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1 | 德山监狱 | 曾犁 | 男 | 1990.5 .1 | 开设赌 场罪 | 三年 | / | 二个月 | 罪犯曾犁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5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追缴人民币6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2 | 德山监狱 | 陈启顺 | 男 | 1993.7 .13 | 贩卖毒 品罪 | 五年 | / | 七个月 | 罪犯陈启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50.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3 | 德山监狱 | 龚国兵 | 男 | 1981.1 1.7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五年 | 2015年12月31日减刑 十个月;2018年1月 16日减刑八个月; 2020年1月10日减刑 七个月;2022年7月 20日减刑七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龚国兵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先后两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2024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5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5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5 500元。 |
4 | 德山监狱 | 郭恢付 | 男 | 1981.6 .12 | 贩卖毒 品罪、 容留他 人吸毒 罪 | 十五年 (一年) | 2018年2月27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一年不变;2020年1月 10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一年不变。 | 八个月 | 罪犯郭恢付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1篇;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0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 0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5 | 德山监狱 | 毛海斌 | 男 | 1972.1 .23 | 贩卖毒 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09年4月2日减为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不变;2012年3月 1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 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改为八年; 2014年6月30日减刑 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 年不变;2016年11月 14日减刑一年七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 变;2019年3月18日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八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 | 七个月 (三) | 罪犯毛海斌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9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23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累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7 800元。原判法院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3月29日出具(2024)湘09执69号结案通知书,认定罪犯毛海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完毕,现按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
6 | 德山监狱 | 彭美雄 | 男 | 1976.6 .21 | 贩卖毒 品罪 非法制 造枪支 罪 | 十六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七 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彭美雄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并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68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累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2 000元。 |
7 | 德山监狱 | 唐少凡 | 男 | 1968.6 .7 | 贩卖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7月16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3年6月14日减刑 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5年10月 30日减刑一年十一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六个月 (三) | 罪犯唐少凡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3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25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2 000元。 |
8 | 德山监狱 | 王武 | 男 | 1991.4 .13 | 故意杀 人罪 | 十二年 | 2018年5月9日 因故意伤害罪 加刑七个月;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六个 月。 | 五个月 | 罪犯王武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线长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1.6分。该犯民事赔偿人民币26 944.5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 | 德山监狱 | 向阳 | 男 | 1996.9 .3 | 强奸罪 | 十二年 (二年) | 2018年4月10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2020年3月 25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 | 五个月 (一) | 罪犯向阳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58分。 |
10 | 德山监狱 | 杨华成 | 男 | 1969.4 .28 | 组织卖 淫罪 | 四年 | / | 五个月 | 罪犯杨华成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53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7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19元。 |
11 | 德山监狱 | 易创 | 男 | 1987.6 .29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四年 | / | 七个月 | 罪犯易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12 | 德山监狱 | 易磊 | 男 | 2005.2 .6 | 强奸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易磊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9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4年3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99.4分。 |
13 | 德山监狱 | 张云龙 | 男 | 1985.7 .26 | 交通肇 事罪 | 三年 | / | 七个月 | 罪犯张云龙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0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58.1分。 |
14 | 德山监狱 | 左洪飞 | 男 | 1989.5 .28 | 强奸罪 、猥亵 儿童罪 | 十一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左洪飞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83.8分。 |
15 | 德山监狱 | 曾仁 | 男 | 1987.1 2.10 | 交通肇 事罪 | 三年四个 月 | / | 八个月 | 罪犯曾仁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02.4分。 |
16 | 德山监狱 | 高灿辉 | 男 | 1983.1 2.11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三年三个 月 | / | 四个月 | 罪犯高灿辉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02.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 000元、追缴人民币3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17 | 德山监狱 | 孔容杰 | 男 | 2002.1 2.22 | 强奸罪 | 四年 | / | 六个月 | 罪犯孔容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55.3分。 |
18 | 德山监狱 | 雷超林 | 男 | 1981.1 1.12 | 盗窃罪 | 十一年 (一年) | / | 四个月 | 罪犯雷超林在服刑之初,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先后25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7月因在生产区厕所内吸烟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1年9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和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9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656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 000元。 |
19 | 德山监狱 | 李宗义 | 男 | 1981.1 2.2 | 制造毒 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3年2月7日减为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不变;2015年3月 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 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改为八年;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八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李宗义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9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5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83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830元。 |
