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罪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拒绝、逃避服役的行为,战时才能构成犯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2.犯罪主体是一般公民。兵役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3.行为人实施了拒绝、逃避服役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本款规定,对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下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地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行使。本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
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区分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以“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最主要的标准。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2008年6月25日施行 公通字〔2008〕36号)
第九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案(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二款)]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服役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服役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服役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一百条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关的单位犯罪。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第一百零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依照《刑法》第376条第2款规定,犯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376条第2款规定处罚时,应根据犯罪手段、时间和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情节,全面考虑,处以适当刑罚。
高明区2021年春季应征青年何勤成(男,汉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青年),于2021年3月自愿应征入伍,被分配至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第三支队服役。服役期间,何勤成思想消极,极不适应部队正常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多次申请离开服役部队,经各级教育帮助之后,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其服役部队给予其除名处分。
何勤成的行为已构成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印发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318号)的规定,高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何勤成作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何勤成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和光荣牌。
(二)对何勤成作出行政处罚,处以2021年高明区1名义务兵优待金数额(人民币28865.00元)两倍的罚款(人民币57730.00元),罚款收入缴入区政府财政国库。
(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两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两年内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员工。
(六)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七)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及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公民户口薄本人的“兵役状况”栏注明为“拒服义务兵役”。
(八)将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共享,对其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九)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其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依法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的依法服兵役的社会氛围。
(十)书面函告处罚对象入伍前所就读高校,由高校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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