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小心日子越过越有“判”头!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1-05 分类:案例分析

"你的银行卡借我转笔钱,到账后我分你提成。”

“收款码借我用用,到时候给你手续费。”

“做兼职吗?出租收款码30/天。”

如果,有人这样对你说,那可就要当心了!


“朋友”能有什么坏心思?

2020年5月的一天,17岁的邹某收到朋友陈某发来的信息:“在吗?借你的银行卡给我转几笔钱,到账后我分你提成。”


只要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小心日子越过越有“判”头!

半信半疑的邹某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并按照陈某的要求进行操作,把自己银行卡中收到的三笔钱分别转入其他人的银行卡。一顿操作结束后,陈某也兑现承诺,给了邹某三笔转账的提成。

看着到账的金额,邹某兴奋不已,动动手指就能有几百块收入?!殊不知自己已经卷入了一场洗钱风波。

只要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小心日子越过越有“判”头!

就这样,邹某与陈某等人在出租屋内疯狂转账,每日转账金额高达百万元。近两个月的时间,邹某、陈某等人涉案金额高达七千余万元,非法获利将近二十万元。

此时,邹某心中察觉不对了,他有些心虚地问陈某:

“这个来钱太快了,是不是犯法的哦?”

“没问题的,你放心吧!”

“就算被查到了,最多拘个三五天就出来了。”

“也是,只是转个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即便是后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可能犯法了,但受不了金钱诱惑的邹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在自欺欺人。


借卡借码,后果可能比借钱还严重

“你因帮人洗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请跟我们走一趟。”

2020年9月16日中午,当地警方破门而入带走了正在睡觉的邹某。被带走时,无知的邹某还妄想着像当初分析的那样,最多拘几天就出来了。

只要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小心日子越过越有“判”头!

最终法院的判决下来时,邹某肠子都悔青了——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官提醒:小心那些将手伸向自己身份证、银行卡、收款码的“朋友”,他们很有可能就是洗钱犯罪团伙的成员,如果不提高警惕一旦成为帮凶,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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