20 | 德山监狱 | 罗添宇 | 男 | 2002.1 .11 | 强奸罪 | 七年六个 月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五 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罗添宇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32分。 |
21 | 德山监狱 | 谭旭东 | 男 | 1975.4 .17 | 介绍卖 淫罪 | 五年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六 个月。 | 假释 | 罪犯谭旭东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4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0 000元;追缴与同案被告人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85 054元,已全部履行完毕。该犯户籍所在地株洲市天元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2024)株天矫调评字第107号调查评估意见书认定谭旭东具备社区矫正的条件。 |
22 | 德山监狱 | 唐树包 | 男 | 1963.1 0.3 | 强奸罪 、猥亵 儿童罪 | 十三年 | / | 四个月 | 罪犯唐树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39分。 |
23 | 德山监狱 | 曾骏 | 男 | 1983.8 .4 | 开设赌 场 | 六年 | / | 假释 | 罪犯曾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58.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24 | 德山监狱 | 邓文帅 | 男 | 1987.1 1.25 | 贩卖毒 品罪、 容留他 人吸毒 罪 | 九年七个 月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六 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邓文帅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2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000元已履行完毕 |
25 | 德山监狱 | 梁光民 | 男 | 2002.1 .27 | 强奸罪 、抢劫 罪 | 十一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六 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梁光民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9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26 | 德山监狱 | 廖明达 | 男 | 1986.6 .10 | 组织卖 淫罪 | 五年六个 月 | / | 假释 | 罪犯廖明达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至0年先后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08.8分。该犯原判财产刑判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
27 | 德山监狱 | 彭鹏 | 男 | 1989.7 .23 | 故意杀 人罪、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2月23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 十年;2016年11月 14日减刑一年,剥夺 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五个月 | 罪犯彭鹏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3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1篇;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90分。 |
28 | 德山监狱 | 陈德明 | 男 | 2000.4 .6 | 诈骗罪 | 五年六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陈德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至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51.8分。 |
29 | 德山监狱 | 陈善平 | 男 | 1975.1 0.25 | 开设赌 场罪 | 五年 | / | 假释 | 罪犯陈善平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4年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5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4 500元均已履行完毕。湖南省新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2024)新矫调评字第240号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罪犯陈善平适用社区矫正。 |
30 | 德山监狱 | 何飞鸣 | 男 | 1966.9 .25 | 贩卖毒 品罪 | 四年十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何飞鸣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05.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6 000元、追缴人民币7 5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31 | 德山监狱 | 何正祥 | 男 | 1955.6 .12 | 故意杀 人罪 | 十年 | / | 五个月 | 罪犯何正祥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75.5分。 |
32 | 德山监狱 | 娄春武 | 男 | 1955.1 2.25 | 诈骗罪 | 八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娄春武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囚子心声”共刊用3篇;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30.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2 000元。 |
33 | 德山监狱 | 毛友保 | 男 | 1955.1 .25 | 交通肇 事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毛友保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73.3分。 |
34 | 德山监狱 | 施光华 | 男 | 1968.7 .28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3月20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 十年;2016年12月 23日减刑一年,剥夺 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五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施光华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9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687.8分。 |
35 | 德山监狱 | 覃遵进 | 男 | 1965.2 .15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十五年 (三年) | / | 五个月 | 罪犯覃遵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1月至2023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162分。 |
36 | 德山监狱 | 谭建华 | 男 | 1969.1 1.13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并限制 减刑 | 2014年8月2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0年 12月10日减为有期徒 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 权利改为十年。 | 四个月 | 罪犯谭建华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8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399.6分。 |
37 | 德山监狱 | 田安全 | 男 | 1958.3 .17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12月19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21年7月28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田安全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2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54.9分。 |
38 | 德山监狱 | 张孝许 | 男 | 1965.7 .7 | 猥亵儿 童罪 | 十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张孝许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耳机加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22.3分。 |
39 | 德山监狱 | 曾胜军 | 男 | 1979.1 1.14 | 贩卖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1年10月 8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六个月 | 罪犯曾胜军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月至6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2篇;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554.5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4 000元,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 |
40 | 德山监狱 | 龚建武 | 男 | 1982.4 .23 | 诈骗罪 | 八年六个 月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六 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龚建武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7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并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2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77分。该犯本次履行追缴人民币10 000元,共计履行追缴人民币14 000元。 |
