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立案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所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反映,联系电话:0991-4687793;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邮政编码:830063
案号 | 罪犯 姓名 | 罪名 | 原判 刑罚 | 历次减刑 情况 | 本次减刑周期内所获奖励 |
提请 建议 |
(2023)新01刑更76号 | 古扎力努尔·吐尔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0元 | 无 | 罪犯古扎力努尔·吐尔洪于2021年2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获得表扬3次;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获得季度表扬3次;2020年8月、2021年1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 | 减刑九个月 | |
(2023)新01刑更75号 | 阿提古丽·阿卜来孜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2021年1月27日减刑9个月 | 罪犯阿提古丽·阿卜来孜于2021年4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获得表扬3次;2021年8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 | 减刑九个月 | |
(2023)新01刑更77号 | 热西丹·衣明 | 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2019年10月31减刑7个月 | 罪犯热西丹·衣明于2021年2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3次;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2020年8月获得季度表扬5次;2020年1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级1次 | 减刑九个月 | |
(2023)新01刑更78号 | 李丹丹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 无 | 罪犯李丹丹于2021年3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获得表扬3次;2019年2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获得季度表扬5次;2019年7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级1次 | 减刑九个月 |
(2023)新01刑更79号 | 张婧婧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00元 | 无 | 罪犯张婧婧于2020年11月、2021年5月获得表扬2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3)新01刑更80号 | 李菊容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年6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一个月;2017年12月11日减刑七个月;2020年5月27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李菊容于2020年11月、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7月获得表扬4次;2020年5月获得季度表扬1次;2020年9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4次;2022年7月获得积极等次一次。 | 减刑八个月 | |
(2023)新01刑更81号 | 李春香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年5月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6年10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9年6月29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李春香于2020年7月、2021年4月、2021年11月、2022年5月获得表扬4次;2019年6月、2019年9月、2020年1月获得季度表扬3次;2020年3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5月获得积极1次。 | 减刑六个月 |
(2023)新01刑更82号 | 张梅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赃款2100元 | 2021年1月27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张梅于2021年4月、2021年10月、2022年5月获得表扬3次;2021年8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5月获得积极1次。 | 减刑九个月 |
(2023)新01刑更83号 | 冉金祥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年12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9年,2015年3月15日减刑1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8年;2016年12月27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9日减刑8个月 | 罪犯冉金祥于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2年7月获得表扬3次;2019年6月、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获得季度表扬4次;2019年9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2022年7月获得积极1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84号 | 吴莉萍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无 | 罪犯吴莉萍于2021年1月、2021年7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3次;2020年2月、2020年6月获得季度表扬2次;2020年8月、2021年8月、2022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2月获得积极1次。 | 减刑九个月 |
减刑假释立案公示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监狱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反映,联系电话:0991-4687793;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邮政编码:830063
案号 | 罪犯 姓名 | 罪名 | 原判 刑罚 | 历次减刑 情况 | 本次减刑周期内所获奖励 |
提请 建议 |
(2023)新01刑更66号 | 艾赛提江·牙生 | 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 | 无 | 罪犯艾赛提江·牙生于2020年8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获得表扬3次;2021年1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九个月 | |
(2023)新01刑更67号 | 艾合麦提·提力瓦力迪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无 | 罪犯艾合麦提·提力瓦力迪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2021年10月、2022年4月获得季度表扬5次;2020年8月、2021年9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4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68号 | 阿布都克热木·阿吉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九年 | 2019年10月31日减刑9个月 | 罪犯阿布都克热木·阿吉于2019年10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获得表扬5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69号 | 阿布都拉·买赛地 | 贩卖、运输毒品罪,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无 | 罪犯阿布都拉·买赛地于2020年2月、2020年8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4次;2020年8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70号 | 艾依来提·阿不都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九年 | 无 | 罪犯艾依来提·阿不都于2020年9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获得表扬3次;2021年1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六个月 |
