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邹跃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2号
罪犯邹跃华,男,1982年7月3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邹跃华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02400元返还被害人及被害单位。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0月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邹跃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晴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7号
罪犯陈晴,男,1993年1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萍乡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附带民事赔偿2135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8月12日至2023年11月1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晴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欧阳自宾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6号
罪犯欧阳自宾,男,198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欧阳自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8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欧阳自宾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5号
罪犯曾辉,男,1994年9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辉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赃款17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7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7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曾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韩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2号
罪犯韩斌,男,1973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韩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4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韩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谢海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0号
罪犯谢海华,男,197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谢海华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2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谢海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郭世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5号
罪犯郭世文,男,1981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郭世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30年10月1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郭世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杜金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2号
罪犯杜金辉,男,1986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杜金辉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7年2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09年4月2日至2027年3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杜金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潘如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8号
罪犯潘如平,男,1983年4月4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天长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潘如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责令退赔赃款1224725元返还被害单位。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潘如平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吴宝洋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0号
罪犯吴宝洋,男,1989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崇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吴宝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赔347414元,发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9月5日至2025年8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吴宝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葛好理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7号
罪犯葛好理,男,1965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太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葛好理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追缴犯罪所得40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葛好理予以减去剩余刑期四个月十二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庆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6号
罪犯曾庆波,男,1972年5月2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庆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追缴犯罪所得900元上缴国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曾庆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敏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1号
罪犯陈敏,男,1991年3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敏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9年10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09年6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七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付刚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0号
罪犯李付刚,男,197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付刚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8年4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07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付刚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八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黎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9号
罪犯黎军,男,1967年6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黎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追缴赃款5000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7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5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黎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长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8号
罪犯张长发,男,1983年9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长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109987.07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4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张长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杨才俊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3号
罪犯杨才俊,男,1949年9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杨才俊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杨才俊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德沅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1号
罪犯肖德沅,男,1960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德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赃款1091636.39元上缴国库,已履行73582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6月18日至2030年12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肖德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杨照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9号
罪犯杨照金,男,2002年5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杨照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杨照金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小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8号
罪犯王小华,男,1975年6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小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追缴赃款216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0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小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姜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6号
罪犯姜云,男,1969年9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姜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月20日至2035年1月1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姜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振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8号
罪犯钟振军,男,1968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振军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2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5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钟振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郭书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7号
罪犯郭书林,男,1991年1月3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1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郭书林犯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追缴赃款2996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996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3年9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2年9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郭书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福寿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6号
罪犯李福寿,男,197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福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2000元;追缴赃款11072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1072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2年5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1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福寿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伟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4号
罪犯李伟平,男,198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伟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47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47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伟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水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5号
罪犯陈水琳,男,1978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水琳犯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55.38元;责令退赔赃款26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12日至2038年8月1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水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古文龙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3号
罪犯古文龙,男,1978年4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古文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追缴犯罪所得1500元,已履行15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2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古文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八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家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9号
罪犯陈家胜,男,198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家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2月2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7月17日至2031年11月16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家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国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5号
罪犯钟国民,男,1993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国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追缴犯罪所得395281.5元,已履行395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6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5月13日至2026年3月1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国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宪春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3号
罪犯曾宪春,男,1989年3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宪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附带民事赔偿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8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4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曾宪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承银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2号
罪犯肖承银,男,1965年9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承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附带民事赔偿25105.65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1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承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周陈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1号
罪犯周陈,男,1991年1月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祁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周陈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43564.77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9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9日至2039年10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 建议对罪犯周陈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谭文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9号
罪犯谭文林,男,1988年6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谭文林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41174.64元;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4月2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6月25日至2042年11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谭文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明友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8号
罪犯王明友,男,1975年1月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新蔡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明友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8年4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06年11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明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十八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曹振利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7号
罪犯曹振利,男,1976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和平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曹振利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5年10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八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07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曹振利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何东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1号
罪犯何东升,男,1977年9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何东升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1月1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7月8日至2041年7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何东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彭九保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0号
罪犯彭九保,男,197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彭九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11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12月5日至2028年10月14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彭九保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袁海健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5号
罪犯袁海健,男,198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袁海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2年9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2年2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袁海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广材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4号
罪犯曾广材,男,1961年3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广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94846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1年4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十天,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7月4日至2029年2月13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曾广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锦龙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3号
