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内容 |
|---|---|
| **发布机关** |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公示日期**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
| **提请机关** | 四川省嘉陵监狱 |
| **公示期限** | 五日 |
| 案件类型 | 数量 |
|---|---|
| **减刑案件** | 114件 |
| **假释案件** | 1件 |
| **涉及人员** | 吕刚等114人(减刑)、谢鸿强1人(假释) |
| 受理部门 | 联系方式 |
|---|---|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 实名书面提出 |
|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 实名书面提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
| 序号 | 监区 | 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起日 | 止日 | 刑期变更情况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裁定结果 | 止刑日期 |
|---|---|---|---|---|---|---|---|---|---|---|---|
| 1 | 一 | 吕刚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21.03.06 | 2036.03.05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1200元,均执行完毕。 | 5个月 | ||
| 2 | 一 | 李冬 |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7.11.06 | 2022年4月15日被裁定减刑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2044年4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3 | 一 | 陈雷 | 强奸罪 | 3年6个月 | 2022.08.14 | 2026.02.1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4 | 一 | 刘小彬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8.29 | 2013年11月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35年7月26日止;2019年10月29日减刑5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8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民事赔偿46794元,将刘小彬在大英县民政局应领取的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每月100元(按规定应领取的金额为准)由申请执行人领取,直至赔偿款履行完毕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 | |||
| 5 | 一 | 饶洪华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4.10.27 | 2029.10.26 | 2018年10月18日减刑4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3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0.3万元;对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0.3万元已执行完毕;对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终结(2022)川1381执1893号案件的执行。 | 8个月 | ||
| 6 | 一 | 敬仕武 | 抢劫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06.11 | 2019年4月29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41年4月28日止;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40年9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7 | 一 | 吴志吉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10.30 | 2019年12月12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41年12月11日止;2022年6月22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4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8 | 二 | 陈建国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03.13 | 2018年12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40年12月17日止;2021年11月19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0年4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4)川0923执327号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陈建国没收财产一案,已执行完毕,并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2024)川0923执327号之一执行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陈建国名下不动产的查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0日回复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已执行到位39436.11元。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9 | 二 | 代建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0.25 | 2016年7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36年3月19日止;2019年8月2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8个月,2024年7月10日更正裁定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5年3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川16执370号执行裁定,终结(2019)川16执370号案件的程序;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回复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已执行金额640元,作出终结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10 | 二 | 邓正斌 | 贩卖毒品、抢劫罪 | 15年6个月 | 2013.04.11 | 2028.06.15 | 于2018年7月18日减刑5个月;于2020年7月28日减刑6个月,2022年11月22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1万元,追缴贩毒所获赃款2640元,共同退赔5600元,已履行罚金21000元,已退缴赃款2640元,同案犯赵伟已履行共同退赔5600元。 | 7个月 | ||
| 11 | 二 | 韩忠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8.27 | 2014年12月4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2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43年12月17日止;2021年11月19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3年5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连带民事赔偿42967元,2024年4月12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0.25万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1日回复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同案犯已支付赔偿金2.1万元,并附(2012)遂中执字第31号执行裁定,剩余部分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 12 | 二 | 贺志豪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6.07.05 | 2031.07.04 | 于2020年7月28日减刑5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8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0.3万元予以追缴,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5日作出(2020)川1381执1357号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贺志豪没收财产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0.3万元,已履行完毕。 | 7个月 | ||
| 13 | 二 | 刘克平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6.11.25 | 2031.11.24 | 2020年7月28日减刑6个月;2022年9月8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9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2024年3月6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0.3万元;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0日回函,未查到有财产可供执行,并附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8个月 | ||
| 14 | 二 | 廖家旺 | 运输毒品罪 | 12年 | 2017.06.29 | 2029.06.28 | 于2020年9月18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7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2024)川0116执恢360号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廖家旺没收个人财产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结案。 | 8个月 | ||
| 15 | 二 | 罗阳 | 抢劫罪 | 10年 | 2017.09.01 | 2027.08.31 | 2020年9月18日减刑5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3000元,退赔共计1800元和手机一部,于2020年5月13日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3000元;于2022年2月18日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3000元。 | 7个月 | ||
| 16 | 二 | 王文康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15年 | 2020.10.12 | 2035.10.11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作出(2024)川0114执1571号执行裁定,被执行人王文康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没收财产的义务。 | 6个月 | ||
