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 狱别号 | 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满刑日期 |
2023-09-04 | (2022)阳一监提字第337号 | 富新宇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犯交通肇事罪 | 对罪犯富新宇予以减刑六个月 | 1: 2025年12月11日 | |||||
2023-09-04 | (2022)阳一监提字第347号 | 杨宝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强制猥亵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对罪犯杨宝予以减刑六个月 | 1: 2025年12月24日 | |||||
2023-09-04 | (2022)阳一监提字第331号 | 柴成文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1: 2018年11月23日至2033年11月22日 | 对罪犯柴成文予以减刑八个月 | 1: 2033年11月22日 | |||||
2023-09-04 | (2023)阳一监提字第51号 | 王守光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25万元 | 对罪犯王守光予以减刑三个月 | 1: 2023年10月9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20号 | 部振东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200000元 | 1: 2018年7月4日起至2031年7月3日 | 对罪犯部振东予以减刑七个月 | 1: 2031年7月3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假字第14号 | 蔡孟林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经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以(2020)晋0110刑初160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罚金5000元 | 1: 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 | 对罪犯蔡孟林予以假释 | 决定撤回抗诉。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晋01刑终330号刑事裁定书于2021年 | 1: 2023年12月14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09号 | 陈佳选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对罪犯陈佳选减去余刑 | 1: 2024年2月13日,2: 2024年2月13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30号 | 康旺平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元 | 1: 2020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 | 对罪犯康旺平减刑三个月 | 1: 2024年3月26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35号 | 马晓军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抢劫、抢夺罪 | 罚金6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马晓军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 | 1: 2030年1月16日,2: 2029年7月16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14号 | 马跃飞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十五年 | 对罪犯马跃飞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1: 2032年5月27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假字第18号 | 彭志远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经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以(2019)晋0108刑初165号刑事判决书于2019年12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8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止,并处罚金50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该犯不服一审判决,提请上诉,经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晋01刑终416号于2020年4月1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5月17日交付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执行,于2020年7月28日调入我监。该犯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能够认罪悔罪。该犯自入监以来,对所犯罪行认识不足,经民警教育后思想认识发生了转变,能够知罪、认罪、悔罪,并通过较好的改造表现赎罪,能够向民警递交认罪悔罪书,对自己的罪行有正确的认识,对接受惩罚和改造有正确的态度,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罚金5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1: 2018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 | 对罪犯彭志远予以假释 | 1: 2025年9月18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17号 | 乔志斌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八年 | 对罪犯乔志斌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 2025年3月4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36号 | 申江维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对罪犯申江维予以减刑八个月 | 1: 2028年6月12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26号 | 王杰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5000元 | 1: 2019年8月7日起至2026年8月6日 | 对罪犯王杰予以减刑九个月 | 1: 2026年8月6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38号 | 王文伟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强奸罪 | 对罪犯王文伟予以减刑七个月 | 1: 2027年5月22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46号 | 喜嘉懿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8000元 | 1: 2019年7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 | 对罪犯喜嘉懿予以减去余刑 | 1: 2023年11月8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11号 | 杨昊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犯组织卖淫罪 | 罚金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对罪犯杨昊予以减刑九个月 | 1: 2027年5月15日,2: 2027年5月15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21号 | 张志丙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绑架罪 | 罚金30000元 | 1: 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7年9月23日 | 对罪犯张志丙予以减刑九个月 | 1: 2027年9月23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减字第118号 | 周强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对罪犯周强予以减刑八个月 | 1: 2030年2月12日 | ||||||
2023-09-07 | (2023)大监假字第15号 | 周震宇 | 太原第一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3000元 | 对罪犯周震宇予以假释 | 1: 2023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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