罪犯张锦龙,男,198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锦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0年12月2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3月18日至2028年5月17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张锦龙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小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9号
罪犯陈小军,男,1998年1月2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小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1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小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定侦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6号
罪犯钟定侦,男,1966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定侦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赃款16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6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1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定侦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伯栋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3号
罪犯陈伯栋,男,1972年7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伯栋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98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00598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伯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幸世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1号
罪犯幸世华,男,1968年6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幸世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幸世华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丁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0号
罪犯丁宇,男,1996年1月8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丁宇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共同非法所得14500元发还被害人,已履行73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9日至2025年2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丁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洁敏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5号
罪犯张洁敏,男,1978年12月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洁敏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张洁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康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9号
罪犯刘康,男,199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监利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康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0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3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刘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0号
罪犯张瑛,男,197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瑛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1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张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一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建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8号
罪犯廖建林,男,198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建林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7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10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廖建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十三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易成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1号
罪犯易成林,男,1967年1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易成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0元;退缴赃款184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易成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二十二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芳德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0号
罪犯肖芳德,男,1963年7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芳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没收退缴赃款232892.39元,上缴国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12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11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芳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二十九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德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69号
罪犯李德华,男,1977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吉安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德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责令退赔赃款400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8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德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一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蒋志任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68号
罪犯蒋志任,男,198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蒋志任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340000元,已履行3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月15日至2029年1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蒋志任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启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2号
罪犯刘启平,男,196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1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启平犯贪污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6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5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刘启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四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胡声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3号
罪犯胡声南,男,199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胡声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30年11月1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胡声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吴梨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4号
罪犯吴梨平,男,1994年3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吉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吴梨平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0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吴梨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5号
罪犯王胜,男,1988年3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丰城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5日至2026年10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冯嗣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6号
罪犯冯嗣军,男,1986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遂川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冯嗣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冯嗣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七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陆仙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7号
罪犯陆仙平,男,1999年2月2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陆仙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陆仙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志松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79号
罪犯刘志松,男,1975年7月2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志松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9月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志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十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彭浩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1号
罪犯彭浩,男,1971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彭浩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4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彭浩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十四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雄生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2号
罪犯刘雄生,男,1974年6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吉水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雄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雄生予以减刑五个月五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何源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3号
罪犯何源,男,1985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何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赃款212894.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12894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2月2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何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梁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4号
罪犯梁涛,男,1984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四川省中江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梁涛犯抢劫罪、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2年5月1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28年11月1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梁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朱尚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5号
罪犯朱尚华,男,1989年1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朱尚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3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5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朱尚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沈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6号
罪犯沈阳,男,1984年8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石首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沈阳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9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沈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朱庆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7号
罪犯朱庆誉,男,1963年7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朱庆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带民事赔偿23649.5元;责令退赔赃款12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9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7月30日至2026年3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朱庆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欧枝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88号
罪犯欧枝强,男,1981年1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欧枝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8450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8月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10月29日至2028年2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欧枝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0号
罪犯罗波,男,1985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宣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波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1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8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罗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道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1号
罪犯钟道军,男,1975年6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道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4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6月16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道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晖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2号
罪犯廖晖东,男,1975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晖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5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廖晖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致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3号
罪犯陈致平,男,1980年4月2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致平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7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致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洪志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4号
罪犯洪志强,男,198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洪志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追缴赃款3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3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7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6月17日至2025年2月1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洪志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骁丰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5号
罪犯李骁丰,男,1993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骁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9月1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10月3日至2023年8月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李骁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余国林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6号
罪犯余国林,男,1988年3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余国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4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余国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超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7号
罪犯张超,男,1987年1月25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馆陶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1615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张超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炎传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8号
罪犯廖炎传,男,198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寻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炎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230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2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廖炎传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榕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699号
罪犯廖榕建,男,1987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佛冈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榕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追缴赃款191700元上缴国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廖榕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飞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0号
罪犯陈飞,男,196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飞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尉迟帆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1号
罪犯尉迟帆,男,1989年8月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深圳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尉迟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9950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11日至2030年9月1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尉迟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余思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2号