| 17 | 二 | 徐祥平 | 制造毒品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7.01 | 2011年11月30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8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4年8月13日起至2032年11月12日止;2016年6月23日减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2019年1月22日减刑8个月;2021年11月19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起至2030年4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年8月22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回复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3日作出(2017)川0113执1504号裁定,终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8)川刑终字第783号刑事判决被执行人徐祥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本次执行程序。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 18 | 二 | 杨兵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2.07 | 2013年1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3年1月8日起至2032年7月7日止;2015年4月29日减刑1年5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刑6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49551元,2024年4月12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0.24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8日作出(2010)成执字第315-1号民事裁定,终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成刑初字第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回函本次执行到位金额0元,尚未执行完毕,并附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19 | 二 | 张平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6.16 | 2019年12月12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41年12月11日止;于2022年6月22日裁定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5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6日作出(2024)川16执恢31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被执行人张平已缴纳8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20 | 二 | 张正强 | 制造毒品罪 | 15年 | 2018.09.22 | 2033.09.21 | 2023年1月17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3月2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没收财产5万元,2022年2月22日向华蓥市人民法院履行一般罚没收入5万元。 | 7个月 | ||
| 21 | 三 | 刘乾生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6.21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减刑后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至2031年2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5个月,2016年12月13日减刑10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1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毒品、DVD、手机、现金予以没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10)成执字第714号回函,已终结执行结案,无结案文书。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不变 | |||
| 22 | 三 | 郑必上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07.14 | 2016.07.14 | 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41年10月15日止,2022年6月22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3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7)川09执11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23 | 三 | 刘茂胜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6.30 | 2017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9年;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5月27日至2039年5月26日止,2019年12月24日减刑6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刑8个月,刑期至2038年3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2023)川16执268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 24 | 三 | 周国军 | 聚众斗殴罪 | 2年6个月 | 2023.05.24 | 2025.10.15 | 刑期未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25 | 三 | 袁建洪 | 强迫卖淫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2012.11.13 | 2027.11.12 | 2016年5月23日减刑6个月,2018年10月18日减刑7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刑8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刑期至2025年7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3万元,2018年5月11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16执134号结案通知书,已主动履行3万元,已结案。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 26 | 三 | 肖涛 |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05.10 | 2022年4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减刑后刑期自2022年4月15日至2044年4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毒品及相关工具由扣押机关销毁;扣押移送的肖涛手机两部,人民币六千元(已由公安机关上缴)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2023)川09执135号结案通知书,家属代缴500元,现已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27 | 三 | 彭洁 | 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12.20 | 2016年5月27日减为有期1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刑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34年9月26日止;2019年10月29日减刑6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刑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33年8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2019)川13执15号执行裁定书,确无可提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执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 28 | 四 | 彭春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10.17 | 2015年6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2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43年12月17日止;2021年11月19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3年5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9个表扬,民事赔偿36288.5元,2012年12月3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遂中执字第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彭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作光等人经济损失36288.5元终结执行;2024年6月25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民事赔偿6000元。遂宁市中院于2024年8月27日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证明民赔已结案,遂宁市中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9000元司法救助基金。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 29 | 四 | 邓聪敏 | 贩卖毒品罪 | 4年 | 2022.03.08 | 2026.03.07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8950元予以追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3)川0191执2535号结案通知书载明邓聪敏需缴纳的罚金3万元及违法所得8950元已履行完毕。 | 8个月 | ||
| 30 | 四 | 吴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2.27 | 2014年11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33年1月17日止;2016年1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刑期自2014年11月18日至2031年12月17日止;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4月17日止;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8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6年 | |||