41 | 德山监狱 | 关智勇 | 男 | 1968.1 2.4 | 盗窃罪 | 十年 (一年) | 2020年1月10日 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一年 不变;2022年 8月24日减刑八 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一年不变。 | 八个月 | 罪犯关智勇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卫生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并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5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4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湖南育新》、“囚子之声”共刊用12篇;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15.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42 | 德山监狱 | 康启福 | 男 | 1973.5 .6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8年3月16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2年 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六个月 | 罪犯康启福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鞋舌三合一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6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93分。 |
43 | 德山监狱 | 黎胜 | 男 | 1983.1 2.29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三年二个 月 | / | 四个月 | 罪犯黎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网脚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13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追缴人民币30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44 | 德山监狱 | 李固基 | 男 | 2005.4 .24 | 强奸罪 | 三年 | / | 六个月 | 罪犯李固基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电脑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4次获奖励分;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80.9分。 |
45 | 德山监狱 | 龙明勇 | 男 | 1975.9 .28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0年 7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龙明勇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0次获奖励分;2020年4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247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46 | 德山监狱 | 彭南圭 | 男 | 1960.1 1.22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21年7月7日 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 为十年。 | 六个月 | 罪犯彭南圭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88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6 946元已履行完毕。 |
47 | 德山监狱 | 王佑辉 | 男 | 1975.6 .24 | 聚众斗殴 罪、寻衅 滋事罪、 故意杀人 罪、盗窃 罪 | 二十年 (一年) | / | 一年六个月 | 罪犯王佑辉自2013年入监服刑以后,因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经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月18日、2018年5月3日分别裁定减刑一年、七个月,后因有关机关发现余漏罪被加刑。漏罪加刑入监服刑后,改造表现不够稳定,2023年11月因生活琐事与同犯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造成被打罪犯轻微伤受到警告处分扣考核分100分的处罚,并被教育集训。湖南省德山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六监区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5月21日召开减刑假释评议会,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佑辉在原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总和之内,酌情重新裁定。 |
48 | 德山监狱 | 吴灿 | 男 | 2004.4 .14 | 强奸罪 | 八年 | / | 七个月 | 罪犯吴灿在服刑之初,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曾出现违规行为。2020年2月至2022年6月因与他犯发生矛盾后动手打人先后3次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9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3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73.4分。 |
49 | 德山监狱 | 张铁球 | 男 | 1964.3 .12 | 抢劫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08年12月1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1年 8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 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九年; 2013年12月18日减刑 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15年12月31日减刑 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18年2月27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2020年8月 25日减刑五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 五个月 (三) | 罪犯张铁球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喷胶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7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2次获奖励分;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9次,并余24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500元。 |
50 | 德山监狱 | 张杨 | 男 | 1987.4 .27 | 贩卖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22年3月 25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八个月 | 罪犯张杨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车边侧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7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24.5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
51 | 德山监狱 | 郑勇 | 男 | 1977.8 .11 | 诈骗罪 、串通 投标罪 | 十一年 | 2020年3月 25日减刑七个 月;2022年 8月24日减刑 七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郑勇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3次获奖励分,并在辅助生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至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39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7 5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6 500元。 |
52 | 德山监狱 | 朱松林 | 男 | 1976.1 1.23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2年3月 25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六个月 | 罪犯朱松林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6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16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6 944.5元已履行完毕。 |
53 | 德山监狱 | 彭勇 | 男 | 1976.1 1.25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二年 (三年) | 2017年9月1日减刑八 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 年不变;2019年11月 13日减刑四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 | 五个月 (一) | 罪犯彭勇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勤杂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积极履行勤杂职责。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6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352.3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6 5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11 500元。 |
54 | 德山监狱 | 向碧安 | 男 | 1946.1 .30 | 强奸罪 、猥亵 儿童罪 | 十七年 (一年) | / | 四个月 | 罪犯向碧安自服刑以来,因年满75周岁,不能正常参加劳动,但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97分。 |
55 | 德山监狱 | 张立跃 | 男 | 1972.6 .28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8月30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5年6月26日减刑 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7年9月1日减刑八 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21年7月 28日减刑六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张立跃在2021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先后80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全年安全无事故、优秀学员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3年8月28日,因借用他犯生活卡消费规避消费额度限制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3年11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值班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111分。 |