罪犯余思烜,男,199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福建省尤溪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余思烜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7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余思烜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贾雪峰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3号
罪犯贾雪峰,男,1998年8月7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鹤壁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贾雪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2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贾雪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烨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4号
罪犯陈烨,男,199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烨犯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8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1月17日至2028年7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烨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军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6号
罪犯王军盛,男,1984年8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军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军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城仔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7号
罪犯李城仔,男,1988年2月19日出生,汉族,福建省周宁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城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缴赃款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9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城仔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任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8号
罪犯任涛,男,2001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任涛犯强奸罪、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9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任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建忠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09号
罪犯王建忠,男,198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奉节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建忠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1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8月1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王建忠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晓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2号
罪犯钟晓剑,男,1986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晓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晓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叶旭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4号
罪犯叶旭东,男,2000年8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叶旭东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7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叶旭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张伟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5号
罪犯张伟明,男,198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宜春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张伟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41716.72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12月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张伟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二十六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继芬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7号
罪犯林继芬,男,1995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茂名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继芬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0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林继芬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宋郭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18号
罪犯宋郭军,男,1981年5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宋郭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0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宋郭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孙文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0号
罪犯孙文金,男,1991年2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孙文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追缴赃款159887.63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59887.63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2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孙文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成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1号
罪犯罗成,男,1985年4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追缴赃款680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68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6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罗成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黎龙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2号
罪犯黎龙,男,1990年2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崇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黎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7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1年2月5日至2023年4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黎龙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永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6号
罪犯廖永顺,男,1967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永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10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廖永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赵福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7号
罪犯赵福强,男,1982年11月9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市辖区綦江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赵福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12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5月6日至2045年5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赵福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玉山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8号
罪犯陈玉山,男,196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玉山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1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玉山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登学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29号
罪犯李登学,男,1991年9月1日出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3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登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9791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9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9日至2039年8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登学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温宁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2号
罪犯温宁,男,1974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温宁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1月1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5月6日至2042年5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温宁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锦生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3号
罪犯林锦生,男,198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锦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3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8月2日至2023年5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林锦生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水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4号
罪犯刘水平,男,1988年9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水平犯绑架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7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5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7月20日至2042年7月1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刘水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魏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5号
罪犯魏勇,男,1980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铜鼓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魏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1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32年11月1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魏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叶显优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6号
罪犯叶显优,男,1988年9月3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叶显优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8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叶显优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十二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倪伟坚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7号
罪犯倪伟坚,男,197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倪伟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追缴赃款103036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42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8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27年9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倪伟坚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万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8号
罪犯林万文,男,1969年1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万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附带民事赔偿686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9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2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林万文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曹洪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39号
罪犯曹洪发,男,198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福建省连城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曹洪发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9月1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曹洪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八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邱美祥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0号
罪犯邱美祥,男,199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邱美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0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1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邱美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苏艳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1号
罪犯苏艳斌,男,1979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苏艳斌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4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苏艳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远秋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2号
罪犯王远秋,男,1989年6月2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寻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远秋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17日至2029年5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远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万粮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3号
罪犯陈万粮,男,1988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万粮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9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8月10日至2034年8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万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胡国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4号
罪犯胡国城,男,1972年9月9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泰顺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胡国城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9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4月27日至2029年4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胡国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黄良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5号
罪犯黄良华,男,1989年4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黄良华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1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黄良华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书融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46号
罪犯罗书融,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石城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书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7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罗书融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奕炘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0号
罪犯李奕炘,男,1994年2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奕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7月2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9日至2039年9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奕炘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吕小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4号
罪犯吕小红,男,1968年8月9日出生,汉族,广东省珠海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吕小红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9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吕小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瑞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6号
罪犯王瑞金,男,1964年8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瑞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30068.5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6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8月17日至2042年8月1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瑞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何仁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7号
罪犯何仁昌,男,1992年10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何仁昌犯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追缴赃款2700元上缴国库;责令退赔赃款1005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4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7月7日至2028年5月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何仁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国栋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58号
罪犯王国栋,男,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国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4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0月2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16日至2032年8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国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周泽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0号
罪犯周泽民,男,1968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周泽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28735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7月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6月26日至2023年3月2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周泽民予以减去剩余刑期二个月二十一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保山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1号