| 31 | 四 | 袁逢祥 | 强奸罪 | 3年6个月 | 2022.10.23 | 2026.04.22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32 | 四 | 李华清 | 强奸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7.10.17 | 2022年4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2044年4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赔偿郭某阳经济损失2万元、郭某经济损失1万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8日作出(2024)川09执恢9号结案通知书,载明被执行人李华清家属代为履行3万元,关于赔偿经济损失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33 | 四 | 黄明 | 引诱幼女卖淫罪 | 3年6个月 | 2022.10.11 | 2026.04.10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1万元;追缴顾云强、唐健淋、黄明违法所得共计0.39万元,大竹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2024)川1724执1042号执行裁定书载明,已扣划被执行人黄明名下存款322.76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个月 | ||
| 34 | 四 | 熊路文 | 强奸罪 | 12年 | 2019.03.15 | 2031.03.14 | 2023年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30年10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35 | 四 | 熊秀礼 | 强奸罪 | 3年6个月 | 2022.10.14 | 2026.04.13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36 | 四 | 黄东 | 故意杀人罪 | 7年 | 2019.09.03 | 2026.09.02 | 2023年7月4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 | ||
| 37 | 四 | 袁寿汶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 2011.12.07 | 2014年8月13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6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46年6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37795元,已履行。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 38 | 四 | 唐大都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8.11.29 | 2022年4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2044年4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附带民事赔偿113354.47元由唐大都承担90683.576元,由黄俊程与郑红军各承担11335.447元,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1)川16执恢14号结案通知书载明已执行到位予以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39 | 四 | 张肇云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1.05.03 | 2014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2016年7月27日减刑1年,刑期自2014年5月27日至2032年6月26日止;2019年3月28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1月26日止;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6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9个表扬,附带民事赔偿49890元,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6日作出(2011)广法执字第34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于2024年6月25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履行民事赔偿0.63万元。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 | |||
| 40 | 五 | 沈海 | 故意杀人罪 | 13年 | 2015.02.15 | 2028.02.14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1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41 | 五 | 陈宇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02.28 | 2032.04.27 | 2020年12月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2月2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价值七万元的个人财产,于2021年6月10日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7万元。 | 8个月 | ||
| 42 | 五 | 江春华 | 强奸罪 | 13年 | 2017.01.13 | 2030.02.12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2年1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2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43 | 五 | 余军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21.09.30 | 2036.09.29 | 刑期未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22)川01执2609号函,写明余军没收财产一案已指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经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扣划余军名下银行存款6269.03元,查封其车牌号为川A2G65N的车辆但因未能实际控制暂未处置,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2022)川0114执2802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到位金额为6269.03元。 | 7个月 | ||
| 44 | 五 | 范祥元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10.21 | 2032.10.20 | 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4月2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对被告人范祥元贩卖毒品所获赃款815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3日出具(2019)川1602执2662号结案通知书,写明范祥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贩卖毒品所获赃款815元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现予执行完毕结案。 | 8个月 | ||
| 45 | 五 | 刘桥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12.13 | 2013年6月28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3年6月28日起至2031年6月27日止;2016年1月21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8年10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2月2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23)川01执2166号函,写明刘桥没收财产一案已指定四川省邛崃县人民法院执行,四川省邛崃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出具(2023)川0183执2520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执行到位金额为0元。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
| 46 | 五 | 舒代志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21 | 2012年9月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2年9月7日起至2031年9月6日止;2014年12月15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2016年12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2月6日。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23)川01执4778号函,写明舒代志没收财产一案已指定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8日出具(2023)川0116执749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执行到位金额为0元。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 47 | 五 | 张华灶 | 贩卖、运输毒品 | 15年 | 2017.04.03 | 2032.04.02 | 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1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毒品、从被告张华灶处扣押的金色OPPO牌移动电话予以没收,于2018年8月1日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5000元;于2019年10月9日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25000元。 | 8个月 | ||
| 48 | 五 | 易明 | 制造毒品罪 | 15年 | 2012.11.14 | 2027.11.13 | 2015年12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2020年1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12月1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财产3万元,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川0903执恢1114号结案通知书,写明易明没收财产一案,执行标的30000元,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元,至此,易明应当履行的部分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7个月 | ||
| 49 | 五 | 刘宏飞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21.03.06 | 2036.03.05 | 刑期未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的现金8400元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予以没收,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2023)川0106执3010号执行完毕通知书,写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宏飞已履行本案全部义务,现(2023)川0106执3010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 7个月 | ||