56 | 德山监狱 | 曾纪红 | 男 | 1977.1 2.2 | 非法持 有毒品 罪 | 九年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六 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曾纪红自2023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5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57 | 德山监狱 | 陈远驰 | 男 | 1995.2 .25 | 生产有 毒、有 害食品 罪 | 六年六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陈远驰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4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共刊用2篇;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3次获奖励分;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70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00元。 |
58 | 德山监狱 | 崔畅 | 男 | 1984.8 .22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二年 (二年) | 2019年11月13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 八个月 (一) | 罪犯崔畅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92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59 | 德山监狱 | 邓勇强 | 男 | 1996.1 0.14 | 强奸罪 | 四年 | / | 三个月 | 罪犯邓勇强在服刑期间,表现不够稳定,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先后35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10月22日,罪犯邓勇强向监区警察报告,其家属已将3000元钱转给外协师傅杨绍银,希望外协师傅购买槟榔带入监管区,因外协师傅后换防出来后一直未进去,故邓犯向监区警察报告,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3年3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0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1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育德报》、广播站共刊用4篇。考核截止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09.2分。 |
60 | 德山监狱 | 何九毛 | 男 | 1975.3 .16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 | / | 五个月 | 罪犯何九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6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1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1 | 德山监狱 | 李春光 | 男 | 1984.1 .4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五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七 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李春光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36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2 | 德山监狱 | 李果海 | 男 | 1982.3 .5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1年8月25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4年2月21日减刑 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李果海在2014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先后3次获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多次出现违规行为。2014年5月13日晚收工时,被干警查获充电宝一个扣150分;2014年11月21日查获该犯私藏MP4一台(内含黄色内容)扣300分;2015年12月27日该犯偷窃生产原材料,被干警查获扣240分;2018年5月6日罪犯李果海私自用金属片制作刀片并私藏企图带入监舍扣600分。经教育,自2018年8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一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先后2次获二等奖;2018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106次获奖励分;2018年10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0次获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3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18次,并余711.5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2 302 0.42元已履行完毕。 |
63 | 德山监狱 | 刘钢 | 男 | 1979.3 .18 | 强奸罪 | 六年六个 月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六 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刘钢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9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932分。 |
64 | 德山监狱 | 刘俊 | 男 | 2003.8 .26 | 强奸罪 | 五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刘俊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3次获奖励分;2022年1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298.7分。 |
65 | 德山监狱 | 唐帅凯 | 男 | 1967.1 2.25 | 贩卖毒 品罪 | 十五年 | 2017年11月7日 减刑七个月; 2019年11月 13日减刑七个月 ;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六个月 。 | 六个月 | 罪犯唐帅凯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03分。该犯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6 | 德山监狱 | 叶邦亚 | 男 | 1973.6 .28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十四年 (二年) |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 年不变;2020年3月 25日减刑五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 | 八个月 (一) | 罪犯叶邦亚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49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7 | 德山监狱 | 张登洲 | 男 | 1987.1 2.7 | 贩卖毒 品罪、 非法持 有枪支 罪 | 十五年三 个月 (五年) | 2018年4月10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五年不变;2020年1月 10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五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张登洲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并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7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1篇;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43.5分。该犯原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68 | 德山监狱 | 周君 | 男 | 1984.1 0.14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 年;2019年3月18日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九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周君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633分。 |
69 | 德山监狱 | 谌晓东 | 男 | 1987.4 .7 | 故意杀 人罪 | 十二年 | / | 五个月 | 罪犯谌晓东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0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16分。 |
70 | 德山监狱 | 戴建辉 | 男 | 1971.5 .2 | 抢劫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并限制 减刑 | 2015年7月8日减为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不变;2021年 10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三个月 | 罪犯戴建辉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2次获奖励分;2021年4月至2023年9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92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3 000元。 |
71 | 德山监狱 | 龚文浩 | 男 | 1991.3 .25 | 抢劫罪 、盗窃 罪 | 七年六个 月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四 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龚文浩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6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52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6 300元。 |
72 | 德山监狱 | 黄忠 | 男 | 1977.8 .29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2年7月27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4年11月3日减刑 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6年12月23日减刑 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九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七个月 | 罪犯黄忠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4次获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10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1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929分。 |
