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朱孟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 罚金10万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1.5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09年11月14日起至2027年11月12日止 | 对罪犯朱孟吉予以减刑六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履行情况:该犯已履行罚金人民币11.5万元、履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5.51万元。 | 2027年11月12日 | (2010)甬奉刑初字第360号 | |
陈学明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6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29年4月9日止 | 对罪犯陈学明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2029年4月9日 | (2013)台刑初字第422号 | ||
林银弟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履行情况:罚金人民币2万元, | 2025年11月11日 | (2013)融刑初字第243号 | ||
杨文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侗族 | 初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杨文富予以减刑四个月十五天 | 2024年7月28日 | ||||
王智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35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6年5月1日止 | 对罪犯王智杰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6年5月1日 | ||||
吴勇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拐卖儿童罪 | 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5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 | 对罪犯吴勇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6年8月4日 | ||||
练方炎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28年10月9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2028年10月9日 | |||||
陈德荣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27年3月3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2027年3月3日 | (2013)晋刑初字第1596号 | ||||
李树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 | 对罪犯李树光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4万元, | 2024年5月8日 | ||
胡文锋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 | 对罪犯胡文锋予以减刑五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8000元, | 2024年8月17日 | ||
王光国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9日止 | 对罪犯王光国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2万元, | 2024年6月9日 | |||
邓连春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2024年11月23日 | |||
陈快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放火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 | 对罪犯陈快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2024年7月5日 | |||||
王能强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 | 对罪犯王能强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4年12月26日 | ||||
王育苗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0年8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 | 对罪犯王育苗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4年7月1日 | |||
吴洪河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6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30年6月23日止 | 对罪犯吴洪河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6万元, | 2030年6月23日 | |||
雷伙佺 | 省宁德监狱 | 男 | 畲族 | 初中文化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赔偿金914047.55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 对罪犯雷伙佺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与同案共同支付附带民事赔偿金914047.55元。 | 2024年4月30日 | |||
卓孝南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2030年7月11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2030年7月11日 | |||||
陈桐桐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止 | 对罪犯陈桐桐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4年8月27日 | |||||
肖风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止 | 对罪犯肖风辉予以减刑二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万元, | 2024年5月23日 | |||
林建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抢劫罪 | 罚金3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 | 对罪犯林建行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3000元, | 2024年8月30日 | |||
许友洪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 | 对罪犯许友洪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9月23日 | |||||
张浩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学文化 | 走私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 | 对罪犯张浩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7月27日 | ||||
卓弘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 | 对罪犯卓弘辉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1万元, | 2024年4月13日 | |||
张建鹏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 | 对罪犯张建鹏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13000元, | 2024年6月10日 | ||
陈江湖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 | 对罪犯陈江湖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6月17日 | |||||
翁武钦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聚众斗殴罪 | 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刑期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翁武钦予以减刑二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5000元, | 2024年5月25日 | ||
徐乐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五千元;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徙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徙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千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徙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徙刑一年一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徙刑三年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徙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 有期徙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29年6月19日止 | 对罪犯徐乐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徙刑十七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5万元, | 2029年6月19日 | (2012)思刑初字第1257号 | |
于金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学本科文化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罚金二十万,责令与同案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728.8427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7年1月28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二十万,责令与同案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728.8427万元。 | 2027年1月28日 | |||
陈祥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3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陈祥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4年10月28日 | ||||
陈至龙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24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8年10月29日止 | 对罪犯陈至龙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24万元, | 2028年10月29日 | |||
陈建华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一年;又于2011年11月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2018年3月9日起至2033年3月8日止 | 对罪犯陈建华予以减刑五个月十五天个月 | 2033年3月8日 | |||||
张海清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8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 | 对罪犯张海清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8万元, | 2024年8月1日 | |||
杨勇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抢劫罪、盗窃罪 | 罚金五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8年9月14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8年9月14日 | |||
吴国如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8月4日起至2024年8月3日止 | 对罪犯吴国如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2024年8月3日 | |||||
郑志鲤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罚金120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郑志鲤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20万元。 | 2024年4月26日 | |||
林开景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危险驾驶罪 | 罚金162万元 | 拘役一个月十五天 | 刑期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 对罪犯林开景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62万元已履行(判决时执行10万元, | 2024年7月12日 | |||
陈美喜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2024年12月29日 | |||||
蔡义平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非法持有枪支罪 | 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曾于2017年9月7日因犯开设赌场罪 | 刑期自2014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 | 对罪犯蔡义平予以减刑七个月十五天 | 2016年10月20日 | ||||
胡泽刚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假冒注册商标罪 | 罚金20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 | 对罪犯胡泽刚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4年10月20日 | ||||
郑细命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抢劫罪 | 罚金4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郑细命予以减刑六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4万元, | 2026年4月26日 | |||
王金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罚金1.05亿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27年12月9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5亿元, | 2027年12月9日 | |||
庄长校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20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92.195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32年10月27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25.1万元, | 2032年10月27日 | ||
章强毅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 | 对罪犯章强毅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4年11月14日 | |||||
张钦强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1.5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 | 对罪犯张钦强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5万元, | 2024年7月27日 | |||
许俊起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止 | 对罪犯许俊起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4年5月3日 | |||||
尹日城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尹日城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4年9月14日 | |||||