| 50 | 五 | 王小俊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9.24 | 2015年6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2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43年12月17日止;2021年11月19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3年5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0日回复函,于2013年9月5日作出(2013)成执字第329号执行裁定书,写明王小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于2013年3月20日立案执行,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院(2011)成刑初字第12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本次执行程序。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 |||
| 51 | 五 | 陈光全 | 盗窃、抢劫罪 | 18年 | 2011.11.18 | 2029.11.17 | 2015年12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1个月,;2018年5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3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8000元,于2018年1月29日向岳池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18000元。 | 7个月 | ||
| 52 | 五 | 陈成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11 | 2012年1月1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15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4年10月15日至2033年6月14日止;2016年12月14日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2019年8月2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7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牟国频、袁光姝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11297.6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2021)川01执724号函,写明陈成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已指定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执行,陈成于2024年5月11日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缴纳民事赔偿2335.29元,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6日出具(2021)川0118执117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本案尚未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到位金额为2335.29元。 | 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
| 53 | 五 | 文太俊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7.04 | 2015年1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5年1月27日起至2033年8月26日止;2016年12月12日减去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4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
| 54 | 五 | 杨松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7.04.03 | 2032.04.02 | 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3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毒品、从被告杨松柏处扣押的包袋、金色三星牌移动电话予以没收,于2020年3月7日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30000元。 | 8个月 | ||
| 55 | 五 | 王雯辉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6.11.03 | 2031.11.02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2年11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2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王雯辉(王锡孝代交)于2018年3月5日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2万元。 | 6个月 | ||
| 56 | 五 | 余建国 | 强奸罪 | 7年 | 2020.04.26 | 2027.04.24 | 2023年7月4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9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 | ||
| 57 | 六 | 廖强 | 故意伤害罪 | 14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2018.08.30 | 2032.08.29 | 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8月30日起至2032年1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不变 | ||
| 58 | 六 | 刘刚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4.11.04 | 2029.11.03 | 2018年10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2020年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2023年1月11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11月4日起至2028年6月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万元,已履行。 | 7个月 | ||
| 59 | 六 | 李贵良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12.02 | 2011年2月23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7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2016年5月23日减刑1年2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5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0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 | |||
| 60 | 六 | 乐伟 | 故意伤害罪 | 15年 | 2012.12.19 | 2027.12.18 | 2016年05月23日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2018年05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0年05月27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2022年06月22日减去有期徒刑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5年7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41262.3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3日,以(2014)成执字第544号对乐伟终结本次执行。 | 酌情减去剩余刑期 | ||
| 61 | 六 | 李国强 | 抢劫、绑架罪 | 14年 | 2016.11.10 | 2030.11.09 | 2020年7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10月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万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以(2019)川1603执恢88号执行结案通知书对李国强罚金作出执行完毕结案。 | 7个月 | ||
| 62 | 六 | 唐协贵 | 抢劫罪 | 10年 | 2017.02.13 | 2027.02.12 | 2020年09月18日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2023年0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3月1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3万元,2022年9月22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1000元。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主动向嘉陵监狱寄送的执行裁定书,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3日,以(2018)川1681执646号对唐协贵终结本次执行。 | 7个月 | ||
| 63 | 六 | 王植东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21.04.16 | 2036.04.15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7980元予以追缴没收,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26日,以(2024)川0191执7号对王植东终结本次执行。 | 5个月 | ||
| 64 | 六 | 曾强 | 强奸罪 | 10年6个月 | 2019.01.15 | 2029.07.14 | 2023年01月17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01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65 | 七 | 周雪刚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21.01.08 | 2036.01.07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00元,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财产执行情况表:对没收财产以结案的方式终结本次执行。是没收个人财产已终结执行程序,违法所得已履行完毕。2023年5月19日以(2023)川0903执恢462号结案通知书,证明周雪刚违法所得已履行完毕。 | 5个月 | ||
| 66 | 七 | 谢海军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17.03.09 | 2032.03.08 | 2020年12月8日减刑5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3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已履行完毕。该犯于2023年2月1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1600元;又于2023年3月24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1400元;又于2023年11月30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47000元。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年 | ||
| 67 | 七 | 周昆明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21.01.26 | 2036.01.25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未执行。 | 7个月 | ||
