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王维琦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 对罪犯王维琦予以假释 | 2024年10月23日 | (2023)恒司矫调评字第34号 | |||
蔡春艳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止 | 对罪犯蔡春艳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6月3日 | |||||
曹静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减刑之日起计算,至2031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曹静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1年6月24日 | (2009)烟刑一初字第99号 | |||
邓英华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减刑之日起计算,至2045年7月2日止 | 对罪犯邓英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45年7月2日 | (2014)德中刑一初字第32号 | |||
董卫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董卫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7年3月28日 | |||
韩秀芳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20年2月18日起至2026年2月17日止 | 对罪犯韩秀芳予以假释 | 2026年2月17日 | |||||
董秀芬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减刑之日起计算,至2042年9月28日止 | 对罪犯董秀芬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42年9月28日 | ||||
郭旋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3日起至2030年6月2日止 | 对罪犯郭旋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6月2日 | |||
胡永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 | 对罪犯胡永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4年9月8日 | |||
纪燕芹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五千元 | 刑期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2027年11月22日止 | 对罪犯纪燕芹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7年11月22日 | |||
姜秀玲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7年5月5日止 | 对罪犯姜秀玲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7年5月5日 | |||
李娟娟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1年2月22日起。于2011年3月10日送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次裁定,对该犯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二〇一六年、二〇一八年、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经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3次裁定,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刑期至2030年1月4日止 | 对罪犯李娟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年 | 2030年1月4日 | (2010)济刑一初字第42号 | |||
李玉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1月23日至2030年1月22日止 | 对罪犯李玉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30年1月22日 | (2015)临兰刑初字第532号 | |||
刘春燕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9日止 | 对罪犯刘春燕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7月9日 | ||||
刘静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4月12日至2031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刘静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1年4月11日 | ||||
逄润娟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7年2月8日起至2029年2月7日止 | 对罪犯逄润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9年2月7日 | |||
彭娟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1月16日起至2030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彭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0年1月15日 | (2015)河刑初字第461号 | |||
乔星燕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 | 对罪犯乔星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自2018年 | 监外执行 | 2024年10月12日 | (2015)石刑初字第150号 | |
王巧茹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减刑之日起计算,至2045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巧茹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45年8月25日 | (2014)威刑一初字第37号 | |||
王文文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6月12日起至2029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王文文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 2029年6月11日 | (2015)淄刑一初字第17号 | ||
王相远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 刑期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33年7月16日止 | 对罪犯王相远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履行、判决时扣押的一万元折抵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 2033年7月16日 | |||
魏现菊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193元 | 死刑 | 刑期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46年2月2日止 | 对罪犯魏现菊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46年2月2日 | (2014)济刑初字第48号 | ||
胥小燕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30年11月18日止 | 对罪犯胥小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11月18日 | ||||
闫秀云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6年5月31日起。于2016年6月8日送我狱服刑改造。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犯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刑期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43年2月2日止 | 对罪犯闫秀云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43年2月2日 | (2015)菏刑一初字第13号 | |||
杨海荣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止 | 对罪犯杨海荣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7年6月14日 | |||
殷丽娟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刑期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31年10月30日止 | 对罪犯殷丽娟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1年10月30日 | ||||
岳迎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2月27日起。于2014年3月17日送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犯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二〇一八年、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经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次裁定,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刑期至2036年3月2日止 | 对罪犯岳迎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6年3月2日 | (2013)泰刑一初字第26号 | |||
张金凤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31年6月13日止 | 对罪犯张金凤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1年6月13日 | |||
张晓弟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6年12月29日起。于2007年1月11日送我狱服刑改造。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犯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二〇一二年、二〇一三年、二〇一五年、二〇一六年、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经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5次裁定,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刑期自2010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 | 对罪犯张晓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年 | 2024年9月25日 | (2006)济刑一初字第58号 | |||
张影影 | 市天河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12月10日止 | 对罪犯张影影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7年12月10日 | |||
章喜荣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刑期自2018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 | 对罪犯章喜荣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6年12月27日 | |||
郑丽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9月4日至2029年9月3日止 | 对罪犯郑丽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9年9月3日 | (2014)烟芝刑初字第331号 | ||
于山青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 | 对罪犯于山青予以假释 | 2025年7月8日 | ||||
阿菲么拉作 | 省女子监狱 | 女 | 彝族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 | 对罪犯阿菲么拉作提请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年5月24日 | (2015)郓少刑初字第13号 | ||
陈丹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容留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 | 对罪犯陈丹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4年11月29日 | |||
陈丽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丽提请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4月27日 | |||
陈清杰 | 省女子监狱 | 女 | 蒙古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 | 对罪犯陈清杰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8月17日 | ||||
陈晓敏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妨害作证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 | 对罪犯陈晓敏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6月17日 | ||||
冯云 | 省女子监狱 | 女 | 锡伯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32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冯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2年10月18日 | ||||
盖秀军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12月28日起。于2018年1月9日送我狱服刑改造。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次裁定,对该犯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刑期至2042年5月13日止 | 对罪犯盖秀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42年5月13日 | ||||
宫鑫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6年6月21日至2029年6月15日止 | 对罪犯宫鑫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9年6月15日 | |||
谷文超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 对罪犯谷文超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4年11月20日 | |||
黄秀雅 | 省女子监狱 | 女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黄秀雅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9月16日 | |||
甲怕吉古木 | 省女子监狱 | 女 | 彝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 | 对罪犯甲怕吉古木减去剩余刑期 | 2024年6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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