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区 | 罪犯姓名 | 年龄 | 原判刑期 | 罪名 | 减刑次数 | 累计减刑幅度 | 上次减刑时间 | 上次减刑幅度 | 表扬次数 | 记功次数 | 积极分子次数 | 行政处罚及时间 | 减刑依据 | 刑罚执行机关建议 |
1 | 一监区 | 葛怀章 | 51 | 10年 | 销售假药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 | 一监区 | 焦海丰 | 27 | 6年6个月 | 诈骗、寻衅滋事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3 | 一监区 | 刘晓鹏 | 36 | 5年6个月 | 非法经营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4 | 一监区 | 贾钰珉 | 27 | 10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5 | 一监区 | 鲁银刚 | 33 | 10年 | 组织卖淫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6 | 一监区 | 沈振南 | 25 | 10年6个月 | 强迫卖淫、寻衅滋事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7 | 一监区 | 陈禹 | 37 | 7年 | 诈骗、职务侵占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8 | 二监区 | 张伦 | 32 | 11年 | 故意伤害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9 | 二监区 | 易炳勇 | 50 | 8年 | 敲诈勒索 | 1 | 4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4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0 | 二监区 | 蒋明 | 44 | 12年 | 非法拘禁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1 | 二监区 | 王志海 | 54 | 10年 | 合同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2 | 二监区 | 尚勇 | 37 | 10年 | 诈骗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13 | 二监区 | 刘远亮 | 45 | 8年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4 | 二监区 | 孙斌 | 30 | 8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5 | 二监区 | 海兵 | 30 | 14年 | 诈骗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6 | 二监区 | 保金发 | 56 | 15年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10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17 | 三监区 | 马二娃 | 42 | 13年 | 抢劫、盗窃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18 | 三监区 | 鲍丽峰 | 42 | 7年 | 非法持有毒品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19 | 三监区 | 郭占魁 | 31 | 15年 | 贩卖毒品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20 | 三监区 | 解振 | 27 | 14年 | 强奸、故意伤害 | 7 | 监1 | 2017.04.18警告2018.07.25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21 | 三监区 | 吕丰志 | 37 | 5年6个月 | 组织卖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2 | 三监区 | 李威涛 | 37 | 13年 | 诈骗 | 6 | 2021.03.29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23 | 四监区 | 皇江华 | 30 | 7年6个月 | 敲诈勒索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4 | 四监区 | 李刚 | 44 | 10年 | 诈骗 | 1 | 3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3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5 | 四监区 | 刘时宝 | 29 | 7年6个月 | 诈骗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6 | 四监区 | 彭西强 | 38 | 5年6个月 | 盗窃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27 | 四监区 | 杨保生 | 38 | 13年6个月 | 诈骗 | 1 | 5个月 | 2018年9月27日 | 5个月 | 9 | 监1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28 | 四监区 | 张小强 | 28 | 12年 | 抢劫 | 1 | 6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29 | 四监区 | 邓飞 | 42 | 13年6个月 | 故意伤害 | 10 | 2019.10.23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30 | 四监区 | 付新国 | 49 | 12年 | 诈骗、合同诈骗 | 13 | 2022.06.08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1 | 四监区 | 管志敏 | 51 | 15年 | 盗窃、贩卖、运输毒品 | 2 | 8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32 | 四监区 | 韩贯通 | 27 | 9年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33 | 四监区 | 刘凯凯 | 45 | 6年 | 运输毒品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34 | 四监区 | 刘希旺 | 29 | 12年 | 诈骗、寻衅滋事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5 | 四监区 | 徐玉春 | 46 | 10年 | 抢劫 | 1 | 3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3个月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6 | 四监区 | 张旭 | 27 | 4年6个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2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7 | 五监区 | 黄德生 | 43 | 11年6个月 | 抢劫、盗窃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38 | 五监区 | 王朋 | 36 | 7年6个月 | 诈骗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39 | 五监区 | 刘中华 | 32 | 6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40 | 五监区 | 潘华 | 34 | 5年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41 | 五监区 | 王伟 | 49 | 9年 | 强奸、引诱、介绍卖淫 | 1 | 6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6个月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2 | 五监区 | 刘华山 | 48 | 10年 | 抢劫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43 | 五监区 | 胡艳龙 | 35 | 5年6个月 | 组织卖淫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44 | 六监区 | 王三刚 | 33 | 8年 | 组织卖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5 | 六监区 | 王伟伟 | 22 | 8年 | 强奸、强迫卖淫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6 | 六监区 | 冯帅帅 | 31 | 6年3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47 | 六监区 | 程月岭 | 48 | 12年 | 贩卖毒品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48 | 七监区 | 贾晨援 | 36 | 14年 | 合同诈骗 | 10 | 监1 | 2020.5.28记过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49 | 七监区 | 连顺利 | 44 | 14年 | 诈骗 | 1 | 6个月 | 2018年12月24日 | 6个月 | 7 | 监2 | 2021.02.08记过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50 | 七监区 | 温少铭 | 41 | 5年5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51 | 七监区 | 卢小坤 | 31 | 11年 | 诈骗 | 8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2 | 七监区 | 袁占伟 | 39 | 5年 | 交通肇事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53 | 八监区 | 陈艺文 | 32 | 10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54 | 八监区 | 胡成伟 | 27 | 8年7个月 | 伪造货币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55 | 八监区 | 李会闯 | 37 | 8年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56 | 八监区 | 王东 | 46 | 5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57 | 八监区 | 于西水 | 56 | 5年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58 | 八监区 | 张建军 | 41 | 14年 | 强奸、抢劫、抢夺、盗窃 | 7 | 2021.10.20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59 | 九监区 | 程文化 | 55 | 7年3个月 | 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 | 1 | 2个月 | 2021年9月24日 | 2个月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0 | 九监区 | 余大江 | 48 | 5年4个月 | 盗窃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61 | 十监区 | 王雄 | 35 | 9年6个月 | 诈骗 | 7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62 | 十监区 | 李先进 | 51 | 6年 | 猥亵儿童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63 | 十监区 | 马中伟 | 33 | 11年 | 强奸 | 1 | 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64 | 十监区 | 相玉 | 32 | 5年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65 | 十监区 | 年建兵 | 34 | 6年6个月 | 诈骗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66 | 十一监区 | 吴凯 | 30 | 12年6个月 | 合同诈骗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67 | 十一监区 | 夏国强 | 51 | 14年 | 故意伤害 | 1 | 3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3个月 | 5 | 2021.5.14警告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68 | 十一监区 | 何玉友 | 52 | 5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69 | 十二监区 | 李天胜 | 52 | 10年6个月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70 | 十二监区 | 王国印 | 53 | 8年 | 盗窃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71 | 十二监区 | 田坚志 | 53 | 5年 | 强奸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72 | 十二监区 | 何清山 | 52 | 5年 | 抢劫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6个月 | |||||||
73 | 入监监区 | 吕文博 | 29 | 10年 | 强奸 | 1 | 6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6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7个月 | |||
74 | 入监监区 | 胡海鹏 | 33 | 12年 | 故意伤害 | 1 | 7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7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75 | 出监监区 | 王策 | 39 | 10年 | 故意伤害 | 1 | 5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5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76 | 出监监区 | 田魏魏 | 38 | 6年 | 非法经营 | 4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77 | 医院监区 | 尚帅 | 35 | 10年2个月 | 敲诈勒索 | 1 | 7个月 | 2020年12月23日 | 7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78 | 医院监区 | 张廷轩 | 47 | 15年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非法储存爆炸物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79 | 医院监区 | 任俊峰 | 38 | 7年 | 强奸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8个月 | |||||||
80 | 生活监区 | 蒋保栋 | 50 | 5年 | 猥亵儿童 | 3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5个月 | |||||||
81 | 生活监区 | 谢妙玉 | 30 | 11年 | 盗窃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3个月 | |||||||
82 | 老病残监区 | 邱永显 | 51 | 11年 | 诈骗 | 1 | 4个月 | 2020年7月23日 | 4个月 | 5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
83 | 老病残监区 | 李坤 | 26 | 13年 | 抢劫 | 6 | 起始期(间隔期)内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 | 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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