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监狱2025-02-10减刑假释人员名单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5-02-19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河南省三门峡监狱41名罪犯减刑假释名单

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四监区、六监区、七监区、八监区、九监区、十一监区、十二监区、十三监区、十四监区、十五监区、严管监区

罪犯姓名罪犯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罪名财产刑刑期刑期起止呈报刑期实际裁定假释已履行满刑日期狱别号
范江涛1983年11月8日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对罪犯范江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范江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6月2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88号
王树军1981年5月1日汉族贩卖毒品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加刑:罚金1万元刑期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止对罪犯王树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树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5月25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46号
郭超然1965年6月6日汉族犯受贿、滥用职权罪所得人民币66.5万元有期徒刑4年3个月刑期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止对罪犯郭超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郭超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6月1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54号
郭力华2003年7月24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对罪犯郭力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郭力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7月6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89号
李义峰1970年1月28日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4年8个月刑期自2020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对罪犯李义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义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5月18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90号
宋松森1995年2月11日汉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000元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对罪犯宋松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宋松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7月14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55号
刘行飞1997年8月25日
强奸罪
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对罪犯刘行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行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6月28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91号
钱向东1965年6月17日
强奸罪
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对罪犯钱向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钱向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5月24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92号
王大军1975年1月6日
诈骗罪
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自2013年4月13日起至2027年4月12日止对罪犯王大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大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7年4月12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95号
张宝磊1998年5月13日汉族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对罪犯张宝磊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宝磊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10月30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60号
谈小飞1990年3月18日
强奸罪
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对罪犯谈小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谈小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6月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0号
杨少君1975年7月6日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对罪犯杨少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杨少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6月10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1号
刘鵾鹏1984年7月17日
抢劫罪
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自2015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2日止对罪犯刘鵾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鵾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6年6月2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5号
王景玉1965年11月11日
故意伤害、虐待罪
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对罪犯王景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景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6年11月25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7号
刘京龙1975年8月22日汉族污染环境罪罚金30000元有期徒刑4年4个月,附加刑:罚金30000元刑期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对罪犯刘京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京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履行,罚金30000元,2025年9月20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65号
张毅1987年5月27日汉族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5年4个月,附加刑:无;原判刑期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刑期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对罪犯张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11月9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66号
罗兆强1972年10月17日
挪用公款、贪污罪
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刑期自2014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对罪犯罗兆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罗兆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6年10月28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67号
贾钧国1967年5月20日汉族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对罪犯贾钧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贾钧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5年10月12日
安药1987年1月5日哈尼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得罪经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5日以(2021)豫0303刑初29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05月21日止对罪犯安药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安药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履行;追缴10000元,2025年05月2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8号
曹兵兵1987年12月26日汉族诈骗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5年刑期自2020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对罪犯曹兵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曹兵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履行;退缴的违法所得33450元,2025年06月30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09号
昌俊乐1979年12月12日汉族犯抢劫罪
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5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止对罪犯昌俊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昌俊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6年8月17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58号
程保贤1966年1月1日汉族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对罪犯程保贤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程保贤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2025年3月24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28号
段永涛1990年10月8日汉族犯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对罪犯段永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段永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2025年4月1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34号
高珑1998年8月3日汉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罚金50000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对罪犯高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高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6月13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53号
耿进均1961年11月24日汉族强制猥亵
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刑期自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对罪犯耿进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耿进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2025年5月12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61号
胡扭子1946年07月22日汉族强奸罪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对罪犯胡扭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胡扭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7月3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83号
李军舰1983年1月14日汉族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对罪犯李军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军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5年10月7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19号
李迎超1999年12月29日汉族强奸罪
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10月4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对罪犯李迎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迎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2025年4月3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71号
罗时亮1981年8月22日汉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刑期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对罪犯罗时亮予以假释


2025年3月25日(2024)豫峡狱假字第10号
彭湘领1985年10月12日汉族诈骗罪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对罪犯彭湘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彭湘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5年10月8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76号
田海星1981年3月24日汉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得罪经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以(2023)豫0311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自2023年07月14日起至2025年04月13日止对罪犯田海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田海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2025年04月13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12号
王强1991年12月23日汉族犯诈骗罪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对罪犯王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6月16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64号
王现涛1975年11月11日汉族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刑期自2022年3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止对罪犯王现涛予以假释


2025年11月6日(2024)豫峡狱假字第9号
吴艺鑫2001年1月12日汉族强奸罪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刑期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对罪犯吴艺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吴艺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11月7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78号
吴增华1976年11月28日满族犯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止对罪犯吴增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吴增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6月22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37号
许冬豪2004年4月27日汉族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09月29日起至2025年03月28日止对罪犯许冬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许冬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2025年03月28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14号
杨红信1966年02月27日汉族诈骗罪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未缴纳);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共计15.773545万元(未退赔)刑期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对罪犯杨红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杨红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2025年5月11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86号
姚宾1992年10月9日汉族犯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5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6日,对罪犯姚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姚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027年5月6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426号
原海亮1981年3月15日汉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自2023年4月4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对罪犯原海亮予以假释


2025年6月3日(2024)豫峡狱假字第11号
张强国1954年10月20日汉族猥亵儿童罪
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对罪犯张强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强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5年6月20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84号
张允葵1990年1月10日汉族非法经营罪罚金60000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对罪犯张允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允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5年8月24日(2024)豫峡狱减字第368号














信息来源: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三门峡监狱对昌俊乐等41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 - 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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