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曾琴建 | 省赣西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曾琴建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3号 | ||||||
陈琳 | 省赣西监狱 | 男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陈琳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0号 | ||||||
丁车水 | 省南昌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丁车水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16号 | ||||||
付小南 | 省赣西监狱 | 男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付小南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1号 | |||||||
胡荣 | 省南昌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30375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胡荣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06号 | |||||
李国端 | 省赣西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国端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2号 | ||||||
李江明 | 省赣州监狱 | 男 | 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江明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831号 | ||||||
牟海泉 | 省南昌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牟海泉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13号 | ||||||
齐邓生 | 省赣州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齐邓生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832号 | ||||||
邱文峰 | 省赣州监狱 | 男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邱文峰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833号 | ||||||
魏鹏 | 省南昌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魏鹏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08号 | ||||||
夏兆伟 | 省赣西监狱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夏兆伟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69号 | ||||||
熊禄根 | 省南昌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赔偿人民币36534.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熊禄根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05号 | |||||
易汉瑶 | 省南昌监狱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易汉瑶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4号 | ||||||
赵康兴 | 省南昌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8735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赵康兴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012号 | |||||
曾皖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曾皖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10000元。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7号 | |||||
程王四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程王四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赣景德镇狱减字第876号 | ||||||
侯荣平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盗用身份证件罪 | 罚金人民币2.5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侯荣平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赣景德镇狱减字第879号 | |||||
刘景霖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刘景霖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2号 | ||||||
龙海勇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龙海勇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07号 | ||||||
毛海金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5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毛海金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6号 | |||||
秦益彬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秦益彬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08号 | ||||||
唐佳仁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19825.5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唐佳仁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1号 | |||||
王先文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23109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先文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9号 | |||||
夏其龙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30141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夏其龙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赣景德镇狱减字第878号 | |||||
尧作人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尧作人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3号 | ||||||
余南征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余南征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5号 | ||||||
袁海峰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袁海峰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24号 | ||||||
张飚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8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张飚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4号 | |||||
张献阳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张献阳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10号 | ||||||
张兴桂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张兴桂减为有期徒刑 | (2024)赣景德镇狱减字第123号 | ||||||
张有银 | 省景德镇监狱 | 男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14546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张有银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赣景德镇狱减字第873号 |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6415.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