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四监区、六监区、七监区、八监区、九监区、十一监区、十二监区、十三监区、十四监区、十五监区、严管监区
罪犯姓名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范江涛 | 男 | 1983年11月8日 | 非法拘禁罪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 | 对罪犯范江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范江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6月2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88号 | ||||
王树军 | 男 | 1981年5月1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1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加刑:罚金1万元 | 刑期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树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树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25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46号 | ||
郭超然 | 男 | 1965年6月6日 | 汉族 | 犯受贿、滥用职权罪 | 所得人民币66.5万元 | 有期徒刑4年3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郭超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郭超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6月1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54号 | ||
郭力华 | 男 | 2003年7月24日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 | 对罪犯郭力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郭力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6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89号 | ||||
李义峰 | 男 | 1970年1月28日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4年8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 | 对罪犯李义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义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18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90号 | ||||
宋松森 | 男 | 1995年2月11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000元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 | 对罪犯宋松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宋松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14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55号 | ||
刘行飞 | 男 | 1997年8月25日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 | 对罪犯刘行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行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6月28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91号 | ||||
钱向东 | 男 | 1965年6月17日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 | 对罪犯钱向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钱向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5月24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92号 | ||||
王大军 | 男 | 1975年1月6日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14年 | 刑期自2013年4月13日起至2027年4月12日止 | 对罪犯王大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大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7年4月12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95号 | ||||
张宝磊 | 男 | 1998年5月13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 对罪犯张宝磊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宝磊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10月30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60号 | |||
谈小飞 | 男 | 1990年3月18日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3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 | 对罪犯谈小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谈小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6月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0号 | ||||
杨少君 | 男 | 1975年7月6日 |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 | 对罪犯杨少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杨少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6月10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1号 | ||||
刘鵾鹏 | 男 | 1984年7月17日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1年 | 刑期自2015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2日止 | 对罪犯刘鵾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鵾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6月2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5号 | ||||
王景玉 | 男 | 1965年11月11日 | 故意伤害、虐待罪 | 有期徒刑12年 | 刑期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景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景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11月25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7号 | ||||
刘京龙 | 男 | 1975年8月22日 | 汉族 | 犯污染环境罪 | 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4年4个月,附加刑:罚金30000元 | 刑期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 对罪犯刘京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刘京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罚金30000元, | 2025年9月20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65号 | |
张毅 | 男 | 1987年5月27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5年4个月,附加刑:无;原判刑期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 刑期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 对罪犯张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11月9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66号 | |||
罗兆强 | 男 | 1972年10月17日 | 挪用公款、贪污罪 | 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刑期自2014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罗兆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罗兆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10月28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67号 | ||||
贾钧国 | 男 | 1967年5月20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 | 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 | 对罪犯贾钧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贾钧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0月12日 | ||||
安药 | 男 | 1987年1月5日 | 哈尼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经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5日以(2021)豫0303刑初29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05月21日止 | 对罪犯安药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安药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追缴10000元, | 2025年05月2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8号 | |
曹兵兵 | 男 | 1987年12月26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15万元 | 有期徒刑5年 | 刑期自2020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 对罪犯曹兵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曹兵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退缴的违法所得33450元, | 2025年06月30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09号 | |
昌俊乐 | 男 | 1979年12月12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止 | 对罪犯昌俊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昌俊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6年8月17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58号 | |||
程保贤 | 男 | 1966年1月1日 | 汉族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 | 对罪犯程保贤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程保贤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3月24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28号 | ||||
段永涛 | 男 | 1990年10月8日 | 汉族 | 犯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段永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段永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4月1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34号 | |||
高珑 | 男 | 1998年8月3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罚金50000元 | 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已缴纳) | 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 | 对罪犯高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高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6月13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53号 | ||
耿进均 | 男 | 1961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强制猥亵罪 | 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 | 对罪犯耿进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耿进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5月12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61号 | |||
胡扭子 | 男 | 1946年07月22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 | 对罪犯胡扭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胡扭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7月3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83号 | |||
李军舰 | 男 | 1983年1月14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 对罪犯李军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军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0月7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19号 | |||
李迎超 | 男 | 1999年12月2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4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 | 对罪犯李迎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李迎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4月3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71号 | |||
罗时亮 | 男 | 1981年8月22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 对罪犯罗时亮予以假释 | 2025年3月25日 | (2024)豫峡狱假字第10号 | ||||
彭湘领 | 男 | 1985年10月12日 | 汉族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彭湘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彭湘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5年10月8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76号 | |||
田海星 | 男 | 1981年3月24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经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以(2023)豫0311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1年9个月 | 刑期自2023年07月14日起至2025年04月13日止 | 对罪犯田海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田海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04月13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12号 | ||
王强 | 男 | 1991年12月23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 | 对罪犯王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王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6月16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64号 | |||
王现涛 | 男 | 1975年11月11日 | 汉族 | 犯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2年3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止 | 对罪犯王现涛予以假释 | 2025年11月6日 | (2024)豫峡狱假字第9号 | ||||
吴艺鑫 | 男 | 2001年1月12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 | 对罪犯吴艺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吴艺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年11月7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78号 | |||
吴增华 | 男 | 1976年11月28日 | 满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止 | 对罪犯吴增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吴增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6月22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37号 | |||
许冬豪 | 男 | 2004年4月27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刑期自2021年09月29日起至2025年03月28日止 | 对罪犯许冬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许冬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2025年03月28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14号 | |||
杨红信 | 男 | 1966年02月2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未缴纳);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共计15.773545万元(未退赔) | 刑期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 | 对罪犯杨红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杨红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年5月11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86号 | |||
姚宾 | 男 | 1992年10月9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5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6日, | 对罪犯姚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姚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5月6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426号 | |||
原海亮 | 男 | 1981年3月15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2年2个月 | 刑期自2023年4月4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 | 对罪犯原海亮予以假释 | 2025年6月3日 | (2024)豫峡狱假字第11号 | ||||
张强国 | 男 | 1954年10月20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 | 对罪犯张强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强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年6月20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84号 | |||
张允葵 | 男 | 1990年1月10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6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张允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允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8月24日 | (2024)豫峡狱减字第368号 | ||
信息来源: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三门峡监狱对昌俊乐等41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 - 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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