罪犯刘保山,男,199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保山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6月2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保山予以减去剩余刑期五个月二十七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丁金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2号
罪犯丁金辉,男,198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丁金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2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丁金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管长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4号
罪犯管长盛,男,1988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管长盛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2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4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管长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赵善德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6号
罪犯赵善德,男,1992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赵善德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7月5日至2032年1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赵善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何一哲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7号
罪犯何一哲,男,1993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漯河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何一哲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赃款145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45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9日至2025年2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何一哲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建兴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8号
罪犯赖建兴,男,199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建兴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赖建兴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德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69号
罪犯刘德煌,男,1980年1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德煌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德煌予以减去剩余刑期八个月八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华坚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0号
罪犯廖华坚,男,1992年5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华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赃款22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2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廖华坚予以减去剩余刑期五个月二十九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子刚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1号
罪犯赖子刚,男,1989年6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子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赖子刚予以减去剩余刑期六个月二十一天 。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何杨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2号
罪犯何杨,男,1985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何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2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何杨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宗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3号
罪犯陈宗红,男,1992年8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宗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78809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宗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习军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5号
罪犯习军红,男,1981年7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峡江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习军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2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习军红予以减去剩余刑期八个月二十一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小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79号
罪犯林小珑,男,1990年4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小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11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3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林小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小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0号
罪犯赖小明,男,1971年6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小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2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10月8日至2041年10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赖小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邓选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1号
罪犯邓选涛,男,1984年9月7日出生,汉族,福建省武平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邓选涛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5月2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27年12月1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邓选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名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2号
罪犯肖名建,男,1997年4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名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6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6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名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方志飞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3号
罪犯方志飞,男,1967年7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方志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10月1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方志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先萍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4号
罪犯赖先萍,男,1990年6月2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上犹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先萍犯抢劫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12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7年9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赖先萍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凌华堂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5号
罪犯凌华堂,男,197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寻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凌华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0元;追缴赃款2449794.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5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7月25日至2029年12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凌华堂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胡华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6号
罪犯胡华平,男,198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胡华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5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6月6日至2026年11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胡华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茂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7号
罪犯肖茂煌,男,1975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茂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追缴赃款4155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4555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0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3月6日至2032年7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茂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宋风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8号
罪犯宋风云,男,1978年8月2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宋风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273000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7月5日至2028年6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宋风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杨佛远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89号
罪犯杨佛远,男,199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杨佛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1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12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杨佛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先武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0号
罪犯刘先武,男,1990年12月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三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先武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月2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6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刘先武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四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德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1号
罪犯罗德顺,男,1980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德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赃款12538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2538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7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6月8日至2028年6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罗德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徐永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2号
罪犯徐永升,男,1986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徐永升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退缴赃款6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7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徐永升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理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3号
罪犯罗理建,男,1995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理建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4月18日至2023年7月1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罗理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温亚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4号
罪犯温亚平,男,1973年9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温亚平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温亚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蔡昌兴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5号
罪犯蔡昌兴,男,1997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蔡昌兴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60000元;追缴赃款1420元上缴国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1月6日至2032年11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蔡昌兴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许志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797号
罪犯许志云,男,1991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许志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2173152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5日至2032年4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许志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许传海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0号
罪犯许传海,男,1991年7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许传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10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许传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泽茂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1号
罪犯肖泽茂,男,1987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泽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80447.56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8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泽茂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男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2号
罪犯钟男,男,200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男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0月3日至2023年10月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从文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3号
罪犯赖从文,男,1993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从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赖从文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郑文前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4号
罪犯郑文前,男,1992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蚌埠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郑文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郑文前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文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5号
罪犯钟文辉,男,1991年8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文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16480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钟文辉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洪崽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6号
罪犯刘洪崽,男,196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洪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2811.5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8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3月27日至2045年3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洪崽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江全洪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7号
罪犯江全洪,男,1966年8月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江全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1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3月27日至2045年3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江全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传纲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8号
罪犯刘传纲,男,198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传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35231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3月1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3月30日至2038年7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刘传纲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福才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09号
罪犯陈福才,男,1971年7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全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福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1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2月7日至2029年6月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福才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周荣福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0号
罪犯周荣福,男,1972年8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大余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周荣福犯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8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8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周荣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黄华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2号
罪犯黄华财,男,1955年4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黄华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0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黄华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家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4号
罪犯林家炎,男,195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寻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家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林家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二十六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庆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5号