(2023)新01刑更71号 | 马国明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 2019年12月12日减刑8个月 | 罪犯马国明于2020年1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获得季度表扬3次;2020年8月、2021年9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九个月 |
(2023)新01刑更72号 | 莫勇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 2020年9月27日减刑9个月 | 罪犯莫勇于2020年10月、2021年4月、2022年5月获得表扬3次;2020年8月、2021年9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5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73号 | 李占华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2020年9月27日减刑8个月 | 罪犯李占华于2021年1月、2021年7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3次;2021年1月、2021年9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一个月 |
(2023)新01刑更74号 | 王稳成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7年 | 2020年9月1日减刑8个月 | 罪犯王稳成于2020年7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3次;2020年8月、2022年2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 | 减刑六个月 |
减刑假释立案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反映,联系电话:0991-4687793;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邮政编码:830063
案号 | 罪犯 姓名 | 罪名 | 原判 刑罚 | 历次减刑 情况 | 本次减刑周期内所获奖励 |
提请 建议 |
(2023)新01刑更1号 | 再尼丁·开里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2019年1月31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再尼丁·开里于2019年7月获得表扬;2019年12月获得表扬;2020年9月获得表扬;2021年3月获得表扬;2022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3)新01刑更2号 | 哈力木拉提·艾则孜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000元 | 2020年3月30日减刑九个月 | 罪犯哈力木拉提·艾则孜于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获得表扬4次; 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3)新01刑更3号 | 吐尔逊·买买提 | 强奸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年12月17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罪犯吐尔逊·买买提于2019年4月获得表扬;2019年8月获得表扬;2019年12月获得表扬;2020年4月获得表扬;2020年9月获得表扬;2021年3月获得表扬;2021年9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2021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五个月 |
(2023)新01刑更4号 | 斯提瓦力地·买买提吐尔地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7年12月22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斯提瓦力地·买买提吐尔地于2018年2月获得表扬;2018年8月获得表扬;2019年2月获得表扬;2019年9月获得表扬;2020年3月获得表扬;2020年8月获得表扬;2021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8月获得表扬;2022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五个月 |
(2023)新01刑更5号 | 斯玛依拉音·买买提吐尔地 | 强奸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年12月17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罪犯斯玛依拉音·买买提吐尔地于2018年8月获得季度表扬;2019年1月获得季度表扬;2019年6月获得表扬;2019年10月获得表扬;2020年2月获得表扬;2020年5月获得表扬;2020年10月获得表扬2021年9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2018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四个月 |
(2023)新01刑更6号 | 鲁呼马尔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2016年12月23日 ,减刑十一个月;2019年1月31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鲁呼马尔于2019年5月获得表扬;2019年10月获得表扬;2020年3月获得表扬;2020年8月获得表扬;2021年3月获得表扬;2021年9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3)新01刑更7号 | 胡涛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175555元(已赔付300000元) | 2008年12月4日 ,死缓改无期;2011年2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10月17日减刑一年;2016年8月26日减刑一年;2019年12月16日减刑七个月 | 罪犯胡涛于2020年11月获得表扬; 2021年9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8号 | 张志勇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年12月16日死缓改为无期徒刑;2010年11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3年3月11日减刑二年;2015年6月29日减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6年12月23日减刑十个月;2019年12月16日减刑七个月 | 罪犯张志勇于2019年2月获得表扬;2019年6月获得表扬;2019年9月获得表扬;2020年1月获得表扬;2020年4月获得表扬;2020年9月获得表扬;2021年3月获得表扬;2021年9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9号 | 韩兵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年11月8日,死缓改无期;2012年12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5月28日减刑十个月;2015年6月29日减刑十个月;2016年8月26日 ,减刑七个月;2019年12月16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罪犯韩兵于2019年8月获得表扬; 2021年9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10号 | 张建厂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8612元(已缴纳) | 2007年8月1日死缓改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不变;2010年4月2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2年9月20 减刑一年;2014年1月17日减刑一年;2015年1月30日减刑十个月;2016年8月26日减刑一年;2019年12月16日减刑九个月 | 罪犯张建厂于2020年5月获得季度表扬; 2021年9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11号 | 马军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6年12月23日减刑十一个月;2019年1月31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马军于2019年4月获得季度表扬;2019年8月获得季度表扬;2020年4月获得表扬;2020年9月获得表扬; |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12号 | 陈力铭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0元(已缴纳) | 2018年6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罪犯陈力铭于2018年11月获得表扬;2019年4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表扬;2019年12月获得表扬; | 减刑八个月 |
