告人张明强等3人退赔被害人侯旭涛人民币10830元;责令被告人张明强等3人退赔被害人黄玉霆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 | 对罪犯张明强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3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缴纳退赔人民币3000元。 | 2025年12月28日 | ||
范家俊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8月11日 | 汉族 |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范家俊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7月24日 | ||||
罗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7年11月4日 | 汉族 |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 | 对罪犯罗伟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8月18日 | ||||
吴杰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0年8月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吴杰退赔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673445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2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 对罪犯吴杰予以减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9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缴纳民赔人民币3100元及罚金人民币800元。 | 2026年12月22日 | (2013)潭刑初字第269号 | |
谢竹根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2年5月28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谢竹根违法所得人民币12714686.28元 | 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 对罪犯谢竹根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5年12月17日 | ||||
刘林发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2月1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 | 对罪犯刘林发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 | 2026年5月21日 | ||
官厚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9年12月3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九年;犯聚众斗殴罪 | 刑期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 | 对罪犯官厚明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9年9月19日 | ||||
陈铿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12月17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止 | 对罪犯陈铿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100000元, | 2025年11月24日 | ||
潘永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0年2月19日 | 汉族 | 犯容留他人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30年4月17日止 | 对罪犯潘永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人民币7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 2030年4月17日 | ||
徐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0年2月5日 | 汉族 | 信用卡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6年1月7日起至2029年1月6日止 | 对罪犯徐勇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履行人民币5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退赔人民币3000元。 | 2029年1月6日 | ||
陈忠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0年7月3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拘役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陈忠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8月24日 | ||||
王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2月21日 | 汉族 | 犯聚众斗殴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李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8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王李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履行人民币28000元, | 2028年7月13日 | ||
冉方杰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6年6月28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13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 | 对罪犯冉方杰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人民币175998.53元。 | 2025年12月8日 | ||
孔德海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1年2月17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洪文东、叶鋆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57481.59元 | 死刑 | 将罪犯孔德海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6577元;其中本次通过提请监狱转账缴纳民事赔偿人民币6577元。 | |||||
余祀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9年12月1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2770.5元 | 死刑 | 将罪犯余祀舟刑罚减为无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00000元。 | |||||
朱育飞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2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将罪犯朱育飞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759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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