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陈传强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80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赌博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将罪犯陈传强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及同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 | |||||
陈保辉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84年2月25日 | 汉族 | 走私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将罪犯陈保辉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
张永明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88年12月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1663.6元 | 死刑 | 将罪犯张永明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1663.6元,并对总额人民币70831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犯及同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 | |||||
陈家海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75年11月15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将罪犯陈家海的刑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
黄金发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73年9月28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4966元 | 死刑 | 将罪犯黄金发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 | ||||||
王林波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80年2月13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将罪犯王林波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
杨水春 | 省莆田监狱 | 男 | 1970年2月1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3760.75元 | 无期徒刑 | 将罪犯杨水春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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