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1-11 分类: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8年以来,夏某(在逃)、孙某光(在逃)等人通过招聘、介绍等方式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夏某在广州设立广告公司,邀请、招募被告人折刚等人从事“广告推广”,通过制作网页、推广股票等宣传方式吸纳“股民”信息,诱使有投资意愿的被害人加入由夏某诈骗集团“业务部”创建的QQ群、微信群。

被告人刘付星行、曾伟伟、罗子航、宫雷等“业务部”总监与其管理的经理、组长、业务员,按照集团统一培训的方法和制定的“话术”,在群里扮演“水军”或“老师”,由“老师”传授投资经验,“水军”鼓吹“老师”投资厉害。一个聊天群往往只有一个真实投资人,其他人均由业务员扮演。后“老师”假装应“水军”请求进行网络直播,诱使被害人进入网络直播间。由集团“讲师部”的被告人李钊荣、唐玉林等人在直播间假扮“讲师”,通过故意露出巨额利润的账户信息等手段,进一步诱使被害人向集团控制的网站、平台投资。当被害人误以为资金进入了第三方投资平台时,资金却实际进入了诈骗集团控制的银行账户。

随后,集团通过“老师”喊单的方式,让被害人买进、卖出虚拟货币,期间故意造成“有盈有亏”的表象。对于亏损的,会进行安抚,让其觉得是因为行情而亏损;对于“盈利”的,则继续引诱其大量追加投资。当被害人整体大量亏损后,诈骗集团开始“割盘”,通过关闭平台、切断联系、毁灭数据,收回业务员工作手机等方式,最终侵吞被害人资金。骗取的资金通过多次“洗钱”之后,再次返回诈骗集团控制的银行账户。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分别在柬埔寨金边、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马尼拉等地,以上述手法共计诈骗被害人超过500名,诈骗金额逾1.4亿元。其中,金边周期骗取被害人10名,金额555万余元;波贝周期骗取被害人61名,金额4067万余元;广州周期骗取被害人384名,金额7269万余元;马尼拉周期骗取被害人51名,金额2731万余元。

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行政后勤部”被告人邓丽、周林、陈粤娴等人,全程参与集团的日常管理和服务。邓丽负责办理签证、护照、安排食宿、考勤等工作;周林负责与获取客户信息的人联系,核对、统计拉入聊天群被害人的情况,监督业务员等工作;陈粤娴负责培训业务员,讲授开户流程、平台使用规则等工作。刘金凤、李文姚负责会计和出纳工作。


二、裁判结果

2021年,四川达州、南充、广安、巴中、内江5市的20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受理该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49件,共计590名被告人。经开庭审理,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刘付星行等12名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229名被告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判处328名被告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判处21名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对13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共判处罚金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均依法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该案系近年来四川法院审理被告人人数最多、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分别在境内外搭建网络平台,引诱雇佣国内民众在国内或者前往国外参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形成一个特大的犯罪集团。该集团前后作案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参与人数近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受害人遍及全国各地。就已查实情况看,本案被害人平均被骗金额28万元,其中在柬埔寨波贝周期,被害人平均被骗金额高达66万元,甚至有被害人单人“注资”近800万元,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遭到严重侵害。犯罪分子三次跨境作案,在境外设立窝点,国际影响极其恶劣。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综合运用财产刑,坚持经济打击、刑事打击双管齐下,有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五类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在立法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50条,构建起多部门各司其职并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体系。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本案是近年来四川法院审理的一起被告人人数最多、形成了特大犯罪集团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由于共有590名被告人,统一定罪量刑的尺度极为重要,为此省法院成立专案组并多次召开联合座谈会。通过对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的划分,犯罪数额的认定,坦白、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量刑情节的考量,结合诈骗罪的法定刑、类似案件的刑罚适用等,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作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了不同的刑罚和刑罚执行方式,量刑适当且精准,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同时,法院的判决将自由刑和财产刑相结合,加大财产刑和追赃挽损力度,妥善处置违法所得财产。既为广大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也注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12月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由四川法院协同公安、检察和通信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审结的“5·09”专案相关情况。

“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据介绍,“5·09”专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四川省公安厅提级侦办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因公安厅于2020年5月9日介入,故代号“5·09”专案。该案是四川法院系统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分布广泛、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督导下,该案已一审审结,590人获刑。

特大“杀猪盘”跨境电诈涉案金额1.4亿

2018年以来,夏佳(在逃)、孙荣光(在逃)、夏涛(在逃)等人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通过在广州设立的广告公司,打着投资的幌子,诱骗被害人加入“杀猪盘”微信、QQ群,集团所谓的投资“老师”和“水军”们通过“话术”引诱其投资虚拟货币。最后制造“投资亏损”假象,销毁证据侵吞被害人资金。该诈骗集团先后在中国广州、柬埔寨金边、波贝及菲律宾马尼拉等地设置诈骗窝点对中国大陆民众行骗。截至案发,查实被害人已逾500人,涉案金额高达1.4亿余元。

“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在四川省法院的统筹协调下,达州、南充、广安、巴中、内江5市的20个基层法院分别受理了49件“5·09”专案系列诈骗案件。经过多次补诉、开庭审理,至2021年12月17日,20个基层法院已完成对49件共计590名被告人的一审宣判工作。

一审判决认定590名被告人中,582名构成诈骗罪、8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着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一审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2人,5—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229人,3—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32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13人,对所有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12名主犯均在10年以上量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海介绍,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每个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作用程度不等,一审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业务总监,依法认定为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计12人在十年以上量刑;对于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其他人员,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减轻处罚,但对参与周期多、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仍在五年以上处以刑罚,全案共有22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对个别参与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系未成年人或刚毕业不满一年的被告人,出于挽救的目的,在三年以下量刑,并依法适用缓刑。

“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秦海表示,基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面广、金额巨大的特点,法院裁判必须强化财产刑的适用,要“罚到心痛”才能实现更好的惩戒效果,否则会有不少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后,为追求暴利再次走向犯罪道路。本案的一审判决,对绝大部分被告人判处的罚金都在5万元以上,最高的达到了60万元,全案累计判处罚金6921.7万元。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用于退赔被害人,全案共计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同时,对于在逃的首要分子,对其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以达到对诈骗集团“打财断血”的目的。

“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总台记者 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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