| 68 | 七 | 彭海军 |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 7年3个月 | 2019.05.25 | 2026.08.24 | 2023年7月4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0000元,已履行完毕。该犯于2020年10月19日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缴纳10000元。 | 7个月 | ||
| 69 | 七 | 张小兵 | 故意杀人、抢劫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3.08.09 | 2016年3月11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2月12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44年12月11日;2022年6月22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4年6月11日。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 70 | 七 | 刘军 | 制造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5.06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0年12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11个月;2016年11月30日减刑1年;2019年6月25日减刑8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9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终结执行程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20日以(2011)成执字第93-1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刘军没收个人财产。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 71 | 七 | 周奠忠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4.27 | 2015年9月8日减为有期20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5年9月8日起至2035年9月7日止;2018年10月18日减刑4个月;2021年8月26日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11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488815.2元,未履行。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 72 | 七 | 何宗成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8.10.23 | 2033.10.22 | 2023年1月17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4月2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该犯于2023年2月13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800元。 | 8个月 | ||
| 73 | 七 | 向建国 | 贩卖毒品罪 | 10年6个月 | 2019.01.15 | 2029.07.14 | 2022年6月22日减刑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3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800元,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9日以(2021)川1681执829号结案通知书,证明向建国罚金已履行完毕。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2021)川1681执830号结案通知书,证明追缴违法所得800元已履行完毕。 | 7个月 | ||
| 74 | 七 | 唐在富 | 强奸、猥亵儿童罪 | 7年6个月 | 2019.03.29 | 2026.09.28 | 2023年3月29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3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 | ||
| 75 | 八 | 付仲超 | 故意伤害、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10.21 | 2012年3月31日被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8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4年12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2016年12月2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2019年6月25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2年1月13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7月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8个表扬,罚金1万元;付仲超、卢银桃共同赔偿何秀蓉、何静杨、何承宇、安德福、安德英经济损失共计23619元,付仲超赔偿16533.3元,二被告人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76 | 八 | 廖凯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6.10.12 | 2019年12月12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41年12月11日止。2022年6月22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4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12月25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13执349号执行裁定,终结该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77 | 八 | 任丰伟 | 强奸罪 | 6年 | 2022.03.21 | 2028.03.06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 78 | 八 | 覃建洲 | 强奸、盗窃罪 | 7年9个月 | 2021.12.19 | 2029.08.22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3000元;退赔被害人李香忠经济损失3500元、曾唯二经济损失2333元、王炼坤经济损失2500元,罚金3000元;退赔被害人李香忠经济损失3500元、曾唯二经济损失2333元、王炼坤经济损失2500元。四川省大竹县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结案通知书,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 7个月 | ||
| 79 | 八 | 庹飞 | 抢劫、绑架罪 | 12年6个月 | 2016.11.10 | 2029.05.09 | 2020年9月1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1月9,2023年1月11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5月9日。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2万元,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作出(2018)川1603执483号结案通知书,庹飞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做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 7个月 | ||
| 80 | 八 | 王晨 | 强奸罪 | 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 2020.06.18 | 2029.12.17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不变) | ||
| 81 | 八 | 王虹 | 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 | 15年2个月 | 2016.04.20 | 2031.06.19 | 2020年9月1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3年1月11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6月1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罚金一万元,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2023)川0118执恢429号执行完毕通知书,通知关于执行王虹没收财产、罚金一案已于2023年11月7日执行完毕。 | 8个月 | ||
| 82 | 八 | 伍万 | 贩卖毒品罪 | 12年 | 2018.10.26 | 2030.10.25 | 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4月2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20000元,对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罚金2万元已于2020年5月21日向岳池县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于2022年8月19日向岳池县人们法院缴纳200元。 | 8个月 | ||
| 83 | 八 | 肖健鹏 | 抢劫罪 | 13年6个月 | 2018.12.09 | 2032.06.08 | 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1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肖健鹏、宋宇威、杜义佳与同伙共同退赔被害人李宜县经济损失2000元、宋国庆1000元、赵雪亮731元、曹中喜45200元、唐德全23900元,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2024)川1602执恢3516号结案通知书,通知肖健鹏及其同案在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 7个月 | ||
| 84 | 八 | 肖孝伟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06.21 | 2032.06.20 | 2020年12月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5月2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0元,2022年6月14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缴纳4万元,至此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完毕。 | 8个月 | ||
| 85 | 八 | 许锋 | 贩卖毒品罪 | 15年 | 2017.01.05 | 2032.01.04 | 2020年12月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刑七个月;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11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于2019年6月5日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缴纳5万元,至此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完毕。 | 8个月 |
| 序号 | 监区 | 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入狱日期 | 释放日期 | 减刑记录 | 悔改表现 | 减刑幅度 |
|---|---|---|---|---|---|---|---|---|---|
