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曾波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1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2019年7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起至二〇二八年七月十日止 | 对罪犯曾波减刑六个月 | 二〇二八年七月十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05号 | |||
陈锦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7年4月22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管制一年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九日止 | 对罪犯陈锦减刑七个月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06号 | ||||
付仕维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4年9月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1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十月十四日止 | 对罪犯付仕维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二〇二七年十月十四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08号 | ||
李志强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0年1月1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止 | 对罪犯李志强减刑二个月 |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6号 | |||
马龙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4年12月5日 | 回族 | 运输毒品罪 | 罚金2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三〇年一月二十八日止 | 对罪犯马龙减刑八个月 | 二〇三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09号 | |||
王兵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8年2月27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10000元;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起至二〇二九年三月九日止 | 对罪犯王兵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二〇二九年三月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1号 | ||
王宏映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6年3月8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二〇一七年八月六日起至二〇三一年八月五日止 | 对罪犯王宏映减刑八个月 | 二〇三一年八月五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2号 | ||||
徐阳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1年10月5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止 | 对罪犯徐阳减刑六个月 |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3号 | ||||
杨大淋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0年11月24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止 | 对罪犯杨大淋减刑七个月 |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4号 | ||||
张敏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18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 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止 | 对罪犯张敏减刑五个月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5号 | ||||
邓旭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9年6月27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起至二〇二八年八月三日止 | 对罪犯邓旭减刑八个月 | 履行罚金30000元。 | 二〇二八年八月三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7号 | ||
冯兴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1年2月21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15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四月一日止 | 对罪犯冯兴减刑七个月 | 履行罚金15000元。 | 二〇二七年四月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8号 | ||
尕尔江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4年4月18日 | 藏族 | 盗窃罪 | 拘役六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起至二〇三二年七月十八日止 | 对罪犯尕尔江减刑四个月 | 二〇三二年七月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19号 | ||||
衡佳民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5年5月7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罚金15000元;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贩卖毒品罪 | 刑期自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三〇年九月十二日止 | 对罪犯衡佳民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二〇三〇年九月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0号 | ||
赖泉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5年8月10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止 | 对罪犯赖泉减刑七个月 |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1号 | |||
赖向林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8年10月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起至二〇三〇年六月二十七日止 | 对罪犯赖向林减刑八个月 | 履行罚金30000元。 | 二〇三〇年六月二十七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2号 | ||
刘庭川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5年1月28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止 | 对罪犯刘庭川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二〇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3号 | ||
聂彩高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6年1月3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止 | 对罪犯聂彩高减刑八个月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4号 | |||
潘金桥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5年11月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200000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二〇三〇年五月二十六日止 | 对罪犯潘金桥减刑七个月 | 二〇三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5号 | |||
孙义成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0年7月13日 | 汉族 | 危险驾驶罪 | 罚金200000元 | 拘役二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二〇三〇年七月二十日止 | 对罪犯孙义成减刑七个月 | 履行罚金200000元。 | 二〇三〇年七月二十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6号 | ||
汪万兴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6年8月10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止 | 对罪犯汪万兴减刑二个月 |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7号 | ||||
熊国磊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3年7月19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4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起至二〇二七年二月五日止 | 对罪犯熊国磊减刑六个月 | 履行罚金40000元。 | 二〇二七年二月五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8号 | ||
赵林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5年1月18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5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止 | 对罪犯赵林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29号 | ||
曾艳彬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2年7月30日 | 汉族 | 敲诈勒索罪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止 | 对罪犯曾艳彬减刑五个月 |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0号 | ||||
卢宇凡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4年12月8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二〇二七年一月九日止 | 对罪犯卢宇凡减刑五个月 | 二〇二七年一月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1号 | ||||
魏鹏飞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5年1月15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4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止 | 对罪犯魏鹏飞减刑五个月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3号 | |||
张飞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3年10月3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起至二〇二八年四月八日止 | 对罪犯张飞减刑七个月 | 二〇二八年四月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4号 | ||||
冯文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5年6月9日 | 汉族 | 运输、制造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起至二〇三二年一月十九日止 | 对罪犯冯文减刑八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 二〇三二年一月十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7号 | |||
