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陈天文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4年6月13日 | 布依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
李景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8年5月6日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李洪林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2年11月21日 | 回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胡正贵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98年11月15日 | 汉族 | 减刑审核表、罪犯认罪悔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葛友政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84年3月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 民币14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 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 民币14万元。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贵州省轿子山监狱于2024 年 | |||||
郑红光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3年5月12日 | 汉族 | 减刑审核表、罪犯认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六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赵远贵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66年3月9日 | 汉族 | 减刑审核表、罪犯认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 万元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赵烈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0年3月16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29000元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张以万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42年11月3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张华波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83年7月26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张朝军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99年2月16日 | 汉族 | 减刑审核表、罪犯认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刑为有期徒刑 | |||||||
罗姚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96年12月20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8800元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刘应义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92年3月8日 | 仡佬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刘小贵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84年10月1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刘小本 | 省轿子山监狱 | 男 | 1970年3月1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无期 徒刑 | 对该犯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7936.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