73 | 德山监狱 | 李迪蕃 | 男 | 1992.6 .18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 | / | 八个月 | 罪犯李迪蕃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16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4 | 德山监狱 | 李黔瑾 | 男 | 2004.2 .4 | 容留、 介绍卖 淫罪 | 三年 | / | 六个月 | 罪犯李黔瑾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2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63.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 000元、追缴人民币1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75 | 德山监狱 | 李晓威 | 男 | 1992.9 .22 | 贩卖毒 品罪 | 七年六个 月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五 个月。 | 八个月 | 罪犯李晓威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6 | 德山监狱 | 彭世润 | 男 | 2000.3 .5 | 故意杀 人罪、 强奸罪 、抢劫 罪 | 无期徒刑 | 2021年10月 10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彭世润自2020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0年至2023年三次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0年1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5次获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1次获奖励分;202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616.4分。 |
77 | 德山监狱 | 桑涛 | 男 | 2001.1 0.25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三年四个 月 | / | 五个月 | 罪犯桑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36.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 000元、追缴人民币7 0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78 | 德山监狱 | 王湘 | 男 | 1991.1 0.16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二年 | / | 四个月 | 罪犯王湘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8次获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2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79 | 德山监狱 | 吴孝龙 | 男 | 1988.8 .16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2年3月 25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吴孝龙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14分。 |
80 | 德山监狱 | 向宏星 | 男 | 1988.1 .15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2年11月13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4年 11月10日减为有期徒 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2017年 4月17日减刑八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0年7月27日减 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 利十年不变。 | 四个月 | 罪犯向宏星在2020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先后23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7月和2022年11月因殴打同犯2次受到扣考核分并教育集训的处罚。经教育,自2022年3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1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380.1分。 |
81 | 德山监狱 | 徐刚 | 男 | 1992.7 .9 | 故意杀 人罪 | 十一年 (三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五 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三 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徐刚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45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5 100元,共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8 200元。 |
82 | 德山监狱 | 徐培青 | 男 | 1968.1 1.22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22年3月 25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徐培青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7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66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6 944.5元已履行完毕。 |
83 | 德山监狱 | 张家将 | 男 | 1996.4 .2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9年3月29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张家将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生产技术能手;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三等奖;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53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84 | 德山监狱 | 朱坦鑫 | 男 | 1998.7 .9 |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三年四个 月 | / | 三个月 | 罪犯朱坦鑫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83.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30 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 100元已履行完毕。 |
85 | 德山监狱 | 朱英勇 | 男 | 1976.5 .1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8年3月16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2年 3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六个月 | 罪犯朱英勇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箱包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一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0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9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共刊用1篇;2021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257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351.44元;该犯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
86 | 德山监狱 | 陈太平 | 男 | 1988.1 0.5 | 故意杀 人罪 | 十五年 (五年) | 2020年1月10日 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五年 不变;2022年 8月24日减刑六 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五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陈太平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2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52分。 |
87 | 德山监狱 | 邓孟旗 | 男 | 1995.8 .29 | 诈骗罪 | 六年六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邓孟旗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7次获奖励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6次获奖励分;2024年2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599.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6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6 000元。 |
88 | 德山监狱 | 李洪奎 | 男 | 1979.5 .23 | 贩卖毒 品罪 | 无期徒刑 | 2015年3月20日减为 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 年;2016年12月23日 减刑一年四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2019年3月18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九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六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 变。 | 六个月 | 罪犯李洪奎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3次获奖励分;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490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2 7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9 700元。 |
