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康监狱2022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6-19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以下减刑案件本院已经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海南省新康监狱报请的减刑建议情况公示如下:
姓 名罪犯个
人情况
罪名原判刑期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
减刑建议
执行机关
减刑依据
管理局
意见
检察机关
意见
刘延书男,1970年
10月13日
故意伤害罪死刑,缓期
二年执行
首报减刑无期徒刑该犯计分考核从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止共计21个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新犯入监教育只考核不计分),考核期内累计获得表扬3个。同意无异议
    上述罪犯减刑有异议,可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反映。公示期为五日,
即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止。
联 系 人:蓝天秀
举报电话66962442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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