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蔡彬铭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8月8日 | 汉族 | 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 对罪犯蔡彬铭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1月15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5号 | ||
曹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11月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 | 对罪犯曹舰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12月3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43号 | |||
陈建鑫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5年5月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陈建鑫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4年10月8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18号 | ||
陈礼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11月2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1744.58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陈礼进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33号 | ||||
陈立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3月2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立升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5年9月27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8号 | ||
陈两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49年9月10日 | 汉族 | 陈两具因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陈两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79号 | |||||
陈尧楚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3月1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38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2月13日起至2029年2月12日止 | 对罪犯陈尧楚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5600元;其中本次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5000元, | 2029年2月1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515号 | |
范冰晶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6年4月2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 | 对罪犯范冰晶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4年11月2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51号 | ||
何建斌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6月7日 | 汉族 | 非法采矿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8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止 | 对罪犯何建斌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85000元, | 2024年11月3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9号 | ||
何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6年12月9日 | 汉族 | 何进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810383.4元 | 死刑 | 对罪犯何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人民币504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3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68号 | |||
胡老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6月15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66832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1年12月30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2年1月11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10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4)闽刑执字第351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7年1月17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08刑更30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9)闽08刑更3483号,对其减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2021年12月24日作出(2021)闽08刑更3713号,对其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于2021年12月28日送达。现刑期至2031年3月25日。 | 对罪犯胡老四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15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款人民币5000元, | 2031年3月25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4号 | ||
黄光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4年6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黄光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223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155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59号 | |||
柯毅东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6月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已缴交),责令各被告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需共同退赔总额人民币42793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2月4日止 | 对罪犯柯毅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5年2月4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52号 | ||
柯郑俊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2日 | 汉族 | 放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93769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柯郑俊杰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398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5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538号 | |||
孔祥清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11月4日 | 汉族 | 绑架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6324元 | 死刑 | 对罪犯孔祥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8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龙岩中级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75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26号 | |||
赖冠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4年9月2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6397.6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赖冠春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14号 | ||||
赖清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7月26日 | 汉族 | 赖清淇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10874.33元 | 死刑 | 对罪犯赖清淇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76号 | ||||
赖苏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2年10月6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 | 对罪犯赖苏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60000元。 | 2025年3月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4号 | |
赖义坤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1月5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7年10月24日起2025年10月23日止。2018年7月25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8刑更381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十五天;2022年7月13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32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2年7月15日送达。现刑期执行至2025年2月8日止 | 对罪犯赖义坤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17200元;其中本次缴纳人民币9200元。 | 2025年2月8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35号 | |
李滨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6月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 | 对罪犯李滨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9月1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81号 | ||||
李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9月1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对罪犯李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49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58号 | ||||
李小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9月19日 | 汉族 | 李小华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96865.3元 | 死刑 | 对罪犯李小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0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12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72号 | |||
李治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4年8月5日 | 汉族 |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对罪犯李治旺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龙监减字第641号 | |||||
林常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8月1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常发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44号 | |||||
林俊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8月10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刑期自2022年1月3日起至2027年1月2日止 | 对罪犯林俊龙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7年1月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17号 | |||
林亚凡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3月10日 | 汉族 | 林亚凡因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82275.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亚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财产性判项218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8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74号 | |||
林益寿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11月1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76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9月8日起至2029年9月7日止 | 对罪犯林益寿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9年9月7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5号 | |||
林玉乾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9月19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枪支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刑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林玉乾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3月2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53号 | ||
林震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75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8年5月12日止 | 对罪犯林震宇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8年5月1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31号 | ||||
刘惠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4年6月3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 | 对罪犯刘惠敏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11月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50号 | ||||
刘锦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7月11日 | 汉族 | 犯交通肇事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预缴);退出的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账户内资金17662.43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刘锦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1号 | |||
刘良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2年8月7日 | 汉族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 对罪犯刘良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37号 | ||||
刘志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4年6月1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 对罪犯刘志宏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2月7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32号 | |||
卢家富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1月20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14400元 | 死刑 | 对罪犯卢家富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19号 | ||||
吕学溢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7年1月9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止 | 对罪犯吕学溢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3月29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13号 | |||
潘启南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7月14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潘启南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46号 | |||||
平永清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6月2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平永清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向被害人退赔其违法所得人民币8804元,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2530元,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68968.5元,其中被告人平永清承担25%的赔偿责任,应赔偿人民币92242.13元。宣判后,被告人平永清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 | 履行人民币281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539号 | |||
邱财宝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4年2月4日 | 彝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 | 对罪犯邱财宝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6号 | ||||
渠大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31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 | 对罪犯渠大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4)龙监减字第647号 | |||||
商雄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23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6495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商雄峰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6495元,对赔偿总额人民币189986.7元附连带赔偿责任;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商雄峰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 | 履行人民币13100元;其中本次缴纳人民币5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39号 | |||
苏境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12月1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2000.53万元;其中向大田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 | 对罪犯苏境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9年3月3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48号 | ||
苏文波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9月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 | 对罪犯苏文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3月3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75号 | ||