孔祥希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6年8月31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二〇二七年九月十一日止 | 对罪犯孔祥希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罚金34000元。 | 二〇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8号 | |
唐坤洪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8年12月25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贩卖毒品罪 | 刑期自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八月十日止 | 对罪犯唐坤洪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履行罚金5000元、履行违法所得15000元。 |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39号 | |
王木生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1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止 | 对罪犯王木生减刑七个月 | 履行罚金10000元。 | 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0号 | ||
王涛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3年3月1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起至二〇三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止 | 对罪犯王涛减刑三个月 | 二〇三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1号 | ||||
肖奇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9年7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2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止 | 对罪犯肖奇减刑八个月 | 履行罚金25000元、履行违法所得3100元。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2号 | ||
杨家胜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2年3月29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拘役5个月 | 刑期自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止 | 对罪犯杨家胜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罚金32000元、履行违法所得900元。 |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3号 | |
杨胜凯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4年1月4日 | 汉族 | 故意毁坏财物罪 | 罚金25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起至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七日止 | 对罪犯杨胜凯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罚金25000元、履行共同违法所得2700元。 |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4号 | |
张杰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10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罚金2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犯容留卖淫罪 | 刑期自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二〇二九年六月十一日止 | 对罪犯张杰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罚金25000元、履行共同违法所得1010元。 | 二〇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5号 | |
赵强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19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起至二〇二九年四月三十日止 | 对罪犯赵强减刑八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 二〇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6号 | |||
代永红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0年6月23日 | 汉族 | 绑架罪 | 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起至二〇三〇年三月九日止 | 对罪犯代永红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二〇三〇年三月九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7号 | ||
胡元朋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4年12月20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5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一年十月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止 | 对罪犯胡元朋减刑七个月 |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9号 | |||
李长青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1年3月8日 | 汉族 | 犯购买假币罪 | 罚金65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刑期自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起至二〇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止 | 对罪犯李长青减刑五个月 | 二〇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48号 | |||
段小江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9年11月2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2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二○二一年五月七日起至二○二五年十一月六日止 | 对罪犯段小江减刑五个月 | 二○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0号 | |||
黄俊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6年8月15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止 | 对罪犯黄俊减刑五个月 |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1号 | ||||
贾强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9年10月28日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8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一九年四月三日起至二○三一年四月二日止 | 对罪犯贾强减刑八个月 | 履行罚金80000元。 | 二○三一年四月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2号 | ||
李满唐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1年10月2日 | 汉族 | 犯强制猥亵罪 | 有期徒刑一年;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起至二○二五年二月四日止 | 对罪犯李满唐减刑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二○二五年二月四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3号 | |||
李文勇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77年3月3日 | 汉族 | 强制猥亵罪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年 | 刑期自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止 | 对罪犯李文勇减刑三个月 |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4号 | ||||
宋明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3年7月11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100283.5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止 | 对罪犯宋明减刑五个月 |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9号 | |||
王杰 | 省广元监狱 | 男 | 2004年8月13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罚金1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抢劫罪 | 刑期自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至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止 | 对罪犯王杰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履行罚金1000元。 |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5号 | |
徐佳豪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9年11月2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385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起至二○二九年七月七日止 | 对罪犯徐佳豪减刑八个月 | 履行民事赔偿38500元。 | 二○二九年七月七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8号 | ||
杨远连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68年7月24日 | 汉族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至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止 | 对罪犯杨远连减刑八个月 |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6号 | ||||
周庭兵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83年2月24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止 | 对罪犯周庭兵减刑五个月 |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57号 | ||||
张雄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1年7月12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经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2021)川0811刑初70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起至二○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止 | 对罪犯张雄减刑七个月 | 履行罚金40000元。 | 二○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60号 | ||
蔡才福 | 省广元监狱 | 男 | 1998年12月1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止 | 对罪犯蔡才福予以假释 |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 (2024)广狱建字第604号 | |||
信息来源:执法公开 (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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