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罪犯刘效强,性别男,1969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因犯诈骗罪经广东省东莞 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41.5万元,刑期自2019年11 月12日起至2026年11月11 日止,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因 患:某某疾病,广东省韶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效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8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8月11日
罪犯廖乃进,性别男,1985年6月7日出生,汉族,因犯盗窃罪经广东 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并处罚金3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24604元,刑期自2023年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因患:广东省韶关监 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廖乃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8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8月11日
罪犯周永坤,性别男,1965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经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2.40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20万元,刑期自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1月17日止,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因患:某某等病并告病危,广东省韶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永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7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7月26日
罪犯李布坤(曾用名:李务坤),性别男,1945年10月15 日出生,汉族,因犯脱逃罪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自2019年12月31 日起至2027年12月 30日止,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因患:等病,广东省韶 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布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 其于2023年4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4月26日
罪犯陈五仔,性别男,196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因犯放火罪经广东省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65352.23元,刑期自2022年 8月18日起至2035年8月6日止,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 因患:等病并告病危,广东省韶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 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 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本局认为 罪犯陈五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4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4月27日
罪犯李贤武,性别男,1983年5月1日出生,汉族,因犯容留、 介绍卖淫罪经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判 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0万 元,刑期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现在广东 省韶关监狱服刑,因患:等 病,广东省韶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 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贤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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