| 86 | 八 | 袁海明 | 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6.03.29 | 2031.02.10 | 2020年12月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0年2月10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10000元,2024年8月5日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缴纳10000元。至此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完毕。 | 8个月 |
| 87 | 八 | 史本亮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11 | 2012年1月12日被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15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32年10月14日止;2018年10月18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8月26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11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88 | 八 | 王爱清 | 强奸罪 | 10年2个月 | 2019.01.15 | 2029.03.14 | 2023年1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9月1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7个月 |
| 89 | 九 | 何金浩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7.06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1年6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7个月;2016年12月15日减刑1年;2019年6月25日被裁定减刑7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9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9日作出(2010)成执字第749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10)成刑初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罚没部分的执行程序。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 90 | 九 | 刘斌 | 运输毒品罪 | 12年 | 2017.07.30 | 2029.07.29 | 2020年12月8日减刑6个月;2023年1月17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6月29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3万元,该犯已于2022年9月22日、2024年3月20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计缴纳6000元;2024年8月15日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缴纳24000元,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 | 8个月 |
| 91 | 九 | 罗仁勇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15年 | 2018.11.03 | 2033.11.02 | 2023年1月17日减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3年5月2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80元,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作出(2023)川执恢923号结案通知书,罗仁勇财产性判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 7个月 |
| 92 | 九 | 王国成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06.12 | 2017年5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17年5月27日起至2039年5月26日止;2019年12月24日减刑5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8年5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2019)川13执13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93 | 九 | 袁鹏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12.25 | 2018年12月18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40年12月17日止;2021年6月22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0年5月17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罚金1万元;民事赔偿89129.72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2024)川16执92号结案通知书,袁鹏罚金1万元执行完毕;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2024)川16执恢15号结案通知书,民事赔偿89129.72元执行完毕,袁鹏财产系判刑全部执行完毕。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94 | 九 | 袁西能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5.12.02 | 2019年10月16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41年10月15日止;2022年6月22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41年2月1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日作出(2018)川09执143号执行情况说明,本案已作结案处理。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95 | 医院 | 朱红宇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 | 2014.11.28 | 2014.11.28 | 2017年6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9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2022年6月22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8年3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红宇的农业银行账号里有存款1890.70元,已扣划至法院账户,没有查询到朱红宇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2017)川09执127号结案通知书,(2014)遂中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
| 96 | 九 | 彭建东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20 | 2012年4月24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2年4月24日起至2030年6月23日止;2014年8月15日减刑1年4个月;2016年3月16日减刑1年2个月;2019年3月28日减刑6个月;2021年12月24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11月23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08年5月21日作出(2018)川71执7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判决中没收彭建东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2024年11月11日收到法院回函,为原终结裁定书。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97 | 九 | 陶木林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9.22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2年6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5个月;2016年11月30日减刑11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8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10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民事赔偿83656元,2024年10月8日收到法院回函,终结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98 | 九 | 王少华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12.08 | 2013年3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3年3月6日起至2032年9月5日止;2015年6月30日减刑1年2个月;2016年12月26日减刑10个月;2019年6月25日减刑6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9年8月5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考核期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3181.9元,2024年10月8日收到法院回函,终结执行。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不变) | |
| 99 | 二 | 温炳宝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08.03 | 2012年1月12日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2012年1月12日起至2030年7月11日止;2014年8月15日减刑1年3个月;2016年6月23日减刑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不变;2019年1月22日,减刑7个月,2022年1月13日减刑8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7年3月11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无财产性判项。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3年 | |
| 100 | 二 | 王龙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02.02 | 2012年12月5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31年12月4日止;2015年4月1日减刑1年4个月,2016年11月30日减刑11个月,2019年8月2日减刑5个月,2022年1月25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9月4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82执1715号执行裁定,查明该犯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 | |