(2023)新01刑更13号 | 何喜龙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 2010年11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3年3月11日减刑一年;2014年5月28日减刑一年;2015年9月21日减刑一年;2016年12月23日减刑一年;2019年12月16如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罪犯何喜龙于2020年4月获得表扬; 2021年8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七个月 | |
(2023)新01刑更14号 | 李永斌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年3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1年12月19日减刑一年;2013年9月17日减刑一年;2014年10月17日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15日减刑10个月;2016年12月23日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2019年12月16日减刑九个月 | 罪犯李永斌于2020年3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15号 | 刘永传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年12月26日死缓改为无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6年8月26日减刑十个月;2019年12月16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刘永传于2020年4月获得季度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2月获得积极等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37号 | 居马迪力·热合木坚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2019年1月31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居马迪力·热合木坚于2019年3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表扬;2019年10月获得表扬;2020年3月获得表扬;2020年7月获得表扬;2021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8月获得表扬;2022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二年 |
(2023)新01刑更38号 | 李春合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年1月29日 ,死缓改无期;2019年2月2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罪犯李春合于2018年8月获得表扬;2018年12月获得表扬;2019年3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表扬;2019年10月获得表扬;2020年1月获得表扬;2020年4月获得表扬;2020年8月获得表扬;2021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8月获得表扬;2022年2月获得表扬;2018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19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19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39号 | 马嘉轩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年12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9年2月26日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罪犯马嘉轩于2019年4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表扬;2020年4月获得表扬;2020年8月获得表扬;2021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8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2019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0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1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七个月 |
(2023)新01刑更40号 | 尚友强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41095元 | 2006年8月1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08年12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1年9月29日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4年1月17日减刑一年;2015年1月30日减刑十个月;2016年8月26日减刑十个月;2019年2月16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罪犯尚友强于2020年4月获得表扬; 2021年8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41号 | 哈依木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年8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5年6月23日 ,减刑一年;2017年12月22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哈依木于2018年4月获得表扬;2018年9月获得表扬;2019年2月获得表扬;2019年8月获得表扬;2020年2月获得表扬;2020年8月获得表扬;2021年2月获得表扬;2021年8月获得表扬;2022年3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五个月 |
(2023)新01刑更42号 | 李莹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88000元 | 2008年6月2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1年12月19日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 罪犯李莹鹏于2018年5月获得表扬; 2021年8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三年 |
(2023)新01刑更43号 | 安新明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年6月2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2年5月11日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1月17日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5年6月29日减刑十个月;2016年12月23日减刑八个月;2019年2月16日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 | 罪犯安新明于2020年1月获得表扬; 2021年9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六个月 |
(2023)新01刑更44号 | 潘振勇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年12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5年2月12日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6年12月23日减刑十个月;2019年12月16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 罪犯潘振勇于2020年4月获得表扬; 2021年8月获得表扬; 2022年2月获得表扬;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五年 |
(2023)新01刑更45号 | 南国良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年5月3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4年12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6年8月26日减刑八个月;2019年12月16日减刑八个月。 | 罪犯南国良于2020年4月获得表扬; 2021年8月获得表扬; 2022年5月获得表扬; 2021年7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022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 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变更为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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