胡继玲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滥伐林木罪 | 罚金6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3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 | 对罪犯胡继玲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9月2日 | ||||
林朝健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4年8月4日止 | 对罪犯林朝健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4年8月4日 | |||||
申子华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13日止 | 对罪犯申子华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1.8万元, | 2025年9月13日 | (2013)仓刑初字第574号 | |
江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容留他人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对罪犯江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8000元, | 2024年9月5日 | |||
陈敏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 罚金8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止 | 对罪犯陈敏予以减刑七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6万元, | 2025年12月2日 | |||
邓馨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学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10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0万元, | 2032年12月31日 | |||
陈之浩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止 | 对罪犯陈之浩予以减刑十五天 | 2024年3月20日 | |||||
辛少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2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 | 对罪犯辛少峰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6月25日 | ||||
叶兴炯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贪污罪 | 罚金8000元 | 罚金8000元 | 刑期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 | 对罪犯叶兴炯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情况:本次向寿宁县人民法院履行罚金10万元。 | 2024年4月15日 | |||
王长茂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王长茂予以减刑一个月 | 2024年4月11日 | |||||
汪福兴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 | 对罪犯汪福兴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4年7月10日 | |||||
何志军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何志军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77172.43元 | 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何志军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万元, | 2026年3月21日 | |||
章柳昕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 | 对罪犯章柳昕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2024年7月4日 | |||
李上波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上波违法所得人民币200371.0495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上波予以减刑两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上波违法所得人民币200371.0495元, | 2024年5月28日 | |||
张浩东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二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浩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2万元, | 2024年12月16日 | |||
杨开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三十三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十八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30年6月19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四十八万元;向各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并按比例退赔各嘉沁系被害人,余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中被告人杨开斌二十九万九千六百五十四元四角;被害人林茂、林崧、倪秀芳等人的经济损失的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杨开斌等人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金额见原判附表)。已履行罚金10000元, | 2030年6月19日 | ||
吴盛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聚众斗殴罪 | 赔偿陈善富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484元;陈善光赔偿吴盛辉闽JQA033号车辆维修费484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 | 对罪犯吴盛辉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2020年11月4日,涉案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罪犯吴盛辉等人共同赔偿陈善富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484元;陈善光赔偿吴盛辉闽JQA033号车辆维修费484元, | 2024年10月25日 | |||
俞俊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7年3月1日 | ||||
柯贤福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被害人何孝林、何康、李顺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履行情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柯贤福的近亲属自愿赔偿被害人何孝林、何康、李顺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元, | 2025年2月22日 | |||
甘久名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甘久名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4年10月13日 | |||||
何金鹏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犯诈骗罪 | 罚金3000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0万元, | 2024年7月20日 | |||
施神恩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154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2035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施神恩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履行情况:原判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 2035年6月11日 | (2013)榕刑初字第87号 | |
李威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诈骗罪 | 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 | 对罪犯李威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2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97713元。 | 2026年12月25日 | |||
卢欣荣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抢劫罪、强奸罪 | 罚金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8万元、责令退赔965147元, | 2027年4月27日 | |||
刘忠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25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3月9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 | 在监狱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半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25万元, | 2024年9月8日 | ||
余传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犯抢夺罪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 | 对罪犯余传辉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2024年6月21日 | |||||
王小刚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3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 | 对罪犯王小刚予以减刑六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35850元, | 2024年9月23日 | |||
施礼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走私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施礼和予以减刑一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二万元, | 2024年4月26日 | |||
张强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375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9日起至2024年6月8日止 | 对罪犯张强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万元, | 2024年6月8日 | |||
薛文整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抢劫罪 | 罚金8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9年5月4日止 | 对罪犯薛文整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6万元。 | 2029年5月4日 | (2015)榕刑初字第43号 | |
王建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3月10日起至2033年9月9日止 | 对罪犯王建杰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履行情况:原判财产性判项,已缴纳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人民币1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150元, | 2033年9月9日 | (2015)鼎刑初字第176号 | |
向以波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9.6105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2030年3月26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予以扣幅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履行情况:原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9.6105万元。 | 2030年3月26日 | (2015)屏刑初字第84号 | |
林炳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3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19年2月2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 | 对罪犯林炳新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3万元, | 2025年6月1日 | (2014)宁刑初字第36号 | |
赵学煌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非法侵入住宅罪 | 罚金1.5万元 | 有期徒刑七个月;犯寻衅滋事罪 | 刑期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赵学煌予以减刑四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5万元, | 2025年2月25日 | (2012)晋刑初字第730号 | |
张舒钦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 | 对罪犯张舒钦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6万元, | 2024年7月20日 | |||
林在程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止 | 对罪犯林在程撤销缓刑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万元, | 2024年6月23日 | |||
陈云贵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4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 对罪犯陈云贵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4万元, | 2026年5月31日 | (2014)融刑初字第1290号 | |
林辉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4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 | 对罪犯林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4万元;共同退赔252万元。 | 2024年10月10日 | |||
马秀峰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合同诈骗罪 | 罚金5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马秀峰予以减刑二个月十五天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5万元, | 2024年5月17日 | |||
李顺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顺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万元, | 2024年10月28日 | |||
郑培林 | 省宁德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盗窃罪 | 罚金10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1月12日起至2028年1月11日。 | 对罪犯郑培林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10万元, | 2028年1月11日 | |||
黄宋 | 省宁德监狱 | 男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止 | 在监狱拟提请的减刑幅度内扣幅一个月 | 2026年11月26日 | (2012)宁刑初字第73号 | |||||
黄日钗 | 省宁德监狱 | 男 | 初中文化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五万元;责令与同案共同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1409556.72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13日起至2030年7月12日止 | 对罪犯黄日钗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情况:原判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2030年7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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