罪犯廖庆云,男,1945年7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庆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2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1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廖庆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6号
罪犯廖进,男,1982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3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廖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朱同模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17号
罪犯朱同模,男,1949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朱同模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4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朱同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叶廷银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2号
罪犯叶廷银,男,199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叶廷银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退赔赃款29152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11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4年2月24日至2023年5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叶廷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十七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吴庆华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3号
罪犯吴庆华,男,1978年5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吴庆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10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11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吴庆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廖汗声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4号
罪犯廖汗声,男,199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廖汗声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0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1月7日至2030年5月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廖汗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兰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5号
罪犯兰平,男,1988年11月7日出生,畲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兰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7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兰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明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8号
罪犯李明强,男,1976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明强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赃款14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4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0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1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李明强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洪木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29号
罪犯洪木金,男,1981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福建省南安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洪木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7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洪木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晓忠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1号
罪犯王晓忠,男,1987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晓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5月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王晓忠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付心贵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2号
罪犯付心贵,男,1984年2月1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付心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5年11月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3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付心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观庆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3号
罪犯刘观庆,男,1996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观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6年8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5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观庆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徐冬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4号
罪犯徐冬辉,男,1983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徐冬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12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徐冬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蔡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5号
罪犯蔡泺,男,1993年2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蔡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5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蔡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刘闯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6号
罪犯刘闯,男,1982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石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刘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9月7日至2034年3月6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闯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谢智权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7号
罪犯谢智权,男,1991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谢智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赃款20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1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谢智权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双建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39号
罪犯曾双建,男,1980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双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2月1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6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曾双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祥飞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0号
罪犯曾祥飞,男,1969年7月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祥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2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曾祥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黄威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1号
罪犯黄威,男,1978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黄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追缴赃款80000元返还被害人,已履行8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3月3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黄威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罗斌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3号
罪犯罗斌,男,1977年4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罗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7年9月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罗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鹏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4号
罪犯王鹏,男,1990年2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吉安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5年7月31日至2030年7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开琳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6号
罪犯钟开琳,男,1973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开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追缴赃款418400元返还被害人,已履行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钟开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杨人先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7号
罪犯杨人先,男,1968年8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杨人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退赔赃款3855元返还被害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杨人先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十二天。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魏俊杰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8号
罪犯魏俊杰,男,197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魏俊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7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魏俊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叶运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49号
罪犯叶运发,男,199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大余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叶运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叶运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陆伦军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1号
罪犯陆伦军,男,1967年8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陆伦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3月1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陆伦军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曾唯庆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3号
罪犯曾唯庆,男,1961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曾唯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4月1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曾唯庆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袁宜飞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4号
罪犯袁宜飞,男,198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袁宜飞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6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袁宜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彭宗梁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8号
罪犯彭宗梁,男,1959年7月1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20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彭宗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4年8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8年5月9日至2039年9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彭宗梁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黄声模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59号
罪犯黄声模,男,1974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黄声模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8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黄声模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三天。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林衡鹏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0号
罪犯林衡鹏,男,1985年5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林衡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1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林衡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钟骏飞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1号
罪犯钟骏飞,男,1994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信丰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钟骏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附带民事赔偿567.67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9年11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9年1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钟骏飞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李世茂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3号
罪犯李世茂,男,197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李世茂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6月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李世茂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吴明裕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4号
罪犯吴明裕,男,1992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4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吴明裕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9月1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吴明裕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陈太宁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5号
罪犯陈太宁,男,200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崇义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陈太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1年1月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12月2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陈太宁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毛泽辉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6号
罪犯毛泽辉,男,1981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毛泽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2年10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十天,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2年3月8日至2023年2月2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毛泽辉予以减去余刑。特提请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肖子博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7号
罪犯肖子博,男,199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5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肖子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18年8月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17年2月21日至2028年5月2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肖子博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龙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8号
罪犯龙云,男,1990年5月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定南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龙云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追缴赃款100000.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11月1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龙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胡恩波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69号
罪犯胡恩波,男,1975年6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6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胡恩波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08年4月1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依法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现刑期自2007年8月3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胡恩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赖新民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70号
罪犯赖新民,男,1984年9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赖新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0元;追缴赃款418400元上缴国库,已履行30000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7月1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9日至2028年5月8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赖新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江西省赣州监狱
提请罪犯王向荣减刑建议书
(2022)赣赣州狱减字第871号
罪犯王向荣,男,1978年5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现在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王向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追缴赃款715487.03元上缴国库,已履行715487.03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于2020年8月1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19年5月18日至2029年11月17日止。
罪犯服刑期间能够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建议对罪犯王向荣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法院裁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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