| 101 | 三 | 周录平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11.13 | 2011年9月27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8年,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9月27日至2030年9月26日止,2014年4月28日减刑1年1个月,2015年11月24日减刑1年,2016年12月26日减刑1年,2019年10月29日减刑6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刑7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6年7月26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民事赔偿共计76576.97元,四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2015年12月22日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完毕。 | 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 | |
| 102 | 八 | 吴昌海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5年 | 2020.09.10 | 2025.09.09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3个表扬,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2023年向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缴纳30万元整,至此财产性判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 7个月 |
| 103 | 七 | 廖直均 | 故意杀人、容留他人吸毒、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 | 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2.09.21 | 2012.09.21 | 2015年10月19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刑期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35年10月18日止;2018年10月18日减刑四个月;2021年11月19日减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4年12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5000元;与同案3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共计18476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罚金已履行完毕,民事赔偿未履行.该犯于2016年6月23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5000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回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 4个月 |
| 104 | 二 | 杨江风 | 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罪 | 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8.11.21 | 2011年12月2日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9年9月9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44年9月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1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3日以(2009)成执字第854号民事裁定,终结(2009)陈刑初字第247号刑事判决书对杨江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本次执行程序;四川省成都市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2009)成执字第854号回复函,并附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表,未查到有可供执行财产、隐瞒、转移、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等情况。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 |
| 105 | 九 | 蒋华明 | 抢劫、敲诈勒索罪 | 15年 | 2018.04.19 | 2033.04.18 | 2022年9月8日减刑5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32年11月1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10.6万元;责令蒋华明及同案退赔相关被害人手机一部及经济损失30600元,该犯被判罚金十万六千元,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2020)川0903执32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又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20)川0903执恢416号结案通知,责令退赔已全部执行完毕;该犯又于2024年3月5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一般罚没收入3000元。 | 7个月 |
| 106 | 三 | 肖伟 | 组织、强迫卖淫、强奸,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非法拘禁,强制猥亵罪 | 16年 | 2020.12.23 | 2036.12.22 | 刑期未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7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万元,2022年10月13日向船山区人民法院缴纳1万元;2022年12月8日向船山区人民法院缴纳75000元。2022年12月19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903执2152号结案通知书,已结案。 | 6个月 |
| 107 | 三 | 杜涛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罪 | 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2019.07.05 | 2026.07.0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6个表扬,罚金十一万元;对违法所得15000元予以追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1)川1602执422号结案通知书,已全部履行,已结案。 | 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省局意见) |
| 108 | 五 | 黄玉林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窝藏罪 | 12年 | 2018.07.10 | 2030.07.09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各被告人犯罪违法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对犯罪所用的各被告人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没收的财物,上缴国库,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2021)川0105执5107号公函,写明已全部没收被执行人黄玉林个人全部财产,已依法追缴被执行人违法所得的全部财物,已对犯罪所用的财物全部予以没收、追缴,追缴、没收的财物已全部上缴国库,该案已执行完毕。 | 5个月(省局意见) |
| 109 | 三 | 古家霖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 | 8年8个月 | 2019.10.05 | 2028.06.0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2021)川1523执935号结案通知书,已执行347478.49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 6个月(省局意见) |
| 110 | 八 | 谭然均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 | 5年11个月 | 2020.04.02 | 2026.03.01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11月3日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1523执948号执行裁定,划扣360.89元,并作出终结本次执行。2024年4月26日向江安县人民法院缴纳19639.11元,至此罚金已履行完毕。 | 4个月(省局意见) |
| 111 | 一 | 曾昌林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罪 | 15年6个月 | 2019.08.15 | 2035.02.14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5个表扬,罚金90万元,执行到位282020.58元,终结执行。 | 6个月(省局意见) |
| 112 | 七 | 余跃昌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开设赌场罪 | 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8.09.28 | 2036.09.27 | 无变动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已全部终结执行。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2日以(2021)川0121执1357号之四十三执行裁定,终结余跃昌财产刑部分的执行。 | 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不变(省局意见) |
| 113 | 八 | 万明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寻衅滋事 | 15年 | 2014.06.30 | 2029.06.29 | 2019年10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2年3月29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8年8月28日止。 | 确有悔改表现,获7个表扬,并处罚金30000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并继续追赃,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6日复函确认罚金已全部执行完毕,原判决中"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并继续追赃"判项与万明无关。 | 6个月(省局意见) |
| 114 | 八 | 谢树平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 | 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9.08.22 | 2037.07.23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4个表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2021)川0180执2474号执行结案通知书,没收个人财产已执行完毕;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简法函[2024]16号情况函,谢树平可供执行财产已全部执行完毕,违法所得已经追缴,该案执行完毕。 | 5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省局意见) |
| 115 | 一 | 谢鸿强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1年10个月 | 2023.07.11 | 2025.04.29 | 无 | 确有悔改表现,获2个表扬,罚金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00元,已履行。 | 假释 |
信息来源:http://scncz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3/id/8754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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