89 | 德山监狱 | 李太康 | 男 | 1983.1 1.26 | 抢劫罪 、强奸 罪 | 二十年 (四年) | 2014年6月30日减刑 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 年不变;2017年9月 1日减刑三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2019年9月18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四年不变。 | 五个月 (一) | 罪犯李太康在2019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先后17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19年12月16日该犯因劳动产值登记之事与罪犯周宏发生争执并殴打周宏造成周犯轻微伤受到警告处分。经教育,自2020年6月起,该犯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 2020年9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91次获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3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8次,并余474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15 000元,原判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及共同退赔犯罪所得14 697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0 | 德山监狱 | 毛齐全 | 男 | 1988.2 .25 | 强奸罪 | 五年 | / | 七个月 | 罪犯毛齐全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18.1分。 |
91 | 德山监狱 | 欧阳菽林 | 男 | 2004.5 .26 | 帮助信 息网络 犯罪活 动罪、 抢劫罪 | 四年六个 月 | / | 八个月 | 罪犯欧阳菽林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数据员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9次获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2023年10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作,所投稿件被广播站刊用1篇。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13.4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1 000元;原判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2 | 德山监狱 | 喻凯 | 男 | 1973.1 .1 | 贩卖毒 品罪 | 十七年 (三年) | 2014年6月30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 年不变;2016年5月 10日减刑十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2018年1月16日减刑 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2020年1月 10日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 | 六个月 (一) | 罪犯喻凯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仓管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6分。该犯本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4 500元,原判没收财产人民币30 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3 | 德山监狱 | 张德孟 | 男 | 1989.8 .7 | 诈骗罪、 组织他人 偷越国( 边)境罪 | 五年 | / | 八个月 | 罪犯张德孟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609.1分。该犯原判罚金刑人民币40 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4 | 德山监狱 | 张猛 | 男 | 1993.9 .8 | 盗窃罪 ,掩饰、 隐瞒犯 罪所得 罪 | 四年三个 月 | / | 四个月 | 罪犯张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并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1次获奖励分。该犯在监狱组织的第二十四届文化艺术节拔河比赛获得季军。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54.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0 000元,财产刑已全部履行完毕。 |
95 | 德山监狱 | 周颖 | 男 | 1991.1 1.11 | 抢劫罪 、强奸 罪 | 十六年六 个月 (二年) | 2018年2月27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2020年3月 25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2022年8月24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周颖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3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4年3月、4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先后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7分。该犯原判罚金刑人民币50 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
96 | 德山监狱 | 龙斌 | 男 | 2001.1 1.28 | 强奸罪 | 八年 | 2022年8月 24日减刑五 个月。 | 六个月 | 罪犯龙斌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1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3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77分。 |
97 | 德山监狱 | 皮学军 | 男 | 1970.1 2.26 | 非法买 卖枪支 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2月1日减为有 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3年3月20日减刑 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5年8月31日减刑 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十年不变; 2017年11月7日减刑 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2021年 11月29日减刑四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 变。 | 六个月 (三) | 罪犯皮学军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33.4分。 |
98 | 德山监狱 | 唐小龙 | 男 | 1988.1 2.1 | 猥亵儿 童罪 | 二年八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唐小龙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3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145分。 |
99 | 德山监狱 | 童伟 | 男 | 1975.5 .15 | 故意杀 人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11月15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 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 十年;2019年3月 18日减刑八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五个月 (十) | 罪犯童伟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机修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三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9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5次获奖励分;2021年9月在担任监舍长期间所在监舍罪犯无违规扣分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先后7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704分。 |
100 | 德山监狱 | 王亮 | 男 | 1988.1 .25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 | / | 八个月 | 罪犯王亮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44次获奖励分;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57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追缴人民币4 200元均已履行完毕。 |
101 | 德山监狱 | 余文武 | 男 | 1965.9 .17 | 贩卖毒 品罪、 容留他 人吸毒 罪 | 四年 | / | 六个月 | 罪犯余文武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6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81.1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3 500元。 |
102 | 德山监狱 | 邹亚鹏 | 男 | 1981.7 .2 | 诈骗罪 | 十年 | / | 六个月 | 罪犯邹亚鹏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和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2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 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 000元。 |
103 | 德山监狱 | 邓聪 | 男 | 2004.3 .30 | 强奸罪 | 四年六个 月 | / | 七个月 | 罪犯邓聪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12.8分。 |
104 | 德山监狱 | 廖卓 | 男 | 1990.9 .13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八个月 | 罪犯廖卓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手工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226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5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05 | 德山监狱 | 罗远成 | 男 | 1999.4 .2 | 贩卖毒 品罪 | 四年 | / | 八个月 | 罪犯罗远成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3次获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86.1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06 | 德山监狱 | 彭瑞 | 男 | 2003.1 0.10 | 强奸罪 | 五年 | / | 五个月 | 罪犯彭瑞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针车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28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7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因打架扣20分延长起始间隔期已到,符合呈报条件。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05.4分。该犯原判民事赔偿人民币2 500元已履行完毕。 |