孙家桂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7月1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78200.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孙家桂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98200元(含一审期间家属预交人民币10000元);其中本次缴纳人民币337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38号 | |||
孙长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12月1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所得款人民币650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对罪犯孙长华予以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301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55号 | |||
田久兰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7月16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 对罪犯田久兰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323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1300元。 | 2026年4月24日 | (2024)龙监减字第541号 | |
田茂银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9月2日 | 土家族 | 犯盗窃罪 | 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22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对罪犯田茂银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34600元;其中本次缴纳退赔款人民币199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36号 | |||
王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19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对罪犯王聪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4)龙监减字第634号 | |||||
王民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12月5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7240元 | 死刑 | 对罪犯王民进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201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42号 | |||
王麒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57年10月3日 | 汉族 | 王麒麟因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振平、严素华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19000.6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麒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67号 | ||||
王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7月2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王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履行人民币25800元;其中本次向龙岩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没款人民币107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49号 | ||||
王亚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7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对罪犯王亚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60号 | |||||
王勇兵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6月14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8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 | 对罪犯王勇兵予以减刑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9月2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70号 | ||
王志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5月2日 | 汉族 | 绑架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25075元 | 死刑 | 对罪犯王志君予以减刑五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125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65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40号 | ||||
魏小松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29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83867.92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魏小松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16号 | ||||
吴春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3月2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8年1月31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08年2月26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因罪犯吴春秋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因罪犯吴春秋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1日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24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10日作出(2013) 岩刑执字第224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于2015年7月24日作出(2015) 岩刑执字第368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17年10月24日作出(2017)闽08刑更402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0年3月26日作出(2020)闽08刑更322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2020年3月31日送达。刑期执行至2025年5月10日。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吴春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5月1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2号 | |||
吴国忠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4月14日 | 苗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83032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吴国忠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6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1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30号 | ||||
吴庆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5年8月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八百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年,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八百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2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 | 对罪犯吴庆标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4年11月6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82号 | ||
修权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9月26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31065.44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 | 对罪犯修权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1月25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80号 | |||
徐宝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7月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9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徐宝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财产性判项人民币970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385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77号 | |||
徐兰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2月10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27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9年1月5日起。2009年1月9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8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1)闽刑执字第72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2日作出(2013)岩刑执字第290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6年2月19日作出(2016)闽08刑更313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8年7月24日作出(2018)闽08刑更37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八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2021年7月11日作出(2021)闽08刑更317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六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2021年7月11日送达。现刑期至2025年2月22日。 | 对罪犯徐兰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 | 履行人民币836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款人民币40600元。 | 2025年2月2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9号 | |
阳予然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2月20日 | 汉族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拘役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 | 对罪犯阳予然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1月1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45号 | |||
杨春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4月1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对罪犯杨春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56号 | |||||
杨晓烽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8年2月14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27583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9年4月2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09年4月10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11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89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1月16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岩刑执字第313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2016年11月23日作出(2016)闽08刑更423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9年3月22日作出(2019)闽08刑更3159号刑事裁定,对其不予减刑;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9)闽08刑更348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1年12月24日作出(2021)闽08刑更3714号,对其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1年12月28日送达。现刑期至2027年10月13日。 | 对罪犯杨晓烽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2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款人民币12000元。 | 2027年10月13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3号 | ||
余承彬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4月4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对罪犯余承彬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135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54号 | |||
张坤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10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对罪犯张坤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12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57号 | |||
张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1年2月8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聚众斗殴罪 | 对罪犯张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83号 | |||||
张镇雄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2月15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所得赃款人民币二十二万二千五百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0年10月27日起。判决生效后,于2010年11月18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因罪犯张镇雄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7日作出(2013)闽刑执字第95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9日作出(2016)闽08刑更312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18年5月24日作出(2018)闽08刑更350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2021)闽08刑更37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裁定于2021年12月28日送达。刑期执行至2029年2月26日。 | 对罪犯张镇雄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377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6000元。 | 2029年2月26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0号 | |
赵子淞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0年7月1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 | 对罪犯赵子淞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1月11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1号 | ||||
郑初乐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7年2月5日 | 汉族 | 抢劫罪 | 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3626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郑初乐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52126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190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15号 | |||
郑国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0年7月20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郑国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该犯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人民币76500元(含刑事审判期间缴纳人民币5万元);其中本次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9200元。 | (2024)龙监减字第662号 | ||||
郑艺鸿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3年10月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 | 对罪犯郑艺鸿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11月12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71号 | ||||
钟德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5日 | 汉族 | 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9年6月20日止 | 对罪犯钟德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6月20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63号 | ||
钟林水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4月19日 | 汉族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 | 对罪犯钟林水生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97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3月19日 | (2024)龙监减字第545号 | |
周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7年4月19日 | 汉族 | 周宇因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周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4)龙监减字第678号 | |||||
朱坤森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5年10月6日 | 汉族 | 朱坤森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朱坤森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已履行人民币4712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12200元。 | 2025年5月14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73号 | |
庄煌煌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3年3月21日 | 汉族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被告人庄煌煌犯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18日起。2022年5月19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现刑期至2025年3月17日。 | 对罪犯庄煌煌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元, | 2025年3月17日 | (2024)龙监减字第627号 | |||
信息来源:http://jyj.sft.fujian.gov.cn/jsdw/lyjy/ywgkly/202408/t20240819_65033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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