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公示
公告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
公示对象:蒋伟
公示期限:五日
公示期间意见提出方式:可向本院审判监督庭或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实名书面提出
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花名册
| 序号 | 监区 | 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起日 | 刑期止日 | 刑期变更情况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裁定结果 | 检察院意见 |
|---|---|---|---|---|---|---|---|---|---|---|---|
| 1 | 八 | 蒋伟 | 开设赌场罪 | 5年6个月 | 2021.09.26 | 2027.03.25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5万元。2023年9月27日向成都市青羊区缴纳0.5万元。 | 7个月 | - | - |
发布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http://scncz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1/id/8662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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