107 | 德山监狱 | 陈旭 | 男 | 1974.2 .3 | 贩卖毒 品罪 | 三年六个 月 | / | 一个月 | 罪犯陈旭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1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0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478.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4 000元。 |
108 | 德山监狱 | 陈勇 | 男 | 1990.2 .16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12月 19日减为有期 徒刑二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陈勇自2018年获得减刑之后,表现不够稳定,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先后55次获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全年安全无事故、队列会操、刊稿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5月和2022年5月因殴打同犯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并警告处分一次。经教育,自2022年6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7次获奖励分;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11次,并余708.4分。该犯本次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3 000元。 |
109 | 德山监狱 | 胡基发 | 男 | 1974.4 .23 | 盗窃罪 | 十四年 | 2015年12月31日减刑 一年;2017年11月 7日减刑七个月; 2019年11月13日减刑 五个月;2022年8月 24日减刑五个月。 | 五个月 | 罪犯胡基发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二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64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8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99分。该犯已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6 700元。 |
110 | 德山监狱 | 梁羽涛 | 男 | 1995.7 .19 | 聚众斗殴 罪,开设 赌场罪, 寻衅滋事 罪 | 五年四个 月 | / | 六个月 | 罪犯梁羽涛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9次获奖励分;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394分。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
111 | 德山监狱 | 廖建家 | 男 | 1965.1 0.8 | 故意伤 害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6年12月28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20年 7月10日减为有期徒刑 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 利改为十年。 | 五个月 | 罪犯廖建家自2020年获得减刑以后,表现不够稳定,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先后22次获超额完成月度劳动定额任务、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全年安全无事故等奖励分后,放松自身改造,曾出现违规行为。2021年4月25日该犯因跳床自伤自残受到扣考核分的处罚。经教育,自2021年10月起,该犯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10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7次获奖励分;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40.9分。 |
112 | 德山监狱 | 吴加超 | 男 | 1969.1 1.3 | 非法制 造枪支 罪 | 五年 | / | 七个月 | 罪犯吴加超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7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2次获奖励分;2021年8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200分。 |
113 | 德山监狱 | 徐财 | 男 | 1979.8 .19 | 故意杀 人罪 | 死刑,缓 期二年执 行 | 2012年11月13日减为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不变;2014年 11月10日减为有期徒 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 政治权利改为八年; 2016年9月19日减刑 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八年不变; 2018年12月24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八年不变;2021年7月 28日减刑五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五个月 | 罪犯徐财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6次获奖励分;2021年3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6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445分。该犯已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2 2000元。 |
114 | 德山监狱 | 尹全礼 | 男 | 1981.7 .3 | 盗窃罪 | 二年 | / | 三个月 | 罪犯尹全礼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3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35次获奖励分;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4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157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2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15 | 德山监狱 | 张继华 | 男 | 1978.9 .15 | 盗窃罪 、故意 毁坏财 物罪、 抢劫罪 | 十九年 (三年) | 2016年5月10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 年不变;2018年1月 16日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2020年1月10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三年不变;2022年8月 24日减刑六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张继华自2022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78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9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79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2 000元,共计履行罚金人民币9 000元。 |
116 | 德山监狱 | 张世兵 | 男 | 1973.9 .12 | 故意伤 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4年12月23日减为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 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2016年11月14日减刑 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 年不变;2019年3月 18日减刑九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2021年11月29日减刑 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十年不变。 | 七个月 | 罪犯张世兵自2021年获得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鞋面加工花样机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上半年参加监狱组织的队列会操比赛获二等奖;2021年二季度参加监狱组织的劳动竞赛获二等奖;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6次获奖励分,并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27次获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7次,并余149分。 |
117 | 德山监狱 | 周雄 | 男 | 1998.7 .4 | 强迫卖 淫罪 | 七年 | 2023年2月 14日减刑七 个月。 | 七个月 | 罪犯周雄自2022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晚值班岗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22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56次获奖励分;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5次获奖励分;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因积极参与监区晚值班先后4次获奖励分;2024年4月在非生产性岗位上认真履职1次获奖励分。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683.5分。该犯原判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已履行完毕。 |
118 | 德山监狱 | 唐锟耀 | 男 | 1984.7 .16 | 贩卖、 运输毒 品罪 | 十三年 (二年) | 2020年3月25日 减刑七个月,剥 夺政治权利二年 不变;2022年 8月24日减刑七 个月,剥夺政治 权利二年不变。 | 六个月 | 罪犯唐锟耀自2021年呈报减刑以来,能继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现从事医院值班工种,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全年安全无事故奖励分;2021年被评为优秀学员;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因超额完成当月基本劳动定额任务先后11次获奖励分;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因自觉遵守互监组制度先后84次获得奖励分;2022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考核截至2024年4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287分。该犯本次履行罚金人民币5 000元,共计履行没收财产人民币17 200元。 |
信息来源: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huna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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